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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评制点评马泮艳郜艳敏的不同遭遇说明啥?

热度 1已有 1750 次阅读2017-2-15 01:23 |个人分类:普评制点评|系统分类:时政资讯分享到微信

普评制点评马泮艳郜艳敏的不同遭遇说明啥?


最近我发表的所有文章,都特别强调了下面这段话:
实事求是、辩证法、螺旋上升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传统哲学思想的精髓。
曼德拉指出:


我反复提醒大家,解放斗争并不是一种反对任何一个团体或种族的战斗,而是反对一种压迫制度的斗争。

普评制认为,人类社会所犯的一切严重错误都是世袭官僚制、终身官僚制、科举官僚制、普选官僚制、委任官僚制所造成的。 换句话说,我们所反对的是世袭制、终身制、普选制和官僚制,而不是因为这些制度而犯错误的个人、团体或种族。这里面当然包括政党、执政党。而


一个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就是要实行真正负责任的民选民评制。也就是要把基层领导干部的评判罢免权交给被他们领导的普通群众——这样一种最带根本性的组织用人制度,也就是普评制,老百姓的普评制,而不是继续交给他们的上级领导。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毛主席所说的:


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 
《论联合政府》(一九四五年四月二十四日),《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一零九五--一零九六页 只有这样


才能实现习近平关于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政治主张。当然,首先要用家庭联户代表制或者走婚登记制建成家庭命运共同体,然后,才能建成国家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


以上都是老生常谈,另外,还有一句老生常谈:
在老百姓没有评判罢免权的情况下,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都有可能出、什么千奇百怪的事都有可能出,而且是层出不穷!没有这么多鲜活的例证加以证明,你们说,我这老生常谈还能谈得下去吗?!!!可是,这鲜活的例证又是多么的令人痛心疾首啊!本不想多谈,但又不能不说。我一个退休老工人,仅仅是希望有一天,关键的少数能够看到、理解、落实这些老生常谈,救民众于水火。仅此而已,别无他求。
下面请看


同样是被卖,马泮艳和最美乡村女教师的不同遭遇,说明了什么? 
巫山六月雪(2016-12-29 16:03:57)


那么,认真的回答吧。马泮艳,一个苦命的女子,8年4次逃婚,一家三姐妹基本都等于被亲戚卖给别人当了童养媳,到现在媒体曝了光仍欲求一离婚而不得


知乎上只有年薪20万的社会精英,同情和关注都是给历史人物和国家大事的,可不就是与马泮艳生活在两个不同的世界。在坐稳世界第二,小康社会,女权甚至狗权主义喧嚣至上的当代中国,还有这种封建主义大男子主义宗族主义的糟粕,是不是令人难以置信,是的,这不是孤证,甚至还有很多,比如“最美乡村女教师”郜艳敏。


题主,其实讨论她们为什么一个有人关注一个默默无闻没多大意义,同是天涯沦落人,何必分出谁牛逼。但你既然慧眼识人,我就答了。核心的问题在于关注度,新闻的传播需要有新闻点,点越多越接近近期大众关注,越具戏剧性越有价值,也就会有越多的媒体跟进推高炒热,ZW事件,伤医事件就是如此。郜艳敏无疑是幸运的,她有文化有情怀,可以当上乡村教师,并且被发掘出来评上了“最美乡村教师”。看看,多少个点,拐卖,乡村教师,政府不作为,宣传部门战五渣,你国药丸,女权主义,等等等等,还有主题电影推波助澜,每一个人都能从中找到G点,并在潮喷或被喷中达到高潮(可能有点低俗,但事实如此),她要不火,天理难容。而马泮艳,遭遇类似,甚至更可怜,却得不到这么高的关注,除了没这么多新闻点之外,大众的审美疲劳也是一个原因,唉,既生瑜,何生亮。大家的关注都给了郜艳敏,马泮艳自然就少了。当然严格来说这也不是问题,想炒的话也能炒起来,关键一不涉及明星,二不涉及宠物,第三也很难直接喷到政府,你叫现在网络上的几大公害(啊,口误,是话题制造者)粉丝、狗奴、公知(有人肯定还要加个五毛,其实五毛都是被动的,一般套路是公知发贴,五毛应战,然后就各方混战了,鉴于我也是五毛,就偏袒下本阵营不提了)怎么有兴趣来炒,中国的问题,没有他们的参与,是搞不成大新闻的。


马泮艳 打工妹 修改话题经验
你好!我是马泮艳,我的事已经不了了之了,能否请你们帮帮我?我的电话18223960825


附录:

重庆市巫山县现代童养媳事件  
巫山六月雪 (2016-12-29 14:05:42)


重庆市巫山县现代童养媳事件重庆市巫山县现代童养媳事

10多年前,重庆市巫山县双龙镇的马泮艳三姐妹被监护人卖作“童养媳”,多次出逃失败,并相继生下子女。2016年,年仅28岁却已有一个14岁女儿的马泮艳起诉要求离婚,并希望追究“丈夫”在自己还是幼女时强奸自己的法律责任,却被派出所民警告知案件已过追诉期。(5月27日人民网)


童养媳又称“待年媳”“养媳”,就是由婆家养育女婴、幼女,待到成年正式结婚。旧时,童养媳在我国甚为流行,解放后国家颁布了《婚姻法》,这种陋俗终于得到了有效解决,童养媳逐渐淡出公众视野。但是如今,一场活生生的悲剧又在我们面前上演。巫山三姐妹事件,像一记响亮的耳光抽打在现代文明之上,更多的也折射社会的悲哀。


16年间马泮艳曾两次报警,却均未能立案。在2000年,十二岁的马泮艳从“婆家”出逃后报案,但当地派出所在与她的“家人”伯父取得联系后,认为她已“出嫁”,断定这是一起“家庭纠纷”,不受理案例。这何其可笑!我国《刑法》规定,奸淫幼女是指行为人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当时的马泮艳仅仅十二岁,而与其发生性行为,不管其是否同意,均构成强奸罪。并且她从未办理过任何手续、签署过任何文件,就被办了“结婚证”。派出所一句简单的不予立案,却让这个年仅十二岁的女孩继续遭受着非人的虐待。


16年后马泮艳再次报警,派出所却告诉她,强奸罪的追诉期最高只有10年,现在已经超期,因此不予立案。而我国刑法规定“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两次报警,当地公安机关都未能依法及时立案,对收买、强奸幼童者严惩。笔者不禁怀疑,是不是当地政府,派出所亦或民政局,都对童养媳婚姻听之任之、装聋作哑,以致这一封建丑恶的现象在以人意想不到的方式滋长。


当今社会是法制社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婚姻当事人有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可命运如同“巫山三姐妹”的却不在少数,不得不说是法治社会之耻,相关司法机关必须以公正的态度给出答案。
对此,相关部门要做到切实保护好人民的合法权益,采取行动严格打击“童养媳”现象,而不是装聋作哑,听之任之,防止“懒政”而造成此类社会问题的蔓延,让妇女能够“扼住命运的咽喉”,让悲剧不再重演。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英国文学家狄更斯曾这样描述工业革命发生后的世界。今天,我们也生活在一个矛盾的世界之中。一方面,物质财富不断积累,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人类文明发展到历史最高水平。另一方面,地区冲突频繁发生,恐怖主义、难民潮等全球性挑战此起彼伏,贫困、失业、收入差距拉大,世界面临的不确定性上升。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了?


  同样的道理,中国也是如此。“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对此,许多人感到困惑,中国到底这是怎么了?有没有解决方案?回答是肯定的,那就是普评制的老生常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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