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评制点评为多拿补偿集体离婚是制度性羞辱
最近我发表的所有文章,都特别强调了下面这段话:
实事求是、辩证法、螺旋上升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传统哲学思想的精髓。
曼德拉指出:
我反复提醒大家,解放斗争并不是一种反对任何一个团体或种族的战斗,而是反对一种压迫制度的斗争。
普评制认为,人类社会所犯的一切严重错误都是世袭官僚制、终身官僚制、科举官僚制、普选官僚制、委任官僚制所造成的。 换句话说,我们所反对的是世袭制、终身制、普选制和官僚制,而不是因为这些制度而犯错误的个人、团体或种族。这里面当然包括政党、执政党。而
一个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就是要实行真正负责任的民选民评制。也就是要把基层领导干部的评判罢免权交给被他们领导的普通群众——这样一种最带根本性的组织用人制度,也就是普评制,老百姓的普评制,而不是继续交给他们的上级领导。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毛主席所说的:
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
《论联合政府》(一九四五年四月二十四日),《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一零九五--一零九六页 只有这样
才能实现习近平关于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政治主张。当然,首先要用家庭联户代表制或者走婚登记制建成家庭命运共同体,然后,才能建成国家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
以上都是老生常谈,另外,还有一句老生常谈:
在老百姓没有评判罢免权的情况下,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都有可能出、什么千奇百怪的事都有可能出,而且是层出不穷!没有这么多鲜活的例证加以证明,你们说,我这老生常谈还能谈得下去吗?!!!可是,这鲜活的例证又是多么的令人痛心疾首啊!本不想多谈,但又不能不说。我一个退休老工人,仅仅是希望有一天,关键的少数能够看到、理解、落实这些老生常谈,救民众于水火。仅此而已,别无他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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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蓬安:为多拿拆迁款集体离婚,是制度性羞辱
周蓬安 03月02日
3月2日,新华报业传媒集团客户端“交汇点新闻”一篇题为《南京一村庄百对夫妻集体离婚为多得拆迁补偿》一文报道,市民反映,因为离婚后每户可多拿钱和房屋面积,南京高新区一村庄拆迁时,全村160多对夫妻,上至八十多岁老两口、下至刚结婚不久的小夫妻,绝大多数都离了婚。
那些相濡以沫超过半个世纪的老人,那些相敬如宾几十年的中年夫妻,那些真心相爱而刚结婚的小夫妻,原本一家和和睦睦,之所以愿意顶着有损名誉、道德现实,冒着或造成假戏真做,将“假离婚”弄成“真离婚”的风险,就因为这么做可以换来巨大的利益。“原本一户人家只能有220平方米房子,离婚后能够多出来一户,多70平方米,还能补偿13.1万元。”
我都想象不出这样的制度是哪位天才设计的?但毫无疑问,这必将诱导村民掀起“假离婚”的高潮。因为这样的“假离婚”,除了有损暂时还看不见、摸不着的道德外,“离婚不离房”、“离婚不离床”的既定模式,对“假离婚”双方的生活并未带来什么影响,而70平方米房外加13.1万元拆迁补偿却是实实在在的好处,需要工作多年才能获得。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绝大多数都离了婚”也就非常好理解,因此当地居民对此都不避讳,一位年近八十的老大爷告诉记者,自己跟老伴感情很好,这次也离婚了。只要多拿补偿,这次假离婚也值得。
笔者不禁联想起“制度性羞辱”这个外来词。所谓的“制度性羞辱”,是社会伦理学家马格利特在《正派社会》一书中所提出的一个概念。他在书中大力提倡建立这样一种社会伦理规范,即“不让社会制度羞辱社会中的任何一个人”。
笔者10年前撰写的《制度性羞辱,别以为和你无关》一文中,就曾列举过若干典型的“制度性羞辱”案例,随后又注意过更多案例,在中国可以说司空见惯,举不胜举。如华北油田“双职工都买断工龄的,有一方可以上岗;离婚后的下岗职工等同于单职工,可以上岗”规定,就导致集体“假离婚”。重庆江北区因为领取“低保”分别以全家总收入、人均收入做标准,导致多人“假离婚”。哈尔滨教育部门因为实行“男女有别”的供热费报销制度,规定符合“丧偶、离异、军婚、大龄单身”中任何一项条件的女职工也能享受报销待遇,导致集体“假离婚”。此外,还有交通事故、生产安全事故致人死亡后,赔偿金“同命不同价”问题;政府下达喝酒任务;高考移民及汉族考生修改民族等。近年来,随着房价的持续快速增长,一些城市出台完全不符合市场规律的“限购”政策,从而导致为购房而“假离婚”的尴尬事。
只要通过“假离婚”,就可以得到额外利益,这样的制度设计缺陷,必然会给民众带来“制度性羞辱”。因为你不参与,你就吃亏,甚至不愿意参与“假离婚”的一方,还被视为对双方感情不自信,对对方不信任。
就南京而言,这种让人脸红的“制度性羞辱”可能一直存在,至少笔者注意过六年前《南京江宁区市民为拆迁多补偿排队离婚》一文及视频就在网上流传。2010年09月16日《扬子晚报》就曾报道,最近几日,从早上6点开始,南京江宁区民政局门口就大排长龙,这些居民都是前来办理离婚手续的。其中包括各个年龄层甚至年逾古稀的老年人,有的老年人刚补办结婚证,转头就办理离婚手续。据了解,前来办理离婚手续的居民都是为了多收取一些拆迁安置费用。
我理解,南京市随后的市委书记杨卫泽、市长季建业都是腐败分子,但他们也是“能人”啊,怎么连这点问题也解决不了?当然,他们或也曾经“堵漏”,可却依然留下“漏洞”。比如该村拆迁政策有“夫妻俩凡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的,离婚必须满五年以上,才能按政策以两户计算”的规定,但通过法律途径裁决会立即生效。因此,法律服务所背后来“助阵”,每户收取离婚费从5000元一下子涨到15000元。
其实,“假离婚”也是一项具有风险的游戏。有的“假离婚”一方会假戏真做,结果演变成“真离婚”。而因为办理“假离婚”前不可能对家庭财产进行严格的分割,事先有心弄假成真的一方,在“假离婚”前就会刻意制造对“真离婚”后财产分割的主动权,另一方将鸡飞蛋打,而且有苦难言。
笔者以为,来自于缺乏人性化的“制度性羞辱”,是对社会进步最有破坏性的羞辱,也是老百姓在最为无奈中被羞辱,并且是人们最容易被习惯接受的羞辱方式。这样的羞辱如果长期存在,就会让更多的人习以为然,社会的整体羞耻感将会因此而麻木,不再把羞辱当作严重的伤害,有的甚至还不惜以进一步“受羞辱”去换取更大的物质利益。
若借用马格利特《正派社会》这个书名,此类“制度性羞辱”如果过多,这个社会就成“不正派社会”了。因此,我们必须通过完善制度,尽量避免普通百姓遭受“制度性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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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村庄百对夫妻集体离婚 为多得拆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