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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见底 //www.sinovision.net/?68959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采菊东篱下 悠然见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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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桑兰案的结局

热度 1已有 8842 次阅读2011-7-10 08:17 分享到微信

        桑兰案自4月份开始,在国内以及美国华人圈中引起巨大反响。从刚开始大多数人支持桑兰维权(诉状未出之前),到桑兰公然起诉自己的恩人,许多国人开始对桑兰反感。再到桑兰与海明的一再炒作,使绝大多数人站到桑兰的对立面。

        截止到目前,由于刘谢和律师莫虎向海明发出动议通告,桑兰与海明已经处在悬崖边上。这场诉讼的胜负已经没有任何悬念(熟悉美国法律的网友的分析已经非常明确)。目前的问题是,这个案子的结局会是什么样子?个人认为,这场诉讼的结局,完全掌握在桑兰的手中。确切地说,完全取决于桑兰的态度。

        1、悔过自新,还有一线生机。如果桑兰能够看出目前的形势,最佳的办法是诚恳地向刘谢道谦。也许会有人认为那样太失面子,但这是目前唯一可以比较轻松退场的途径。以刘谢的为人来看,人老晚年,名声绝不容任何人玷污。但从他们的处世态度来看,如果桑兰真诚道谦,公开认错,并还二老清白,二老绝不会穷寇猛追。象刘谢这种身份的人,如果抓住一个残疾人不放,那就太失风度了。前提是,桑兰必须真心悔过。必竟桑兰的这场官司,给二老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损失,。果桑兰的态度不够好,恐怕很难求得二老的原谅。其实这样做,对桑兰来讲,并不是很失颜面。知错改错,悔过自新,相信也没有多少人对一个残疾人落井下石(别说我拿残疾说事儿)。

        2、欲体面退场,恐更尴尬。目前有这种可能,就象海明对特纳的撤诉一样,一方面说特纳无罪,另一方面谴责特纳无耻。对刘谢也来这一套,恐怕有可能直接面对的是莫虎的反诉,桑兰与海明将面临巨额的罚款。作为海明,有可能其律师生涯毁于一旦,并且倾家荡产;作为桑兰,有可能身负巨债,被迫回国躲债,永远不敢踏入美国一步。当然,回到国内,更会被看成忘恩负义之人,多少年来积累的光彩形象轰然倒塌,无形资产有可能转化为零。到那个时候,虽然不会影响每月1600元的补助,但恐怕再难享受家政公司的免费保姆,找工作的任务将更加艰难,再拉广告或参加公共活动已成泡影,个人生活将举步维艰。

        3、坚持到底,将遇灭顶之灾。如果象桑兰在发布会上讲的,即使做了妈妈也要告到底,恐怕桑兰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灭。因为这不仅仅是恶意诉讼的问题,而有可能反被诉讼其诽谤罪。那就是刑事罪了。说得轻一点,美国司法机关不愿意将一个残疾人收进狱中,但戴罪谴反,与官司失败而归,绝对是两个概念。桑兰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后半生在悔恨中度过。

        这仅为本人的看法,也许会有许多不全面之处。但本人对桑兰的败局已经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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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4 个评论)

回复 威聯 2012-3-11 00:41
清流见底: <blockquote>To: jimmyzhang1963 你曾经说:
<strong>楼主请你记住就是在中华民国智力正常的残疾人也不能随意侮辱中伤他人。</strong><hr></blockquote>您说得非 ...
看法一致:海明只赔$5000。估计只要桑兰撤诉,钱都不会要赔的。
回复 West-East 2011-7-10 19:47
我以为,如今搞的人神共愤,已经不仅是 刘谢和桑海的恩怨了。

美国是一个崇尚自由的国家。维持“自由”还不乱套的就是法制。
别的国家像美国这么自由,早杀人放火,天天打劫,吵成一团,啥事也干不成了。
它的精美之处就是将“自由”和“法规”结合在一起,最大限度的平衡不同阶层/不同种族的利益。
所以,美国人要自由,懂得:享受自由的基石是法制。
因此他们尊重法,守法。维护法。

恶意诉讼不但伤害被告,而且伤害司法体制。
法官律师都是专业人士,更有责任维护司法公正。
在美国,任何人,贱踏司法,破坏司法,滥用司法, 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们维护法律公平,维护伦理道得,是维护我们自己的生活品质。
-----------
从没见过这样肆无忌惮的滥用美国司法程序来寻求私利“;
“我就要尽我微薄的能力和一个律师的天职来阻止他们,保护美国这个庄严的司法程序“;
回复 chachacha 2011-7-10 14:44
请注意, 你用错词了。刘谢反诉是除恶务尽, 不是落井下石。
回复 lovebirds 2011-7-10 11:12
To: jimmyzhang1963 你曾经说:
桑兰还有法律退路吗?她只有一条路赶紧回国。
最好回到老家去,千万别给我们北京人丢脸。
回复 jimmyzhang1963 2011-7-10 11:10
To: lovebirds 你曾经说:
她在法庭面前认错,就等于认罪了,要被递解出境的。
桑兰还有法律退路吗?她只有一条路赶紧回国。
回复 lovebirds 2011-7-10 11:10
To: 清流见底 你曾经说:
我所设想的是桑兰目前有三条路可走,当然结果会截然不同。但从桑兰的性格分析,她是80后的独生子女,受伤后又受到国内的百般宠爱,养成了她自私、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同时又缺乏教育(不要提北大),看问题不免偏颇。也许她根本看不到后面的结局,甚至认为“我是残疾我怕谁”。她极有可能拒绝撤诉,自己走上一条最悲惨的道路。
上天都看着呢!
回复 lovebirds 2011-7-10 11:04
To: jimmyzhang1963 你曾经说:
桑兰只有在法庭面对法官承认自己的诉讼是错误的,也许刘谢夫妇能开恩。
她在法庭面前认错,就等于认罪了,要被递解出境的。
回复 jimmyzhang1963 2011-7-10 11:04
To: 清流见底 你曾经说:
我相信,美国的法律在民事诉讼方面,还是允许和解的。具体到桑兰案来说,和解的可能性不是很大,因为桑兰特别固执,她自己会把自己逼到悬崖上。
刑事案件没有和解的可能。
回复 jimmyzhang1963 2011-7-10 10:52
楼主是在笑着骂刘谢夫妇。首先是桑兰用司法的手段落井下石。在美国任何人包括(刘谢夫妇这种身份的人)也不能任由一个智力正常的残疾人在全球大肆侮辱。刘谢夫妇如果不用司法手段挽回全家的名誉,那就太失风度了。这是美国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楼主的算盘还是回中华人民共和国里去打吧,也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里残疾人有特权。楼主请你记住就是在中华民国智力正常的残疾人也不能随意侮辱中伤他人。
回复 清流见底 2011-7-10 10:45
To: jimmyzhang1963 你曾经说:
桑兰只有在法庭面对法官承认自己的诉讼是错误的,也许刘谢夫妇能开恩。
在这方面,我们的观点是一致的。
回复 清流见底 2011-7-10 10:44
To: jimmyzhang1963 你曾经说:
你可能习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制度。在美国只能通过司法手段来确定事和非。
我相信,美国的法律在民事诉讼方面,还是允许和解的。具体到桑兰案来说,和解的可能性不是很大,因为桑兰特别固执,她自己会把自己逼到悬崖上。
回复 jimmyzhang1963 2011-7-10 10:42
桑兰只有在法庭面对法官承认自己的诉讼是错误的,也许刘谢夫妇能开恩。
回复 清流见底 2011-7-10 10:41
To: lovebirds 你曾经说:
做事要心安理得,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她的因果她自己背。
我所设想的是桑兰目前有三条路可走,当然结果会截然不同。但从桑兰的性格分析,她是80后的独生子女,受伤后又受到国内的百般宠爱,养成了她自私、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同时又缺乏教育(不要提北大),看问题不免偏颇。也许她根本看不到后面的结局,甚至认为“我是残疾我怕谁”。她极有可能拒绝撤诉,自己走上一条最悲惨的道路。
回复 jimmyzhang1963 2011-7-10 10:35
To: 清流见底 你曾经说:
您所讲的是在桑兰拒不撤诉的条件下,刘谢当然要讨回公道。但桑兰在媒体公开认错,等于还了刘谢与薛的清白,你认为刘谢依然会落井下石吗?
你可能习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制度。在美国只能通过司法手段来确定事和非。
回复 清流见底 2011-7-10 10:31
To: 白眉 你曾经说:
道歉?就这样就想逃过报应?桑兰对刘谢一家,甚至对所有关心她的人伤害太深了!老天爷会让她付出代价的!
您说得很对,桑兰今后必定在悔恨中过其后半生,不管她是否得到宽恕。
回复 清流见底 2011-7-10 10:28
To: jimmyzhang1963 你曾经说:
桑兰伤的不是刘谢夫妇面子。刘谢夫妇如不用司法手段讨回公道,他们如何向刘家后人交代。这个世界上只有靠法律。也只有法律才是老百姓的靠山(在美国)。
您所讲的是在桑兰拒不撤诉的条件下,刘谢当然要讨回公道。但桑兰在媒体公开认错,等于还了刘谢与薛的清白,你认为刘谢依然会落井下石吗?
回复 lovebirds 2011-7-10 10:24
To: 白眉 你曾经说:
道歉?就这样就想逃过报应?桑兰对刘谢一家,甚至对所有关心她的人伤害太深了!老天爷会让她付出代价的!
做事要心安理得,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她的因果她自己背。
回复 jimmyzhang1963 2011-7-10 10:24
To: 清流见底 你曾经说:
您说得非常对,残疾人没有任何权力去害人。但我估计,如果桑兰悔过,刘谢应该能够给桑兰这个机会,毕竟也曾经在一起许多时间,再者,刘谢会认为,跟一个残疾孩子过不去,会很丢面子的。
桑兰伤的不是刘谢夫妇面子。刘谢夫妇如不用司法手段讨回公道,他们如何向刘家后人交代。这个世界上只有靠法律。也只有法律才是老百姓的靠山(在美国)。
回复 白眉 2011-7-10 10:13
道歉?就这样就想逃过报应?桑兰对刘谢一家,甚至对所有关心她的人伤害太深了!老天爷会让她付出代价的!
回复 清流见底 2011-7-10 10:00
To: jimmyzhang1963 你曾经说:
楼主请你记住就是在中华民国智力正常的残疾人也不能随意侮辱中伤他人。
您说得非常对,残疾人没有任何权力去害人。但我估计,如果桑兰悔过,刘谢应该能够给桑兰这个机会,毕竟也曾经在一起许多时间,再者,刘谢会认为,跟一个残疾孩子过不去,会很丢面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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