普评制点评魔爪伸向军队林彪差点儿毙了江青
最近我发表的所有文章,都特别强调了下面这段话:
中国传统哲学和马列毛泽东思想的精髓是实事求是、辩证法和螺旋上升。【我是60岁以后,才开始领悟,这其中道理的。】
实事求是是中国共产党七大所正式确立的思想路线,更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
吴仁宝讲“千难万难,实事求是最难”。【吴是将近70退下来,将近80答记者问时才讲的这句话。】这句话的背后,是吴仁宝经过几十年的探索,付出很多代价,经历很多挫折,甚至失误后的宝贵领悟。
小平同志讲:“制度是决定因素”“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邓小平文选》第2卷,273页、333页)那究竟是什么样的制度才能起到决定性的历史作用呢?!!!小平同志又说:“最重要的是用人权”(邓选3卷166页)。通过反反复复的比较研究,历史告诉我们:最带根本性的组织用人制度在前进、在变化(即世袭制在向民选制,民选制在向民评制方向前进)才是大国崛起的根本原因。
曼德拉也指出:
我反复提醒大家,解放斗争并不是一种反对任何一个团体或种族的战斗,而是反对一种压迫制度的斗争。
普评制认为,人类社会所犯的一切严重错误都是世袭官僚制、终身官僚制、科举官僚制、普选官僚制、委任官僚制所造成的。 换句话说,我们所反对的是世袭制、终身制、普选制和官僚制,而不是因为这些制度而犯错误的个人、团体或种族。这里面当然包括政党、执政党。而
一个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就是要实行真正负责任的民选民评制。也就是要把基层领导干部的评判罢免权交给被他们领导的普通群众——这样一种最带根本性的组织用人制度,也就是普评制,老百姓的普评制,而不是继续交给他们的上级领导。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毛主席所说的:
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
《论联合政府》(一九四五年四月二十四日),《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一零九五--一零九六页 只有这样
才能实现习近平关于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政治主张。当然,首先要用家庭联户代表制或者走婚登记制建成家庭命运共同体,然后,才能建成国家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
以上都是老生常谈,另外,还有一句老生常谈:
在老百姓没有评判罢免权的情况下,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都有可能出、什么千奇百怪的事都有可能出,而且是层出不穷!没有这么多鲜活的例证加以证明,你们说,我这老生常谈还能谈得下去吗?!!!可是,这鲜活的例证又是多么的令人痛心疾首啊!本不想多谈,但又不能不说。我一个退休老工人,仅仅是希望有一天,关键的少数能够看到、理解、落实这些老生常谈,救民众于水火。仅此而已,别无他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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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爪”伸向军队 林彪差点儿毙了江青
2019-10-14 09:54 星岛环球网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 江青说:“萧华是总政主任,发文件,把总政和军委并列,是什么意思?”会后,叶剑英以军委日常工作主持人的身份,向顶头上司林彪告了江青、陈伯达的状,把中央文革一干人对军队的指责攻击全部端给了林彪。
1967年1月14日,中央文革小组提出“揪军内一小撮”,军队一时大乱。这也导致江青与林彪的矛盾日趋尖锐,林彪曾不顾江青“第一夫人”之尊,大骂了江青一顿,并扬言:我不干了。
“揪军内一小撮”军队大乱
1966年5月16日,毛泽东发起了文化大革命,并成立了以陈伯达(组长)、江青(副组长)等为首的中央文革小组。到了1967年初,文革运动蔓延至军队。
1967年1月14日,文革中提出“揪军内一小撮”,军队一时大乱。“揪军内一小撮”的完整说法是“揪军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这一口号是谁提出来的,在中共历史上有很多说法。林彪死后,官方说是林彪等人为了配合“造反派”的夺权斗争而抛出来的,但后来有学者称,这一口号的源头其实来自于毛泽东。
不管口号是谁提出的,文革小组的斗争已经涉及到了军方高层。当时的上将萧华被抓,使得江青与军方之间的矛盾一度激化,也激怒了林彪。
陈伯达、江青要打倒萧华
《徐向前传》记载,1月中旬,陈伯达、江青蓄意整萧华。陈伯达在接见群众组织时说:“萧华不像个战士,倒像个绅士。”在陈伯达的煽动下,总政机关大楼里贴满了打倒萧华的大字报。周恩来得知后,站出来辟谣。
1月19日下午,军委碰头会上,围绕军队要不要开展“四大”问题,叶剑英、徐向前、聂荣臻三位老帅同江青、陈伯达、康生、姚文元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江青一伙叫嚷军队“不能特殊”。老帅们则认为军队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柱石,军队的文化大革命和地方应有所区别。争来争去,僵持不下。
陈伯达、江青等人又对萧华进行突然袭击。江青说:“萧华是总政主任,发文件,把总政和军委并列,是什么意思?”还说 “解放军已经跌到了修正主义的边缘”,叶群从口袋里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稿子,说萧华反对林彪,破坏文化大革命,责令萧华当晚到他们已经通知召开的工人体育场十万人大会上作检查。
叶剑英提前退出会场,以示抗议,聂荣臻也提前退出。叶剑英在退出会场后,立即向周恩来报告此事。
当天晚上,战友文工团的造反派还是抄了萧华的家,萧华被转移到西山才免遭揪斗。
20日上午,军委碰头会继续在京西宾馆召开。江青问道:“总政治部主任怎么不见了?他躲到哪里去了?”萧华到会后,讲了头天晚上被抄家的经过。徐向前气得拍了桌子,叶剑英气愤他说:萧华是我保护起来的,如果有罪,我来承担!
叶剑英还严辞抨击中央文革企图把文革祸水引向军队的作法,警告说:谁要想搞乱军队,决不会有好结果!会后,叶剑英以军委日常工作主持人的身份,向顶头上司林彪告了江青、陈伯达的状,把中央文革一干人对军队的指责攻击全部端给了林彪。
林彪怒骂江青
据吴法宪回忆,在叶剑英汇报完之后,林彪要秘书打电话,叫江青专门来一趟。 下午三点,江青来到了林彪家里,林彪一见江青怒火冲天,不等江青开口,就大发脾气,连珠炮一样的责问江青:
“你们说解放军已经走到了修正主义的边缘,已经被我们带到了资产阶级轨道上去了,有什么根据?说三座门是阎王殿,你们一见三座门就有气,你们太放肆。这完全是对军队和军委领导的污蔑。”
林彪当时在军内、党内的威望很高,而且随着刘少奇的失势,已经成为毛泽东的接班人热门人选。也许正因为如此,林彪有恃无恐,对江青大吼大叫。
林彪搬出了毛泽东,他说:“解放军是毛主席亲自缔造和领导的,是毛主席指挥的,军队到了修正主义的边缘如何解释,你们这样仇视军队,仇视军委领导,我干不了,不干了!我辞职总可以吧。我要报告毛主席,你们不同我商量,大骂萧华,鼓动抄家,抢挡案,这是为什么?你们不通过军委,就直接插手军队的工作,想搞掉总政,这符合毛主席的指示吗?我要找毛主席,请求毛主席免去我的一切职务。”
在林彪发怒的过程中,江青一直想插话,但林彪连说带骂根本不让她解释。等林彪稍一停,江青赶紧说:“林副主席,你请息怒,我说几句行吗?军队到了修正主义的边缘这句话,不是我说的,我并没有参加会议,陈伯达是组长,我是副组长,我没有权力制止他的发言。”
但林彪仍然不放过,他说:“中央文革是你说了算嘛!实际上是你把持着嘛!陈伯达出席军委会议你不知道?他要讲什么你也不知道?不经过你的同意他敢随便讲?”
江青说:“他讲了什么我确实不知道,这句话不是我要陈伯达讲的,陈伯达对总政、对萧华有批评是可能的,中央军委对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清规戒律多一点也是真的。”
不料江青的话使林彪更加愤怒,他一下子把身边的茶几也掀了。林彪说:“什么叫清规戒律,八条命令是毛主席亲自批发的,你们一定要把军队搞乱才罢手吗?搞乱了军队,究竟对谁有利?毛主席批准的八条,你们也要推翻吗?”这时,林彪连声高叫警卫副官备车,说:“我们两个人,马上去见毛主席,把事情说清楚,是我的问题,我辞职,我不干了。”
正当此时,林彪的妻子叶群走进了林彪的办公室。林彪大叫:“叶群你来得好,我同江青闹翻了,我马上去见毛主席,提出辞职,我不干了。”
叶群赶紧拦在他们两人中间,一面哭,一面苦苦哀求两人不要吵。叶群事后告诉我,在这种情况下,林彪即使见到了毛泽东,也不会冷静下来,可能会闹出大乱子来。没有办法,叶群只得在林彪面前跪下来,抱住林彪的腿不让他往外走。她向林彪劝说道:“你和江青同志是老朋友,都肩负着重担,在这种困难的时期不要闹意见,有话好好说。你们应当相互谅解,这么闹出去影响太大,对你们两人都不利,你们这么闹怎么得了。”
叶群又劝江青说:“请江青同志不要见怪,林总脾气不大好,现在正在火头上,等他冷静下来,再好好商量,把问题讲清楚,现在不要急于解决问题,更不能到毛主席那里去,影响主席的休息,分散他老人家的精力。”
江青接着向林彪道歉说:“你是中央副主席,军委副主席,我有错误,你可以批评我,你批评我,斥责我,甚至骂我,我都可以接受,何必一定要到主席那里去呢?那句话的确不是我说的,骂萧华,抓萧华,抄家都是不对的,绝对不是我支持的,你可以检查,这件事情我已经报告了毛主席,是我错了,我检讨。”
等到江青说完以后,叶群又劝林彪说:“江青同志已经接受了批评,向你表态了,就不要再闹了吧。”
林彪终于不吭声了,开始坐到沙发上,叶群拉着江青的手也坐下来了。
叶群又向江青说了许多好话,然后陪江青坐车回到了钓鱼台。
吴法宪后来说:“这次大闹,撕开的裂痕是很深的,可以说是种下了分裂的种子,林彪对江青不满,但是又怕得罪了毛主席,不敢过分谴责,双方的斗争,一直到了九大,到了庐山会议。据我所知,在中央常委里面,这样斥责江青的,除了毛主席之外,就只有林彪了。”
以上情节,并非吴法宪本人亲身经历。以吴法宪1967年2月时的身份,他不可能身处现场。那么,这样“详尽”的、绘声绘色的事情经过,是否当事人告之吴的?吴没有特别交代。上述引文中有一处提及“叶群事后告诉我”,联系上下文意,林彪怒斥江青一事似乃叶群事后的转告。
吴法宪在回忆录里还说,以往媒体都将萧华的被打倒归罪于林彪,事实上,林彪一直是保护萧华的,为此还与江青翻脸,怒斥过江青。
固然,萧华一事是导火索,但令林彪发怒的真正原因还是文革要搞乱军队,作为军委副主席兼国防部长的林彪必须力保军队不乱,这是他的根基所在。江青将手伸向军队,无疑是动了林彪的地盘,林彪自然要大发雷霆。
附录:
江青对林彪早有防备:电话记录都留作证据
2019-10-03 10:50 星岛环球网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 徐业夫在电话里说,他不好催促主席,等一等再说吧,并答应过几天他再提醒一下主席。大约过了两周,江青的病完全好了,吃饭、睡觉、工作都恢复正常了,毛主席才从中南海来到钓鱼台看望江青。 年底,江青患了牙病,牙龈肿胀,发低烧,她把毛主席的保健医生李志绥叫到11号楼。
中央文化革命小组成立后,陈伯达、江青及其他文革小组成员陆续搬进了钓鱼台办公和居住。陈伯达住15号楼,江青住5号楼。
江青患病
江青患有比较严重的植物神经失调病症,对声音特别敏感。1966年底,她觉得5号楼距离马路太近,车来人往不够安静,就提出搬家的要求。经过认真挑选,她选中了11号楼,很快就搬了过去。11号楼距离马路较远,周围环境也较幽静。
1968年秋冬之交,江青患了一次重感冒,发高烧,体温在38℃以上,几天高烧不退。看得出她非常不舒服,整天坐卧不宁,烦躁不安,出大汗。
病中,江青想见毛主席。
有一天,她叫我打电话给毛主席的秘书徐业夫同志,她说:“让他立即报告毛主席,就说我现在的病情很严重,几日高烧不退,身体极度虚弱,请主席赶来钓鱼台看看我,否则,就可能见不到主席了。”
徐业夫将江青的请求报告了毛主席,主席既没有表示去钓鱼台,也没有表示不去,没有说话。
江青焦急地等待着,等了两天,实在忍不住了,叫我再次打电话,“让徐业夫问问主席何时能来钓鱼台看我”。徐业夫在电话里说,他不好催促主席,等一等再说吧,并答应过几天他再提醒一下主席。
大约过了两周,江青的病完全好了,吃饭、睡觉、工作都恢复正常了,毛主席才从中南海来到钓鱼台看望江青。毛主席虽然来得晚了一些,但是,江青还是很高兴的,从二楼下到一楼迎接毛主席。那个时候主席的身体很好,毫不费力地从一楼爬到二楼,他们谈了一个多小时,江青高高兴兴地把主席送到汽车上。
回到楼里以后,江青又回到二层,把主席没有吸完的雪茄烟分给工作人员,叫我们留作纪念,并说:“你们会吸烟的同志可以吸嘛!”她平时最讨厌身边的工作人员吸烟,这一天她一反常态,说:“你们吸吧,今天开戒啦。”
年底,江青患了牙病,牙龈肿胀,发低烧,她把毛主席的保健医生李志绥叫到11号楼。李志绥与她商量服一种消炎止痛药,她同意后服下了。可能是药物过敏,两个小时以后,大腿内侧长了一些小疙瘩,觉得发痒,精神紧张得很,如坐针毡。她发怒了,在走廊里大声斥责李志绥:“你给我服的是什么屁药!为什么长了这么多疙瘩?这样瘙痒?如果这种东西控制不住,再继续发展的话,我就有生命危险啦!一切后果由你李志绥负责!”她停顿了一下,不假思索地嚷嚷:“据说你过去曾经给国民党的大官看过病?我看你就是国民党的大特务,你今天是有意残害我的!你如此对待我,绝没有好下场!你滚吧!”
那时,李志绥已经是50多岁的人了,吓得一动不动,一言不发,面色苍白,江青叫他“滚”,他就低着头走了。
三天以后,江青的牙龈消肿了,不疼了,小疙瘩也没有了。病虽然好了,但是,江青对李志绥还是耿耿于怀,将她服药、长小疙瘩的事报告了毛主席,说她怀疑李志绥是国民党的特务,请主席警惕他的行动,建议主席把他从身边赶走。
毛主席不以为然地说,他是一个医生,给谁看病都是应该的、正常的,国民党的大官也是人嘛,有了病也得看医生。他给国民党大官看病,那是他的职业,难道给国民党的大官看过病的医生就是特务吗?就不能给共产党的大官看病吗?不要乱怀疑嘛,你不用我用嘛。
从那以后,李志绥特别害怕江青,听说江青要到毛主席那里去,他就会早早地溜走。实在溜不掉与江青碰到一块,他便会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头都不敢抬。
江青第二次调楼
1968年下半年,江青看了一份介绍苏联情报机关克格勃的资料以后,便怀疑起11号楼也被安装了窃听器。于是,她马上分派她信得过的人在11号楼的里里外外、上上下下进行搜查。查了几天,自然是一无所获。但江青仍然不放心。再加上秋冬时节她又得了上面说的那场病,就开始讨厌11号楼,产生了再次搬家的念头。
一天,江青对我说:“小杨呀,我不想在这栋楼继续住下去了,我总怀疑11号楼有窃听器,觉得不安全,这算是第一个原因吧。第二,这栋楼离12号楼太近,如果主席来12号楼办公或休息的话,我怕影响主席。第三,我看10号楼比11号楼大一些,房间可能多一些,到了10号楼我可住在一层,以后不再费力地爬二层了,况且10号楼离9号楼近,我和春桥、文元同志研究工作也比较方便。你给总理打个电话,把我的想法跟总理说说,如果总理同意我的意见,你再给东兴同志打个电话,请他派人到10号楼仔细检查检查,看有没有安全隐患,检查完了,再用紫外线消消毒。一切都搞完了,我再搬。”
周总理对江青非常了解,他接到我的电话,立即就答复了:“好嘛,江青同志的想法是对的,我同意。我现在就给东兴同志打电话请他准备一下。江青同志还有什么要求吗?”我说:“江青同志说要检查一下楼的安全情况,然后再用紫外线消消毒,别的没有提什么要求。”周总理说:“那好嘛,我请东兴同志办。”
我把总理的意见报告给江青,她非常高兴,提出马上到10号楼去看看。我说:“那栋楼好几年没有住人了,可能很脏了,等打扫好了你再去看好吗?”她说:“不碍事,我现在就去。”我忙说:“请江青同志等一等,我请钓鱼台的领导把10号楼的钥匙送来,叫他们在那里等,不然咱们进不去呀。”江青说:“那好,还是你想得周到。”这是江青第一次表扬我。
等钓鱼台管理处的处长张振良和一位对10号楼熟悉的服务员到了那里,我和警卫员就陪同江青到了10号楼。那位服务员把所有的套间打开,请江青看。江青看后非常满意。
根据江青的要求,对10号楼全部整理完后,她于1969年春节前就从11号楼搬到了10号楼。
林彪贺新居
江青搬到10号楼的第二天,林彪和叶群到10号楼来看望江青。他们来到10号楼以后,没有进会客厅,也没有进江青的办公室。林彪可能是累了,一屁股坐在楼厅的沙发上不动了。江青和叶群见状就坐在林彪的左右。江青首先开口说:“欢迎林副主席和叶群同志来看我。”林彪坐在那里只是微笑,默不作声。叶群却很活跃,她探过身子,笑着对江青说:“今天林彪同志和我来是祝贺江青同志乔迁新居的。林彪同志知道江青同志搬到新住处非常高兴,他祝江青同志身体健康,说江青同志身体健康可以为党为人民多作贡献,也是党和人民的福气。”林彪还是不说话,只是点点头。叶群继续说:“我看这栋楼房很不错,面积比较大,活动方便,空气比较好。如果天气不好,外边散步不方便,江青同志可以在楼里散步。江青同志刚搬到这里来,可能还不太适应,住久了就习惯了。江青同志如果觉得楼房内外有什么地方需要改造的,我叫邱会作(总后勤部部长)给你办。”江青说:“谢谢林副主席和叶群同志的关心,林副主席身体也不太好,天气这样寒冷,还来看我。请林副主席保重身体。现在楼房不需要修理,以后如果需要的话,再麻烦你们。”叶群说:“请江青同志千万不要客气!”
林彪和叶群专程来10号楼向江青贺新居,江青表现得还是蛮高兴的。但是,我没有想到的是,他们刚刚离开10号楼,江青就非常严肃地对我说:“小杨,你记住,从今天起,我和毛家湾(林彪住地)的来去电话都要写出详细的电话记录,电话记录都必须经过我过目,并妥善地保存好,留作证据,否则将来我说不清楚,你也说不清楚。”
那个时候,党的九大还没有召开,他们之间正是互相保护、互相吹捧、互相抬举、互相利用的时候,江青为什么对毛家湾产生了戒心,直到今日我也没有搞清楚。
为了将来说清楚和林彪之间的来往,江青叫我保存电话记录,这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从我保存的几十份电话记录看,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不一般的,是密切的,是相互利用、相互吹捧、相互关心的,当然也相互有戒心。
江青在钓鱼台修防空工事
1969年10月中旬,中央发出通知,为了防范苏联利用中苏边境谈判之机对我国进行军事进攻,立即加强战备,于10月20日之前把在北京的老同志全部疏散到外地。留在北京的最高领导人只有周恩来总理。为安全考虑,周总理和其他政治局委员住进了北京西山,江青也一同住进了西山。为了体验在防空设施里的感受,江青钻进防空洞呆了十几分钟,就感觉缺氧不舒服。她在西山住烦了,11月7日下午回到钓鱼台,专门看了17号楼的地下室。江青在钓鱼台住了一个晚上,又匆匆回到西山,并叫我打电话让中办警卫局二处把17号楼的地下室改建成永久性的坚固的防空设施。中央办公厅为此写了专题报告,并做出设计方案,经周总理批准后,修建工程随即开工。工程竣工后,江青亲往检查,表示很满意,还陆续就防空设施提了一些要求,例如在防空工事里存放一些压缩饼干、腊肉、腊鱼片,急救药棉、棉签、纱布、酒精、碘酒、小手术器具和缝补衣服的针线等。
1970年2月初,江青又提出,在10号楼建一个坚固的防空洞,经请示周总理批准,很快建成了,还在里面安了床铺,备了和17号楼地下室一样的食品、药品等。江青还钻下去检查,凡她不满意的地方,都进行改动,直到她满意为止。
江青防地震
1970年一二月间,传来北京周边地区可能发生地震的情报,江青敏感的神经又紧张起来。有一天,江青严肃地对我们说:“保证我的安全是你们的责任,是党中央、毛主席交给你们的任务,对我的安全问题,不能有任何闪失,要做到万无一失。如果我的身体、生命受到损害,党和人民就受到损失。为了防震,保证我的安全,你们要想想办法,不用我替你们操心吧?我建议,在我的卧室、办公室、客厅等经常办公、休息和活动的地方,搭建牢固的防震架,摆上救命的物品。我限你们在三天之内搞好,还不能干扰我的工作、休息和生活。”
我们首先把她的意见报告了汪东兴,然后再找人进行研究,准备好材料、车辆和人员,等着她出去开会的时候立即动手。一天晚上,她到人民大会堂参加政治局会议,我们用两三个小时就把活干完了。在她的卧室用粗大坚硬的方木搭了大架子,还把四根柱子牢牢固定在地板上;在她的办公室和大客厅摆放了坚固的桌子和红木的条案,如果发生地震,她可以立即钻进去,暂避一时。
江青开完会,看了电影,回到10号楼,对我们采取的防震措施表示满意。第二天她起床后,又把我叫去说:“光采取防震措施还不行,如果地震发生了,你们还得把我转移到安全地方去,你们要练习如何背我、抬我。你把我身边的工作人员集合起来,我现在就看你们练习。”
我把工作人员叫到楼厅,江青坐在沙发上看我们男背女、女背女的练习。练了一遍又一遍,直到江青满意为止。个个累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
江青学开车
在西山躲避战争的一天,江青正在看文件,打铃叫我。她对我说:“小杨,现在的国际形势很紧张,苏联对我国发动侵略战争的可能性随时都会发生,他们的战术很可能是首先对我们的首都进行大规模的空袭,然后是装甲部队的大举进攻。我们的军队虽然在‘三北地区’(东北、华北、西北)做好了战争准备,但是,现在的战争是残酷的。咱们要做好各种准备工作,例如学会急救,包括包扎、涂药、人工呼吸,对伤者进行转移等。更重要的是学会开汽车,我身边的工作人员都要学会,我自己也要学开车。你今天就召集大家开个会,进行动员。都要行动起来,你首先带个头。学开车不能影响工作,你们要在我休息的时候学。咱们都会开车了,如果遇到敌人袭击,司机被打死了,警卫员开起来就跑了;如果警卫员又被打死了,秘书开起来就跑了;如果秘书又被打死了,护士开起来就跑了;如果你们都被打死了,我自己开起来就跑了。这样,我们增加了逃生的机会。坐以待毙是不可取的,也不是我江某的性格。”我说:“我们一定要按照江青同志的指示办。”她说:“那好,你们要把学开车当作政治任务去完成。”
我把江青的意见报告汪东兴,他也很支持,并告诉警卫局交通科科长曹志秀给我们准备一辆教练车。
曹科长很快给了我们一辆苏制的旧嘎斯六九。这辆车开到西山以后,我是第一个学的。我的师傅是警卫局二处司机王自开(他后来给董必武同志和华国锋同志开过车),他把车开到香山停车场,教我挂挡、起步、刹车、转向、换挡。他教得耐心,我学得认真。两个月以后,我就拿到了正式的驾驶执照。以后,其他工作人员都相继学会开车了。
江青正式从西山回到钓鱼台以后,马上提出也要学开车。这件事,可叫我们犯愁了,怎样才能保证她的安全呢?叫她学吧,万一发生一点点问题,如何向党中央、毛主席交代?不叫她学吧,谁能说服她?我们知道,她想干的事,非干不可,任何人也拦不住——这就是江青的性格。我就把这件事报告了汪东兴,他更了解江青的性格,答复:“那就叫她学吧,你们要想办法保证她的安全,不能出任何差错。”
江青要求学开车,组织上又同意了,具体工作还是由我们来办。用嘎斯六九当她的教练车肯定不行,挂挡、起步、换挡这些活儿她干不了。只能用自动换挡的红旗轿车。为了保证安全,我们和警卫局汽车修理厂的技术人员一起研究,想出一个好办法,就是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安装一个辅助制动器,在紧急情况下教练员也可以采取刹车措施,以防止碰撞。经过试验,效果不错。训练场地定在钓鱼台院内,因为那里院子大,车辆少,人员少,道路平坦。
江青学车的教练员是她的司机李子元。
江青第一、二次学开车,比较小心谨慎,也能够听从教练员的指挥,没有发生任何问题。
第三次开车,她的胆子比第一次大多了,油门也加大了,车速快了。教练员几次提醒她开慢点,她可就不怎么听了。在17号楼西侧由北向南行驶到10号楼路口时,向右打轮往西拐弯,她既没有减速,也没有收油门,拐过去后来不及回轮。这时,她慌了神,手忙脚乱地加大了油门。教练员一边踩辅助制动器,一边帮她回轮。一个手不能提篮、肩不能挑担的柔弱女人,不知道那时从哪儿来了那么大的劲儿,李子元硬是没有把方向盘转过来。汽车一下子就上了30度的土坡,撞到一棵杨树上才停下来。车前的大灯、小灯全撞坏了,机器盖也鼓起来。一辆很好的大红旗轿车撞成那个样子,她毫不心疼,从车上下来,看了一眼说:“不碍事,没有关系,我还学。”嘴上虽然说得轻松,但事实上她害怕了,从此以后再也不提学开车的事了。
江青让张、姚、王陪她“看电影”的风波
1973年6月11日晚上,江青叫我请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陪她到17号楼看南斯拉夫电影《瓦尔特保卫萨拉热窝》,王洪文说晚上有事不去看了,张春桥、姚文元说这部电影看过了,也不去看了。当我把他们的回话报告给江青时,她就不高兴了。带着一肚子气,她独自看了大约半个小时。她越想越有气,越想越觉得不是滋味,就霍地站起来,气冲冲地跑到9号楼质问张春桥、姚文元到底看过没有看过那部电影。老奸巨猾的张春桥看到江青来势不对,就撒谎说:“我没有看过呀。”姚文元也见风使舵说:“看没看过我不记得了。”江青对他们的回话半信半疑,于是就命令她的警卫员到放映室查看登记本。查的结果是张春桥、姚文元均已看过,江青知道他们撒了谎。但当着大家的面,她对张、姚又能说什么呢?虽然不高兴,又不能对他们怎么样,于是,她恼羞成怒,大发雷霆,迁怒于我和警卫员,诬蔑我们谎报军情,犯了“欺君之罪”,有意挑拨他们之间的关系,是“现行反革命分子”。他们三个人跑到中南海西花厅,逼着周总理把我们立即关进监狱。要不是毛主席、周总理和汪东兴同志的保护,我们的下场可就惨了。
钓鱼台的霸主
那个时候,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凡是江青经常用的东西,别的中央领导人就不好用、不能用、不敢用。如果用了,叫她知道,她就会不高兴,甚至发作出来,弄得大家都很不愉快。
钓鱼台当时共有18栋楼,其中两栋是工作人员用房,一栋是综合活动楼,其余的15栋是接待楼。江青一个人就住过三栋接待楼,还霸占着综合活动楼,再加上陈伯达、康生、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住在里面,所以有人说,钓鱼台的南半部是一个禁区,江青是钓鱼台的霸主。我认为这种说法是贴切的。
江青不但长期独占着两栋楼,还有4匹军马长期供她独用,即使是到北戴河休息,去八达岭游玩,马匹也上专列与她一同前往。放映厅的近百部电影片,由她一个霸占着,没有她同意谁也不敢拿出去看,包括周总理、陈伯达、康生和叶剑英在内。
江青在钓鱼台散步时,如果有汽车经过,司机在很远的地方看到江青散步,就会立即停车、熄火,静静地等待江青走过去;如果行人发现江青,会立即绕道避开,如果无道可避,就会往回走,不能也不敢和江青碰面。
江青处处以毛主席夫人自居,总想自己说了算。她是中央文革小组的副组长,陈伯达是组长,她却高居于组长之上。讨论起草九大的政治报告时,有一次江青公开跟陈伯达大吵,当着中央文革碰头会其他成员的面,对陈说:“我看不起你!”并在陈的面前狠狠摔了一个水杯。在那次会上,张春桥、姚文元没有说话。会后,她把张春桥、姚文元叫到10号楼,批评了他们在关键时刻不坚持原则立场,不帮她说话。他们回去以后,给江青写了检讨并恭恭敬敬地到10号楼递给江青。
所谓傅崇碧“冲击钓鱼台”事件
1968年3月初,北京鲁迅博物馆的群众组织,请求鲁迅的夫人许广平写信给党中央,称收藏在馆内的部分鲁迅手稿不见了,并提到戚本禹曾从文化部取走这部分手稿。3月5日晚,江青要傅崇碧过问此事。
傅崇碧经过周密调查,查清楚了结果:江青于1967年1月,派戚本禹和中央文革的工作人员韩树信取走了鲁迅手稿,当时还开了收条,将4箱手稿交给了文革小组保密员卜信荣保管。
3月8日,傅崇碧带着卫戍区的副政委周树青、秘书冯正午到钓鱼台向江青报告手稿的调查情况。两辆汽车到钓鱼台东门,傅崇碧找江青没有找到,就和文革小组值班室联系,值班室报告办事组组长李讷,李讷没有明确表示。于是,他们就给陈伯达的秘书王保春打电话,得到同意后进入钓鱼台。在16号楼前恰遇姚文元,他们便一起进了楼。
不知江青怎么知道的,叫上我,就从11号楼风风火火地赶到了16号楼。
江青一进门就大声吼道:“傅崇碧,谁叫你进来的?你带这么多人到这里来干什么?你到这里来要抓人吗?你懂不懂纪律?……”
当傅崇碧解释是陈伯达办公室批准进来的时候,江青质问:“陈伯达在哪儿?办公室哪一个?陈伯达批准的也不行,因为这件事是我叫你调查的,你为什么不请示我?你身为卫戍区司令,不经我允许就进来,这是严重的政治事件!我们要抓人啦!”
傅的秘书冯正午,没有见过这种阵势,一刺激,紧张得晕过去了,手中的公文包随即掉到地上。
这时,江青高喊:“他拿皮包打我!”当时,傅崇碧很冷静地说:“江青同志,我是来汇报鲁迅手稿的事情的,这是你交办的,现在已经查清,手稿和保管手稿的人,都在中央文革小组。”
江青故作惊讶地说:“什么?这不可能!”周树青当即从皮包里找出写有收管手稿人签字的条子,交给江青。江青接过条子看了以后,立刻把卜信荣找来,后又搬来装有手稿的4个箱子,打开箱子,江青亲自翻看后,对卜信荣喊道:“你是个大坏蛋,不是毛主席的兵,把他抓起来!”卜信荣急得满脸通红,连声高喊:“冤枉!我冤枉啊!”江青根本不想听卜信荣再解释什么,只是重复一句话:“把他抓起来!”就这样,卜信荣就被莫名其妙地逮捕了。她又硬逼着陈伯达把秘书王保春调离钓鱼台。其实,按规定,中央领导人的秘书是有权批准有关人员进入领导人住地的。
3月9日晚上,江青在钓鱼台16号楼召开会议时说:“傅崇碧带人、带枪闯钓鱼台16号楼中央文革小组,行为可疑!他的秘书皮包里装了几支手枪,并用皮包击打我的腰部,企图打断我的脊梁骨!”姚文元在一旁随声附和作伪证。
江青不愧是一个名演员,会演戏,越演越像。我是在场的见证人之一,事情根本不像江青说的,但是她居于高位,又是一个特殊人物,权势巨大,当时不少高层领导人惧怕她,对于她的话岂敢不“非常重视”?
3月10日,谢富治、杨成武、吴法宪、汪东兴召集会议,参加会议的单位有北京军区、北京卫戍区、中办警卫局等。会上又讲了傅崇碧进钓鱼台的问题,并规定了七条:一、任何人进中南海、人民大会堂、钓鱼台、京西宾馆、国防部大楼都要事先打电话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放行,而且必须是首长批准,秘书和警卫批准不算数;二、被批准进去的人只能是本人,其随员不得进到院里楼内;三、被批准进去者到指定的会客地点等候,不得乱窜;四、送文件的通讯人员,不得直接送到首长住房(办公室),信件要经过中办秘书局转递;五、不管任何人的汽车,进入这五个地方时,哨兵不仅要认车,而且要认人;六、任何人进入首长住地时,不准携带武器和危险物品;七、今后中央开会时,不准送文件到会场。这七条规定是杨成武代表与会领导归纳并宣布的。
江青命令:不许黄、吴、李、邱进钓鱼台
林彪、叶群等摔死在蒙古国境内的第三天(那时“九一三”事件还未公开),江青对我说:“小杨,我今天宣布一条命令,从今天起,毛家湾的人,还有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不准进入钓鱼台,你马上报告给汪东兴同志立即执行。”
我遵照江青的指示报告了汪东兴同志,他说:“这件事难以执行,因为这是关系到党中央、毛主席的战略部署的重大问题,不能随便通知钓鱼台各个大门,这样做会惊动某些人,也会泄密。同时会干扰党中央、毛主席的部署。这些话,你不要跟江青同志说,由我跟她说。江青同志问你时,你就说报告东兴同志了。”
1971年9月24日,中央命令黄、吴、李、邱离职反省,交代问题。从此,江青不准他们进入钓鱼台的命令自然也就没有意义了。
附录2
江青为何会自杀?机要秘书杨银禄揭开谜底
2019-10-02 11:08 星岛环球网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 中共九届一中全会上,江青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成为中共中央核心领导成员之一。1976年10月6日,她被中共中央隔离审查后,拒不认错,更不认罪。在法庭上,她以“大义凛然”的姿态,大声呼喊:“我怕过谁,我是无法无天。”亲眼看到过江青这样表演的人,可能会问:“江青这样一个硬骨头、不怕死的人,怎么会自杀呢?”
左起周恩来、林彪、毛泽东、江青(资料图)
一
凡是研究过“文革”历史的人,对江青的印象都比较深刻,国外有的报刊还不时对她有所报道。在“文革”期间,江青倚仗毛泽东的权威和她自己的地位,呼风唤雨,权力极大,影响极深,这是不容置疑的。“文革”开始以后,陈伯达任中央文革小组组长,江青任第一副组长。陈伯达有一段时间因病休假,中共中央任命江青为代理组长,负责文革小组的全面领导工作。即使陈伯达在组长的岗位上时,江青也是实际上的一把手,往往是她说了算。在中共九届一中全会上,江青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成为中共中央核心领导成员之一。1976年10月6日,她被中共中央隔离审查后,拒不认错,更不认罪。在法庭上,她以“大义凛然”的姿态,大声呼喊:“我怕过谁,我是无法无天。”
亲眼看到过江青这样表演的人,可能会问:“江青这样一个硬骨头、不怕死的人,怎么会自杀呢?”
请看看以下事例,便可知道江青的性格和她自杀的原因了。
1968年10月,中共中央开除了刘少奇的党籍,撤销了其党内外一切职务。那时,江青表现出复杂的心情,既春风得意又烦躁不安。有一天,她在进入会场之前,在台阶上急着要水喝。护士递给她一杯水,她喝了一小口,嫌水烫就喷了护士一脸,并把水杯摔了个粉碎,大声说:“你们不知道为打倒刘少奇我做了多少工作,多么不容易啊!你们这样对待我,叫我喝这样烫的水,这不是在害我吗?”
这次全会以后,江青经常对我们工作人员说:“将来如果资本主义复辟了,修正主义分子、走资派上了台,我也不怕。我不怕罢官,不怕坐牢,不怕杀头,就怕不死不活地给养起来,这个对我来说难一些。”
二
江青就真的不怕死吗?我经过近距离的观察,认为她并不是完全不怕死的人。 从1969年下半年开始,全国处于战备状态。有一天,江青对我说:“咱们要做好各种战备工作……更重要的是学会开车。咱们都学会开车了,如果遇到敌人袭击,司机被打死了,警卫员开起来就跑了;如果警卫员又被打死了,秘书开起来就跑了;如果秘书又被打死了,护士开起来就跑了;如果你们都被打死了,我自己开起来就跑了。这样,我们就增加了逃生的机会。坐以待毙是不可取的,也不是我江某的性格。”
1970年一二月份,听到北京周边地区可能发生地震的消息后,江青敏感的神经又紧张起来。有一天,她严肃地对我说:“保证我的安全是你们的责任,是党中央、毛主席交给你们的任务,对我的安全问题不能有任何闪失,要做到万无一失。”
1971年上半年的一天,江青突发奇想,要求我们在钓鱼台10号楼的大客厅屋顶平台上建一个屋顶花房。她说:“屋顶花房里面搭上铁架子,搭成一排一排的,北高南低,这样采光好。铁架子上摆上大花盆,大花盆里装上肥土,我想种什么花草、蔬菜就种什么,我不出门就可以消遣、锻炼身体了。”
我说:“我们根据你的指示认真研究一下,再请示汪东兴同志(时任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以后马上报告你。”
我根据江青的意见,立即召集江青身边的有关工作人员和钓鱼台的负责同志及技术人员开会,进行研究。到会的同志均认为客厅屋顶的跨度太大,按照江青的要求要摆的东西太重,安全问题不好处理,客厅内又不能竖起几根大柱子。他们一致表示:为了江青的安全,要想方设法说服她,以不搞为好。我们将研究的意见报告给汪东兴时,他说:“你们的意见很好嘛,就这样向她解释,她会接受你们的意见的,我了解她。”
我向江青报告了我们研究的意见。我说:“……你经常在客厅办公、休息、会见客人,万一屋顶塌下来了,就出大事了,我们可负不了责任。为了你的安全,还是不搞的好,请你考虑我们的意见。”
江青听了以后,吓得不得了,忙说:“太危险了,不搞了,不搞了!”
1972年7月,江青在北戴河休息。她突然想到河北省昌黎县的碣石山上一游。她说:“碣石山是曹操到过的地方,他并在那里赋诗一首《观沧海》。我喜欢曹操的文功武略,想去他到过的地方看一看,你去安排吧。”
我们根据江青的意见,派人去打前站。打前站的人去了之后发现,那里山虽不高,但很陡,没有路,很难上。我们把这种情况报告给她以后,她说:“我可以坐滑竿嘛,你们抬我上去。”我们说:“不行,没有路,上山时人站不稳,太危险了。”她对我说:“小杨,你给总理打个电话,请他派一架直升机来,我坐直升机上去。我就不相信我上不去!我这么一个小小的愿望就实现不了!”我按照她的吩咐给总理打了电话。当时总理明确表示:“不行啊,太危险了,如果直升机发生故障,跟秤砣一样就掉下来了!如果发生了事故,我无法向党中央、毛主席交代呀!请你报告江青同志不要去了。”
江青听了以后,小声自言自语地说:“像秤砣,像秤砣,掉下来,掉下来,太可怕了!不去了,不去了!小杨,你报告总理,说我不去了。”
“文革”期间,福州军区政委刘培善因被批斗而自杀了。毛泽东在福州军区的报告上批示,不给出路,逼迫自杀。江青看了这个报告和毛泽东的批示后,流下了眼泪。她难过地对我说:“刘培善的自杀惊动了主席,说明他是有战功的。主席对他的自杀感到很可惜。他为什么自杀?因为他觉得没有出路了,绝望了。人如果到了这个程度,精神就完全崩溃了,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事情都可能做出来,所以他采取了自杀的办法,了结一生。他认为这样做可以一了百了,太可惜了!我感到难过,我认为自杀的办法不可取。”
还有一些事例就不一一列举了。
三
从以上事例就可以看出,江青是一个胆小怕死的人。那么,她胆小怕死为什么还会自杀呢?
人自杀有各种各样的情况:有刑讯逼供受不了皮肉之苦而自杀的,有被陷害悲愤而自杀的,有畏罪而自杀的,等等。显然,江青的自杀不属于以上三种情况,而是因绝望自杀的。她被隔离审查(后被判刑)以后,整整等了15年的时间,看到国内形势稳定,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大势已去,想恢复以前的辉煌已经没有了希望。加之,又患了咽喉癌,心理上和生理上都很痛苦,她于是就横下一条心,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1991年3月15日,江青在北京酒仙桥的住处高烧不退,被送进公安医院,3月18日高烧退了。5月10日,她要求回酒仙桥的住处,但没有被允许。
5月14日凌晨将近3点的时候,江青用手帕(有的说用床单撕成长条)结成绳套,将自己吊死在卫生间浴盆上方的铁架上,终年76岁。据有关文章说,江青在临终前,在5月13日的《人民日报》上潦草地写下:“历史上值得纪念的一天。”我发现有不少文章把江青写的这一句话解读为“这一天,1966年5月13日,政治局召开会议,任命江青为中央文革小组的负责人”。我对这样的解读不能完全苟同。我为此查了不少资料,没有查到这种说法的根据。但是,我查到了1966年5月2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设立中央文化革命小组的通知。组长陈伯达,顾问康生,副组长江青、王任重、刘志坚、张春桥,组员谢镗忠、尹达、王力、关锋、戚本禹、穆欣、姚文元”。这样看来,任命江青为中央文革小组负责人不是在5月13日。
以我看来,从江青的角度来讲,“文革”期间,值得她纪念的大事有两件:
一是在“文化大革命”中打倒了刘少奇。1967年1月13日,刘少奇向毛泽东提出辞职。9月13日,刘少奇夫人王光美被捕入狱。1968年10月13日至31日,中共八届扩大的十二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通过了对刘少奇专案的审查报告,决定把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会议期间,江青好像刚刚打了胜仗的将军凯旋一样神气,脾气大得很。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作出决定,为原国家主席刘少奇平反。江青在秦城监狱里从广播中知道了这件事。有一天,全国下半旗,停止一切文艺活动,悼念刘少奇,但江青却在监舍里大唱京剧,并一边比画一边表演。
二是1971年9月13日林彪等乘坐256号专机叛逃。13日凌晨3时许,飞机在蒙古温都尔汗坠毁,林彪一伙自取灭亡。从此以后,江青常对我们说:“他害我不浅呀。我早就发现了林彪的阴谋。他们的失败是我长期与他们斗争的结果。”
江青是一个十分逞强、要体面而从不示弱的人,而且性格刚烈、倔犟、不服输。可想而知,她在选择自杀,准备离开这个世界,离开她的亲人时,思想斗争有多么激烈,有多么痛苦。我这样说并不是说明我怎么同情她,而是想说明根据她的性格下这个决心是很不容易的,是作了长时间的思想斗争的。
附录3
江青被查出诬陷周恩来后为何没立案定罪?
2019-09-27 10:17 星岛环球网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 在预审结束后,公安部将这件事情定为江青的一条罪状,同时写入了起诉意见书。特别检察厅在审查公安部提交的起诉意见书时,对这件事情又再次进行了研究。认为这是在当时一种特殊情况下发生的事情,不能全部都算在江青一个人的头上。根据中央"两案"指导委员会所定的,凡是毛泽东主席点头了的事情,都不能提起公诉的精神,因此对江青在政治局会议上诬陷周恩来总理这件事,特别检察厅在起诉书中没有提起公诉。
周恩来与江青合影(资料图)
本文摘自《共和国大审判》,王文正口述、沈国凡撰写, 新华出版社出版
此时此刻的周恩来怎么也想不到,会平地冒出这么一个运动来!在"四人帮"的如意算盘上,其目标对准的就是那个妨碍他们篡党夺权的人--周恩来。在我参加预审工作之前,黑龙江省副省长兼公安厅厅长卫之民担任王洪文预审组组长,是我参加预审时的顶头上司。有一天,他告诉我说,1973年7月4日,毛泽东主席召见张春桥、王洪文谈话时,曾批评过外交部,让我再看一看有关材料,便于全面了解相关的情况。后来我查看了这份材料,材料中说:"毛泽东主席指出郭沫若的《十批判书》是'尊孔反法'的,林彪同国民党一样,都是'尊孔反法'的"。接着毛泽东批评了外交部,对当前国际局势认识的若干问题大为不满,他的结论是四句话:"大事不讨论,小事天天送,此调不改动,势必出修正"。我认为,毛泽东主席说的这些话,实际上是转弯抹角地批评领导外交部的周恩来。此后,毛泽东主席在同江青谈话时,又批判了郭沫若的《十批判书》,说《十批判书》是"尊孔反法"的,并念了他写的一首诗:劝君少骂秦始皇,焚坑事业要商量。
祖龙魂死秦犹在,孔学名高实秕糠。
百代都行秦政法,"十批"不是好文章,熟读唐人《封建论》,莫从子厚返文王。
"四人帮"听了毛泽东主席的这些话,自认为心中有了"底",所以在接着而来的"批林批孔"运动中,他们一伙人就背着毛泽东主席借题发挥,大做文章。他们利用控制的报刊等舆论工具,发表了大量文章,批"宰相"、批"周公"、批"现代大儒",把矛头指向周恩来。特别是上海市委写作组以笔名"罗思鼎"炮制的《秦王朝建立过程中复辟与反复辟的斗争--兼论儒法争论的社会基础》一文,他们批判吕不韦,因吕是秦王朝的宰相,恶毒地影射、攻击周恩来。这篇文章全文登在《学习与批判》杂志上。1974年1月24日,江青主持在北京先后召开在京部队各单位的"批林批孔"动员大会,指使她的黑干将迟群、谢静宜在大会上发表煽动性的讲话,对周恩来总理、叶剑英元帅等中央领导同志进行含沙射影的攻击。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利用毛泽东主席批准开展"批林批孔"运动的错误,并将1973年11月召开的政治局会议错误地批评周恩来联系在一起,打着"批林批孔"的旗号,把斗争矛头指向周恩来。妄图将周恩来打倒,取而代之,篡夺国家的大权。江青又于1974年1月25日召开的中直机关、国家机关干部大会动员"批林批孔",会前周恩来一无所知。当江青一伙人将周恩来找到会场时,周恩来一看中央机关召开这么大的会议,但自己事前却毫不知晓,就很伤感地说:"召开这么一个大会,不与我打个招呼,我一点不了解情况,使我措手不及。"周恩来只好坐在那里听江青一伙早已策划好了的对自己和中央其他领导同志不指名的攻击。连八十高龄的郭沫若老人,也只得到会听取迟群、谢静宜对他的批判,同时又几次被点名罚站起来。周恩来在一旁爱莫能助。
毛泽东主席及时地察觉了这件事情。1974年7月17日,毛泽东主席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对"四人帮"的"批林批孔批周公"的做法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就是在这次会议上,毛泽东主席说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是"上海帮"。可是,"四人帮"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对于毛泽东主席的指示阳奉阴违。我从预审的相关材料中了解到,1974年春天开展"批林批孔"时,上海一些人说,"这是第二次文化大革命,要积极紧跟"。1967年8月,张春桥出于篡党夺权的需要,积极抓紧筹建自己的武装力量,在上海成立了文攻武卫指挥部,妄图将上海变成他们一伙对抗人民军队的一个重要堡垒。1970年前后,负责军队工作的叶剑英知道了这件事情,将此称为中国的"第二武装"。"九·一三"事件后,我从工厂"劳动改造"回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军代表分配我当一名普通工作人员。由于在具体工作中接触到一些问题,我提出:"上海各区的文攻武卫指挥部(后改称民兵指挥部)设立监牢,并行使公安、司法机关的权力,乱打、乱捕,甚至可以判决案犯,写了判决书到区法院盖大印,制造冤假错案,这不是又成了第二个公安司法专政机关吗?"为此我在"批林批孔"运动中遭到严厉批判,批我这是"攻击无产阶级专政"等。我在这里所指的就是后来在1981年1月特别法庭在判决书中所说的"民兵武装"。"批林批孔"无论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或是我们的国家,都是一场违背历史发展的灾难,更何况"四人帮"一伙还借题发挥呢!此时此刻的周恩来怎么也想不到,会平地冒出这么一个运动来!在"四人帮"的如意算盘上,其目标对准的就是那个妨碍他们篡党夺权的人--周恩来。
在讨论时,大家提出要看看周恩来总理同基辛格密谈的记录。
于是打电话给中共中央办公厅,请求复印一份"密谈"记录给我们。
等了一会儿,回电说:"经请示领导不同意复印",并说"这件事你们已经知道了,再不要向外传"。江华院长接着就宣布,今天在座的知道就不要再说了。
1971年,一个神秘的美国人踏上了中国的土地。
这个人便是担任美国国家安全事务助理,而后又担任国务卿的基辛格博士。遵照毛泽东主席的指示,由周恩来和叶剑英负责接待和进行密谈。
中美关系从此打开了一扇大门。
1972年2月,美国总统尼克松来华访问,由周恩来、叶剑英同尼克松举行会谈。中美关系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可是,江青后来却诬蔑周恩来和叶剑英同基辛格的会谈是"丧权辱国"、"投降主义"等。这件事起因于1973年11月周恩来和基辛格进行的最后一轮会谈。
参加这次会谈的翻译是外交部副部长王海容,外交部美大司副司长唐闻生。会谈结束后,王、唐二人到中南海向毛泽东主席汇报了会谈的情况。
毛泽东听后对会谈的某个问题有意见,认为周恩来、叶剑英在同基辛格会谈中有错误,同时也没有及时向他报告此事。毛泽东决定要召开政治局会议,在会上批评周恩来的这种做法。实际上,办事一向谨慎、组织原则一向很强的周恩来事前已向毛泽东主席打过电话,回话说:"主席已经休息。"因此,毛泽东主席未能及时听到周恩来的汇报。1973年11月12日,根据毛泽东主席的指示,中央政治局召开扩大会议,对周恩来提出批评。当时有些同志特别是外交部的个别领导同志,在会上对周恩来提出了不公正的批评意见。周恩来对这些意见都没有反驳。
可是,江青却在会上提出了一个令周恩来,同时也令与会的人们没有想到的问题:周恩来的行为是"第十一次路线斗争"。这样说了江青还不满足,接着便诬陷周恩来"迫不及待地要代替毛主席"。当时的气氛十分紧张。
据周恩来的警卫人员后来回忆,在会议进行得紧张的时候,他们给周恩来总理送去的饭菜都原封不动地被退回来了。由此可见当时会场里的紧张气氛和周恩来所承受的压力。
会议断断续续地开了近一个月。
12月,毛泽东主席认为"这次开得好,很好"。
同时,毛泽东主席也批评江青:第十一次路线斗争,不应该那么讲,实际上也不是。她说总理迫不及待,她自己(指江青)才是迫不及待"。1973年,周恩来总理的病情已经是很严重了。那时,他刚刚大量便血,却仍抱病与基辛格昼夜会谈,为国家、为民族的顽强意志,令每一个中国人感动。1973年11月,周恩来遵照毛泽东主席的批示,主持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听取对他的意见和批评。他本人在那个总的形势下,也进行了自我批评。我在预审中看这些材料时,被周恩来总理忍辱负重的高尚情操感动得热泪盈眶。12月,政治局会议结束。
1974年1月,"批林批孔"运动开始。江青一伙趁机借题发挥批"周公"。
此时的周恩来病情已极其严重了。
1974年6月1日,周恩来住进了医院。
病床上的周恩来,仍然在操持着国家大事。
从开始制造的"伍豪事件",到最后将周恩来"逼"进医院,"四人帮"一伙始终没有放弃对周恩来的诬陷和迫害。我在参加对"四人帮"的预审时,为了搞清江青诬陷周恩来总理这个问题,曾参加过有关的研究会。那一次是在公安部小会议室开会,主要是核实查对材料。记得参加会议的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公安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于桑,江苏省副省长兼公安厅厅长、江青预审组组长洪沛霖等十余人。后来有的文章说,"两案"办公室负责人刘复之、凌云参加了这次会议,但在我的印象中他们好像没有参加这次会议。在讨论时,大家提出要看看周恩来总理同基辛格密谈的记录。
于是打电话给中共中央办公厅,请求复印一份"密谈"记录给我们。
等了一会儿,回电说:"经请示领导不同意复印",并说"这件事你们已经知道了,再不要向外传"。江华院长接着就宣布,今天在座的知道就不要再说了。
我认为,时间已经过去三十多年了,对于这件事情还是应该还它的本来面目为好。这件事情的结果是:在预审结束后,公安部将这件事情定为江青的一条罪状,同时写入了起诉意见书。特别检察厅在审查公安部提交的起诉意见书时,对这件事情又再次进行了研究。认为这是在当时一种特殊情况下发生的事情,不能全部都算在江青一个人的头上。根据中央"两案"指导委员会所定的,凡是毛泽东主席点头了的事情,都不能提起公诉的精神,因此对江青在政治局会议上诬陷周恩来总理这件事,特别检察厅在起诉书中没有提起公诉。
后来,我所在的第一审判庭也认为,凡事都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鉴于这种情况,法庭无法进行追究"揪叛徒集团"。在那种情况下,这些事不能都笼统地算在江青账上。"文化大革命"的时候,江青一伙为了打倒周恩来总理,曾经挑起一场令人震惊的"伍豪事件",将周恩来诬陷为"叛徒"。(关于这方面的内容详见我与你合著的《共和国大审判--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亲历记》一书)我这里要说的是那本书以外的内容,那就是对于这样一件证据确凿的事情,最后却没有给江青定罪,原因是法庭无法对此进行追究。我在秦城监狱参加预审期间看到了江青煽动"红卫兵"成立"揪叛徒集团",挑起影射周恩来为"叛徒"的"伍豪事件"的材料,感到非常气愤。有一天晚上,因为天气太热,我与同时被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为特别法庭审判员的曲育才、史笑谈等参加预审的法官一同到楼顶上去乘凉,大家不由得谈起此事,对于"伍豪事件"和"揪叛徒集团"感到不可理解,明明知道是错误的,为什么那时就这样难办?为什么就不及时纠正?他们当时都曾感叹地说,怎么能这样对待周恩来总理,这太不应该了!
病危的周恩来在临进手术室前与邓小平谈话说"你干得比我好",大家认为这是他看到国家的危局后发自内心的话。可是仅仅七十五天之后,他便永远地离开了自己所深深爱着的人民。五个月后,邓小平再次被打倒。
特别法庭在接到特别检察厅的起诉书后,对于江青一伙制造"伍豪事件",在全国上下煽动"揪叛徒集团"的情况,是不是要提起公诉,是不是要将这件罪行算在江青一伙人的头上,进行了认真的研究。从上面所说的事实来看,这件事情所造成的后果是严重的,算在江青一伙人的头上也是合理的。1980年9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起诉意见书中第十五条指出,江青诬陷迫害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一九七三年十一月,在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前夕,江青诬陷周恩来'迫不及待地要代替毛主席'……"特别检察厅组成后,对这件事情所处的时代背景进行了具体的分析,认为在当时政治局开会"批周"的特殊情况下发生的事情,毛泽东主席完全了解并有所指示,对江青这次会上的发言所说的周恩来"迫不及待地要代替毛主席"的话,不予起诉。后来,我所在的第一审判庭也认为,凡事都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鉴于这种情况,法庭无法进行追究"揪叛徒集团"。在那种情况下,这些事不能都笼统地算在江青账上。因此特别法庭在最后没有将此事认定为江青一伙的罪行。
在特别检察厅起诉书认定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十六名主犯(包括已死去的)共有四十八条罪行,认定十名被告犯了刑法八条罪名,其中认定江青犯了刑法七条罪名。根据法庭调查的事实,经法庭评议,特别法庭判决书认定的罪行比起诉书减少了十六条,新增加了七条,认定的罪名也减少了,如江青从法庭合议时的八条罪,最后只定了四条罪。这都体现了实事求是、依法办案的原则。1980年11月17日,特别法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在开庭三日以前,派人向被告江青等人分别送达了出庭受审的传票。发出传票之后,我和所有的法庭审判员一样心情显得特别激动,因为划时代的、庄严而神圣的审判即将开始!庭审结束后有人提出,关于江青、张春桥、王洪文煽动搞乱军队的问题,通过预审时证明已是事实,公安部的起诉意见书上也写了,可是特别检察厅却没有提出起诉,特别法庭也没有对此进行审判,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公安部在预审结束后的起诉意见书中曾提出,1974年春,"批林批孔"运动中,江青说:"我是炮手,我有炮队。"并指派迟群、谢静宜等为"炮队",到中国人民解放军各总部、空军机关和部队的一些基层单位"点火放炮",煽动搞乱军队。江青诬蔑总参谋部是"林彪余孽","要放火烧荒才好"。江青还诬陷军委、总后勤部、海军、空军、军政大学的领导"捂盖子",并伙同张春桥、王洪文策划在这些单位"点火"。3月5日,江青对陈亚丁(总政治部文化部副部长)等人说:"你们要放火烧荒,煽动搞乱军夺权"。对于这件事情,公安部起诉意见书上的事实是清楚的。
特别检察厅的检察官们在分析公安部的起诉书时,对于江青一伙人所说这件事情的时间进行了具体的分析。特别检察厅考虑到,错误发动"批林批孔"的原因不应全部归于"四人帮",更不能全部归于江青个人。1974年1月24日江青是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在京部队各单位动员"批林批孔"大会,这件事情中央也是知道的。至于她在会上离开"主题",讲了许多违背原则和搞乱人民军队的话,这都是事实。但考虑到这件事情中央事先已知道等因素,将其完全定成江青、张春桥、王洪文的罪行不太合乎当时的实际。为此,特别检察厅没有将其作为江青、张春桥、王洪文的一条罪行向特别法庭提起公诉。由于没有写入起诉书,特别法庭在法庭上也未对此事进行法庭调查。最后,特别法庭只是在判决书开始叙述集团犯罪部分中提到"阴谋颠覆政府和破坏军队"一句话,没有将此列入江青、张春桥、王洪文个人犯罪部分。我认为,以上内容与之前那本《共和国大审判--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亲历记》中所写到的关于上海武装叛乱不能算在姚文元头上的问题,江青的叛徒问题证据不足不应向特别法庭起诉的问题,江青操纵河南3.武斗起诉后未定罪的问题,煤炭工业部部长张霖之之死公安、检察未写入起诉书,而特别法庭却进行了法庭调查,查明事实真相后给江青以定罪的问题等,这些都说明了什么呢?它说明在整个审判过程中,并不是哪一个权威人士说了算,也不是哪一个部门说了算,更不是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一样搞专案组,由一个所谓的专案组说了算,而一切都是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特别检察厅起诉书认定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十六名主犯(包括已死去的)共有四十八条罪行,认定十名被告犯了刑法八条罪名,其中认定江青犯了刑法七条罪名。根据法庭调查的事实,经法庭评议,特别法庭判决书认定的罪行比起诉书减少了十六条,新增加了七条,认定的罪名也减少了,如江青从法庭合议时的八条罪,最后只定了四条罪。这都体现了实事求是、依法办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