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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祭出重拳香港清理混入体制内港毒

已有 656 次阅读2019-11-13 17:37 |个人分类:普评制点评|系统分类:杂谈分享到微信

中央祭出重拳香港清理混入体制内港毒

最近我发表的所有文章,都特别强调了下面这段话:

实事求是、辩证法、螺旋上升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传统哲学思想的精髓。

曼德拉指出:

我反复提醒大家,解放斗争并不是一种反对任何一个团体或种族的战斗,而是反对一种压迫制度的斗争。

普评制认为,人类社会所犯的一切严重错误都是世袭官僚制、终身官僚制、科举官僚制、普选官僚制、委任官僚制所造成的。 换句话说,我们所反对的是世袭制、终身制、普选制和官僚制,而不是因为这些制度而犯错误的个人、团体或种族。这里面当然包括政党、执政党。而

一个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就是要实行真正负责任的民选民评制。也就是要把基层领导干部的评判罢免权交给被他们领导的普通群众——这样一种最带根本性的组织用人制度,也就是普评制,老百姓的普评制,而不是继续交给他们的上级领导。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毛主席所说的:

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

《论联合政府》(一九四五年四月二十四日),《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一零九五--一零九六页 只有这样

才能实现习近平关于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政治主张。当然,首先要用家庭联户代表制或者走婚登记制建成家庭命运共同体,然后,才能建成国家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

以上都是老生常谈,另外,还有一句老生常谈:

在老百姓没有评判罢免权的情况下,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都有可能出、什么千奇百怪的事都有可能出,而且是层出不穷!没有这么多鲜活的例证加以证明,你们说,我这老生常谈还能谈得下去吗?!!!可是,这鲜活的例证又是多么的令人痛心疾首啊!本不想多谈,但又不能不说。我一个退休老工人,仅仅是希望有一天,关键的少数能够看到、理解、落实这些老生常谈,救民众于水火。仅此而已,别无他求。

下面请看

中央祭出重拳,香港清理混入体制内港毒!
来源:新民军哨作者:2019-11-10 10:50:09

11月9日,综合香港媒体报道,持续了半年之久的香港街头动乱,让香港和香港市民,吃尽了苦头。在香港大部分正义人士的要求下,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在全国人民的呼吁声中,香港政府开始清理混入混入“体制”内的“港独分子”。

11月9日,香港《大公报》报道,半年的街头动荡,让香港这颗“东方明珠”持续蒙尘。半年来,局势动荡,秩序混乱,交通堵塞,人心躁动,物价飞涨,整个社会陷入一片混乱之中。在暴乱分子的大肆破坏下,香港,几乎要变成,“臭港”,“死港”!

香港的持续动荡,所引发的混乱,引起了香港广大市民的不满。很多人,已经打破沉默,通过各种方式,持续讨伐暴乱分子的“暴行”。11月8日,香港《文汇报》报道,根据民间独立独立调查机构,有80%的民众认为,必须回复法律和秩序;

68%的人认为,香港警察,是香港社会的最大稳定力量;59%的民众主张,必须把动乱分子,尤其是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在这种情况下,香港政府和香港警察终于出手了。香港本土派立法会议员朱凯迪8日被警方逮捕。此外,有泛民议员也被香港警方预约拘捕。

据《大公报》报道,被告黄之锋(22岁)、林朗彦(25岁)和周庭(22岁)在本案同被控一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黄之锋另被控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他与周庭又被控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他们保释期间除非获法庭豁免,否则不得离境。

据了解,黄之锋自称收到欧洲多个组织邀请,到当地分享香港“最新社会情况”,因此已计划好于本月27日至下月17日期间离港,到意大利国会听证会、法国国会交流,到英国牛津大学辩论社任演讲嘉宾等等。

黄之锋并向法庭呈交机票、行程作证明,希望法庭可豁免他于上述日期的离境限制、宵禁令及往警署报到。

不过主任裁判官钱礼先质疑,为何黄之锋未向法庭申请离港,便预早购买本月27日凌晨出发的机票,“难道假定法庭一定会批准离境?”再质疑他曾经不遵守保释条件,包括不按时到警署报到,及疑违禁足令现身案发现场附近。

裁判官直言,发现黄之锋每次应讯都有事要申请,认为再让他保释期间离港并不适合,更重要是他打算出席的会面都不重要,故不批准他的申请。

黄之锋散庭后表示,对裁判官拒绝其申请感遗憾,并批评同一位裁判官于9月曾批准他离港到美国国会出席听证会,而今却认为出席意大利或法国国会听证会不重要。

几个月来,香港因为特区政府修订《逃犯条例》,引发了大规模的市民上街游行。

在特区政府暂缓这项工作,特别是《逃犯条例》已经正式撤回的情况下、反对派和一些激进人士并不罢休,在外部势力的配合下,仍然不断挑动政府和市民之间的对立,将抗议的性质向非法暴力方向转变,甚至冲击“一国两制”的底线,令他们的暴行带上了“颜色”的特征,而且暴力的形式越演越烈,已经有了恐怖主义的苗头。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今天回顾邓小平先生在1984年10月3日会见港澳同胞国庆观礼团时的谈话,以及在1987年4月16日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的讲话两篇文献,具有特别的意义。

要点1:香港今天的成就地位得益于“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是国家对香港和澳门实行的惠港、利澳的国家政策的大倾斜。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中允许同时存在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顺利完成港澳回归,实现两岸统一,这是“一国两制”的初心。这是一个伟大的创举,后无来者不敢说,但绝对是前无古人的。正如邓小平先生在会见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的讲话指出的:“这是个新事物。

这个新事物不是美国提出来的,不是日本提出来的,不是欧洲提出来的,也不是苏联提出来的,而是中国提出来的,这就叫做中国特色。”邓小平先生又说,正是因为“我们搞的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所以才制定‘一国两制’的政策,才可以允许两种制度存在。没有点勇气是不行的,这个勇气来自人民的拥护,人民拥护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领导。”  

香港享有高度自治权,如果我们从一个比较的视角来看,甚至超过了一些联邦制国家的州的权力。  

香港特区还享有极为广泛的立法权,可以依照基本法制定民事、刑事、商事和诉讼程序等各方面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这些范围极为广泛的高度自治权,为香港发展经济创造了有利条件,促进和巩固了香港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地位。这些都是“一国两制”带来的制度红利。

香港回归后,很多香港人并没有意识到身份和香港宪制秩序的改变。香港人的价值理念和生活方式与西方接近,一些人对国家的了解和感情认同不够积极。

外国势力由此趁机渗入,美国把香港变成牵制中国发展的棋子,英国作为美国的盟友和香港前统治者,对香港特区政府的施政经常指指点点,上世纪80年代形成的一批民运分子主动与外国势力勾结,出卖香港利益。加上回归后香港社会存在的深层次矛盾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聚积了较多的民怨,借修订《逃犯条例》引发的争议,反对派兴风作浪,令香港整个社会陷入动荡。

要点2:中央不能什么都不管

“一国两制”“高度自治”并非中央什么都不管。香港发生自己解决不了的事情,或者属于中央管理的事务,中央都可以出手解决,也必须出手解决,这是中央的权力,也是中央的责任。

邓小平先生1987年在会见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指出,“还有一个问题必须说明:切不要以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来管,中央一点都不管,就万事大吉了。这是不行的,这种想法不实际。中央确实是不干预特别行政区的具体事务的,也不需要干预。

但是,特别行政区是不是也会发生危害国家根本利益的事情呢?难道就不会出现吗?那个时候,北京过问不过问?难道香港就不会出现损害香港根本利益的事情?能够设想香港就没有干扰,没有破坏力量吗?我看没有这种自我安慰的根据。如果中央把什么权力都放弃了,就可能会出现一些混乱,损害香港的利益。

所以,保持中央的某些权力,对香港有利无害。”现在,果然出现了损害香港根本利益的事情,有干扰、破坏的力量,中央也会本着维护国家和香港利益来行使权力。

中央依照宪法、基本法对香港行使全面管治权,这不是中央政策“紧”或“松”的问题,这些权力是白纸黑字写在法律上的,中央当使则使。中央的权力确保了“一国两制”的底线不被逾越。邓小平先生在1984年会见国庆观礼团时就讲过:“一九九七年以后,台湾在香港的机构仍然可以存在,他们可以宣传‘三民主义’,也可以骂共产党……但是在行动上要注意不能在香港制造混乱,不能搞‘两个中国’。

要点3:驻军的作用

驻军有什么作用?现在的情况是否要出动驻军?邓小平先生在1984年会见国庆观礼团时的讲话就明确说了,香港驻军除了体现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外,还有一个作用,就是“防止动乱”,“那些想搞动乱的人,知道香港有中国军队,他就要考虑。即使有了动乱,也能及时解决。”驻军就是要震慑那些想要搞乱香港的势力,驻军也可以帮助解决动乱问题,迅速平息,恢复社会秩序和稳定。  

现在坊间有种说法:出动驻军意味“一国两制”完结。这是错误的看法。基本法第十四条写得清清楚楚,香港特区政府在必要时,可向中央人民政府请求驻军协助维持社会治安和救助灾害。这是“一国两制”框架下的一项安排。

第十八条也提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中央人民政府可发布命令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无论哪一条,都说明驻军不是摆在军营里的稻草人,是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重要力量。 

香港社会发生动荡了,中央当然可以干预,发生动荡就是偏离“一国两制”,干预就是要拨乱反正,让“一国两制”回归正轨。中央行使权力能够由乱变治,就应该干预。但不是说,一有动荡苗头出现,就要出动驻军。邓小平先生在会见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提到:“干预首先是香港行政机构要干预,并不一定要大陆的驻军出动。

只有发生动乱、大动乱,驻军才会出动。”这里的大动乱就是指香港特区自己已经没有办法控制了,警队也控制不住了,必须出动驻军。就像邓小平先生接着讲的那样“总得干预嘛!”  

这里要讲清楚,香港警察的工作是依法律尽力维护社会秩序和治安。香港市民应该明白,警察维持不了香港的治安,对香港没有好处,大家应该采取合作的态度,减低损失,降低对立,让香港早日恢复公共秩序与安宁,这是对香港最有利的事。

要点4:未来怎么办

邓小平先生在1987年会见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用了很大篇幅讲发展目标。邓小平先生表示,到了20世纪末,中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要达到800—1000美元,有了这个基础,到21世纪的中期,达到人均4000美元,成为中等发达的国家。

当然事后来看,其实我们发展的步子快多了,很多指标早就超过了。但是大家有没有想过,邓小平先生为什么在那样一个场合谈国家的发展规划?很简单,他接着就给出了答案:“要达到这样一个目标,需要什么条件呢?第一条,需要政局稳定……因为中国不能再折腾,不能再动荡。一切要从大局出发。中国发展的条件,关键是要政局稳定。

第二条,就是现行的政策不变。我刚才说,要从我们整个几十年的目标来看这个不变的意义。”他这里提到的“政策”,主要是当时内地的改革开放政策。只有政局稳定、政策稳定,才能“鼓励大家动脑筋想办法发展我们的经济,有开拓的精神,而不要去损害这种积极性,损害了对我们不利。”大家看一看,这是不是非常契合我们香港今天的现状!

邓小平先生在讲到基本法要为香港未来设计制度时说:“香港的制度也不能完全西化,不能照搬西方的一套。香港现在就不是实行英国的制度、美国的制度,这样也过了一个半世纪了。

现在如果完全照搬,比如搞三权分立,搞英美的议会制度,并以此来判断是否民主,恐怕不适宜……对香港来说,普选就一定有利?我不相信。”【】香港究竟需要什么样的制度,需要结合香港社会实际情况,兼顾各阶层利益,需要真正落实有效的政策,解决深层次矛盾。邓小平先生在1984年就和大家分析过,要辩证看待“变”与“不变”:“如果有人说什么都不变,你们不要相信。

我们总不能讲香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所有方式都是完美无缺的吧?即使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之间相互比较起来也各有优缺点。把香港引导到更健康的方面,不也是变吗?

向这样的方面发展变化,香港人是会欢迎的,香港人自己会要求变,这是确定无疑的。”我想香港要变成一个更好的资本主义社会,必然是在兼顾各阶层利益的大前提下,破解社会的深层次矛盾,让不同阶层的人都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为此,香港的未来需要在快速止暴制乱、恢复秩序的基础上,找到适合香港发展的路径,逐步解决过往遗留下来的深层次问题,这才是标本兼治之策。

重温这两篇讲话,可以帮助我们擦亮眼睛、认清形势,增强信心、提振士气。我们要全力支持特区政府和行政长官依法施政,支持警队严正执法,恢复香港社会秩序和稳定,积极消除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走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实际情况的发展道路,确保“一国两制”全面准确落实。  
香港事件的思考

两个多月来,香港激进示威者的暴力行为不断升级,社会危害越来越大。香港警方表示,至今已经拘捕近900人,并将继续严正执法,将犯罪者绳之以法。中央坚定支持香港特区政府和警队依法处置暴力行为,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香港繁荣稳定,绝不允许暴力绑架香港未来。香港怎么了、怎么看待乱港行为、中央啥时候出手、是否要用军队……

诸多问题萦绕在人们心头。这次香港事件,是历史遗留问题、现实新生问题和外部势力干预问题交杂而成。众所周知,香港事件的导火索是“修例”。所谓的“修例”,指的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交立法会审议《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民间和媒体一般也将其称为《逃犯条例》或者《引渡条例》)。

《逃犯条例》并非是一项新增的法律,而是在香港回归之前就有。只不过,因为一起凶杀案,它更加引人关注:20岁的香港姑娘潘晓颖被其男友陈同佳杀害。然而法院却只判处陈同佳29个月刑期!

原因是陈同佳杀人抛尸的地点是在台湾。按照香港实行的属地管辖原则,香港法院对台湾杀人案件没有管辖权,所以香港警方无法以谋杀罪起诉陈同佳。香港和台湾也没有签署过引渡条约,所以香港警方也无法把陈同佳送到台湾去受审。

也就是说,现有《逃犯条例》存在严重的法律漏洞。

事实上,除台湾之外,香港也没有和内地、澳门等签署引渡协议。数据显示,仅仅是内地逃到香港的重犯就多达300多人。受现有《逃犯条例》的限制,香港并不能将这些逃犯移交内地入罪。

所以,香港特区政府原本想趁着这次修例,把移交逃犯的范围扩大到大中华区,从而把现有法律上的漏洞和缺陷一并堵上。

然而,修例草案一经提出,就引发了激烈的争论。最先跳出来反对的是香港的商界和法律界。原因是什么,无需赘言。

按道理,犯法者就该得到惩处,这是常识。修例是为了让违法犯罪的人发抖知敬畏,那些“不违法不犯罪的人”激动个啥?!说到底,是有人打着正义的旗号在搞鬼、护鬼。

当然,这是事件的表层背景。更深层的背景是,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台湾大选的关键之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对于中国来说是大庆之年。如果搞好了,就能够进一步激发民族信心和团结,中国之发展将更进一步。

这显然是某些国家不想看到的。有人就是要搞小动作,往我们眼睛里吹沙子。

过去几十年,有些国家对中国一向采取制衡策略。一方面,培育和支持中国内部的敌对势力。如“藏独”“疆独”“台独”“港独”势力、各种异己分子和所谓意见领袖、“美分”等。一方面,通过西方话语体系,选择性报道中国,抹黑中国。

正如2008年,我们举办奥运会,就出现了“火炬风波”等事件。有西方领导人,公开宣扬抵制北京奥运会。有些西方媒体报道,说北京每天都是沙尘暴,运动员下飞机要戴口罩,中国食品安全有失控的严重问题……有些国家领导人甚至蓄意给国际性的体育赛事抹上政治色彩。

而台湾大选,即涉及对“一国两制”的考量。

众所周知,在台湾,民进党是不承认一个中国的,而国民党倾向于坚持一个中国。一个中国涉及到“一国两制”。从某种层面上看,对香港问题的处理,可能影响台湾统一方式。民进党在等着拿香港做文章,彻底以香港为论据,否定“一国两制”,制造舆论,影响大选结果。此前,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就用过类似的伎俩。

这次乱港事件,本质上是一次集合行为。就是在某种社会因素的刺激下,一些人脱离或违背社会制度和常规,做出组织性、结构性和秩序性较差的举动。

一是多以集群、流言、骚动、暴乱等形态出现,一般会对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干扰和破坏。

二是处于激动人群中的个人具有很强的“被暗示性”,周围人的行为乃至现场的氛围会对个体有很强的暗示和刺激,出现群体暗示和群体感染的现象。

三是个体淹没在人群中,这使个体处于一种没有社会约束力的“匿名”状态,继而使得个体失去社会责任感和自我控制能力。在一种法不责众心理支配下,做出种种宣泄行为,形成群体极化现象。

在香港事件中,就出现了堵路、拦地铁、扔燃烧瓶、打砸等损害其他公民合法权利的情况。此次事件的性质很明显就是暴力。暴力就是暴力。任何对暴力的粉饰,都是对暴力的纵容。香港的一些深层次矛盾,需要各界群策群力化解,但暴力永远成不了“合理选项”。

倘若不同政见、不同诉求的人,动辄以暴力获取他们心目中的“公义”,香港社会岂不是永无宁日?倘若一边高呼民主自由,一边却以暴力侵害他人、破坏秩序,民主自由岂不成了危害社会的幌子?任何对暴力的妥协,只会助长更多的暴力。坚决对暴力说“不”,这是法治社会的底线,也是文明社会的共识。香港法院对非法“占中”案的判决也表明,“公民抗命”等口号再漂亮,都掩盖不了暴力的本质,都免除不了违法的罪责。

当然,在香港事件的集合行为里也有人群细分。这个群体里并不都是暴徒。

综合相关信息,我们可以粗略地将这次乱港群体分为三类:其一,因为不满社会现状,而想释放情绪的年轻人。其二,看着看着,跟着走,怕被孤立的年轻人。其三,与外部势力勾结的别有用心者,以及打着所谓正义旗号浑水摸鱼者。 如果把乱港群体比喻成在管道里流动的汽油,那第三类人(与外部势力勾结的别有用心者,以及打着所谓正义旗号浑水摸鱼者)就是火星。故而,要灭火,必须找到火星。

一般而言,除非涉及生存事项的重大利益问题,集合行为不会持续太久。这次香港事件首先考验的是特区政府的舆情处理能力,以及化解敏感问题的能力。处理集合行为,要讲究治理艺术。

不可否认,香港社会有着各种各样的诉求,但当前最大的民意是求稳定、求安宁,最紧迫的任务是止暴制乱、恢复秩序。

有市民说,“这场暴力风波比香港非典疫情更恐怖”,因为城市的声誉一旦被破坏,重建便相当难;有市民说,如果暴力和混乱继续下去,“香港各行各业都面临倒闭和失业潮”;还有市民说,每天都要想一下穿什么衣服再出门,“担心颜色不对被人家打”……这还是人们熟悉的香港吗?香港能这样继续乱下去吗?我们能让暴力毁掉东方之珠吗?

一国两制原本是为了解决台湾问题而设计的,却率先在香港实施。

这是上个世纪80年代,我们经过艰苦的谈判才把香港收回来。

这个谈判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82年9月撒切尔夫人访华至1983年6月,双方就有关香港主权的原则问题和一些程序问题进行了商谈;第二阶段从1983年7月到1984年9月,双方就具体问题进行了22轮谈判。整个谈判过程曲折,充满了激烈的交锋与较量。最后中国给出解决香港问题的方案就是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关键两个。一个就“一国”,就是一个中国,这是一国两制的核心和基础。另外一个是高度自治。

就是香港拥有比内地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等更高的治理权限。不过,高度自治是中央授权下的自治。也就是说,一国两制并没有改变我国的国家结构。

实行一国两制之后,我们国家是新型的单一制国家,而不是美国式的复合制国家。一国是本,两制是枝,没有本就没有枝。香港和广东一样,是没有独立主权的。

当年,对于用一国两制解决香港问题,邓小平同志就说过三段话:

第一,港人治港有个界线和标准,就是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未来香港特区政府的主要成分是爱国者。什么叫爱国者?爱国者的标准是,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

第二,香港要稳定。在过渡时期要稳定,中国恢复行使主权以后,香港人执政,香港也应该稳定。这是个关键。香港的稳定,除了经济的发展以外,还要有个稳定的政治制度。我说过,现在香港的政治制度就不是实行英国的制度、美国的制度,今后也不能照搬西方的一套。如果硬要照搬,造成动乱,那是很不利的。这是个非常实际的严重问题。

第三,有些事情,比如一九九七年后香港有人骂中国共产党,骂中国,我们还是允许他骂。但是如果变成行动,要把香港变成一个在“民主”的幌子下反对大陆的基地,怎么办?那就非干预不行。干预首先是香港行政机构要干预,并不一定要大陆的驻军出动。只有发生动乱、大动乱,驻军才会出动。但是,总得干预嘛! 看清楚了这些,对那种无理、偏激、无底线的政治要挟,能步步退让吗?对这种严重挑战“一国两制”的违法行为,能有丝毫妥协吗?

答案是完全否定的。“绝对不能允许任何危害国家主权安全、绝对不能允许挑战中央权力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权威、绝对不能允许利用香港对内地进行渗透破坏的活动”。

如果有人自作聪明,以为不断升级暴力,就可以迫使中央在原则问题上让步,只能是蚍蜉撼树不自量力。如果香港出现特区政府不能控制的动乱,中央绝不会坐视不管。按照基本法规定,中央有足够多的办法、足够强大的力量迅速平息可能出现的各种动乱。

在香港事件发生后, 舆论场上,出现了“大乱大治”的言论。其逻辑是,一股脑地把香港变成和内地一样的体制,或者变成广东省下属的香港区。这个说法很不理智的,也是幼稚的。大乱大治是最坏的选择之一。大乱的成本太高,也不符合香港局势的走向。而且,大乱之后不一定可以大治。

我们曾经以一国两制解决香港问题是智慧创造.一来能够收回香港,二来能够最大可能地维护香港繁荣。

当时,我们提出的构想是,香港保持现有制度50年不变。那么现在就要问了,50年之后呢?其实,这个问题很好回答。怎样有利于在统一的前提下维护香港的繁荣,就实行什么样的制度。

当时,我们可以解放思想设计一国两制。今天,思想毫无疑问是更加解放了。因此50年不变的问题,不是一个单选题,也就不必作为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概念。

实事求是,理性冷静地分析各种问题和解决各种问题。其中最大的特征就是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对于香港的未来,我们没必要陷入姓资姓社的争论里。

止暴制乱,香港才有未来我们要向捍卫法治的香港警队和爱国爱港力量致敬,你们捍卫的是香港繁荣稳定的基石,保护的是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地位,守护的是香港社会和外来投资者的共同利益。我们要对被误导和裹挟的年轻人说,暴力绝对不是爱香港的方式,大好青春不应成为别人的政治筹码,不要成为幕后黑手的“炮灰”和棋子。我们也要告诫一切“反中乱港”势力,切莫误判形势、把克制当软弱,切莫低估中央政府和全国人民捍卫国家主权、安全、统一,维护香港繁荣稳定的强大意志和坚定决心!

目前,香港事件的关键原因在内部。主要是:香港经济发展存在瓶颈问题;年轻人正当诉求的问题。 提升人民福祉,应是一切落脚点和出发点。 香港经济这几年的新增动能不足。

2018年,香港的GDP折合人民币为24000.98亿元,已经被广东省深圳市超越。香港已经没有昔日亚洲四小龙的光环。此外,2018年香港人均GDP为4.87万美元。但是,这是一个“被平均”的数据。香港普通人的收入其实并不高。2018年香港打工者的中位数月收入仅仅为17500港币(汇率按0.9算,相当于人民币1.57万元)。

而香港的房价,动辄十几、二十几万一平。根据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测算,香港前十大富豪的资产加起来,占到了香港GDP比重的35%。显然,香港地区,基尼系数过大。

贫富差距背后,还包括,既得利益者对机会公平的破坏。

当年轻一代被房子等必需品压得喘不过气来的时候,当年轻一代无法谈理想的时候,当年轻人出现了“再努力也没有机会”“再努力也看不到未来”的判断的时候,那社会就会出现动荡不稳的隐患。

这些年,香港的年轻人时不时集体散步,背后正是个人诉求问题。今天的香港,必须更加重视如何保障机会公平,给年轻人搭好梯子。

一句话:促发展,加工资,保障生活刚需,保障机会公平,保障社会流通渠道畅通,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

怎样治理香港乱象?标准是什么?我们再来重温一下毛主席在香港还是英国殖民地时期给香港定下的规矩:第一、香港不能用作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军事基地;第二、不许进行旨在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威信的活动;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港人员必须得到保护。只要做到这三条,香港就可以维持现状。

看看今天已经成为中国一个特区的香港,对于中国而言,与被英国殖民时期相比是什么状况?

所以,解决香港乱象的标准,就是毛主席给香港定下的上述三条规矩,并赋予时代新内涵:第一,不能成为反华国家、反华势力和分裂势力的“前线大本营”;第二,不许进行旨在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威、挑战一个中国底线的活动:第三,中央所有驻港机构和人员必须得到高度尊重,在港的中国内地企业和国人必须受到高度保护。只有做到上述三条,香港就可以维持现状。否则,可以考虑改变香港现状。

要知道,香港已经回归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因此,香港问题怎么解决?需要过分担心吗?

不必。与98年金融危机相比,这次的风波是小场面。当年,有中央政府作后盾,香港特区政府动用几百亿美元的外汇贮备与索罗斯鏖战,最终渡险。

这一次,就凭几只阿猫阿狗就想翻天?NO WAY!

今天,我们国家的治理能力已经非常成熟。处理香港问题,关键是要找准时机出好手里的牌。其中,出牌次序很重要。

前面说到香港事件中有三类人。这背后有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什么是敌我矛盾,就是绞尽脑汁想把香港搞乱,想把中国搞乱,浑水摸鱼的势力。对于敌我矛盾必须坚决以专政的方式予以清理。

要知道,一个地方,就算高楼大厦再多,如果黑水沟不处理,那就会滋生病菌,无法宜居宜业。没有一颗中国心,就不是中国人。既然不是中国人,一旦在中国的地盘上撒泼,那就要让其尝到法律铁锤的滋味。

对于人民内部矛盾,要理解其诉求,多用沟通交流的方式化解,多用舌头,慎用拳头。

我们要把我们的人搞得多多的,把敌人的人搞得少少的。

此外,对于底线原则,没必要反复重申。底线和原则是有威严的。说了一次就不必再说,否则就有损威严。一旦有人突破底线,或者出现更糟的迹象,驻港军队就可以出动。

因为,军队存在的功能就是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这符合国际惯例,合理合法合规,不必在乎某些颠倒黑白的国际舆论。所以,“香港是中国的香港”这句话,接下来我们可以不用再重申了。对牛弹琴弹得再多,都是无意义的。

就在8月18,中央发布了《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文件提出,要更好实施粤港澳大湾区战略,丰富“一国两制”事业发展新实践。

短时间内,香港特区政府可能无法解决青年人的诉求问题。如果香港青年能够到大陆发展,那就会给香港政府一个改革的区间。

所以,从某种层面上看,大亚湾,特别是广东等地是解决香港问题的重要辅助器。这样,也有利于大陆和香港两岸青年的交流。要知道,无论是香港还是大陆的未来,还是要看年轻人,要靠凝聚年轻人的奋斗力量。

不可否认,香港社会有着各种各样的诉求,但当前最大的民意是求稳定、求安宁,最紧迫的任务是止暴制乱、恢复秩序。有市民说,“这场暴力风波比香港非典疫情更恐怖”,因为城市的声誉一旦被破坏,重建便相当难;有市民说,如果暴力和混乱继续下去,“香港各行各业都面临倒闭和失业潮”;还有市民说,每天都要想一下穿什么衣服再出门,“担心颜色不对被人家打”……这还是人们熟悉的香港吗?香港能这样继续乱下去吗?我们能让暴力毁掉东方之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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