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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王明落寞的后半生及其家人

已有 876 次阅读2023-9-30 12:49 |系统分类:文学分享到微信

                       
                             王明与孟庆树合影

         在莫斯科郊外列宁山下的新圣母公墓,是果戈里、屠格涅夫、斯维特拉耶、布尔加宁、赫鲁晓夫等俄国和前苏联历史上名人的归宿地,他们受到络绎不绝来此光顾的人们的瞻仰和悼念。但这里也孤独地躺着一位中国人。   

                          揭秘王明落寞的后半生及其家人_图1-2

      他,曾是中共最高领导人,在中共党史上“显赫一时”。但如今已差不多为人们所澹忘,难得有人到他的墓前光顾,陪伴他的只有冷清和寂寞。他就是王明,即陈绍禹。   
     拒不承认自己的历史错误   
     1937年11月王明从莫斯科回国后,毛泽东对他还是很重视的,亲自去延安机场迎接,发表了《饮水思源》的讲话,称王明等人的到来是一件大喜事,是“喜从天降”。王明是从共产国际回来的,他回到延安后头脑发热,过高地估计了自己在党内的地位,目空一切,对中央的工作也横加批评,屡屡不经毛泽东、张闻天的同意即擅自以中共中央的名义发表谈话和声明,甚至随意起草或修改毛泽东等人的文章,在长江局与中央闹独立,凌驾于毛泽东和中央书记处之上。王明甚至认为在不久召开的中共七大上,可以由他来担当党的总书记重任。   
      但是中国共产党人自己决定了自己的领袖,那就是毛泽东。在1938年的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从莫斯科回到延安的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团长王稼祥传达了共产国际和共产国际执委会书记季米特洛夫正式承认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中的领袖地位的指示。这对于王明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打击。1943年3月20日,中共中央决定中央书记处由毛泽东、刘少奇、任弼时组成,毛泽东任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的主席,从组织上彻底完成了自遵义会议以来对王明“左”倾错误的纠正和毛泽东在全党领导地位的确立。此后,王明的书记处书记、南方工作委员会主任、妇女运动委员会主任等职务被解除,只担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和统战部部长,而统战部又被划在这次会议新成立的以刘少奇为书记的组织委员会管理之下,王明不是组织委员会的成员。
      在1945年的中共“七大”上,病中的王明坐着担架来到会场,在会场停留了15分钟。在这次会议上,由于缺乏威信,王明的中央政治局委员和统战部部长两个职务被解除。在毛泽东的说服下,处于挽救王明的需要,代表仍选举王明为中共中央委员,但在44名中央委员中排在倒数第二位,仅名列博古之前。这是王明一生中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以正式代表身份出席中国共产党的全国代表大会。   
      1949年3月,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在河北平山县西柏坡村举行。作为中央委员,王明出席了会议,并在会上作了两次发言,对毛泽东作了违心的颂扬,表示︰“我向同志们声明︰今后一定抛开个人,不想责任,而好好想自己的缺点。”“我愿意做个驴子,慢慢走,跟毛走,看将来能赶上吗?”   
      毛泽东对于王明的老底很清楚,知道他“好像唱戏一样,有些演员演反派人物很象,演正派人物老是不太象,装腔作势,不太自然。”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的闭幕词中,毛泽东谈到了如何继续帮助王明改正错误的问题,希望他能够在中国革命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以后彻底改正错误,以新的姿态去迎接新中国的诞生。鉴于此,七届二中全会还作出决定,王明应对内战时期和抗战时期犯的错误写一个声明书提交政治局审阅。
      在会上,王明也表示接受这一决定。会议结束后,3月16日,毛泽东亲自到王明家里帮助他,劝他写好声明书,认真检查自己的错误。毛泽东还把张闻天等人的认识材料提供给他作为参考。3月28日,党中央又派刘少奇代表政治局再次找他谈话,希望他深刻认识自己的错误,从速写好声明书交与党中央。可是,王明后来对党中央要他写声明书的决定一直采取拖延态度,最后干脆否认会上曾有这一决定,对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的耐心帮助加以拒绝。   新中国成立后,王明对自己严重的历史错误仍然缺乏认识,拒不接受党的批评和帮助。王明建国后虽然在政法战线上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但是对于过去的错误却一直拒绝做出进一步的检查,对于党的七届二中全会要他向中央政治局写一声明的规定一直拒不执行。   
      1950年6月6日至9日,中共七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的最后一天,通过了《关于王明同志的决定》,要他“对于他在内战时期及抗日时期所写的各种文章、小册子和其他文件中所犯的原则错误,作一次深刻的反省,借以证明他自己是深刻地认识了并承认了自己所犯的错误,而在思想上行动上真正有所改正。此次声明写好后,应即提交中央政治局审阅,并在必要时,由政治局提交以后的中央全会讨论。”   
      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专门就王明问题作出决定,是与七届二中全会以后王明拒不承认自己的历史错误有直接关系。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王明同志的决定》表明,王明问题已发展成党内重大问题。从遵义会议确立毛泽东在党中央的领导地位以来,除了张国焘,中共中央还没有专门对一个人的问题作出决定或决议。七届二中全会曾对王明问题作出过决定,但那只是口头的而不是书面的。七届三中全会专门对王明问题作出书面决定,这就标志着王明问题已发展到相当严重程度,成为党内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需要中央委员会作出专门的决定。
      在七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王明去天津了解地方工作情况。回北京不久,就病倒了。因此,王明没有出席七届三中全会,也不知七届三中全会对他的决定。直到7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把全会文件转交给他后,他才看到全会对他的决定。为此,王明于8月17日又给毛泽东和中央书记处写了一封信,表明“三中全会决定要我把内战时期及抗日时期所写的各种文章、小册子及其他文件,均作出检讨来写声明书,这需要相当久的时间”。   
      鉴于王明的这种态度,8月18日,毛泽东就在王明的信上批示︰“王明的声明书应在11月上旬七届四中全会开会以前写好,并送交政治局。王明的笔记本及武汉时期的报纸,请尚昆查清是否尚有保存。以上两点,由尚昆口头通知王明。”   
     接到毛泽东的批示后,杨尚昆立即让孟庆树代转了毛泽东的批示,通知了王明。王明在信中强调“这需要相当久的时间”,毛泽东在批示中明确指出应在“11月上旬七届四中全会开会以前写好”。在这期间,王明的病情又有发展,于是他于9月上旬提出“请求到苏联医治”,并于10月25日动身去了苏联。这样王明一直到最后,也没有再向党中央写出任何声明书。
     建国以后的主要工作   
      1949年6月,中国新政治学研究会筹备委员会成立,王明担任了副主席并兼筹委会主任。同年7月,王明参加中华全国社会科学工作者代表会议筹备会,并被选为出席新政协的代表。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举行。出席这次会议的代表有662名,王明作为中华全国社会科学工作者代表会议筹委会的15名正式代表之一,出席了大会。在这次会议上,王明当选为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   
      1949年10月5日,中苏友好协会总会在北京成立,刘少奇当选为会长,王明当选为理事会理事。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举行第三次会议,任命中央人民政府各部、委的领导人选。其中,董必武被任命为政法委主任,彭真、张奚若、陈绍禹(王明)、彭泽民为副主任。陈绍禹还被任命为法制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委员。当时,政治法律委员会负责领导法制委员会、公安部、司法部等政法部门,是全国政法工作的核心机构。王明建国后虽然兼职不少,但他主要工作部门是法制委员会。他天天到法制委员会上班,身体不好,就上半天班或在家休息。从解放战争开始到1950年去苏联养病,王明工作的主要方面是在法制方面,先后担任中共中央政治研究室主任、中共中央法律委员会主任、中央人民政府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在解放战争时期,王明参加了新宪法草桉的起草等工作。新中国成立后,王明主持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工作,对我国法制建设和扫除封建的旧婚姻制度,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曾参加起草婚姻法的法制委员会委员李光灿对王明这段工作作过如下评论︰“六届六中全会后,实际上王明工作不多了。毛主席给他个任务,成立中央法制委员会,让他当主任。从那时起,一直到建国。他虽然是半路出家的,但搞的很通”;“在法制思想上,王明和董老很接近。董老是科班出身的,日本法科大学毕业,这方面比较专,王明也较专”;“周总理、董老的法制思想是正确的,王明的法制思想是对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草桉》在中央人民政府第七次会议上获得通过。1950年4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发布“中央人民政府命令”“自1950年5月1日起公布施行”。接着,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保证执行婚姻法给全党通知”,全总、团中央、青联、学联、妇联也发出了关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给各地人民团体的联合通知,《人民日报》也发表社论,阐述婚姻法的意义。   
        王明和法制委员会负责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党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是满意的,全国人民群众是拥护的,实施中也起了积极作用。这个婚姻法经过30个年头才重新修订,也说明了这部婚姻法制订的成功。1980年9月2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但同时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改草桉》的说明中说︰这部婚姻法是“在195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基础上,根据三十年的实践经验和新的情况、新的问题修订的”。原婚姻法的基本准则和主要条款都保留下来了。   
         揭秘王明落寞的后半生及其家人_图1-3
                                                 王明与其家人   

        王明搬到北京后,住在东黄城根骑河楼孟公府2号。这是一套四合院,庭院宽敞,环境幽静。王明有三个孩子,一个女儿和两个儿子。大女儿王芳妮,是1932年1月18日王明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在莫斯科出生的
       王芳妮生在苏联,长在苏联,不会中文,从未回过祖国,她的俄文名字叫季米特洛娃?法尼娘?格奥尔基拓夫娜。1937年11月,王明、孟庆树夫妇从苏联回国参加抗战时,没有带大女儿王芳妮,而是交给当时任共产国际总书记季米特洛夫作了养女。因为季米特洛夫和他的捷克妻子所生的唯一儿子已经在战争中牺牲,膝下无子,这位着名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领袖就把王明的女儿当作自己的亲生女儿一般抚养。据说,王芳妮后来成为一名苏联飞行员。1985年1月27日,王芳妮病逝,死后与生母孟庆树合葬一起,时年53岁。   
       王明的大儿子王丹芝和二儿子王丹丁,分别于1939年和1945年在延安出生。孟庆树对这两个孩子非常溺爱,一直把他们留在家里,没让他们去读小学。王丹芝长大后直接进入初中学习,但不久即跟父母去了苏联。   
      王明的岳父母孟募州夫妇从延安到北京一直与王明、孟庆树生活在一起。王明1937年底回到延安后,就把岳父母接到延安共同生活,后来接到北京一起住。孟庆树的弟弟孟侃解放后也调到北京工作。但他父母并没有与他一起过,而是与女儿孟庆树、女婿王明共同生活。孟侃的女儿孟雅与继母不和,也一直住在王明家里。孟雅当时就读于北师大女附中,后来考上了清华大学。   
      王明自己的家人就没有那么幸运了。由于王明的父亲陈聘之不愿离开家乡,1946年春,国民党李品仙部四十八师逮捕了王明的父亲陈聘之、妹妹陈觉民与妹夫汪惠生三人,关在霍山县监狱,还动用了重刑。汪惠生的父亲是个小地主,为了赎亲家、儿子和儿媳出狱,他变卖了几亩地,又通过在南京做事的金家寨同乡疏通了四十八师的关系,使陈聘之等人在入狱一年多后重新获得自由。
      陈聘之出狱后以教书为生。他共招收了19个七八岁的学生,不收学费,由学生送交点粮食维持生活。王明一直挂念着父母。1950年,他给时任湖北省政府公安厅厅长的远房弟弟陈一新写信,请他帮助把自己父亲陈骋之、继母黄莲舫接来北京。陈一新接信后就派了两名卫兵去金寨县,把陈骋之和黄莲舫接到武汉,在武汉过完年后,又把他们送到北京王明处的妹妹陈觉民、妹夫汪惠生、外甥女汪向荣,未—京,仍留在金寨老家。   
     赴苏治病  
     王明来到北京不久,1950年9月就向党中央提出了去苏联治病的请求。中央同意了,并立即给斯大林发了电报。接到斯大林的同意回电后,1950年10月25日,王明、孟庆树和两个孩子以及北京医院保健医生陈锋禹、保姆陈启珍一行6人在秘书田书元的护送下,乘火车赴苏。   
     从1950年10月25日至1953年12月9日,王明赴莫斯科治病养病3年多。1953年12月9日,病情好转后,他与孟庆树、两个孩子以及保姆陈启珍又回到国内,住进孟公府2号家中。王明回国后,参加了法制委员会的一些工作,但自1954年4月8日病复发住进北京医院后,没有再重新工作。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法制委员会被撤销,王明此后在政府内再没有任何职务。
     1955年初,王明因胆囊炎急性发作,再次住进北京医院。王明再次向党中央提出赴苏治病的要求。经党中央同意后,他们办理了出国手续,乘飞机去莫斯科。因王明病重,只好用担架把他们送到机场。王明去苏联以后,秘书田书元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给他寄钱、物、药、报刊等,并经常派人去看望。王明是作为中共中央委员去苏治病的,而且长期在苏联学习工作,所以王明与苏联有关方面有很熟的交往。苏联政府对王明的病给予了精心治疗和周到照顾。此后到去世为止,王明再没有回过国。   
      在1956年党的八大上,虽然王明还在莫斯科养病,没有能够出席会议,但党中央和毛泽东本着团结犯错误的同志,仍提名王明为中央委员候选人。王明就这样再次当选为中央委员,在97名中央委员中得票名列倒数第一。   
      党中央在生活上对王明一直是优待的。王明去苏联养病期间,照常每月领全部工资。他们要药品、要物、要人,政府都给予满足。先后往苏联派去了为王明服务的西医、中医、护士、警卫员、保姆等人,不满意的人选随时可以撤换。王明工资是行政五级,孟庆树八级,秘书田书元代领俩人工资,换成卢布半年一次寄往苏联,共3300个卢布。“文化大革命”中,一直负责给他寄钱物的田书元已被撤职,甚至有人批判他“里通外国”。这样,从1966年下半年起,国内再没有给王明夫妇寄过工资和物品。 “
      文革”期间的王明及其家人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王明是早已定性的“左”右倾机会主义路线的主要代表人物,这时又在苏联竭力反对“文化大革命”,王明在国内受到批判。   在批孔评儒和十次路线斗争教育中,出现了一些批判王明的文章。几十万字的《王明反革命言论集》也编印成册,“打倒机会主义头子、苏修代理人、大叛徒王明”的口号也开始出现。   
      王明当时被认为是已定性的“死老虎”,而且他又不在国内,所以仅仅是在一些报刊上受点文字批评而已,但王明在国内的亲属却难以避免受到牵连。王明后来了解到有的亲属在“文革”中遭受株连的情况。王明后来撰文说︰“‘文化革命’刚开始,北京和其它大城市就出现了大标语,‘打倒苏修代理人、反革命黑帮、大叛徒王明!’从此以后,《人民日报》、《懈放军报》,还有《红旗》杂志,经常选择王明作为头号攻击和诬蔑对象。王明的妻子孟庆树在苏联学习,多年来一直积极参加反对毛主席的斗争,因此在‘文化革命’初期,北京也出现了类似的标语,对她进行攻击。此外,红卫兵还按照毛泽东的命令,对埋葬在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的王明父亲陈聘之进行鞭尸。根据毛泽东的指示,红卫兵抄了王明的家,把他八十多岁、年迈的继母黄莲舫打得半死,还把她扔在大街上;把王明几十份手稿和藏书不是烧了,就是扔了。”1966年6月,王明写了一首诗;“北京城内孟公府,二号门牌我家有。红卫兵临全部毁,白头母死众邻嗟。积书千卷成灰烬,存稿百篇付浪沙。父骨抛山伤警卫,……”在诗选的注释中,王明说“不料毛泽东……1966年夏,即下令红卫兵把父尸掘出抛弃!”   
      其实砸陈聘之坟墓一事,并非毛泽东授意而为。1957年5月,陈聘之病故后,安葬于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坟前有“子,陈绍禹、陈绍伟,女,陈映民,立”的碑文。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后,有的批判文章说︰“王明是地主家庭。”因此,红卫兵在“横扫四旧”时,就冲到八宝山革命公墓,见到这里有王明父亲的坟墓,在一片“砸掉王明狗父亲的坟墓”的怒吼声中,砸碎了墓碑,掘了坟墓。所以,王明父亲之墓被砸确有其事。但这只是红卫兵的自发行动,是在当时的特殊历史环境中,红卫兵们采取的过火行动,并不是王明所说的“红卫兵按照毛泽东的命令”行事。陈聘之的墓碑被红卫兵砸成三段,碑座和碑身被砸开,碑身又被砸成一大一小两块。坟包也被掘了一下,但并没有对陈聘之进行鞭尸。
     从1979年到1980年,政府拨款修复了陈聘之的墓,但由于联系不到王明的亲属,所以一直未立墓碑。而关于黄莲舫被打得半死而后扔在街上一事,可能是王明听信了谣言。其实从未发生过王明继母“白头母死”,或者是被“打得半死,还把她扔大街上”的事情。相反,正是政府把黄莲舫负责地送回老家,并做了妥善安置。“文化大革命”刚开始,中共中央领导人就关照过王明家的三位老人,请他们尽快搬出孟公府2号。三位老人中,第一个搬出的正是王明继母黄莲舫。在王明家被抄之前,黄莲舫就已离开了北京,她根本没有见到抄家,更没有被红卫兵打死或打得半死,扔到大街上不管之事。黄莲肪是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两位同志,亲自护送回安徽金寨县梅山镇,还给了八九百元钱。金寨县政府接收了黄莲肪后,每月给她13元生活费,并拨给她一间房子居住,医药费用也全部可以报销。在“文化大革命”那样的特殊年代,能得到黄莲肪这样待遇的,实属幸运。   
      而王明的岳父母、弟弟、妹妹们则都受到株连,结局比黄莲舫差得多。王明岳父母孟募州夫妇,在黄莲舫离开北京不久,也离开了孟公府2号,搬到儿子孟侃家。1968年王明岳母病逝。1969年第一号令发布后,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到冲击的孟侃被下放到干校,只剩下孟募州孤身一人,生活艰辛,不幸病逝。王明的弟弟甘宁,在“文化大革命”中惨遭酷刑,几乎丧命。王明妹妹王营也在“文化大革命”中遭遇不幸,每当谈起“文化大革命”中的遭遇,总是泪流满面。
      在苏联,王明对党和毛泽东进行恶毒攻击   
      1974年3月23日,王明在莫斯科郊区的寓所里,抱病写完了自己一生中最大一部着作——《中共五十年》。这也是王明一生中最坏的一部着作,在国内外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这本书约20万字,主要围绕“文化大革命”而展开。纵观《中共五十年》一书,王明并没有抓住“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实质,王明批判“文化大革命”的目的也并不是为了纠正党的错误,而是为了反对毛泽东,反对毛泽东思想,反对党中央,为自己的历史错误翻桉。1975年,苏联国家政治书籍出版社用俄文出版了王明的这本书。   
      在《中共五十年》中,王明错误地断定“文化大革命”是一场“反革命政变”。王明抓住“文化大革命”中的某些错误,歪曲它的性质,把它说是一场“反革命政变”。早在“文化大革命”爆发不久的1966年8月30日,王明就写了一首《所谓文化大革命》的诗,提出“名为文化大革命,实为武装反革命”。从此以后,王明在论及“文化大革命”的文章,都必称其为“反革命政变”。   
      在《中共五十年》中,王明以恶毒的语言攻击毛泽东同志,全盘否定毛泽东思想。虽然王明也曾举起过“学习毛泽东”的旗帜,也曾表示要“变个毛驴子,跟着毛主席的路线走”。但在《中共五十年》中,王明却对毛泽东破口谩骂,造谣中伤,恶毒诽谤。在此书中,王明还杜撰了毛泽东思想产生经过。称毛泽东思想是毛泽东自己首先提来的,“在整风运动中公开宣布了‘毛泽东主义’,是强制写进七大党章总纲中的”。其实“毛泽东思想”这个概念,是王稼祥为纪念建党22周年写的、发表在1943年7月8日的《解放日报》上的《中国共产党与中国民族解放的道路》一文中首次提出的。毛泽东一贯不同意“毛泽东主义”的提法,甚至“文化大革命”中当那些革命造反派纷纷上书要求把“毛泽东思想”改换成“毛泽东主义”的时候,他都加以拒绝。
      进入70年代后,王明已是病入膏盲。长期患有的肝胆肠胃病和心髒病时常发作,在写完《中共五十年》后的第四天,王明就病逝于莫斯科。享年70岁。   
      王明逝世后,苏联政府把他安葬在莫斯科郊外着名的“新圣母公墓”。《真理报》、《远东问题》等报刊发表了悼念文章,给予了他高度评价。王明逝世后,孟庆树在为《中共五十年》中写的《跋》中表示︰“在这里特别要向苏联共产党和苏联人民致谢,感谢他们的友谊和支持。”   
      1979年,苏联莫斯科进步出版社用中文和俄文同时出版了《王明诗歌选(1913——1974)》。其中收录了王明399首诗歌。王明的政论文章写得尚且流畅,但诗歌却缺少形象思维的韵味。那些恶毒攻击党和毛泽东的“诗歌”,简直就是赤裸裸的谩骂。   
      《王明诗歌选集》的出版了结了孟庆树一桩心事。1983年9月5日,她病逝于莫斯科。王明和孟庆树的两个儿子仍留在莫斯科,他们都加入了苏联国籍。大儿子王丹芝,学的专业是计算机,毕业后在苏联科学院远东研究所工作,娶了一位苏联姑娘。二儿子王丹丁,大学毕业后,致力于中国文学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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