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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以下是岳的原话。
‘控告成立’,--------害死人不偿命啊。现在明摆着,桑黄已经穷途末路,连个帮助她们翻译解读法官R&R的朋友都找不到。她们现在唯一愿意相信的,就是自己打官司曾输得一塌糊涂的岳东小丑的博客。这个岳小丑一句话,能把桑黄给害死,桑黄还无法追究岳的误导责任。非律师本来就没有执照,博客也不能说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咨询建议。
什么叫控告成立?就这么一句外行话,给半文盲桑黄听,桑黄自然会往自己希望的方向去理解。果然,黄的博客说明了黄是怎么理解岳的解读的。
不多说了,请各位战友也抑制一下兴奋的心情,等到下月8号以后再放声大笑。
哈哈。
……………………
岳:
美联邦法院副法官作出建议,桑兰案部分控告成立
无论如何,案子将进入取证阶段。这个阶段是案子中最漫长,往往也最艰苦的阶段。撤诉动议阶段只是相当于开局,主要是双方律师确定法律上可行的战斗范围,取证开始才是真正的面对面交战。
黄:
从目前案件的发展情况来看,对于动议处理结果,法官还是保留了大部分有利于桑兰的东西,比如法官肯定了桑兰状告刘国生诽谤、侵权等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