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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评制点评关于加强司法人员的舆情知识培训

已有 954 次阅读2017-1-29 21:04 |个人分类:普评制点评|系统分类:时政资讯| 司法, 知识 分享到微信

普评制点评关于加强司法人员的舆情知识培训


最近我发表的所有文章,都特别强调了下面这段话:
实事求是、辩证法、螺旋上升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传统哲学思想的精髓。
曼德拉指出:


我反复提醒大家,解放斗争并不是一种反对任何一个团体或种族的战斗,而是反对一种压迫制度的斗争。

普评制认为,人类社会所犯的一切严重错误都是世袭官僚制、终身官僚制、科举官僚制、普选官僚制、委任官僚制所造成的。 换句话说,我们所反对的是世袭制、终身制、普选制和官僚制,而不是因为这些制度而犯错误的个人、团体或种族。这里面当然包括政党、执政党。而


一个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就是要实行真正负责任的民选民评制。也就是要把基层领导干部的评判罢免权交给被他们领导的普通群众——这样一种最带根本性的组织用人制度,也就是普评制,老百姓的普评制,而不是继续交给他们的上级领导。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毛主席所说的:


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 
《论联合政府》(一九四五年四月二十四日),《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一零九五--一零九六页 只有这样


才能实现习近平关于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政治主张。当然,首先要用家庭联户代表制或者走婚登记制建成家庭命运共同体,然后,才能建成国家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


以上都是老生常谈,另外,还有一句老生常谈:
在老百姓没有评判罢免权的情况下,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都有可能出、什么千奇百怪的事都有可能出,而且是层出不穷!没有这么多鲜活的例证加以证明,你们说,我这老生常谈还能谈得下去吗?!!!可是,这鲜活的例证又是多么的令人痛心疾首啊!本不想多谈,但又不能不说。我一个退休老工人,仅仅是希望有一天,关键的少数能够看到、理解、落实这些老生常谈,救民众于水火。仅此而已,别无他求。
下面请看


周蓬安:晒提案-关于加强司法人员舆情知识培训的建议
周蓬安新浪个人认证 01月28日


说明:明年将是市级政协“换届年”,也就意味着本届政协仅剩最后一年。笔者担任两届芜湖市政协常委,每年会议期间都要提交几个提案,闭会期间也会撰写社情民意。今后,我会陆续将此前提交的提案、社情民意在网上发布(有的内容稍作补充),也希望更多的各级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将自己提交的提案、建议案和社情民意发到网上,一方面供其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考,一方面供其他地区政府借鉴。


今天所晒提案完整的标题是《关于加强司法系统领导干部网络舆情知识培训的建议》,“晒提案”时直接使用了事件发生地的真实地名。笔者之所以突出“司法系统领导干部”,就因为司法系统在这几年出现的匪夷所思案例特别多,而且影响也较一般部门更大。当然,其他部门的官员也应该注意“自媒体时代如何应对网络舆情”知识的学习。


关于加强司法系统领导干部网络舆情知识培训的建议

近年来,围绕司法系统的网络舆情事件频繁出现,虽然多数系公、检、法干警个人执法不规范等原因引发,但也有不少舆情事件的发生,是因领导干部不正确“拍板”或经集体讨论做出不正确判决所致,特别是很多同类舆情的不断重复出现,则暴露出部分司法系统领导缺乏对舆情的了解,在不经意间竟制造轰动舆情的弊端。


最为典型的如公审、公判问题,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早就明确禁止,且每一次都会引发舆情事件,引发民众质疑司法机关法制素养,但仍有不少地方热衷于通过这种方式处理当事人。


比如去年年初,四川省阆中市公审公判8名农民工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包括学者、律师、网民甚至司法干警,都在网上齐声声讨,结果让该市市委书记蒋建平成为“网红”,针对他的公开举报信随之充斥网络,不久蒋建平“落马”。


但即便如此,陕西省兴平市在11月下旬仍举办了一场公捕公判大会,同样引发社会声讨,司法形象再一次受损。


此外,对于一些同类案件或因法律本身存在漏洞,审判结果差距巨大,引发社会较大争论的舆情,也有损于司法形象。最为典型的,如近期天津“老太摆摊打气球”被判三年六个月一案,就是法院不能准确地理解法律,且不关注此前判例,又不关注舆情所致。因为此前“少年网购仿真枪获无期案”当事人刘大蔚当庭“请用我买的枪枪毙我,如果能打死我,我就承认我有罪!如果打不死我,就放我回家”的自辩词正在网上流行,在“呼格案”专案组组长冯志明因私自持有、藏匿4支枪,549发子弹仅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的消息发布几个小时后,福建省高院即对外宣布,判处原审被告人刘大蔚无期徒刑,量刑明显不当,决定本案由福建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择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而在此之前,已有多起有关涉及仿真枪的案件,有的已得到平反,玩具小贩王国其还获得43万元国家赔偿。


而司法机关缺乏舆情观念的另一个涉枪事件,更是不应该发生。那就是在天津“老太摆摊打气球”被判三年半一案闹得沸沸扬扬之时,有网友发现,河南信阳市新县法院在网上拍卖了一批可以发射“BB弹”的玩具枪,而且与天津摆摊老太所用气枪为“同款”。这就不仅令新县法院尴尬了,甚至连涉枪相关法律都十分尴尬。


此外,在网络上不断遭到批评的“滥拘”行为也有损于司法形象。比如四川省三台县村民冯勇军等9村民因给镇党委政府、三台县环保局送“不作为”锦旗,曾与政府打官司的冯勇军被警方刑事拘留。该案经曝光后,迅速成为网络舆情,警方很快释放了冯勇军,后改为与此前刑事拘留天数相同的行政拘留。再比如中国首例“转发500次”案,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了一名因发微博质疑该县一名男子非正常死亡案件有内情的初三学生杨某,在强大的舆情压力下,也是改为与此前刑事拘留天数相同的行政拘留。因该案,公安局长被“人肉”行贿而落马;时任县委书记刘长江去年也被查。


这些舆情事件的发生,无一不是因为司法机关领导对舆情缺乏正确认识的结果。因此,为树立司法机关的良好形象,加强司法系统领导干部网络舆情知识培训已显得至为重要。建议司法机关在今后的业务培训中,请一些舆情应对专家、新闻专业教授和知名网友讲授自媒体时代舆情应对知识,尽量避免领导干部制造舆情。而不制造舆情,就是最好的舆情应对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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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回复 普评制 2017-1-29 21:05
【博客中国】普评制点评关于加强司法人员的舆情知识培训
2017-01-30 09:04:00栏目:普评制点评
http://mayc53.blogchina.com/732064318.html#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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