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国议员960万薪水不用还了还口出狂言
最近我发表的所有文章,都特别强调了下面这段话:
实事求是、辩证法、螺旋上升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传统哲学思想的精髓。
曼德拉指出:
我反复提醒大家,解放斗争并不是一种反对任何一个团体或种族的战斗,而是反对一种压迫制度的斗争。
普评制认为,人类社会所犯的一切严重错误都是世袭官僚制、终身官僚制、科举官僚制、普选官僚制、委任官僚制所造成的。 换句话说,我们所反对的是世袭制、终身制、普选制和官僚制,而不是因为这些制度而犯错误的个人、团体或种族。这里面当然包括政党、执政党。而
一个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就是要实行真正负责任的民选民评制。也就是要把基层领导干部的评判罢免权交给被他们领导的普通群众——这样一种最带根本性的组织用人制度,也就是普评制,老百姓的普评制,而不是继续交给他们的上级领导。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毛主席所说的:
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
《论联合政府》(一九四五年四月二十四日),《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一零九五--一零九六页 只有这样
才能实现习近平关于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政治主张。当然,首先要用家庭联户代表制或者走婚登记制建成家庭命运共同体,然后,才能建成国家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
以上都是老生常谈,另外,还有一句老生常谈:
在老百姓没有评判罢免权的情况下,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都有可能出、什么千奇百怪的事都有可能出,而且是层出不穷!没有这么多鲜活的例证加以证明,你们说,我这老生常谈还能谈得下去吗?!!!可是,这鲜活的例证又是多么的令人痛心疾首啊!本不想多谈,但又不能不说。我一个退休老工人,仅仅是希望有一天,关键的少数能够看到、理解、落实这些老生常谈,救民众于水火。仅此而已,别无他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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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辱国议员”960万薪水不用还了 却还是口出狂言
观察者网 发布时间:18-04-1916:35观察者网
【观察者网 综合报道】被取消香港立法会议员资格的梁国雄、刘小丽、姚松炎、罗冠聪4人,早前被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简称行管会)追讨约1200万港元(约合960万元人民币)的议员薪水及开支。
不过,行管会4月18日开会决定,不再追讨4人的薪水和开支,但他们仍需要归还已经预支的运营资金,每人19至31万港元不等。
尽管被允许不归还所有款项,4人仍对此表示不满,甚至口出狂言。
左起:姚松炎、梁国雄、刘小丽、罗冠聪 图自港媒
据港媒报道,身兼行管会主席的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表示,行管会察悉法律意见,认为有法律依据向四人提出申索,同时了解他们可能提出的抗辩理由、成功追回款项的机会和继续采取法律行动可能招致的法律费用。
费用初步涉及大约8位数,行管会要审慎运用公帑,如使用更多公帑追回款项,未必符合审慎理财运用公帑的原则。
梁君彦指出,将向4人提出三项条件,包括归还已预支的营运资金,扣取2017年7月14日之前发放的工作开支;需在指定日前归还资本项目,例如计算机及手机;另外必须归还2017年7月14日后的已支款项。每人需偿还19至31万。
香港立法会主席梁君彦 图自港媒
如果4人履行所有条件,行管会与他们达成全面和最终的安排,上述安排是在不损害行管会权利下作出;若议员不履行条件,秘书处会考虑追讨全数300多万的欠薪。
梁君彦还称,没有行管会委员反对有关意见。
报道称,在行管会的相关条件下,梁国雄需偿还19万港元(约合15.2万元人民币),为4人中最少,而刘小丽及姚松炎则需偿还31万港元(约合24.7万元人民币),罗冠聪则需偿还20万港元(约合人民币16万元人民币)。
梁国雄等4人今昔需还款数目对比(以上以港元为单位) 香港文汇报截图
据观察者网早前报道,2016年10月,香港特区新一届立法会议员宣誓过程中,刘小丽用了13分钟时间龟速宣誓;姚松炎增加以及修改誓词内容;罗冠聪以反问音调读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梁国雄则高举黄伞,宣誓后又撕毁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831决议”的道具。
4人宣誓时不真诚和不庄严的表现,引发全港愤怒,特区政府在全国人大释法后入禀法院要求撤销4人议员资格。
香港高等法院于2017年7月14日发布书面判决,裁定刘小丽、姚松炎、罗冠聪、梁国雄4人的宣誓没有法律效力,取消其议员资格,由2016年10月12日,即宣誓当日起生效。
行管会2017年11月29日正式向4人发信,追讨他们作为立法会议员的薪水及运营开支,每人270万至310万港元(约合216万至248万元人民币)不等。
刘小丽:要讨回半个月工资
一直以来,香港各界对4人的讨薪呼声就未断过,然而在被行管会“豁免”绝大部分薪酬后,4人似乎并不领情。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在行管会做出决定后,刘小丽声称,立法会和特区政府这次的决定只是“收回恶意”而非“释出善意”。更称会追讨其前助理7月份的薪水和代通知金(观察者网注:代通知金也称提前通知金,在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除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外,还应当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及自己7月的半个月薪酬。
刘小丽龟速“宣誓” 图自港媒
罗冠聪说,他们有“十分充足”的抗辩理据,令图以追讨薪津作“政治打压”知难而退。但他又称,自己原则上同意要交付预支但尚未使用的运营资金,及添置了的设备,但其议员办事处的职员在“突然打压”下离职,立法会“应当”承担其代通知金以及遣散费。
姚松炎则称,行管会追讨其薪津并没有法律基础,早应停止,又称其他行动会待与律师和其他“民主派朋友”商讨后公布。
梁国雄更扬言,特首林郑月娥和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此次的做法是“老妓从良”,又称会为助理追讨“应有”的劳工赔偿和待遇。
前议员批评行管会做法“不公不义”
民建联议员葛佩帆直指,4人渎誓违反基本法,引起公愤,更被法院裁定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完全是咎由自取。虽然行管会是在考虑过追讨不符经济效益后决定终止追讨,但有很多纳税人都认为行管会放弃追讨,用纳税人的血汗钱为4人行为“买单”,并不公道。
前立法会议员、“廿三万监察”发言人王国兴对行管会放弃追款的决定感到愤怒及不满,批评有关决定是错误和不公不义。
香港前立法会议员王国兴 图自港媒
他解释,4人宣誓时的行为违法违宪,由当时开始已失去议员资格,所以并没有资格领取立法会的薪津。认为追讨与否应交由法庭裁决,直言行管会以行政决定取代公义做法,是政治错误。
对于其中三议员反向立法会追讨前助理的薪水及遣散费,王国兴直斥“上得床嚟掀被冚”(形容得寸进尺、欺人太甚),更批评特区政府早前放风可撇帐(把坏账或亏损剔除)更是错上加错,以为退让就可以促成大和解是自欺欺人。
据悉,香港特区政务司司长张建宗曾在上月表示,特区政府早前以书面回复行管会,提供若未能追讨全部薪津的可行撇帐方法。他强调立法会秘书长有责任追讨议员的薪津,政府只是提出可行的撇帐方法,最终仍要待行管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