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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说过多少遍了,桑黄加一起也不过初中文化,这点儿可怜的水平居然痴心妄想21亿美元。
从黄的以下三个问题,可以临床解剖一个愚蠢的疯子脑子里,想不到的都是什么。
1。 黄的意思,是如果由宁信公司或浙江同乡会来照顾桑,桑将获得更大更好的利益。按黄以前表达过的意思,这更大更好的利益包括桑终身的康复和生活保障及美国绿卡。
但黄有没有想过:不能听由你嘴上说那样对桑更好,桑就会真的更好。而是必须向法庭证明你说的有真凭实据。要获得证据来支持你的说法,面对的障碍,凭桑黄的能力本事再乘以21亿倍,也无法办到:
A)首先要由张市长做个宣誓证词:他的确推荐过宁信公司。张可能为了已经臭名昭著而且身份地位低微的桑黄,做这个证词吗?张能不认识到,做这个证词,不仅将得罪无怨无仇的刘谢,而且要冒犯国家体育总局?我认为张今天根本都不会接桑黄的电话,如果桑黄能找到他的号码的话。
B)然后这家宁信公司或同乡会,必须同样出具证词,说明如果当初是他们来照顾桑,他们会如何来照顾:他们必须出具他们将为桑准备好的房子房间照片和帮工人手等一系列后勤安排。而且这个房子必须要比刘谢的房子更加宽敞舒适高级,雇佣的人手又有什么护理资格谁出工钱等。而且他们必须出具文件,表示自己当时有能力并愿意帮助桑办理绿卡。法庭会下去实地调查的,看那房子是不是真的属于宁信公司或同乡会某位会员的财产。
以上要花多少律师费才能找到相关人员?相关人员如果和刘谢没有深仇大恨,怎么会帮助桑黄?即使他们想和刘谢过不去,他们愿意/敢和体育总局政府作对吗?
2. 刘谢当时说自己是桑的监护人或其它什么,那是因为谁也没认真往法律意义上想,谁也没想到有一天有人会在这上面起诉他们。刘谢今天完全也应该如他们对法庭说的,说自己不过是个护工。谁指控谁举证,所以黄如果扣着谢的‘监护人’名义,黄就有义务拿出谢签署过的这类法律文件。没有这个文件,黄说她是,她说她不是,都是无意义无聊的浪费时间。桑还说过谢是再生父母来着,黄怎么不扣这个?
3. 搞不懂黄扭住性侵事,想达到什么目的?勒索钱财?没用。那将是刑事问题,法庭只监禁,不罚钱。黄捞不到一毛。黄想伸张正义惩罚坏人?警察局已经拒绝受理。黄的道路已经走到头,手里没招可使了。如果真如桑所说,当时她不知道有没有过性侵,现在凭和黄处长之间发生过的经验判断,当时好像有过类似的事情。问题是,法庭不能凭一个人麻脖子的感觉来判罪。更何况警察检察官已经关上门,永远也不会立案起诉,法官连判的机会都没有。从桑依偎在薛腿上怀里的照片看,如果有性接触,当时也是两情相悦的事。黄今天再不忿,也只能是自己生气,动不了刘薛半根毫毛。这事本来都已经完了,黄却再次提出,我实在不耐烦了。我要是薛,我就发博客告诉黄:耶斯,我和桑当时是有过那个和那个,她很麻很开心的样子。咋地啦?今天你们硬要说那是性侵,也行。请告我去吧。咱‘法院谈’。不告是孙子。
转贴黄处博客:
看了看百度贴吧一些网友的帖子,基本上逻辑非常混乱。我向你们提出几个问题:1、为什么是刘谢二位在美照顾桑兰,而不是宁波市政府市长张慰文向桑父母推荐的宁信公司?2、谢一直对外宣布是桑兰的监护人,为何在桑案提交法院后透过律师宣称是志愿者?3、性侵案,为何不站出来说是“没有”?其余法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