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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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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仅拥有733人的托养中心,在连续49天时间内竟死亡20人,应该可以用“惨案”来形容了。而广东某地方救助站知情人还透露,该站2011年至今共向练溪托养中心送去200多人托养。截至今年3月,6年内死亡近百人。笔者就想,这样的死亡速度背后,肯定存在着一个草菅人命的“黑洞”。有网友拿“集中营”来做比较,其实也并非危言耸听。
新京报对该事件的报道至少提供了如下几个值得关注的信息:一是建在看守所旧址的托养中心,“感觉就是原来的看守所。”二是内部设施不达标,有的甚至比看守所条件还差,“里面的单个房间约15平方米,有半米高的水泥通铺,十几个人睡在上面。厕所也在房间里面,因为没有冲水系统,臭气扑鼻”。三是未成年人和成年人混合托养。四是护理人员太少,有的孩子因为不听话,又没有时间顾及,甚至被用绳子绑起来。五是该托养中心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却“一年盈利一两百万元”。六是民政局高比例收取管理费,新丰县民政局按现行供养费每人每月660元人民币中,“提留每人每月50元为局管理费。若供养方增加供养费,按增加额的10%提留作为局的管理费。七是原负责人为官员侄子。
看到这些信息,不禁令我联想起4年前被炒得沸沸扬扬,近期微信上仍频频被转发的“长沙记者暗访救助站被殴事件”。该事件说的是,因为长沙陆续发生流浪汉冷死事件,三湘都市报记者戴鹏扮流浪者体验救助站,打十次电话未通,报警才被送入救助站,进去后被三人围殴,死缚双手,死摁双脚,膝盖顶头部,最后记者告饶,在“自愿放弃救助”表上签字按手印才离开。戴鹏这一趟“恐怖之旅”所体验到的结果,揭开了那些大街上流浪汉宁愿冷死、饿死,也不愿意去救助站接受救助的背后原因。
从练溪托养中心发生的“惨案”,我们也可窥见民政系统的腐败真是十分了得,难怪民政部正副部长同时被查。正因为民政部门将原本应该由政府管理的救助站对外承包,正因为官员亲属直接插手该救助站经营,正因为县民政局高比例收取管理费,正因为该救助站“一年盈利一两百万元”,才导致只有发生“大饥荒”环境下才有可能出现的“一些人瘦成了皮包骨头,形容枯槁。被他们接回的流浪人员中,有些人脚底浮肿。”
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又一个轮回?媒体曝光练溪托养中心“惨案”的这个3月20日,恰是“孙志刚事件”主角孙志刚在收容人员救治站被殴打致死14周年的日子。2003年3月17日晚上,任职于广州某公司的湖北青年孙志刚在前往网吧的路上,因缺少暂住证,被警察送至广州市“三无”人员(即无身份证、无暂居证、无用工证明的外来人员)收容遣送中转站收容。次日,孙志刚被收容站送往一家收容人员救治站。在这里,孙志刚受到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收容人员的野蛮殴打,并于3月20日死于这家救治站。
同年6月20日,国务院颁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同时,1982年施行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废止。
应该说,国务院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即废除了一项执行了20多年的行政法规,是倾听民意的结果,也是网络力量的初步显现。舆论一致认为,孙志刚以自己宝贵的生命,换来了中国法制一个不小的进步。但十分遗憾的是,练溪托养中心发生的“惨案”,较“孙志刚案”更为残酷,且又是发生在广东。
我们再来展望一下该案未来的处理结果,不妨以14年前的“孙志刚事件”为参照物。“孙志刚事件”最后1人被判死刑,1人被判死缓,1人被判无期徒刑,另有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刑。此外,公安系统12名违纪责任人、卫生系统3名违纪责任人、民政系统5名违纪责任人受到处理。
很明显,广东练溪这个托养中心,实质上还是14年前的收容站,甚至比那时候的收容站更无人道。该案最终会不会有人头落地?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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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养中心49天死亡20人 原负责人为官员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