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栏目停服公告
因网站改版更新,从9月1日零时起美国中文网将不再保留博客栏目,请各位博主自行做好备份,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同时欢迎 广大网友入驻新平台!
美国中文网
2024.8.8
|
有关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本律师曾经处理过很多。总结下来这些房产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婚前个人所有的房产与婚后共同所有的房产。并非婚前个人所有的房产在离婚时对方根本无法分割,因为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为了便于理解,本离婚律师先举两个案例:
案例一
男方婚前便全款购买了一套房产。双方花费了将近20万元对其进行了装修。现在,双方因为感情破裂而准备离婚。问题是:女方是否有权要求分割上述房屋?
对于该案,本律师认为关键点在于婚后双方进行了装修。由于装修而使房屋升值,对于房屋新增加的这部分价值,女方是有权要求分割的。鉴于房屋的所有权归属男方,且该部分的价值远远高于装修所带来的附加价值,因此,女方提出的诉讼请求应该是:男方就装修部分的现价值给予自己一半的补偿。
假如双方婚后并未共同出资进行装修,则女方无权分割该房屋。
案例二
男方婚前以首付款120万元,并贷款200万元的方式购买了一套房屋。婚后男女双方继续共同偿还贷款。截至离婚时,双方共同偿还了30万元贷款本金。对此,女方是否有权要求分割该房屋?分割方式又是什么呢?
对此,本婚姻律师认为:女方可以就已偿还的30万元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升值部分请求男方向其进行补偿。最基本的道理是女方对该房屋做出了贡献。
由上述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即使房屋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只要在婚后另一方做出了贡献,无论是装修还是帮助还贷,那么双方在离婚时便可以就这些贡献及因此所带来的增值部分进行分割。
版权属北京婚姻律师,欢迎您向婚姻律师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北京最专业的离婚律师 http://www.bjlih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