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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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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耶和華不輕易發怒,大有能力,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那鴻書1:3a)
”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埃及記34:6-7)
”耶和華在祂一切所行的,無不公義;在祂一切所作的,都有慈愛。”(詩篇145:17)
”耶和華的慈愛歸於敬畏祂的人,從亙古到永遠;祂的公義也歸於子子孫孫。”(詩篇103:17)
”你們要稱謝耶和華,因祂本為善,祂的慈愛永遠長存。”(詩篇136:1)
一:神的"公義和慈愛”
聖經説:"神是愛”。其意思是説神的所有屬性,即,祂的:公義、憐憫、信實、良善、忍耐、恩慈,等,都包涵著愛。
神的”公義”代表祂的"聖潔”;神的”慈愛”代表祂的”憐憫”。即使神的"公義”,也都是祂對人的愛。
很多基督徒,包括本人自己,因為對聖經瞭解得極其有限,所以,看到的,都是神的"公義”一面:懲罰、咒詛和屠殺,而沒有看到神的”慈愛”遠大於"公義”。
初信主時,聽過一個弟兄的分享。其他都忘記了,衹記得他當時極痛苦地講過的一句話,説:”聖經説’神是愛’,可我一直活在痛苦裡,感受不到祂的愛。我常常跪在地上禱告,求祂的愛臨到我。...”
到底他的痛苦是什麼,他所謂神的愛是什麼,他沒有講。當時衹是我心裡納悶:約翰福音3章16節不是講得很清楚麽?”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怎麼會不知道神的愛呢?
其實,那時我對這段經文並不明白,衹是經文比較熟悉而已,因為教會在傳福音常講的經文。相信那個弟兄說的是實話。想想看,有多少兒女覺得父母愛自己呢?尤其"嬰孩”,哪裡會知道父母愛他們,為他們晝夜付出艱辛和勞苦?
實際上,神的屬性:"公義和慈愛”,都陳明在聖經裡,也都由耶穌基督真實地表明出來。這就是為什麼基督徒要讀聖經的原因。神賜下這本"書”,實際上是為了讓人瞭解祂是怎樣一位神,以便人人都能認識祂,藉著祂獨生愛子的寶血,罪過得以赦免、跟祂的生命連接,可以”坦然無懼”來到神的"施恩寶座前,得憐憫,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希伯來書4:16)
二:從聖經看神的"公義和慈愛”
從字義"公義和慈愛”似乎是對立的,但在神的屬性裡卻是極其地和諧和完美。祂的"公義”裡充滿了"慈愛”:犯罪之前,有提醒和警告;犯罪之後,給人悔改的機會。聖經到處可見神的"公義和慈愛”。
1.先祖時代
1)亞當夏娃
神的創造是為了給人享受。聖經的第一卷書"創世紀”,開宗明義地敘述了神造人之前,先把人賴以生存的條件預備好,太陽、月亮、星宿、天空、海洋、地球、空氣等,最後才造人,並把人安放在果實纍纍的"伊甸園”裡,享受神提供的一切豐富。
在神的"慈愛”之愛中,神按照祂自己的"形象”造人,且賜予人"自由意志”、有選擇權。但神警告亞當: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他們可以隨意吃,衹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不可以吃,因為他們吃的日子必定死。
這是神的"慈愛”,祂不但給人預備了一切,同時也告訴亞當夏娃什麼事可以做,什麼事不可以做。就如父母對自己的兒女。然而,亞當夏娃沒有選擇聼神的話,卻聼撒旦的謊言、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
亞當夏娃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後,不但沒有分辨能力,反而"是非顛倒”,美的看為丑的、羞恥的;本來可以"坦然無懼”與神交流,這時卻膽卻害怕神、躲藏起來。而神卻呼喚亞當"你在哪裡” ?"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麽?”
神是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的,豈不知道他們躲在哪裡、做了什麼事嗎?不就是要給他們一個認罪悔改的機會麽?然而他們不但沒有認罪悔改,反而推卸責任,神豈能面對罪而不實行"公義”審判?神的"慈愛”,並非縱容"罪”。否則,神就不"信實”、說話不算數。
因此,神對撒旦、夏娃和亞當分別施以懲罰:(參見創世紀3:14-19)
蛇: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將來被女人的後裔除滅;
夏娃:要遭受懷胎和生產兒女之苦、戀慕丈夫並被其管轄;
亞當:必辛苦勞作才得餬口,直到歸土。
之後,神就把亞當夏娃趕出了"伊甸園”,這是神的"公義”彰顯,但其中也飽含了神極大的"慈愛”。
第一,亞當夏娃吃了"禁果”後,人的”靈性”生命即刻死亡,即,與神的生命斷開;但神存留了亞當夏娃的肉體生命,亞當一直活到九百三十歲。(參見創世紀5:5)
即使神讓亞當肉身立刻死去,也沒有什麼不"公義”,因為神曾預先警告過他們。但是,神沒有這樣做,是不是"慈愛”? 是不是"恩典”? "恩典”是什麼? 就是"白白得到”的。他們是不配"白白得到”一些繼續存活的時間? 按照神的"公義”,他們理當立刻死掉,不是麼?
第二:亞當夏娃犯罪後,發現自己赤身裸體,便用無花果樹的葉子編成裙子遮擋。但神卻用動物皮做衣服給他們穿,遮羞保暖。做皮衣須殺牲、流血,顯明祂的救贖計畫。
在咒詛蛇時,神應許賜給世人一位救主。祂對蛇説:”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創世紀3:15)
”女人的後裔”:指的就是由聖靈感孕,為童女瑪利亞所生的耶穌基督。
”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祂的腳跟”:
是指主耶穌第一次成為肉身,為要擔當世人的罪孽,要受撒但的迫害,遭受很多苦難,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但在第三天復活,戰勝了死亡,使世人借此脫離撒旦帶來的死亡威脅。
就如聖經所説:”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祂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借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仆的人。”(希伯來書2:14-15)
第三:"伊甸園”裡,在"分別善惡樹”的旁邊還有一棵"生命樹”。神説:”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 (創世紀22b) 於是,神把他們逐出"伊甸園”,又派基路伯在伊甸園的東邊,拿著旋轉發火燄的劍,把守到生命樹去的路。”(參見創世紀3:2-24)
神這樣做,既是彰顯祂"公義”的一面,同時也充滿了祂的"慈愛”。想想看,如果亞當夏娃犯罪之後,又摘"生命樹”樹上的果子吃,他們就會永遠活在罪裡,與神永遠隔絕、不再有拯救的機會了。
由此看到,神"公義”和”慈愛”並行,即使神的"公義”,也是充滿了"憐愛”。
2). 洪水方舟
亞當夏娃犯罪後,罪就進入人類世界,世世代代、生生不息。從聖經記載中看到,亞當夏娃被逐出"伊甸園”後,人類犯罪從來就沒有停止過。
聖經描述説,到了挪亞時代,神見人在地上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到處滿了強暴和敗壞,以致於心裡非常傷痛,不得不改變心意,要除滅祂所造的人以及地上的一切。(參見創世紀6:5-7)
為了給人悔改的機會,神實行洪水懲罰人類之前,已經忍耐人犯罪數千年、幾十代。神極度的"忍耐”體現祂極大的”憐憫”。
然而,神是"聖潔”的,祂”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出埃及記34:7),對罪必實行"公義”的審判。那時,”惟有挪亞在耶和華眼前蒙恩”(創世紀6:8) ,神吩咐挪亞造方舟,要拯救他全家。” 挪亞就這樣行。凡神所吩咐的,他都照樣行了。”(創世紀6:22)
神在實行"公義”之前,賦予"慈愛”。在降洪水前一百二十年,神吩咐挪亞造方舟,藉此預先警告地上所有人,將要有洪水淹沒全地,給了人充分時間悔改。但是,其他人都置諾罔聞,照常又吃又喝、又嫁又娶,把神的話當作"戲言”。當洪水降下時,神將地上的一切活物,連人帶牲畜、昆蟲以及天空的飛鳥都除滅了,衹拯救了在方舟裡面的挪亞一家八口,和牲畜及鳥類。(參見創世紀7章)
挪亞一家被存留了下來,儘管神知道挪亞的後代一定會犯罪。這是神的"慈愛”。神對世人更大的"憐憫”是,洪水過後,祂與挪亞一家及其後裔立了一個以彩虹為“記號”的"永約”,就是祂不再用洪水毀滅地上的一切。神説:”我使雲彩蓋地的時候,必有虹現在雲彩中。....我看見,就要記念我與地上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永約。”(創世紀9:14-16)
神是"信實”的,從來不"毀約”。的確,從此地球上再也沒有洪水”毀滅全地”的事情發生。
3).罪惡之城
洪水之後,人類犯罪愈演愈烈。從挪亞洪水到亞伯拉罕時代,間隔時間又是上千年,神並沒有降罰於人,不能不説是神的"憐憫”、給人機會悔改。
到了亞伯拉罕時代,他侄子羅得居住的兩個城市:所多瑪和蛾摩拉,被稱為"罪惡之城”。這兩座城同性戀猖獗、淫亂敗壞到了極點。聖經記載:”耶和华说:’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 果然盡像那達到我耳中的聲音一樣麽。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創世紀18:20-21)
而亞伯拉罕為此祈求神不要毀滅那兩座城。神説,哪怕有十個"義人”,祂都不實行懲罰。亞伯拉罕不得不承認,連十個義人也找不出。所以,神不得不彰顯祂的"公義”,用硫磺將附近的全平原、城裡的所有居民,以及地上生長的,盡都毀滅,唯拯救了亞伯拉罕侄子羅得以及兩個女兒。
神對世人的愛,實在讓人難以想像。祂曉得被造之人一定會犯罪,所以,祂在創世已先就預備了拯救世人的計畫,到了亞伯拉罕開始逐漸顯明出來。神藉著亞伯拉罕一人的信心,揀選了他的後裔一個民族,賜給他們律法,希望藉著他們成為世人蒙福的管道。
4). 神的選民
在亞伯拉罕時代,神就應許賜給他後裔"迦南美地”。雅各是亞伯拉罕的孫子,約瑟是雅各其中的一個兒子。當年約瑟被哥哥們賣到埃及,後來他作埃及法老的宰相。而父親雅各因家鄉遭遇災害,便帶著全家七十人投奔約瑟,以致存活下來。後來,他們祖祖輩輩在埃及地被奴役了數百年,直到神聽到他們的痛苦聲。”耶和華說:’我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實在看見了;他們因受督工的轄制所發的哀聲,我也聽見了。我原知道他們的痛苦。”(出埃及記3:7)
所以,神因憐憫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呼召摩西出來,拯救他們出埃及為奴之地。
在曠野,神賜下律法給他們,並提醒説:”所以,你要知道耶和華你的神,祂是神,是信實的神,向愛祂守祂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直到千代;向恨祂的人、,當面報應他們,將他們滅絕。凡恨祂的人必報應他們,決不遲延。所以你要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律例、典章。”(申命記7:9-11)
他們行走曠野四十年,盡管神已經在他們面前行了很多神跡奇事,但是他們屢次背逆神,抱怨神,不相信神,甚至拜其他的偶像,時常惹神發怒,神也不斷實行"公義”懲罰他們,但最終神因著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一直沒有丟棄這些百姓,仍供應他們的需要,一路上保護他們,直到最後把他們帶進"流奶與蜜”之地。
聖經説:”你還是大施憐憫,在曠野不丟棄他們:白晝,雲柱不離開他們,仍引導他們行路;黑夜,火柱也不離開他們,仍照亮他們當行的路。你也賜下你良善的靈教訓他們,未嘗不賜嗎哪使他們餬口,並賜水解他們的渴。在曠野四十年,你養育他們,他們就一無所缺,衣服沒有穿破,腳也沒有腫;並且你將列國之地照分賜給他們,他們就得了西宏之地、希實本王之地、和巴珊王噩之地;你也使他們的子孫多如天上的星,帶他們到你所應許他們列祖進入得為業之地。”(尼希米記9:19-23)
然而,神的百姓對神並沒有感恩。進入神所賜的流奶與蜜之地後,完全忘記了神的警戒,離開神,開始事奉他們的偶像,隨從當地的敗壞風俗:”把自己的兒女祭祀鬼魔”。神仍然施"憐憫”,藉著一個個先知,不斷呼籲他們悔改,但是,百姓不但不聽,反而把先知一個個殺害。為此,神豈能不懲罰、彰顯"公義”?神藉著外邦人的手,處罰祂的百姓:主前722年,北國以色列被亞述所滅;主前586年,南國猶大被巴比倫所滅,百姓被擄,從而以色列從神的"應許地”被拔出,飄蕩於世界各地。
因著對亞伯拉罕的應許,神並沒有棄絕以色列百姓,迄今仍然在等待他們悔改。不難看到,神的"公義”充滿了"慈愛”。
5). 大偉的經歷
大偉被稱為"合神心意的王”,因他從幼時就敬畏神、依靠神,神在急難中處處保護他,也膏他做以色列王。然而,他犯罪,神並沒有視而不見。他不但犯姦淫,而且為掩蓋其罪,又設計殺人。神藉先知指出他的罪行,並質問他:
”我將你主人的家業賜給你,將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懷裏,又將以色列和猶大家賜給你。你若還以為不足,我早就加倍的賜給你。你為甚麽藐視耶和華的命令、行祂眼中看為惡的事呢? 你借亞捫人的刀殺害赫人烏利亞,又娶了他的妻為妻。你既藐視我、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為妻,所以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從妳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嬪賜給別人,他在日光之下就與她們同寢。你在暗中行這事,我卻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日光之下報應你。”(撒母耳記下12:8-12)
雖然大偉在神面前"痛改前非”(參見詩篇51章),神也赦免了他的罪,存留了他的性命,但神"萬不以有罪的爲無罪”。神藉先知拿單所預言的,最終受到神"公義”的報應。(參見撒母耳記下12:15-15章)
由此看到,神是輕慢不得的。神雖然有豐富的"慈愛”,但他對罪絕不放過,要彰顯祂的"公義”。沒有原則的"慈愛”,就不是"慈愛”。
2:神對外邦人的"公義和慈愛”
神對祂的百姓有"公義”和”慈愛”,對外邦人也是如此。因此,神即是以色列民的神,也是外邦人的神,祂拯救一切相信祂,並願意悔改的人,也懲罰那些死不悔改或繼續作惡的人。
神對外邦人,同樣是先有”憐憫”,後有"公義”,但不同的是,外邦人如果不悔改,神的"公義”降臨,他們就再沒有悔改的機會。
1),埃及法老
因為迦南地饑荒,雅各(以色列)帶著全家投奔在埃及做宰相的兒子約瑟。約瑟死後,以色列百姓成為埃及的奴隸,被壓榨數百年,而神在這個期間並沒有懲罰埃及。時候到了,神仍然以”慈愛”恩待法老,先派摩西請求,好言相勸,不聽,一次又一次,直到降下第十災,擊殺埃及所有頭生的人和牲畜,法老王才肯釋放神的百姓。然而,百姓離開埃及後,法老王竟然派兵在後面追殺,藐視神的"恩慈”,惹神發怒,將法老的全軍,包括車輛、馬匹,都淹沒在紅海之中。(參見出埃及記5-14章)
其實,神早已預先知道法老王一定會硬著頸項、不肯聼從,但是,神仍然給他機會,希望他悔改而不受責打,但是他執意與神為敵,最終滅亡。
2),迦南人
神應許賜給亞伯拉罕:後裔繁多;君王從他而出;成為大國;又賜他迦南美地。但是神預先告訴亞伯拉罕,説他的後裔將來要埃及寄居,”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參見創世紀15:13, 16)
神給了迦南人(主要有七族) 四百多年時間,但他們一直不悔改,直到他們"罪惡滿盈”的時候,神才吩咐摩西和約書亞帶領以色列百姓回到神給他們的"應許之地”,而且命令以色列民把他們趕盡殺絕。
迦南人的罪恶有杀婴獻給偶像“摩洛”;觀兆行邪術;同性戀;與獸交合淫乱等。因此,神極其恨恶痛绝,也严厉警戒以色列人:
“不可使你的兒女經火歸與摩洛, 也不可褻瀆你神的名,我是耶和華;不可與男人茍合, 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不可與獸淫合, 玷污自己;女人也不可站在獸前與牠淫合,這本是逆性的事。”(利18:21-23)
”你到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之地,那些國民所行可憎惡的事,你不可學著行。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觀兆的、用法術的、行邪術的、用迷術的、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所以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 (申命記18:9-14).
对这样罪恶滔天的民,神仍耐心等待四百多年,希望他们悔改,這不是神的"憐憫”麽?以色列民出埃及的一切經歷,迦南地人應該曉得神的"公義”是如何處罰埃及人的。以色列民行走曠野,神又給他們四十年的悔改時間,而他們仍然不肯悔改。神只好藉著祂的百姓,將他們殺儘管除滅。
3),尼尼微人
尼尼微是亞述稱霸時代的一個很大的城市。在先知書"那鴻書”裡有列出尼尼微的罪惡:設謀攻擊神的子民,即攻擊神;充滿欺詐和謊言;肆意搶劫和擄掠;拜偶像;行淫亂和巫術等。
神吩咐先知約拿,到尼尼微城警戒他們。聖經記載:"約拿進城,走了一天,就宣告說:'再過四十天,尼尼微就要毀滅了。'尼尼微人信了神,就宣告禁食,從大到小,都穿上麻衣。這事傳到尼尼微王那裡,他就起來,離開寶座,脫去王袍,披上麻衣,坐在爐灰中。他又傳諭全尼尼微,說:'王和大臣有令:人、畜、牛、羊,都不准嘗甚麼,不准吃,也不准喝。不論人畜,都要披上麻衣;各人要懇切呼求神,悔改,離開惡行,摒棄手中的強暴。或者神回心轉意,不發烈怒,使我們不致滅亡。’神看見他們所作的,就是悔改離開惡行,神就轉意,不把所說的災禍降在他們身上了。"(約拿書3:4-10)
因著他們的悔改,全尼尼微城便得以保全。但是一百三十年之后,尼尼微人竟然忘记了神曾對他們的憐憫,又重蹈覆轍,回到輕蔑神、殘暴、自傲、行邪術的光景中,所以,神興起巴比倫,將尼尼微徹底摧毁,使其在地球上消聲滅跡。
三:神的"慈愛”遠超過祂的"公義”
神在頒佈律法時告誡過以色列百姓:”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妳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申命記5:9-10)
從經文以及上述例子中,無疑表明神的"慈愛”遠遠大過祂的"公義”。如果神按照人的罪孽待人,人類則不會存留至今。
然而,為什麼神的"慈愛”大過祂的"公義”?
1.思念人不過是塵土
聖經説:”耶和華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祂不長久責備,也不永遠懷怒。祂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天離地何等的高,祂的慈愛向敬畏祂的人也是何等的大;東離西有多遠,祂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父親怎樣憐恤他的兒女,耶和華也怎樣憐恤敬畏祂的人。因為祂知道我們的本體,思念我們不過是塵土。”(詩篇103:8-14)
2.因為神本為"善”
為什麼神的"慈愛”大過祂的"公義”?”因為耶和華本為善,祂的慈愛存到永遠;祂的信實直到萬代。”(詩篇100:5)
”祂的怒氣不過是轉眼之間,祂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一宿雖然有哭泣,早晨便必歡呼。” (詩篇30:5)
當我們轉向神悔悟,祂的怒氣就立刻停止,便施予"慈愛”、寬恕我們。
聖經説:神”本为良善,乐意饶恕人,有丰盛的慈爱赐给凡求告祂的人。”(詩篇86:5)
”耶和华本为善,在患难的日子为人的保障,并且认得那些投靠祂的人。”(那鴻書1:7)
因為神本為"善”,所以,”祂不長久責備,也不永遠懷怒,祂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詩篇103:9-10)
3 因為”神是愛”
神造我们,是为了要爱我们,要向我们彰顯祂的爱。然而,自從亞當夏娃犯罪,人類就處於"罪”的奴役之下,本能的"罪性”使人活在黑暗和絕望中,不得自拔。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6:23a),所以,人受懲罰、滅亡,是非常公平的事。而”神是愛”,祂愛世人,讓祂的獨生愛子耶穌,擔當了所有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一方面滿足了神的"公義”要求;另一方面,祂的復活,給人類帶來了"永生”的盼望。凡是願意認罪悔改信祂的人,罪都被赦免、得到”永生”。所以,十字架既是神的”公義”的彰顯,也是神”慈愛”的施予。
因為”神是愛”,祂沒有按照我們的罪懲罰我們,卻是以祂的無限的"慈愛”、用獨生愛子無罪的生命,代替我們受刑罰,為的是把我們從罪的捆綁和死亡的轄制中拯救出來,使凡是願意認罪悔改、接受耶穌做救主和生命主的人,罪得赦免得永生、不再被定罪;在世度日有盼望;甚至當主耶穌再來時,祂仍然以極大的"愛”,賜給我們一個不再朽壞、不再有疼痛、不再生病的身體,得享與神永遠在一起的喜樂。
親愛的弟兄姐妹,有想過麽?這是多麼大的"恩典”啊!
聖經説:”祂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祂被藐視,好象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祂。祂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祂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哪知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以賽亞書53:3-6)
如果不是神無條件的”愛”,你我憑什麼可以"免死”得"永生”? 神沒有糾察我們的罪孽,而且不要求我們做什麼,衹要我們承認自己是個罪人,願意接受主耶穌做救主和生命的主,我們就白白得到神的生命,就是"永生”。
雖然”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但他們卻因著神的恩典,藉著在基督耶穌裡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羅馬書3:23-24)
保羅説:”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以弗所書2:8-10)
然而,神的"愛”裡包含著"公義”。
愛我們的神,使我們擺脱罪的捆綁得以"自由”,但祂並不會縱容我們犯罪。聖經説:”主所愛的,祂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分。”(希伯來書12:6-7,10)
保羅提醒信徒説:"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甚麽,收的也是甚麽。順著情欲撒種的,必從情欲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加拉太書6:7-8)
雖然我們仍會軟弱、會犯罪,但神説:祂永不離開屬於祂的兒女,就是用祂的靈所生的。因為祂愛我們,當我們走錯路時,祂會責備我們,管教我們,直到我們回頭。祂應許説:”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凈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一書1:9)
從下面幾節經文,看到神的"愛”是何等地大。
神藉摩西對以色列百姓表達祂的愛:”耶和華遇見他在曠野荒涼野獸吼叫之地,就環繞他、看顧他、保護他,如同保護眼中的瞳人;又如鷹攪動巢窩,在雛鷹以上兩翅搧展,接取雛鷹,背在兩翼之上。”(申命記32:10-11)
又説:”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來歸我。”(出埃及記19:4b)
祂對屬祂的兒女説:”婦人焉能忘記他吃奶的嬰孩,不憐恤他所生的兒子?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以賽亞書49:15)
又説:”祂必像牧人牧養自己的羊群,用膀臂聚集羊羔抱在懷中,慢慢引導那乳養小羊的。”(以賽亞書40:11)
今天,神的"愛”仍然如此,因為我們所信的這位創造宇宙萬物和生命的神,是昔日、今日、明日永不改變的神。
四.:切勿拒絕神的"慈愛”
親愛的朋友,神已經把兩大"恩典”賜給世人了:
第一:普遍"恩典”
也稱"一般啟示”。這是給每一個人的。聖經說:"神使太陽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馬太福音5:45b)
神創造的大自然,一方面向世人顯明祂的存在,另一方面,讓世人享受祂所賜的一切:陽光雨露、山川河流、春夏秋冬.....等。
大偉不由地感嘆到道:”我觀看你指頭所造的天,並你所陳設的月亮星宿,便說:’人算甚麽,你竟顧念他;世人算甚麽,你竟眷顧他。’”(詩篇8:3-4)
聖經説:”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馬書1:19-20)
然而,可悲的是,有人竟然硬著心腸、不肯承認神的存在,”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仿佛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裏的情欲行汙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羅馬書1:21-24)
所以,如果人拒絕承認神的存在,神的"任憑”,也就成了神"公義”的懲罰,因為失去了神"慈愛”的保護和看顧。
第二:特殊"恩典”
就是主耶穌的赦罪之恩。這個"恩典”祇有願意認罪悔改、接受耶穌做救主和生命主的人,才能得到。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翰福音3:16-18)
要知道,如果神沒有原則,不"以罪為罪”、實行懲罰,那麼,神就不"公平”了。沒有"公平”,"慈愛”就失去了本質、失去了意義。按照神的屬性,這是不可能的。沒有主耶穌寶血的"恩典”,人必要受神"公義”的懲罰。即使不在現今,也必在末日接受審判:凡是不接受主耶穌"恩典”的人,都被丟在地獄裡、哀哭切齒了。那時人再想悔改,為時已晚了。是神沒有把"恩典”給人呢?還是人自己拒之門外了呢?拒絕祂"恩典”的結果,衹能自取滅亡,不是麽?人進地獄,不是神的責任,因為神的"恩典”已經擺在人面前,不接受,衹能"咎由自取”。
親愛的朋友,為什麼不相信這位創造宇宙萬物的神? 其實,不管人是否相信,神照樣存在,不是麽?為什麼不願意接受主耶穌的"恩典”呢?拒絕神的"慈愛”,就等於失去神的永遠祝福。
為什麼衹信自己? 我們是誰? 可以掌管自己的生命麽?還是知道明天會發生什麼? 不是神掌管我們的氣息麽?每天醒來能睜開眼睛,不都是祂的"恩典”麽?
為什麼寧可活在罪裡,並甘願被撒旦用死亡轄制你、也不肯接受主耶穌的拯救呢?”罪性”是與生俱來的,我們豈能不犯罪? 而犯罪的結局就是死亡。但是,衹要我們願意認罪悔改,罪就得赦免,就有"永生”。有聖靈的幫助和神話語的引導,我們的人生就充滿了祝福。
為什麼愚昧地拜那些有耳不能聼、有眼不能看、有口不能説的偶像呢?它們可以給我們生命氣息、可以給我們永生麽?
世上有哪一位神,像父親一樣如此地心疼厚愛我們,甚至願意用祂的生命換回我們的生命?祂獨生愛子”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我們得醫治。” (以賽亞書53:5)
又有哪一位神 ”曾用手心量諸水、用手虎口量蒼天、用升鬥盛大地的塵土、用秤稱山嶺、用天平平岡陵呢?”(以賽亞書40:12)
先知說:”你們究竟將誰比神、用甚麽形像與神比較呢?偶像是匠人鑄造、銀匠用金包裹、為它鑄造銀煉。你們豈不曾知道麽? 你們豈不曾聽見麽? 從起初豈沒有人告訴你們麽? 自從立地的根基,你們豈沒有明白麽? 神坐在地球大圈之上,地上的居民好象蝗蟲;祂鋪張穹蒼如幔子,展開諸天如可住的帳棚。.....你們向上舉目,看誰創造這萬象,按數目領出,祂一一稱其名,因祂的權能,又因祂的大能大力,連一個都不缺?....” (以賽亞書40:18-22, 26)
保羅説:”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好人死,或有敢作的;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對我們的愛就在此顯明了。”(羅馬書5:7-8)
親愛的朋友,世上還有比神的"愛”更大的麽?
神已經賜給我們"自由意志”、有自由選擇權,可我們當如何選擇呢?選擇”罪”得赦免、蒙祝福?還是拒絕神的"恩典”,接受神"公義”的刑罰?即使今世"刑罰”沒有臨到,但在末日主耶穌再來的時候,所有拒絕神"恩典”的人,必得"公義”的報應。因為神是"公義聖潔”的,"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
主耶穌説:”人子要在祂父的榮耀裏,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祂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馬太福音16:27)
寫到這兒,不由地想到神藉摩西所説的話:”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們作證,我把生與死,福與禍,都擺在你面前了;所以你要選擇生命,好讓你和你的後裔都可以活著,愛耶和華你的神,聽從他的話,緊靠他,因為那就是你的生命,你的長壽;......”(申命記30:19-20a)
”看哪,现在正是悦纳的时候,现在正是拯救的日子。”(哥林多後書6:2b)
親愛的朋友,因著神的"慈愛”,選擇生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