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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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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物理主流理论的常识悖论之十
作者 苟文俭
【导言】:物理理论的某种命题,如果与它自身陈述的基本事实矛盾,又违背了推埋的逻辑常规,就称是物理理论的常识悖论。
基本事实无法否认,推理的逻辑常规必须遵守。但作为自然科学之首的当代物理的主流理论却是逆行其道,不仅自身有一系列常识悖论,而且还总是强加给了当代世界的主流社会,不仅构成了逻辑与观念的极大混乱,造成了极大的社会浪费,也严重损害了物理学的美与尊严。对此我们决不应该视而不见!
本文要陈述的,就是当代物理主流理论的第十个常识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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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实的宇宙产生于一次大爆炸后的不断膨胀,目前正在加速膨胀。这已成为了主流物理的宇宙学共识,也成为了主流社会的一种科普?容。在这种“共识”或“科普”中,我们生活着的宇宙,开初是一个比原子还小的“小不点”,经历了约130多亿年的膨胀及加速膨胀,就成了现在这般的广袤无垠。
上述的“共识”或“科普”包含的命题无疑是:我们生活着的宇宙空间正在加速膨胀,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也还会如此。
(二)
宇宙空间加速膨胀,这对物理理论会构成什么影响呢?
我们知道,动力学中加速运动的时间量与长度量之间是二次函数关系。用最简单的情形:假定宇宙空间加速膨胀的加速度a为1个单位量,由x =(1/2)at^2,因此宇宙空间加速膨胀中,时间t因“膨胀”增加10倍时,空间距离x就要“膨胀”增加100倍!
即在宇宙空间膨胀中,我们测量所得的时间t在“膨胀”中增大的量、要比空间距离增大的量小些,它们并不是同步发生改变,这就必然要对运动速度产生影响。对此就用真空中的光速c为例来说明。
假定光都在A、B两个相同星系之间传播,它们的空间距离为x、时间为t:由于宇宙空间在加速膨胀,t增大的量要比x增大的量少,随着宇宙空间的不断加速膨胀,光速c也就会逐渐增大。即宇宙中的光速,在今天以前越久远越小,今天以后越久远越大。
如此直接导致的结果是:物理理论只能描述眼前发生的运动,一切与过去或将来运动有关的物理学规律将无任何实际意义。
宇宙空间不断加速膨胀,也就把物理理论推向了绝路,使物理学面临了灭顶之灾。
同样的道理,宇宙空间不断加速膨胀也使过去或将来的宇宙星系退行运动速度是多大变得毫无意义。在过去的100多亿年,宇宙空间膨胀情形如何,也就绝对不是用多普勒效应解释哈勃定律所描述的那般情景。
加速膨胀的宇宙不仅击毁了物理学,也击毁了它自身的制造者。搬起石头砸自己脚;这正是一切错误共同的逻辑!
(三)
在主流物理理论中:宇宙大爆炸最初的“原始汽泡”在10^-32s就爆胀了约10^50倍。如果“原始汽泡”为原子大小(半径10^-10m),爆胀中,宇宙的原始物质沿半径方向扩展的速率就是10^39m/s,即是今天真空中光速的10^31倍!
宇宙大爆炸最初的这种爆胀,也更把相对论推上了绝路:
1、“真空中光速不变”,这是狭义相对论成立的一个最重要的公理化前提。宇宙的原始物质沿半径方向扩展的速率是今天真空中光速的10^31倍,显然这就意味着狭义相对论不成立,把狭义相对论推上了绝路!
2.在广义相对论中,当太阳物质集中到大约3千米的区域时就会成为“黑洞”, 而任何物质、包括光都不能逃离“黑洞”。显然,即使宇宙“原始汽泡”爆胀到原体积的10^50倍后的相当长的期间内,它的物质密度都仍会远远超过“黑洞”,但它并没有因为时空弯曲的强大引力停止脚步,而仍然始终是高速膨胀。“黑洞”居然也会不断膨胀?这也就意味着广义相对论不成立,把广义相对论推上了绝路!
也许有人说:宇宙大爆炸的最初爆胀中,物理规律都完全失效了。既然如此,那么宇宙大爆炸及最初的爆胀产生的、标准模型需要的所有结果又是怎样形成的?这些不也都是依据物理规律设计出来的吗?
据信,我们生存的太阳系与地球年龄已有40亿年之久,是宇宙空间膨胀整个历程的三分之一。如果宇宙真的发生了空间加速膨胀,必然会在太阳系与地球留下永久的显著遗迹。比如这40亿年中太阳系会显著扩展,行星之间的距离会显著增大,地球上,十亿年以前的生命年轮、与今天也会有显著差异。但所有这些都不是事实。
再考虑宇宙空间不断加速膨胀也击毁了它自身的制造者,因此该命题同样也是地地道道的常识悖论。
面对把物理理论推向了绝路、使物理学面临了灭顶之灾的“宇宙空间加速膨胀”,竟成为了主流的“共识”与“科普”,作为热爱科学、诚实的读者你,难道就甘心忍受、完全无动于衷?
(五)
在作者创建的IV模型中:现实宇宙来自宇宙真空整体转动差异的大范围涨落,它并没有发生什么空间膨胀,只有随着真空演变而发生着演化;宇宙的演化,也即是宇宙真空演变的可观察表现。对此,在作者2008年底出版的专著《粒子及其质量计算》中有详细论述,以后也还准备写专门文章再做具体介绍。
【特别说明】:对作者所述的当代物理主流理论的常识悖论,本文已是第十个了;真诚欢迎感兴趣网友批评斧正作者所有这些认识。作者的原则是:以无可?辩的自明的基本事实、以及公认的逻辑常规为依据,而不使用华丽的数学表述。这是因为离开了基本事实的数学并不是物理学,而不服从逻辑常规也就不可能是数学的正确应用。也真诚欢迎邮件联络。作者的E-mail地址是w.j3699@163.com。
完成于2011/8/9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