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评制点评血案震动全国四法官被刺案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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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这么多的血案竟然没有震动全国?呜呼!哀哉!!!
胡庆刚打电话给刘坦,他是胡庆刚二审上诉的审判员。刘坦随即下到大厅,和胡庆刚见面后,将胡庆刚带到六楼办公室。(请注意这样一个细节;没过安全门。为什么?)一个平素被认为是老实本分的胡庆刚,竟敢杀人?真是不可思议!然而,还是老话说得好!欺负老实人有罪。不是不报时机未到时机一到一切都报!结果,不老实的人,老板不敢要。不黑心的老板又不会拖欠老实人的工资,所以,最后是老实人把黑心老板给杀了,而不是不老实的人把黑心老板给杀了!这就是拖欠工资杀老板的辩证法。希望全国的老板们都能够引以为戒,不要让悲剧再次发生了。
持续一年多的劳动争议,案情并不复杂。但这个小学三年级文化程度的犯罪嫌疑人,先后走过劳动仲裁、一审和二审,但未能得到其所要求的双倍工资、加班补偿和赔偿金。这场争议不仅将其身上的两万多元存款耗尽,也最终使其(不堪重负包括时间成本、经济成本、精神成本)演变成一场震惊全国的血案。
一个曾经的法官说:恕我直言,这起案件若是由本人审理,我只要问一句:原告提供的银行卡明细中,是否有被告支付的款项?这些款项为什么被告要支付给原告?
如果被告据实回答,则此案的事实立马可证:原告与被告,确实存在过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如果被告撒谎,说这些银行卡明细中没有没有自己支付的款项,则立时可休庭,给原告律师出具法院的协查函,请原告律师去银行核实这些银行卡中的钱,是否存在被告账户中支付的款项,则案情也能大白于天下。
至于在起草判决书时,被告得支付多少钱给原告,可参照当地的劳动市场的行情加以确定,并不难设定一个合适的数额,则此案自然可尘埃落定。后来在十堰中院发生的四位法官被杀案,那还会发生吗?非常遗憾!
十堰中院宣传处处长瞿万勇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胡庆刚的案子是因为证据不足,所以在仲裁、一审、二审时都败诉。如果胡庆刚以后发现新的证据,还有救济渠道可以支持他的诉求,或者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向检察院申请提起抗诉,都可以保障他的权利。【冠冕堂皇的废话,真不知道,官僚们还想让打工仔付出多少代价,然后,才能得到本就应该属于他们的工资劳保待遇?】
胡林说,胡庆刚委托律师花了2000元,还约定如胜诉律师可提成20%。我相信胡庆刚在打官司之前,一定会去咨询律师,律师一定会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给胡庆刚画一个非常大的大饼(64363元),这个大饼一定会刺激私企老板,使他下定决心一定要凭权、钱、势打赢这场官司。首先,他一定会花名册造假。可从劳动仲裁员到一审、二审法官,他们都不是三岁小孩,他们为什么会甘愿受骗?工资卡打工仔根本无法造假,这个他们真的不知道?这背后的真相,恐怕只有国家出面才有可能会被调查清楚。然而,铁的事实却是:
十堰市劳动监察支队执法一科科长向阳告诉财新记者“胡庆刚来这反映十堰方鼎欠他工资,然后我们就去他单位调查,在我们的监督下工资给了”。向阳还告诉财新记者,一审法院曾前来调阅案卷,然后我们把单位案卷给他们复印了。而据向阳介绍,监察支队在十堰方鼎调取的员工花名册中有胡庆刚的名字。工资、社会保险、辞职后的辞职申请、考勤证明等都有。可是,我们看
十堰方鼎体检的2013年8月至2014年2月员工花名册没有胡庆刚的名字。因此证据不足并驳回胡庆刚的仲裁请求。一审中十堰方鼎提供的花名册中并没有胡庆刚的名字,而后一审法院判决胡庆刚的证据不能证明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不用说,二审是维持原判。因此,认死理的老实人胡庆刚才会产生绝望情绪,才会以死相拼。假如,他的文化程度比十堰中院宣传处处长瞿万勇的文化程度还高,这样的事情当然不会发生。可这现实吗?所以,我才说,在湖北省十堰中院民三庭发生了一起四名法官被刺案,这的的确确是偶然发生的。但是,二十多年涉及劳动关系的血案到底有多少?(我们老百姓当然无法进行有效的统计)其中,背后的必然性到底是什么?又有哪个专家?哪个教授?哪个领导?对此进行了深入研究?
其实,真想解决问题,很简单。首先,要去除无法实现的双倍工资赔偿,其次,要拖欠工资入罪。然后,是预防犯罪前置,由劳动监察部门通过监察工资卡及时解决问题,并且将拖欠工资的单位领导记入失信黑名单。使黑心老板不敢、不值、不能,拖欠工资。下面请看,
十堰法官被刺案中案
2015-09-14 13:16:19来源: 财新网记者:崔先康
9月9日上午,湖北省十堰市发生法官被刺案:十堰中院民三庭四名法官刘坦、郑飞、刘占省和胡韧被前来领取一起劳动关系争议官司二审判决文书的上诉人胡庆刚刺伤。四名被刺法官中,伤势最重者郑飞身中多刀,肺部被刺伤、胸部贯穿。刘坦胸部和腹部被刺伤,刘占省胸部被刺伤,手臂划伤,胡韧腹部被刺伤。
刺伤四名法官后,胡庆刚旋即被抓捕。这个平素被认为是老实本分的单身汉背后,是一场与十堰方鼎汽车车身有限公司(下称十堰方鼎)持续一年多时间的劳动关系争议。
多方信息显示,该劳动关系争议标的并不大,案情并不复杂。但这个小学三年级文化程度的犯罪嫌疑人,先后走过劳动仲裁、一审和二审,但未能得到其所要求的双倍工资、加班补偿和赔偿金。这场争议不仅将其身上的两万多元存款耗尽,也最终演变成一场震惊全国的血案。
而另一方面,胡庆刚先后走过的仲裁和司法程序中,除二审裁判文书未曾公布外,劳动仲裁和一审中的诸多矛盾和疑点渐次显现,但相关方或缄默不言、或闪烁其词,法官被刺的案中案依旧迷雾重重。
胡庆刚其人
9月9日早上六点多,胡庆刚起身出门,带着七八个月前买的水果刀。
这是一把长22公分的水果刀,可折叠。进入十堰中院时,胡庆刚将它放在裤子右边口袋。在央视播放画面中,接受警察询问时胡庆刚表示,将刀放在右边口袋里方便拿出。四弟胡林也记得这把水果刀,他告诉财新记者,这把刀是胡庆刚七八月前买回来的,平时用来削水果,并被胡庆刚放在自己的小房间里。
这一天早上胡庆刚出门的时候,胡林听到了声响。这是胡庆刚往常出门的时间点,胡林也没在意。按照往常的习惯,胡庆刚一般喜欢早上出门去钓鱼。在他居住的小房间里,鱼竿、渔网等也和衣物杂乱相间。
胡庆刚现年43岁,1972年出生。胡氏兄弟四人,胡庆刚排行老三。老大胡庆祝在外工作,老二前些年去世,老四胡林几个月前出了车祸,至今在家养伤休息。胡庆刚和胡林均为单身,两兄弟已经在十堰市茅箭区白浪中路张家巷住了20多年。
巷子深处的一栋四层小楼的二楼,是两兄弟的家。这四个不足40平米的小房子,是铁路系统的福利房。胡氏兄弟的父亲胡树全是武汉铁路局襄樊工务段退休工人。赖于父亲的工作,一家人由四川老家来到十堰并居住于此。由于是福利房,最初只需几千块钱即可买下。但因家庭贫困,胡家拿不出这笔钱,只能每个月交几百块钱的房租,租住于此。
生于铁路家庭,在进入十堰方鼎之前,胡庆刚曾做过多年“黄牛”,在十堰火车站倒卖火车票,还曾做过列车上的服务员。在街坊四邻的眼中,同是单身汉的胡庆刚和胡林各有不同。“胡庆刚花钱手脚较大,胡林节省。胡庆刚一般都是买些现成的卤菜回去吃。而胡林一般都是买些素菜自己动手做饭,两兄弟吃不到一块去。”两兄弟的邻居告诉财新记者。
除了吃不到一块去,两兄弟还有不同。“胡庆刚喜欢逗附近的孩子,并让这些孩子喊他爸爸。”这一点让附近销售体育彩票的老板娘觉得讨厌。她还告诉财新记者,胡庆刚喜欢买彩票。每天晚上七八点钟,胡庆刚会到彩票店来买20至40块钱的彩票。最多的一次,胡庆刚中了几千块钱的奖金。但最近的半个多月里,胡庆刚再也没有来买,至今还欠她几百块彩票钱。
最近半个多月,除了没买彩票,胡庆刚也没上班,而且心情不好。和胡庆刚居住在一个院的朋友黄先生也察觉到了,“之前早上开车叫他去钓鱼,他很高兴的去了一玩就是一天。但是最近到了我那,什么都没说就又回去了。”
让胡庆刚最近心情不好的是一起和十堰方鼎的劳动纠纷,耗时一年多。胡林告诉财新记者,胡庆刚身上的两万多块钱的积蓄也渐渐花光。而且从最初的劳动仲裁到后来的一审、二审都败诉了。胡庆刚对此非常生气,他曾告诉胡林,认为是法院的人都被对方买通,为对方说话。
而原本抱着二审官司胜诉希望的胡庆刚,此前还曾告诉胡林,等到官司胜诉,他就去武汉打工,武汉的工资比十堰高很多。但胡庆刚还是败诉了。后胡庆刚接到了律师叶直根的电话,让他去十堰中院拿二审判决。
此后,发生了震惊全国的刺伤法官案。
刺伤四名法官
十堰中院监控录像显示:9点33分,胡庆刚到达中院法官通道大厅。在大厅里,胡庆刚边打电话边来回走动。
胡庆刚的电话是打给法官刘坦的,刘坦是胡庆刚二审上诉的审判员之一。刘坦随即下到大厅,和胡庆刚见面后,将胡庆刚带到六楼办公室。按照十堰中院案发后的情况说明,法院刘坦负责给胡庆刚送达法律文书并答疑时,胡庆刚突然刺伤法官刘坦、郑飞。法官刘占省、民三庭庭长胡韧上前制止时也被刺伤。
刘坦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当时双方都没有情绪激动,交流都是很平和的。但监控显示,进入办公室20分钟后,这间办公室外围来好几名工作人员,但他们刚进房间后很快就跑出来。在走廊上,胡庆刚持刀向一名法官连刺几刀后逃走。紧接着,一名手捂着腹部的女法官也冲向楼道。后法院相关人员拨打了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
此次被刺法官刘占省事后告诉财新记者,事发当时他在刘坦隔壁的606办公室写东西,听到隔壁办公室起了冲突,有玻璃破碎和凳子摔到地上的声音,特别剧烈。过去之后发现,郑飞法官已经躺在地上。
于是刘占省就上去抓住了胡庆刚的肩膀,因为离得比较近,当抓住胡庆刚肩膀时,胡庆刚手一抬,就一刀扎在了刘占省的胸口心脏部位。“本来想找什么东西防卫一下,但是啥都没有”,刘占省告诉财新记者,后来人越来越多,胡庆刚边退边挥刀,刘占省的胳膊又被划伤。法官胡韧在门口阻拦胡庆刚逃走,被捅伤腹部。
刺伤四人后,胡庆刚开始逃走,并逃到法院负一楼,后被法警陈锦敏和朱显毅抓获。陈锦敏告诉财新记者,当时自己正在法院三楼,听到下面很吵,下楼后看见很多同事都在监控室里,但监控中并未看见犯罪嫌疑人,后支队长安排陈锦敏和朱显毅寻找犯罪嫌疑人,他带上防暴叉,在负一楼的拐角处发现胡庆刚拿着刀站在角落。
“当时我就叫他把刀放下,他不放。然后我把他叉在墙上,把他手上的刀打掉,上去给他摁在地上制服了。”陈锦敏告诉财新记者。当时胡庆刚也很紧张,都已经尿裤子了,地上都有尿液。但是刀始终在手上拿着,一直都没有丢。
而被刺伤的四名法官中,郑飞伤势最重,身中多刀,肺部被刺伤,胸部有贯穿伤,失血三分之二,经过多个小时抢救后脱离危险。刘坦胸部和腹部被刺伤,刘占省胸部被刺伤,手臂划伤,胡韧腹部被刺伤。
目前,除伤势最重的法官郑飞依旧在十堰中院ICU病房中观察治疗,其他三位伤势稍轻的法官已被转入心外科病房静养治疗。
劳动关系争议
十堰中院四名法官被刺背后,是胡庆刚长达一年多漫漫维权路,针对和十堰方鼎的劳动纠纷,先后经历劳动仲裁、法院一审和二审的失败。
胡庆刚家属告诉财新记者,胡庆刚2013年8月进入十堰方鼎公司油漆车间工作,后被派至武汉方鼎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工作三个月左右,后又回到十堰方鼎工作,2014年2月,但因十堰方鼎和武汉方鼎拖欠其工资后辞职。
2014年3月,离开十堰方鼎后,胡庆刚曾拨打市长热线反映情况,后向十堰市劳动监察支队投诉十堰方鼎。十堰市劳动监察支队执法一科科长向阳告诉财新记者:“当时胡庆刚来这反映十堰方鼎欠他工资,然后我们就去他单位调查,在我们的监督下工资给了,但是回过头来,胡庆刚又说单位把他派到武汉去,他要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等,最后劳动仲裁没有支持,他才到法院去告。经济补偿这块不是我们监察管的。我们是劳动监察只管劳动报酬的事,经济补偿要去找劳动仲裁。”
此后,胡庆刚继续向十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胡庆刚称:2013年8月13日,其入职十堰方鼎工作,因十堰方鼎长期拖欠工资,不签劳动合同等原因,因此离职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主张权益,要求十堰方鼎支付双倍工资、加班补偿和赔偿金共计64363元,并提供了在武汉方鼎的工作服照片、东风模冲临时出入证、《东风模冲冲焊厂员工安全操作指南》一本来证明劳动关系。
但十堰方鼎认为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并提供了其营业执照、十堰方鼎工作服照片、公司员工名册等证明其为独立法人、胡庆刚不是其员工。
2014年8月27日,十堰市劳动仲裁委认定:十堰方鼎为独立法人企业,胡庆刚曾在2013年8月至2014年2月期间曾在武汉方鼎、东风模冲等单位做电焊工、烤漆工,但均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十堰方鼎体检的2013年8月至2014年2月员工花名册没有胡庆刚的名字。因此证据不足并驳回胡庆刚的仲裁请求。
胡庆刚不服从仲裁结果,此后不久将十堰方鼎告上法院,并提交了员工请假单、考勤证明、十堰方鼎总经理易新华签字的书面材料、银行账户明细和方鼎汽车车身公司工作服。十堰方鼎方面仲裁裁决书、十堰方鼎工作服照片和职工花名册。
在一审质证环节,十堰方鼎对胡庆刚的证据均有异议,认为其员工请假单系其自己打印,未经任何公司领导签字或盖章;认为考勤证明和十堰方鼎总经理易新华签字的书面材料均系复印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认为银行账户明细没有记载方鼎公司给胡庆刚发过钱;认为工作服和其提供的不同。胡庆刚认为十堰方鼎提交的花名册为单方制作,十堰方鼎可以不把他列入。
2015年3月23日,十堰市茅箭区法院作出一审裁决,认为胡庆刚提交的考勤证明为复印件,不能说明真实出处,银行卡明细也不能证明记载的款项系十堰方鼎支付。因此认为胡庆刚的证据不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因此驳回胡庆刚的诉讼请求。
胡庆刚不服一审判决,于2015年4月20日上诉至十堰中院。上诉书称:一审中,其提交了《考勤证明》等相关证据,因被十堰方鼎否认其真实性,其书面申请一审法院前往十堰市劳动监察支队调取其投诉十堰方鼎后劳动监察部门档案中向十堰方鼎收集的《考勤证明》等存档件,一审法院前往调取,经查看确有一致的存档件,但十堰市劳动监察支队拒绝提供,仅提供档案中一份有十堰方鼎总经理易新华签名的关于胡庆刚的《工资结算清单》,但拒绝盖章证明。因此,其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与十堰方鼎存在劳动关系,但一审法院却因劳动监察部门拒绝提供和盖章而不认定《考勤证明》和《工资结算清单》驳回上述请求,违反法律规定。因此要求查明事实,依法改判。
十堰市劳动监察支队的回复证明了胡庆刚二审上述书中的说法。向阳告诉财新记者,一审法院曾前来调阅案卷,然后我们把单位案卷给他们复印了。而据向阳介绍,监察支队在十堰方鼎调取的员工花名册中有胡庆刚的名字。工资、社会保险、辞职后的辞职申请、考勤证明等都有。
但是一审法院前往监察支队调取证据的过程,并未在一审裁判文书中有任何体现。一审中十堰方鼎提供的花名册中并没有胡庆刚的名字,而后一审法院判决胡庆刚的证据不能证明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据央视报道,2015年8月26日,十堰中院通知胡庆刚律师叶直根前往法院领取二审裁判文书。叶直根一直未领取,后通知胡庆刚前往十堰中院领取。胡庆刚大哥胡庆祝告诉财新记者,胡庆刚刺伤法官被抓后,叶直根告诉他因家中老人生病回老家,所以未能领取。而胡庆刚家属至今也未能看到二审裁判文书。
十堰中院一名院长告诉财新记者:该案标的并不大,是个很简单、并不复杂的案子。由于胡庆刚并未有与争议方方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法院只是依据事实,按照双方的证据,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本身法院和任何人都没有利害关系。决定案件胜负的就是事实、证据。
“他现在没有任何证据,首先劳动仲裁失败了,然后又起诉到法院。法院是讲事实讲证据的。你没有证据我是没有办法的。”院长告诉财新记者。
财新记者多方联系胡庆刚的法律援助律师叶直根,但至今未能取得其任何回复。
方鼎疑云
而与胡庆刚存在劳动争议的十堰方鼎负责人姚正新则对财新记者回应称,公司的花名册上没有胡庆刚的名字,胡庆刚并非十堰方鼎的员工。
负责处理与胡庆刚劳动关系纠纷、并全程参与劳动仲裁、一审和二审的十堰方鼎员工李腾告诉财新记者,根据其手上的数据,胡庆刚和方鼎公司没有劳动关系。公司的花名册有公司的所有员工,但是没有胡庆刚。关于胡庆刚的述求,李腾认为这可能是公司年前年后招工的时候来应聘没有应聘上,进来厂区看到了也很正常。现在打劳动官司也很便宜,就只用交十块钱。
关于和胡庆刚的历次纠纷往来,李腾告诉财新记者,他就是一小科员,负责跑跑腿。在劳动仲裁的时候他去过一次,出了一次庭后就离开了,其他的都是律师的事。而一审之后,十堰方鼎的律师到期后,李腾负责出庭。李腾回忆,二审的时候他就出过一次庭,就讲了一句“请求维持原判”。
但胡庆刚在十堰方鼎的工友李从学和粱遂祥则告诉财新记者,两人均可证明胡庆刚在十堰方鼎工作过,胡庆刚是其工友,后胡庆刚被派往武汉方鼎工作。而在二审中胡庆刚也曾申请两人出庭,但两人后来因事未能出庭。
除否认和胡庆刚存在劳动关系之外,十堰方鼎还否认了和劳动仲裁中认定的胡庆刚曾工作过的武汉方鼎的关系。李腾告诉财新记者:十堰公司好像和武汉方鼎没有关系,双方也没有业务往来。十堰方鼎主要做的是商务车车身的配套。
工商资料显示,十堰方鼎成立于2006年1月,现股东为张金荣、姚正新和姚名安,其中姚正新为负责人,张金荣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经营范围为:汽车车身及其零部件、冲压件、汽车减振器生产及销售;化工产品、钢材、建材、五金交电、普通机械、装饰材料销售;普通机械加工。武汉方鼎成立于2007年6月,现股东为周汉英和姚正新。经营范围为:汽车车身、汽车零部件、电器电子制造和销售。武汉方鼎和十堰方鼎共同出资人为姚正新,且两个公司网站为统一地址。据公司网站介绍;十堰方鼎是东风实业,东风特种商用车,四川现代,湖北三环汽车,中国重汽海配分厂的优秀供应商。武汉方鼎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是是东风乘用车公司、东风汽车股份公司,比亚迪公司的一级供应商、神龙汽车的二级供应商。
十堰方鼎的工商登记地址为十堰市茅箭区白浪中路89号,但财新记者在该地址看到,工厂和办公楼均已人去楼空。附近居民告诉财新记者,该厂已迁至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大道东环路的方鼎工业园。财新记者在现场发现,该地址为一家名为湖北方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湖北方鼎)的园区。
工商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现股东为姚金伟、姚俊兵和张水金。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制造及销售。目前尚不清楚湖北方鼎与十堰方鼎、武汉方鼎之间的关系。但据十堰市政府的《方鼎工业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文件显示,项目位于十堰市东环路七里垭村、桐树沟村一带,占地面积297亩,生产车间包括冲压车间、焊装车间、油漆车间、内饰车间等,附属设施包括办公楼、展示厅、物流广场等。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年生产汽车车身驾驶室五万辆份,建设单位为十堰方鼎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