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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刘对记者说,他如果真侵吞了基金,他愿意坐牢。
看了觉得好笑。一个文盲半文盲组成的地痞流氓团伙就把你吓成这个样子?有什么好急的?仔细看过诉状没有?莫虎给你认真解读过没有?
关于基金,桑的诉状只有两句话,影射刘有侵吞行为。
A) Said funds have been mishandled,
embezzled and comingled with defendants' personal funds without Sang Lan's
consent.
B) “基金损失估计在一千万元”
事实:原告开始有说基金被贪污了。后来的补充文件里,没有进一步细说贪污问题,而只是说基金估计损失多少元。
现在具体看这两个问题:
A) 注意了,这仅是影射,而不是点名道姓的指控,用的是被动语态,没有贪污的主语,即没有说是谁贪污了。这等于说:“某某的钱被偷了”,却不说是谁偷的。法官先会想到一个问题:那谁谁的钱被偷,关刘谢什么事?你海明是说刘偷的吗?如果是,海明就应该明确地说‘刘谢贪污了基金。’ 如果是别人(比如是路平或国宝银行经理贪污的)干的,那你为什么在起诉刘谢的案子里提与刘无关的他人的事?
B) 同样地,桑海没说这个一千万损失是怎么来的。这要让我们和法官花费脑筋,把原告其他的文件里的话给串起来得出一个印象或结论:所谓损失,桑黄海的意思是指路人甲听说基金筹资目标为一千万。
扯淡扯到叹为观止了。我说过,就算是hearsay吧,原告要想让法官认真对待你的话,最起码也要提供路人甲的签字证词吧,里面有路人甲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职业SSN等基本资料吧。这样,如果法官真给原告一个机会证明此事,也能够传唤路人甲到庭作证。否则法官怎么知道这个路人甲是真有其人,还是干脆就是海明瞎编的?这是手续问题。再看实质部分:‘基金计划筹集到N万’。就算法官接受二手的道听途说作为证据吧:基金管理层的想法落了空,捐款最后只筹集到计划的1.7%。那么原告要求法官按哪条法律治刘的罪呢?世界上有‘没完成计划’这个罪吗?要是有,所有被下达年度生产计划的工人职员都可能要被揪到法庭上罚21亿美元了。
我们不要去管海明的无能和胡闹,自有法官会收拾他。这里就是笑话刘谢莫水平低沉不住气。面对这样不知在起诉谁的没行为主体的起诉,笑笑就完了。
就像我现在这样。
哈哈
To: 清流见底 你曾经说:刘不说话是错误的。如果他真的不吭声,打闷葫芦官司,哪会有万千网友声援他?也无人谴责桑团伙。反而是舆论一面倒,同情桑。就算莫最后说服法官不予立案了,刘全家声名狼藉,还花出去那么多律师费。岂不是大败亏输吗?他说话是绝对必要的,尽量不要说错话就是了。
刘国生每说一句话,都有网友给出一万种解释。看来真的是不能多说,只待法院判决吧。
莫虎一直要求刘谢不可在媒体上说官司的事儿,这非常正确。
To: maomao1 你曾经说:桑白纸黑字说刘造成她损失基金1000万美元,已构成毫无证据的诬陷诽谤,单凭这一项,刘足以起诉她,而且必获全胜。
可博主说,诉状中没有贪污主语,意思是没有明指刘,刘如何反告诽谤?
To: 广告 你曾经说:嗯,看上去,很有道理。一环扣一环
×莫虎可以问法官,或让对手澄清,
“这诉状上说的贪污基金和损失,说的是我的客户干的/造成的吗? 从诉状上我看不出来和我的客户有何关系。请给予澄清。”
×此次法官打掉多项罪名的同时,也给了(残疾)原告相当大的latitude. 但让桑补充证据重新起诉,也是把双刃剑---暗伏杀机:到时你拿不出证据,那就不能怪我不给你机会,而是你自己把驳回的理由送给我的。
这种高明的技巧和思
To: 何哲 你曾经说:可博主说,诉状中没有贪污主语,意思是没有明指刘,刘如何反告诽谤?
赌咒发誓有点小孩子气,正确做法是不吭声,委托中国律师一纸诉状把桑送上北京法院,以诽谤罪名索赔N百万人民币。
To: maomao1 你曾经说:×莫虎可以问法官,或让对手澄清,
博主以法律语言逻辑分析,有一定的道理
不过连佛法官都认为桑是指控刘,觉得桑的指控与她自己的证词矛盾,应该撤销,但允许再诉,博主怎么看这部分?
To: 何哲 你曾经说:+1.
赌咒发誓有点小孩子气,正确做法是不吭声,委托中国律师一纸诉状把桑送上北京法院,以诽谤罪名索赔N百万人民币。
To: 揭你底 你曾经说:你说的这两件事,都是刘家的弱智表现。
薛伟森的性侵宣誓和老刘的基金表白都是必要的,应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