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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报案:媒体要不要前往助拳

已有 8154 次阅读2011-7-18 00:27 分享到微信


桑某阵营再度策划「未演先轰动」,近排海某讼棍的「每日私报」里满满当当尽是周二要去上州报案的消息。包括「央媒」(官方媒体)在内的华文媒体被连番点名,说什么桑某要去,「纽约本地媒体都会去」。

从海某的口吻中,我寻不到半点诚邀的意思,解读得比较清楚一些,华文媒体朋友们可要注意了,他们不是在向你们邀约「一起去聚餐、一起去烧烤、一起去酒叙」,他们是「求你还要扮酷」地冲着你们吼:带「血」的生肉快要扔出来了,你们这群狗仔们快冲啊!(他们可真有那一团带「血」的卫生纸?)

作为民之喉舌的媒体公器,之所以常被别有用心人士挪作私用,成为替他们发声传话的私家管道,这中间除了媒体记者审「事」度「实」、辨「伪」求「真」自身的判断功夫力有未逮以外,奸佞之辈使诈耍滑、强于误导、惯于操纵的下滥伎俩更是主要原因。

若论谁是操纵媒体的行家里手和个中高手,海某讼棍若称第二,业内人士恐无人敢称第一。

纵观海某讼棍的发迹史,那根本是一部狡借媒体造势、进而哗众取宠的历史。海某讼棍本是平庸之徒,庭上从无显赫表现,惟有在庭下争民取众。知媒体而善用是他异于寻常的成名方式,其心思专精于摸透媒体,晓其心思,知其软肋,投其所好。(海某讼棍擒拿媒体记者的招术,恕不在此一一列举。)

周二报案,华文媒体是心甘情愿之下自动前往助拳,还是误遭裹挟要被动去见证闹剧?两种情形恐予司法正义、还原真相并无半点裨益,倒是正中桑海阵营下怀、横壮狐狼吠啸野岭的声色!

华文媒体朋友们,请列位永远记住,报章媒体乃是晓民生为民众的社群公器,新闻记者亦是社群可以倚重的民之侠者。民之重器,如刃利笔,使之得当,可以发民众之先声,斩世间的妖孽,匡天下的公义;使之不当,必沦为替贼人张目,为鼠辈助拳,令司法不知进退。

周二的纽约上州,既无酒会亦无餐叙,倒是司法有被干预之虞。媒体的大阵仗,在不明就里又罕有机会见到这种阵势的当地警检首长眼里,是否会被解读成案情潜在的严重性?若再遭居心叵测桑海阵营的恣意曲解,媒体的大阵仗是否就能解读成,那三三两两的残众代表的就是几十万数百万的华裔民众,甚至连十几亿的全中国人民,都有可能被强掳到他们身背后!

不要忘了,五星红旗和国家队的制服,又不是没被那番小众妄用过!不要忘了,堂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号以及旗下子民的人数,又不是没被那个奸猾的讼棍盗用过!

周二的纽约上州,可以预见,既无旭日亦无和风,应该仅仅是如常的一个暑日。只是我在这里担心,坐在冷气房里的当地警检首长,一瞅见窗外大阵仗列阵的华文媒体,他们的额头会否渗出不寻常(多)的汗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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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5 个评论)

回复 ForJustice 2011-7-19 09:57
一介书生写得好!

我对大陆媒体对桑兰案的报道非常失望,只有新华社记者李大玫公正,客观报道了此案。《中国日报》纽约记者陈卫华(海明的陈大哥)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我真不知道他还想不想要他的饭碗了。
回复 毛茂 2011-7-18 10:58
一介书生;你的文章写得好,是念过不少书的手笔。你的博文中说操纵媒体无第一。其实有第一,比海明高明。1987年纽约上州,一黑人女子与男朋友吵架,报称被两个白人强奸(一个是当地的小警察、一个是当地的副检察官)。与海明一样的两个黑人律师讼棍大肆制造新闻,居然让美国回到50年代:成百上千的黑人上街示威又游行,在警察局和市府面前大吵大闹,检警怕得要盖着此案。案子折腾了2年,开庭时有150个证人在大评审团面前作证称:这是一件诬告!很多黑人领袖最后都不敢参与,恐损黑人形象。这两个讼棍律师,是海明的前辈,手段比海明高明多了。一个已死,一个被吊销了律师执照。一介书生;当然你博文中也说得没错,因为华人之中;海明是唯一的,算第二,但没有第一。你的博文我留存拷贝了,在行文方面你是我的前辈!
回复 毛茂 2011-7-18 10:32
周二报案彻底揭露海明的谎言,海明在桑兰还未到纽约时,就在他的博客中说,他已替桑兰报了案,检察官已立案。这种自抽自己嘴巴的谎言不知搞了多少次?很多媒体记者也跟在其中,现在要参加明天的报案,也该先抽几下自己。在美国报刑事案非要受害者签字,因为诬告要承担法律责任。在美国每个人都可以去报案,但不是报案了就能立案。星期二报案,路平肯定会出场,在报案过程中,桑和路都要接受检察官的问话,很可能检方还会安排第二次问话。无论这一伙败类玩什么花头,都无法将案情由13年之前的事挪到近年!证据的不全、无价值,使检方无法按桑路所报告的在法庭上起诉或定罪某人。报案的发展情况是:周二让他们立案,检方不会立即拒绝,但会慢性拒绝,目的是不让媒体批评检方。过一段时间,检方会给桑兰一封信,但海明和桑兰不敢公布这封不予立案的信。
回复 毛茂 2011-7-18 09:40
海明从只请两家媒体去跟班报性侵案遭媒体反弹后,公开告示多家媒体要前往,他还欢迎更多的人报名。这是好事,不该阻拦!随着海明的表演越来越生动,案情越来越丑陋,媒体受他左右一边倒的态势日趋改观,媒体人如跟着海明演小丑,就会遭到众人的口诛笔伐。中文电视台一名新记者已较客观,新华社的李大妈的报道已获众人的喝彩。这两家媒体的报道都具权威性,其他瞎了眼的记者跟着海明唱,也震撼不了案情最后以失败而告终的结局。
回复 一介书生 2011-7-18 09:14
To: zyooo 你曾经说:
其实也不是媒体就对他们很重视,媒体是什么稀奇就追什么,我们中国媒体,就是一只公狗和母狗打架,他们都有追拍几天几夜,一会又去关心公狗怎样了,一会又去关心母狗伤的怎样了,不要紧,媒体就这样,没有什么价值.
海某或许就是如此看待媒体的,招之即来,挥之则去。犹记首次记者会,明明是你把媒体请来,记者面前已经人五人六,自我感觉是没我你们就没有饭吃。记者会后,在自己的微博里又大放厥词,说什么我把他们都赶跑了。媒体朋友们,你们可否挣口气,海某的招集今后就给他个集体抵制!即使真要前往,也给他个大大的好看!
回复 BlueNote 2011-7-18 09:01
To: judy999 你曾经说:
乱七八糟
你这厮在中文网从来就没留过一句正经话!
回复 BlueNote 2011-7-18 08:59
To: winstonluo 你曾经说:
有大粪吃,岂有不去之理,不要对苍蝇长生幻想。。。
请注意你的措辞,希望你的发言不要起到反效果。媒体之中难道就没有正派人,那么海某口中的李大搅你又当如何评论?
回复 judy999 2011-7-18 07:14
乱七八糟
回复 winstonluo 2011-7-18 06:13
有大粪吃,岂有不去之理,不要对苍蝇长生幻想。。。
回复 zyooo 2011-7-18 05:11
其实也不是媒体就对他们很重视,媒体是什么稀奇就追什么,我们中国媒体,就是一只公狗和母狗打架,他们都有追拍几天几夜,一会又去关心公狗怎样了,一会又去关心母狗伤的怎样了,不要紧,媒体就这样,没有什么价值.
回复 zyooo 2011-7-18 04:58
媒体越多越好,这样才能帮这帮小丑搞得臭遍全世界,好,我高兴.
我不相信美国的司法机关死SL团伙办的,就不保护其它公民的权利了.
回复 jamesjie 2011-7-18 01:23
同意,海明就是人来疯。
回复 艾艾 2011-7-18 01:01
同意。不过,曹先生说的也有道理,就是耍猴,也有很多人围观的,哈哈。我要是在纽约,也要去围观桑兰报性侵案这一灵异事件,哈哈
回复 West-East 2011-7-18 00:48
同意!
他们要的就是炒作效果。打到北京,香港,。。。
打遍全世界,打的鸡飞狗跳,乌烟障气,他们乐之不得。
赢不赢无所谓,有焦点,吸眼球就好。
谁都知道桑兰在保险公司没搞到什么,他们可以大叫“1000万,伟大的胜利!”
不理他们最好。
回复 美丽猫 2011-7-18 00:29
kao,几点就排队了,这不把海搅搅乐p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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