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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网》及《中国证券报》甘当张宏伟的马甲?

已有 2288 次阅读2011-11-9 17:24 分享到微信

张宏伟在美国维吉尼亚起诉赵告,维吉尼亚法律和纽约不同,有评审团的官司,陪审员必须全额表决一致同意后,他们判决的意见才能成立,不然还得重审。赵告此案陪审员7人,7人全部认定5项控罪不成立,也许有1或2人希望给赵告一点惩罚,拖个尾巴,提出10万赔款,但法官当场认为这违背了法律,当场要求双方律师提动议解决问题。
现据查证:美国弗吉尼亚州最高法院,通过判例Syed v ZH Technologies, Inc., 280 Va. 58(2010),规定:在该地除书面诽谤和口头诽谤外,惩罚性损害赔偿必须以补偿性损害赔偿为前提。在东方集团诉赵告一案中,陪审团判决没有发现赵告有违反信托责任而造成的任何补偿性损害,意味着不存在惩罚性损害赔偿的基础。因此,法院必定会修改评审团的疏忽,会将10万美元惩罚性损害赔偿删除。
至于大陆媒体要为张宏伟脸上贴金,一点也不奇怪,中方为不影响有关股票跳楼,媒体能当个马甲也自然。其实就是十万赔偿是事实,张起诉的是2000万,如只能得十万?!为这场官司张又花了百万美金请律师等,还自称是赢家,那就太阿Q了!大陆这些媒体也太幼稚和太不客观了。
希望今后;凡是牵涉到海外的法律问题,大陆媒体请先做功课并核实后才写报道,不要经常再而三的误导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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