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评制点评贫困安化公安局半年喝了600瓶
最近我发表的所有文章,都特别强调了下面这段话:
实事求是、辩证法、螺旋上升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传统哲学思想的精髓。
曼德拉指出:
我反复提醒大家,解放斗争并不是一种反对任何一个团体或种族的战斗,而是反对一种压迫制度的斗争。
普评制认为,人类社会所犯的一切严重错误都是世袭官僚制、终身官僚制、科举官僚制、普选官僚制、委任官僚制所造成的。 换句话说,我们所反对的是世袭制、终身制、普选制和官僚制,而不是因为这些制度而犯错误的个人、团体或种族。这里面当然包括政党、执政党。而
一个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就是要实行真正负责任的民选民评制。也就是要把基层领导干部的评判罢免权交给被他们领导的普通群众——这样一种最带根本性的组织用人制度,也就是普评制,老百姓的普评制,而不是继续交给他们的上级领导。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毛主席所说的:
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
《论联合政府》(一九四五年四月二十四日),《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一零九五--一零九六页 只有这样
才能实现习近平关于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政治主张。当然,首先要用家庭联户代表制或者走婚登记制建成家庭命运共同体,然后,才能建成国家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
以上都是老生常谈,另外,还有一句老生常谈:
在老百姓没有评判罢免权的情况下,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都有可能出、什么千奇百怪的事都有可能出,而且是层出不穷!没有这么多鲜活的例证加以证明,你们说,我这老生常谈还能谈得下去吗?!!!可是,这鲜活的例证又是多么的令人痛心疾首啊!本不想多谈,但又不能不说。我一个退休老工人,仅仅是希望有一天,关键的少数能够看到、理解、落实这些老生常谈,救民众于水火。仅此而已,别无他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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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半年喝掉600瓶白酒,安化不贫困才怪
周蓬安新浪个人认证 2018.5.28 11:27
周蓬安:公安局半年喝掉600瓶白酒,安化不贫困才怪通报称,2016年6月,安化县公安局违规从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采购了600瓶白酒。截至2017年1月,该批白酒被县公安局机关食堂用于112次晚餐接待消费,其中用于内部违规公款吃喝22次,用于无公函接待消费90次。(5月27日《新华社》)
一周前,我的地理概念里似乎还没有“安化县”这个地方,没想到近一周内竟有两件有关安化县的新闻进入我的脑海。奇怪的是,这两条新闻都是与安化县公安局有关,而且都是有关安化县公安局的负面新闻。除该文之外,此前《父亲报警称13岁女儿被强奸 警方:是约炮不予立案》一文报道,5月18日,安化县公安局法制办主任称,两人属“约炮”,发生性关系时李某并不明知芬芬未满14周岁,不属强奸。笔者曾就此撰文《幼女“约炮”是“带套不算强奸”的翻版》,对安化县公安局法制办主任及相关人员做了一次义务普法教育。或许他们是真的读懂了2013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5月24日,安化县公安局作出刑事复议决定,撤销4月28日该局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
新华社这篇题为《国贫县公安局半年喝掉600瓶白酒用警车赴贵州买》的文章,篇首就介绍了处于湘中的安化县因盛产黑茶、走出过多位羽毛球世界冠军而闻名,同时也介绍了该县也是湖南省20个国家级贫困县之一。在“八项规定”出台几年之后,作为国家级贫困县,县公安局这样的正科级单位,2016年公务接待费竟然高达658579.40元,领导们是真敢吃,也真敢喝啊。公安作为强势部门,更多的是别人请他们,因此可以肯定,这些招待费绝大多数是“自己请自己”消费掉了。文章提到的消费由头真是五花八门,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安化县公安特色”?比如举办射击赛要喝酒,举办拔河赛要喝酒,举办篮球赛也要喝酒;破了案要喝“庆功酒”,没破案也要摆“慰问酒”,这是早就将“同城公务一律不予宴请”抛之脑后了;为搞好扶贫治安工作要喝酒;一次接待“市中心医院扶贫组”就喝掉白酒12瓶,估计是以“一人一瓶”的量来安排;为接待审计、检查更是大喝特喝白酒,有344瓶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审计、检查、开现场会等公务消费,虽然均无接待公函。而“公务接待中,比例最大的是市局来人”,则暴露出“上梁不正下梁歪”这么个大问题。在“八项规定”早已深入人心的2016年,该局食堂竟然“每个工作日都有接待任务,晚餐基本上都喝酒”,令人难以置信。很显然,机关食堂的包厢已经成为违规公款接待的“新阵地”。几年前,我在《查处“同城吃请”,湖北开了个好头》一文中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反对大吃大喝,应该废除机关食堂的包厢,领导干部与职工在一起吃饭难道担心“掉价”吗?如果没有了包间,来人一起在大厅里与单位职工一起吃“份饭”,这种“同城吃请”又有何妨?该局设有5个独立包间,最大包间能容纳20人就餐,部分包间还设有皮沙发、消毒柜等,与三星级酒店似乎没有多大区别吧?
最具讽刺意味的是,该局食堂“公务接待警示牌”还明确列出“无公函一律不接待”、“公务接待一律不饮酒”等禁令。如今若将“阴奉阳违”用在该局领导身上,貌似有“文革”味道,但用民间最朴素的“说一套,做一套”,总不为过吧?而近几天,中央纪委不断发布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文章,那么该局领导是否认真学习过十八大文件,是否认真学习过“八项规定”和公安部的“五条禁令”,是否认真地开展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不是仅仅“走过场”了?
长期关注区域经济发展的我,发现一个地区经济发展速度与酒风盛衰成反比。大家简单地想想看,如果该地区酒风盛行,那些“馋酒”的公职人员就会整天想着喝酒,不仅仅没有心思搞好本职工作,更可怕的是想方设法让纳税人请他喝酒,因此就会人为设置办事“门槛”,故意刁难服务对象,逼纳税人就范。你管的事,拖上同事一起去喝;他管的事,也会拖着你一起去喝,一些处于创业期的小企业,就因频繁花钱请公职人员喝酒而过早地夭折。这就形成了恶性循环,一个地区的企业越少,每个企业承担公职人员喝酒的费用就越多;而企业承担酒钱越多,外地投资者就不敢来投资,地区经济也就发展不上去。安化县虽然是国家级贫困县,但公安局喝酒的架势却丝毫没有“贫困”的痕迹。我想,公安局半年接待竟喝掉600瓶白酒,派出所喝的恐怕还不计算在内,安化县不是贫困县那才奇怪呢。其它国家级贫困县,是否与当地公职人员喜欢喝财政资金购买的酒、喜欢喝纳税人提供的酒有关?希望有人能做一个调研。我还想问一个问题,那就是安化县公安局开着警车,不远千里去贵州茅台镇采购白酒,违规使用纳税人的钱供小集团挥霍,我不知道出这趟差的警察,回来后怎么计算出差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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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贫县公安局半年喝掉600瓶白酒 用警车赴贵州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