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说, 一个比一个能穷敷衍桑黄。
希勒律师代理桑起诉海明要求赔偿一百多万美元的最新诉状里:
第35条:低级的语法拼写错误都能出现在美国本地律师笔下,令人无法相信希勒律师对此案真上了心。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黄找了个廉价翻译,把黄想说的话译成山寨英语,
希勒懒得检查修改就直接塞进文件里。
25~26条:海明撒谎说赢了桑30万美元, 这个被抓了个现行。没话说。呵呵, 狗咬狗,两口狗血。
31条:指控海明害得桑遭到蔑视憎恶。。。。
不错, 桑的确遭到了我们大家普遍的唾弃,但希勒找错人了。 这个结果,还真不是海明造成的;而是桑自己的行为给自己带来的。
36条和64条:桑通过律师,列出了’因海明诽谤而是失去的广告代言收入‘。
希勒律师的路子,和当初海明一样,都是有理没理都扫上一杆。却不展开或不敢展开论证因果关系。
问题是,能扫到枣吗?就这水平,还敢要求陪审团评理? 而且在报复海明的同时, 却顾头顾不了尾,
忘记了自己起诉刘谢时说过的话。
==一个人失去广告代言机会,原因可以有24种,最常见的,是此人年老色衰,不再红火。
就连姚明今天的广告合同都少于他打NBA全盛时期。根据谁起诉谁举证的原则,
桑黄要拿出书面文字,证明‘各商业公司停止与桑接触,是因为他们看到了负面舆论’。如果拿出来的合同自然终止日期本来就是2011年9月以前的,那怎么可以被用来证明是‘到嘴的鸭子飞走了’?
再者,既然给出了精确到角分的金额,
那么我们有理由认为,那些合同是过去真实发生的。这就要问了:过去的那些合同,签订日期是何年何月?提这个问题的目的,是要揭示:比如某单次非重复性质的合同是2002年签订的,有效期到2003年底;2004年后再未续签。2004年时,还没发生今天这幕狗血剧。
那么,桑就不能把这笔账,算到海明身上。所以,桑敢披露所提50万美元金额的那些合同的全部细节吗?
==现在把经济损失,都怪罪到海明身上。这就需要桑自圆其说了:不是也起诉刘谢的诽谤造成了桑的损失吗?那么桑的损失(假设真有),到底怪谁?要么是海明,
要么是刘谢,只能选一个,因为桑自己没把50万美元的损失分个百分比:70%找海明赔偿,30%找刘谢赔偿,而是100%怪在了海明身上。
==真正的‘罪魁祸首’,是我们这些网友。理由无懈可击真实确凿:桑在2011年4月刚开始起诉刘谢时,我们对桑的谴责就已经铺天盖地;那时,刘/海还都没说什么话呢。所以希勒律师找海明算账,是本末倒置。桑通过徐大棚起诉我们中间的30名,确实是找对了人。
==65条:迪斯尼损失。桑仍然必须出示迪斯尼公司联系桑的文字证据,让”陪审团“看看,是2011年9月(海明与桑黄翻脸骂人)以后的事吗?
“我以为是100万美元”不好使。黄还以为自己能移民美国开飞机呢。
海明曾说过有电影公司计划找桑拍电影。这次桑为什么不提此事泡汤给桑造成的损失?或者为什么不指斥那是海明撒谎?
这只证明一点:同是海明撒谎,但只要对桑有利,她就笑纳了。
==黄曾发表过一张炸油条造型的照片。海明凭此照片,就足以让陪审团相信,这两货平时就是这副下流样,完全可能在酒后放谈二奶和QJ狗的恶心事来。
黄经纪啊, 我早说过了,想讹诈钱,也要智商。我们这些在西方打拼多年的人,至今也还没开上飞机,没混成黑社会老大。就凭你那胡同串子水平,
你下辈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