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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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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忽悠一些文盲和半文盲。
公平地讲,法官拒绝惩罚原告轻浮诉讼,还不能说是莫虎作为律师的失败。律师和当事人一方,有什么建议都可以,就如同此案原告要求判罚被告21亿美元一样,什么要求都可以提,提了不犯法。但法官批准不批准,则是法官的权力。如果说法官没有按被告要求去惩罚原告就是失败,那么原告起诉那么多条到最后只有一两天极为轻微的诉项‘通过了传达室’,岂不更是原告的失败。
我一直说莫虎是笨蛋,是指他在整个防御作战中表现出来不堪担当主将的责任,缺乏领驭全局的眼光。目前为止莫虎律师所在桑案中的答辩争论,技术上讲还都是称职的,但这只表明他雇佣的那几个律师是专业的,能干的。可打赢战争,不仅需要技术人员,更需要统帅。
比如,我是最早之一,去年就早早说过,刘谢应该迅速展开反击,到北京起诉桑黄诽谤;这样做的目的,倒不是主要为了挽回什么损失或面子(当然这也较重要),而是为了A)起到争夺舆论制高点;B)打乱桑黄步骤计划节奏;不能由着桑黄好整以暇地舒舒服服地打持久战;起到让桑顾了朝阳法院就顾不了纽约法院的扰乱作用。
但刘谢傻X似的,就是不听,听任对方把自己当拳击沙袋今天揍一下明天踢一下。现在刘谢坦白了,原来是莫虎没同意。
这就证明了,刘谢果然是傻X。 我早就指出莫虎战术还行,战略不灵。这帮人都没认识到:莫虎负责的,是应付纽约法院的事,并不负责刘谢全部生活,既然如此,那么刘谢就该自己决定在纽约法院以外的行事方针策略。纽约和北京的事,一个是当被告设法击退原告的进攻,一个是当原告对敌人发动主动进攻,完全可以并行不悖嘛。这么简单的道理这些个吃货都看不明白。活该挨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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