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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中文网
2024.8.8
我严肃批评了你不顾是非原则给下流律师莫虎帮腔后,没看到你作出深刻检讨;我就想找到你的网站上留个言。但嫌注册麻烦,就在这里喊个话给你听吧。
--你那个莫虎讲话,是你不多见的愚蠢之一。也是你声名上的污点。
--你对Good Samaritan Law一知半解。那个法律本意是如果救护者给伤员造成的伤害时给予救护者一定的法律保护。支那的问题是,伤员不是起诉救护者不小心把伤员的右腿也给弄断了,而是把整个车祸怪在救护者头上。一个是真实的但可以原谅的伤害。一个是讹诈无辜的救护者。
--你抄袭我关于“只有曹实名抨击桑黄海”的见解。我是15日发的博客(“到目前为止抨击桑黄恶行的, 几乎都是匿名网友,只有极个别的例外如曹长青等”)。你20日的博客才说你观察到此现象。而且你吃惊个球啊。对中国人不能有太高的要求。
拷贝自你的博客:
“短期措施是,像美国等西方国家那样,设立“保护见义勇为者”的法律。美国、加拿大等国家早就对此立法,叫做“Good Samaritan law”,我把它意译为“好心助人免责法”,就是用法律方式保证,给他人提供帮助,不会被讹诈,以此保护见义勇为者,从而鼓励更多人伸出援手
但一个令我非常吃惊的现象是,除了我本人之外,鲜见其他人用真名出来谴责桑兰
2011年10月20日於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