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评制点评又见农民被碾死怎么都是“意外”
在老百姓没有评判罢免权的情况下,什么坏事、什么稀奇古怪的事都有可能出。只有普评制能够防止贪污腐败黄赌毒,只有朱麦囤的家庭联户代表制能够防止暴力强拆!防止农民被碾死,这个“意外”发生。
“在袁庚离休前的10多年里,蛇口工业区的领导干部虽然掌管人事权和数以十亿计的财权,却没有发现过贪污受贿一类的案件。袁庚离休,蛇口恢复干部委任制后,贪污、受贿案时有发生,甚至当年蛇口的优秀干部虞德海在离开蛇口后,因“土壤”不同了,也成了全国闻名的巨贪。”这一无可辩驳的铁的事实充分证明:每年由群众对管委会成员投信任票,不信任票过半数就得下台,包括袁庚自己。袁庚说:“群众监督干部,群众有权选举和罢免干部,这至关重要。”(参见今晚报08、3、27、7版林丹《袁庚:在那激情燃烧的年代》一文)
袁庚改革虽然自生自灭了,但他的改革实践却充分证明:普评制是有能力防止贪腐、浪费和官僚主义的。
敢于让人民群众评判自己,这需要一定的勇气。尤其是不满意的短信必须回访予以解决,这更不容易。
目前,辽宁省公安厅已经在全省公安机关全面推广鞍山110的经验。把110的打分权给了群众,让公安机关和百姓的距离近了,改进自己的工作也有了更明确的方向。
把评判罢免权交给老百姓,这就是普评制。令人十分遗憾,这样一个先进经验,没有被推广到全国去!!!但不管怎么说,“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这是恩格斯的名言名句。两年之后,
整改后效果好不好,百姓说了算,验收过不过,当场见分晓。评议员在现场质询过后,结合自己实地考察印象,当场对三个中心进行现场投票。根据评议细则,一旦不通过票超过通过票,那么房立刚处长将被当场免职。根据这篇文章,我又写了
普评制是什么?普评制就是一个,最顶层、最高端的核心设计,然后,再从基层的基层做起,成功一层,往上推进一层,用水到渠成的办法,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这就是万无一失的政治体制改革方案。
什么叫基层的基层?我们知道国家的基层叫做县,所谓郡县治则天下安,县域强则国家富。这就是要作好基层工作,基层工作作好了,国家才能富强。
所谓联户代表制,就是由每个农户推选一个家庭代表,10个家庭代表推选一个联户代表。联户代表与村民组长一起组成组委会;联户代表中,再按10∶1的比例选举出监督委员会。
家庭联户代表制度促进了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群众的创业热情得到了充分调动,也带动了其他各项社会事业的进步。目前,白沙镇已入驻企业200多家,2009年财政收入1.18亿元,2010年1月~7月实现财政收入1.12亿元。自推行家庭联户代表制度以来,全镇没有发生一起集体上访事件,23个行政村的300余名村组干部,没有一人违纪违法,呈现出干部顺心、群众顺气的好局面。
以上,这几个案例都非常成功,可为什么没能推向全国?其中,最为关键的一点,就是没有普评制的理论指导。换句话说,就是没有顶层设计。顾名思义,顶层设计,必须得到中央批准才行。而要得到中央批准,普评制必须飞进中南海才行。可目前,你要突破肠梗阻,你要突破屏蔽删,很困难,大家说,怎么办?
河南郑州中牟县白沙镇是家庭联户代表制的发源地,看过我写的
就知道,白沙镇联户代表制度实施后,省委书记徐光春,省委副书记陈全国,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叶冬松,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叶青纯,省委常委秘书长曹维新,时任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王文超,先后对《实现村民自治的成功探索—中牟县白沙镇推行家庭法人联户代表和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调查》(省委办公厅《每日汇报》专报第109期)作了批示,特别是2008年6月10日,时任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王文超专程赴中牟县白沙镇调研,并做重要指示:
第一、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白沙的这个做法,把总结推广白沙镇经验作为我们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搞好换届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第二、要认真总结白沙的经验和做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调研和规范;第三、要研究制定完善村民自治和村民民主管理的意见;第四、要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白沙的经验和做法,全面完善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第五、要搞好试点,以点带面,让全市各村民委员会都建立起类似的组织。
随后,又在《中牟县白沙镇依托家庭联户代表制度成功推进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市委办公厅《郑州信息》第108期)、《中牟县白沙镇依托家庭联户代表制度成功推进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省委办公厅《每日汇报》第246期)、《认真落实省委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完善推广家庭联户代表制度的情况》(省委办公厅《每日汇报》第1期)、《中牟县落实王文超同志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完善推广家庭联户代表制度的情况》(市委办公厅《郑州信息》第1期)等文上先后作出批示;
2009年1月9日,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姚待献在《中牟县落实王文超同志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完善推广家庭联户代表制度的情况》(市委办公厅《郑州信息》第1期)一文上批示:
请进峰、张亮同志阅,先电传县(市)区、开发区党委、政府等学习贯彻,组织部、民政局汇总推广情况报上,建议春节后(元宵前)召开现场会推动此项工作。
中牟县委、县政府在全县乡(镇)推广“家庭联户代表三会制”的白沙经验后。2008年10月,郑州市委下发了《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农村实行家庭联户代表制度的意见(试行)》(郑办【2008】44号),在全市全面推广家庭联户代表制度,2009年5月,针对“4+2”工作法的推行又下发了《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农村落实“4+2”工作法完善家庭联户代表制度的实施意见》(郑办【2009】24号),要求在全市推行“4+2”工作法的过程中进一步完善家庭联户代表制度。
这样一个好制度,就是由于省市县镇各级领导的换届,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情。请看白沙镇办公室副主任今年4月7日发给我的一个情况介绍,
陈明媚18:42:29
您好,老师,我们这儿原来的书记闫书记就是接朱书记的被条【调】走了,又来了一个魏书记,也提联户代表可惜不重视,现在整个白沙镇又被郑州划分了两部分一部分人去经开区,另外一部分去郑州东区,现在的魏书记又被调走了,现在整个白沙镇正处在一个非常时期,经历了几任领导后大家最怀念的评价最高的也只有朱书记了.增【曾】经在中牟县赫赫有名的白沙镇如今已经不存在了.
广大网友,当你们看完这样一个情况介绍之后,对河南郑州中牟县刚刚发生的有农民维权时被碾死,还感到奇怪吗?
又见农民被碾死,怎么都是“意外”
面对类似事件,地方政府需要警惕两个倾向。一是出于维稳的考虑,急于越过法律程序去“善后”;二是出于GDP的考虑,偏袒企业,依照利益而不是法律解决问题。
就在不久前,河南中牟县和湖北巴东先后有农民维权时被碾死。《人民日报》刊发评论,呼吁“别让碾轧‘意外’践踏了生命尊严”,提出“生命权是最高的人权,是最基本的公平正义,也是法律保护的基准线。”话音未落,前天,又一起令人震惊的“意外事故”发生。
据报道,4月3日上午,四川省西昌市发生一起村民被推土机碾轧致死惨案。死者家属称,该村唯一生产及生活用水灌溉渠,被重庆钢铁公司太和铁矿的废弃矿渣堵塞,事发时,死者受村上委派正就此事与该矿协商。肇事车辆被指为太和铁矿服务。当地镇政府证实此事确有发生,但为“意外事故”。
比较这三起惨案,人们会发现其发生的原因、事故的善后,有惊人的相似。先是农民和开发商或相关企业发生利益冲突,然后农民突遭暴力而死,接下来是地方政府主导赔偿。河南那起惨案的受害者家属,甚至因为肇事公司赔偿态度“比较积极诚恳”,“当地政府帮助很大”,表示出了“谅解”。现在西昌这起惨案过后,当地警方也在积极协调现金赔偿,死因调查却始终未被重点提及。
地方政府在这些事件中扮演的角色,实在耐人寻味。当农民和企业发生利益冲突的时候,地方政府如果不查清真相,就急于协调赔偿,难免给人袒护企业的嫌疑。中牟县事故之后,地方政府一度声称是“意外事故”,但事后警方调查是“涉嫌过失致人死亡”。
西昌市的这起惨案,是不是“意外事故”,现在没有直接的证据。但不能忽视的是,遇害者所在村庄和太和铁矿一直矛盾重重,因为搬迁补偿,双方早有数次摩擦。同样的情形,也发生在其他两起事件中。农民被碾死的惨剧,只是以最极端的形式,暴露了几处地方政府的失责。如果地方政府能按法律履行职责,捍卫农民的合法权益,双方的冲突不会久久无解,最后以暴力征服收场。
对地方政府而言,面对类似事件,需要警惕两个倾向。一是出于维稳的考虑,急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把本该违法企业承担的责任“揽”过来,越过法律程序去“善后”,从而导致更多的矛盾;二是出于地方招商或GDP的考虑,偏袒开发商、相关企业,依照利益而不是法律解决问题,从而损害民众利益。
前几年,城市发生的种种暴力拆迁事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新拆迁条例出台之后,城市的暴力拆迁事件大为减少。现在接连出现的碾死农民的悲剧,则是声声加急的警钟——“暴力拆迁”有向农村发展的迹象,对于农村的集体土地,有必要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让农民捍卫自己权利时,有法可循。
同时,面对屡屡出现的恶劣事件,希望各地政府真正做到敬畏生命、以人为本,对于履职不力的官员,上级部门及时介入调查,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