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唯心主义的意识与社会存在无关吗?
最近我发表的所有文章,都特别强调了下面这段话:
实事求是、辩证法、螺旋上升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传统哲学思想的精髓。
曼德拉指出:
我反复提醒大家,解放斗争并不是一种反对任何一个团体或种族的战斗,而是反对一种压迫制度的斗争。
普评制认为,人类社会所犯的一切严重错误都是世袭官僚制、终身官僚制、科举官僚制、普选官僚制、委任官僚制所造成的。 换句话说,我们所反对的是世袭制、终身制、普选制和官僚制,而不是因为这些制度而犯错误的个人、团体或种族。这里面当然包括政党、执政党。而
一个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就是要实行真正负责任的民选民评制。也就是要把基层领导干部的评判罢免权交给被他们领导的普通群众——这样一种最带根本性的组织用人制度,也就是普评制,老百姓的普评制,而不是继续交给他们的上级领导。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毛主席所说的:
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
《论联合政府》(一九四五年四月二十四日),《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一零九五--一零九六页 只有这样
才能实现习近平关于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政治主张。当然,首先要用家庭联户代表制或者走婚登记制建成家庭命运共同体,然后,才能建成国家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
以上都是老生常谈,另外,还有一句老生常谈:
在老百姓没有评判罢免权的情况下,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都有可能出、什么千奇百怪的事都有可能出,而且是层出不穷!没有这么多鲜活的例证加以证明,你们说,我这老生常谈还能谈得下去吗?!!!可是,这鲜活的例证又是多么的令人痛心疾首啊!本不想多谈,但又不能不说。我一个退休老工人,仅仅是希望有一天,关键的少数能够看到、理解、落实这些老生常谈,救民众于水火。仅此而已,别无他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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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磊 2019年2月15日 09:35
历史唯心主义的“意识”与“社会存在”无关吗?
——《“存在决定意识”五问》之二
赵 磊 (西南财经大学《财经科学》编辑部)
质疑二: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青年黑格尔派”时,一方面强调“存在决定意识”,另一方面又指认“德国哲学从天国降到人间”,“这些哲学家没有一个想到要提出关于德国哲学和德国现实之间的联系问题”。问题是,如果说历史唯心主义的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产物,那么,历史唯心主义就并不是“从天国降到人间”的产物;反之,如果断言历史唯心主义是“从天国降到人间”的产物,那么,历史唯心主义就脱离了当时的社会存在,也就意味着历史唯心主义并非社会存在的产物。言外之意,如果历史唯心主义这种意识与社会存在并无关系,那么,“存在决定意识”这个历史唯物主义逻辑也就被证伪了。一个已经被证伪的逻辑怎么能说是“科学”的呢?
其实,历史唯心主义的意识“由什么决定”与历史唯心主义“从天国降到人间”,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前者属于本体论问题,后者属于认识论问题。
历史唯心主义的意识“与社会存在有没有关系”,这本来不是什么问题(“存在决定意识”已经解决了)。但是,一旦把这个问题与历史唯心主义“从天国降到人间”搅在一起,就成了说不清道不明的问题。在本体论与认识论混为一谈的语境下,这两个问题的边界是无法得到澄清的。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批判的“德国哲学”究竟是不是社会存在的产物?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逻辑,即使历史唯心主义“从天国降到人间”,它们也仍然是社会存在的产物。马克思恩格斯虽然明确指认“德国哲学”脱离当时的社会实际,但并不意味着马克思恩格斯指认“德国哲学”不再是社会存在的产物。
需要追问的是,既然“德国哲学”仍然是社会存在的产物,那么为何马克思恩格斯又说“德国哲学从天国降到人间”呢?问题的关键在于,“德国哲学”这些历史唯心主义的意识虽然是社会存在的产物,但是,这些意识并不是对社会存在的正确反映,而是对产生这种意识的社会存在的歪曲反映。如此而已。
举一个例子。把一根筷子插入水中,人们在水面上会看到一幅歪曲的影像:笔直的筷子变成了弯曲的筷子。于是有人说,这筷子原本就是弯曲的。这个错误的意识与存在有没有关系?当然有关系。因为这个错误的意识仍然来自于现实的客观存在,来自于“筷子插入水中”这个客观存在。如果没有筷子插入水中这件事情,如果没有这个社会存在,那么就不会产生“筷子是弯曲”的这个错误的意识。换言之,筷子插入水中这个存在产生了一个错误意识,这个意识之所以是错误的,不是因为这个意识离开了社会存在,而是这个意识歪曲了社会存在。
相关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对价值这种社会存在的认识(意识),有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对剩余价值这种社会存在的认识(意识),有剥削和非剥削的不同看法;对国有企业这种社会存在的评价(意识),有无效率和有效率的不同观点;对人工智能这种社会存在的认识(意识),有会加重失业和不会加重失业的不同预测;等等。
马克思恩格斯指认历史唯心主义“从天国降到人间”,并不是说历史唯心主义与社会存在无关,而是说历史唯心主义歪曲了意识与存在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说“德国哲学是从天国降到人间”,并不是说德国哲学与社会存在无关,而是说德国哲学没有正确认识客观实际,从而颠倒了存在与意识的关系。由此引申出来的结论是:
(1)“存在决定意识”是人类社会的普遍法则,历史唯物主义与历史唯心主义都是社会存在的产物。如果没有既定的人类社会的客观存在——比如在白垩纪的恐龙时代,能有历史唯物主义或者历史唯心主义的意识吗?
(2)“存在决定意识”是一个事实判断,这个判断并不涉及好坏之分。问题在于,虽然“存在决定意识”并不是价值判断,但由此产生的意识却有对错之分。正确的意识与错误的意识都是社会存在的产物,都与社会存在有关。只不过,正确的意识正确地反映了社会存在,而错误的意识却错误地反映了社会存在。
(3)造成意识对错的原因有两个:第一,人们的认识能力暂时还没有达到能够正确认识社会存在的程度,比如古人缺乏必要的天文学知识,误以为日食是“天狗食日”;第二,立场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不同,也就是所谓“屁股决定脑袋”(这也是“存在决定意识”的另一种表述)。不论是因为认识水平限制还是因为认识立场所致,一句话:世界观、历史观不同,分析问题的方法论不一样,就必然导致认识的不同结论。
(4)同样的社会存在,却产生了截然对立的意识,这个事实并不表明意识可以不依赖于社会存在而随心所欲地“想当然”,而是意味着意识对社会存在的认识水平和解释能力是不一样的。
(5)讨论历史唯心主义“与社会存在有没有关系”,这属于本体论的问题(解决“谁是第一性”的问题);讨论历史唯心主义“是不是正确认识了客观存在”,这属于认识论的问题(解决“人的认识何以可能”的问题)。总之,不要把二者混为一谈。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