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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黄这个博客,顿时给我带来困难:
如果我信以为真,继续嘲笑岳自己不敢回应却通过黄代言,嘴皮功夫虚张声势却没那个本事动真格的过来起诉我而只是推脱没时间去法院,岳可以说他不曾委托过黄给我下面这个回复。我这拳岂不打在空处?
如果要黄贴出岳给黄的邮件授权给他做如下声明,也不知黄是否能比岳更有些担当敢说就敢做。
黄有所不知,岳还在万维网站上某论坛里山盟海誓地说要起诉若干个网友,就是最近的事。人家也是一直在追问怎么没见到传票。更令人困惑的是,岳一个loser,成天挂在网上当海外五毛试图否定大饥荒,怎么会没时间去法院?
我这里拜托黄岳二位:
你们俩货,既然说了要起诉我,那就说到做到不放空炮。千万别光说不练玩假把式。说一次大话空话,一辈子就抬不起头来了。
还有,岳小丑看好了,这可是黄揭露出你们俩现在私下有勾结。否则黄怎么知道你是太忙还是不敢?如果你不曾对黄说过此话,那黄的博客就构成了你最喜欢起诉的诽谤。
PS:海明请注意,如果黄的话属实,那么你的日子可就真雪上加霜了。你骂过岳是伪律师,如今岳获得了报复机会可以和桑黄勾结在一起反诉你malpractice.
黄:
“4. 广告网友请注意:岳东晓是因为太忙才没告你 ”
To: West-East 你曾经说:必须的。 男子汉大丈夫,顶天立地,铁肩道义。
Great, 有guts.
你还是上岳东小丑那把船票抢到。不然别人捷足先登了。
酱豆票,岳丑票 都是一票难求。
To: 广告 你曾经说:Great, 有guts.
好。你/别人就按你/他们的标准做事发言。我还是按我的标准,该骂就骂,想骂就骂。
这样不就皆大欢喜,欢乐和谐了。
哈哈。
To: West-East 你曾经说:好。你/别人就按你/他们的标准做事发言。我还是按我的标准,该骂就骂,想骂就骂。
哥们,我也不赞成你骂那么多人。
人无完人,你我一样。
真正心不好,损人害人的骂骂。
不然,别人做事的标准跟你不一样,可以讨论,不要骂。
To: 广告 你曾经说:哥们,我也不赞成你骂那么多人。
这么算下来,岳小丑已经发过三次誓了,扬言要建立三处战场,起诉三个网站的网人:倍可亲,此网站和万维。
我就纳闷了,这么个loser能有什么本事起诉三家网站--至少三家以上的电信公司--5个以上的网人?
这个小丑想过没有:他家在中国,无论是过去的体制内还是今天的商业话社会,都是属于底层的土包子,没本事当官也没本事挣钱;自己在海外输得房子都快保不住了,居然还拼命为土共唱赞歌。唱了半天也
To: 广告 你曾经说:岳某人在贝壳村说:“我会smoke them out”。
好。
翻我的博客,我已经是120%做到了“一而再再而三了”。谁要是说我骂岳骂得还太少还不够接传票的,我跟谁急。
既然岳和黄要和我“好好说道说道了”, 请,不放马过来说道说道就是孙子。
我等着你们。
To: 允儿 你曾经说:允儿,谢谢你广而告之,把岳师傅也引来我博客。岳师傅的头像满儒雅的嘛,是他本人吗?
哈哈,这句话是普渡众生999同志总结的,黄贱的原文如下:
岳博士说的很有道理,别认为在美国就是言论自由。你匿名写FBI的确无权过问,但是有时候设计到民事行为,这个也是未必不行的。人家岳不告是因为大家真都没那闲功夫,到是如果一而再再而三了,那就要好好说道说道了。
To: 允儿 你曾经说:好。
哈哈,这句话是普渡众生999同志总结的,黄贱的原文如下:
岳博士说的很有道理,别认为在美国就是言论自由。你匿名写FBI的确无权过问,但是有时候设计到民事行为,这个也是未必不行的。人家岳不告是因为大家真都没那闲功夫,到是如果一而再再而三了,那就要好好说道说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