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评制点评讨薪死亡农妇家人提交控告书
我刚刚在人民网发表了
文章指出:我们大家经常在电视报纸上看到巴基斯坦、非洲的一些国家因选举导致的仇杀、腐败等问题非常严重。实际上我国农村的村委会选举问题也非常严重,消息也挺吓人,不少都充满了仇杀与腐败。我们现在就上百度输入“村委会选举+杀人”的关键词进行搜索,百度就会为您找到相关结果约3,290,000个。如果你输入“小村官大腐败”这个关键词,百度就会为您找到相关结果约73,500个。
考古学有一个说法,叫孤证不立。现在不单单是巴黎公社彻底失败了,另外还有东欧剧变、苏联解体,更为重要的是中国最基层的普选——村委会选举也问题非常非常严重,这说明什么?说明普选制不科学,行不通,不单单是在中国行不通,而且是在全世界全都行不通。所以,我才说
古希腊、古罗马留给我们两个最高、最大、最直接、最广泛的大民主:一个是全民公决,一个是全民直选,全都神圣无比,全都震撼人心,让人深信不疑,结果全都惨不忍睹。第一个惨不忍睹是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被最高法院判处死刑,历史管这种现象叫多数人暴政。第二个惨不忍睹是这样一个实行高度民主的国家竟然被一个实行君主制的国家给消灭了?原来所谓的西方民主就是一个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
曼德拉指出:
我反复提醒大家,解放斗争并不是一种反对任何一个团体或种族的战斗,而是反对一种压迫制度的斗争。 【普评制认为,社会主义的婴幼期、青春期所犯的一切严重错误都是封建主义的世袭制、终身制、官僚制,资本主义的普选制、官僚制所造成的。 换句话说,我们所反对的是世袭制、终身制、普选制和官僚制,而不是因为这些制度而犯错误的个人、团体或种族。】何以见得?
巴黎国民自卫军中央委员会,在1871年3月18日夺取政权以后,因为迫不急待地举行普选。然后,就把全部权力移交给了普选产生的争吵不休的巴黎公社。1871年3月28日,巴黎公社宣告成立的那一天,万众欢呼。就连前来探听风声的梯也尔的暗探,都垂头丧气地回到凡尔赛,向他们的主子报告说:“整个巴黎是一条心。”(参见《马克思关于巴黎公社报刊消息摘录》365~374页)当时,革命力量空前强大,有谁会想到再过两个月的时间,到5月28日公社就会彻底失败呢?还有,
就是在1989年6月份,苏共把全部权力交给差额普选产生的苏联人民代表大会的时候,有谁会想到?1991年底,一个经过70多年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已经成为第二个超级大国,并且在政治、经济、民族三大危机严重到无可复加的程度时,还有76、4%的选民、80%以上的高级军官真心拥护的苏联竟会解体?!……特别是南斯拉夫,在有了好几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前车之覆的教训以后,还要搞大选。结果,不到一年半就正式一分为五。教训何等惨痛啊!!!
同时,非社会主义国家或者地区同样,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你比如,
埃及就是先有普选,然后,才有花儿革命;台湾也是先有普选,然后,民进党才能做大,国民党才能下台。香港同样也是先有直选,然后才有泛民主反对派的议员诞生,然后才有香港占中。为什么香港占中早不发生,晚不发生,偏偏在2012年,香港立法会直选一半议员以后才发生呢?
以上历史事实的客观存在,难道还不值得我们认认真真深刻地反思一下,我们的主流理论到底哪错啦?另外,还有
我们按照宪政理论:从1982年就将“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写入了《宪法》,198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又开始实施,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颁布实行。这样算来,村民拥有直接选举村委主任的权利已经有几十年了,结果怎么样呢?参见
现在广东陆丰又出了个乌坎事件,说明什么?说明普选制行不通,不单单是在中国行不通,而且是在全世界全都行不通。
请问:全世界实行普选制的国家或地区,有谁消除了贪腐、浪费和官僚体制?恐怕一个都没有,不但一个都没有,而且还普遍存在着刺杀、贿选、黑社会等诸多问题。
只有普评制,这个真正负责任的层层民选民评制才能彻底解决上述诸多问题。
朱麦囤的基层民主改革就在这方面进行了十分有益的探索。请看
看完之后,下面再请看
讨薪死亡农妇家人提交控告书涉民警、检察官等32人
2015年01月11日 来源:百度贴吧太原吧
死者周秀云的家人与三名公益律师签订委托书,律师与几名被打讨薪农民工赶往山西省检察院提交“控告书”,控告的人员多达32人。此前,周秀云的尸检工作也已结束,结果预计本月月底前出来。
公益律师团提交刑事控告书
河南讨薪女农民工命丧太原后,大河报最早将此消息见诸报端,并派记者第一时间赶往太原对此事追踪报道,全国各地不少热心律师通过大河报记者与受害者家人取得联系。昨天上午,周秀云的家人与多名公益律师签订委托书,委托几名律师组成律师团共同代理该案件。三名律师分别是:北京悟天律师事务所的程海,山东泉舜律师事务所的王道刚,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的李劲松。律师团抵达太原后进行多方调查取证。
几名律师带着王奎林、李康等多名在派出所被殴打的农民工赶往山西省检察院,提交了一份名为“请为被警察打死的讨薪女工周秀云讨回公道”的刑事控告书。山西省检察院依法受理,在这份控告书上盖上了公章。
控告书中涉及32人
在控告书中,大河报记者看到,被控告的人共有32人:被排在第一位的是王文军,目前已被批捕的他原是太原市公安局龙城派出所警察,现以滥用职权罪被羁押。第二个被控告的是郭铁伟,原太原市公安局龙城派出所警察,被羁押的罪名同样是滥用职权。大河报记者在控告书中看到的人员共有32人,“还在搜集另外2人的证据。”律师说。1\要求依法追究32名人员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等刑事责任。认为两名民警涉嫌故意杀人
控告书中称,现有证据足以认定,被控告人王文军,在2014年12月13日17时许把周秀云殴打倒地,当时旁人无法实施救助,周秀云随时死亡的后果常人可以预见。王文军一直踩着周秀云头发,周秀云被急救中心确诊18时27分死亡之前一直拒绝施救,放任其死亡结果的发生。其行为与周秀云死亡有因果关系,由故意伤害转化为故意杀人,构成故意杀人罪。他对周秀云死亡起到主要作用,是主犯。控告书中称,郭铁伟参与了王文军对周秀云的殴打,对周秀云共同负有及时施救义务,因未施救,放任她死亡结果的发生,对周秀云死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也涉嫌共同故意杀人罪。因负次要责任,系从犯。
法律依据
应当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两人故意杀人罪刑事责任。(律师认为,根据以上证据和事实,尸检可能会更精确地确定周秀云死亡的直接原因和时间,不影响本罪立案。)
认为多名警察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
包括所长在内的多名警察
控告书中称,郭铁伟在派出所内用脚踹断王友志6根肋骨,达到追究故意伤害罪的伤情立案标准,是主犯,王文军协助属从犯。
法律依据
应当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追究故意伤害罪刑事责任;情节恶劣,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控告书中称,民工讨要工资,警察在明知他们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王文军、郭铁伟、所长张某(负有领导责任),以及龙城派出所的其他多名警察,仍然对四名被害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达11小时,并有背铐、殴打等情节。
法律依据
都应当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追究非法拘禁罪。以上人员均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要求依法追究太原市检察院检察长、太原市小店区检察院检察长玩忽职守责任。两名当地检察长
控告书中称,从2014年12月13日周秀云死亡到12月26日立案,其间13天。小店区检察院、太原市检察院已在12月13日接到小店公安分局报案、14日接到周秀云家属报案,取得了录像、证人证词、视频截图等,12月16日得知王友志被武警医院诊断为被打断三根肋骨(后证实为6根),按常理至迟应在12月20前立案,但未立案。直到12月26日网络第一次大规模传播周秀云被踩头发和拽头发的视频后,才于当日匆匆立案,且是按与涉嫌犯罪事实相去甚远的滥用职权罪立案。
法律依据
以上不依法履责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属于严重的玩忽职守。小店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宏亮、太原市检察院检察长周茂玉对此负有主要责任,应当依法予以追究。
要求提请上级检察院决定本案由河南省检察机关管辖。
控告书中称,本案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四类犯罪,涉及人员多达32人,属于重大犯罪案件。
为保证案件依法公正办理,应当由检察机关管辖。因太原市检察院严重不履责,不能保证案件后续依法办理,不应当再由其继续管辖本案。太原市检察院检察长周茂玉从1991年起在山西省检察院任职,位至反贪局局长、党组成员,2012年经山西省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太原市检察院检察长。
由于担心由山西省检察院管辖本案也难以做到公正办案。控告人请求山西省检察院依法提请上级检察院指定被害人的户籍所在地河南省的检察机关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