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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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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可能:
A)海明追究桑黄的律师费;桑黄给法院的回应里,附上了这个单据。即孙鹰是从法院案卷中找到这个汇款凭据的。
B)海明自己把这些个文件单据暗中交给孙鹰。包括那份保险公司保密协议。孙在那些文件堆里一通刨,觉得哪个能做点文章就翻出那个来贴在网上。
A)的问题是,至今为止没有其他任何人在公共领域里也有看到这个汇款单和保密协议。
所以结论只能是海明在法院正式批准解除其与桑的代理关系之前,就违背律师纪律,泄漏客户资料给对手和外界,损害客户的利益。Malpractice案已经棺材板上钉钉。
To: 广告 你曾经说:是不是一个人,关键要看他的思想路数。孙鹰的白日梦:要桑兰主动撤案,然后向刘
黄一口咬定孙就是刘。
但我认为孙不是刘。
To: 大上海 你曾经说:黄一口咬定孙就是刘。
你怎么脑不明白?孙鹰就是刘国生。看看你写得东西,你早该看出来了:
想表明刘谢不会因为桑黄此次诉讼彻底失败而偃旗息鼓反而会‘追究到底’的决心,
这也要看:孙鹰是像我们这些外人一样,不过是表达旁观者的愿望或估计,还是为
刘谢代言表达刘谢的心声。
To: 广告 你曾经说:黄畜清晨6点宿醉未醒就起来发飙,持续一个小时,看得乐死我了
我不是追问孙,和孙过不去。而是想火上浇油让桑/海两边狗咬狗两败俱伤,大家看热闹开心。
所以你不必为孙辩护,楼下那傻冒玩诛心也很可笑。他还少说了我还指望地球爆炸人类毁灭老幼死光。
To: 中间偏左 你曾经说:我不是追问孙,和孙过不去。而是想火上浇油让桑/海两边狗咬狗两败俱伤,大家看热闹开心。
肯定不是偷来的,呵呵呵;
感觉孙鹰是个舞文弄墨的,兼具旁观者的清晰从容,肯定不是刘,黄健大脑充血已经丧失判断能力了,挺可怜的。好像有句话,上帝要让谁灭亡必先让其疯狂,是不是?
To: 桑寄生 你曾经说:不能那么说。 黄写‘生活费’,只是用于满足填写银行要求的用途这个目的,并不是给收款人看的。
很显然,桑兰在反驳海明诉他们欠房租的答辩状中附了这份汇款单。但海明太蠢,没有看到汇款用途是生活费,并未明确是房租费。本来海明可以据此告桑黄根本没有交房租费的,可以说那6000美元是支付这两个半月的生活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