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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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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本律师接受了一位女士有关离婚房产如何分割问题的咨询。该案件值得一提的地方是:这位女士曾经尝试向人工智能ChatGPT咨询以解决有关诉讼时效的问题。
这位女士二十三年前因夫妻感情不和而与前夫协议离婚。离婚时双方对于被登记在男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套房屋未做分割。多年后,这位女士希望分割该房屋,但是其听说离婚后经过三年便不能再向法院起诉。为了确定这个问题,该女士想起了现在颇为时髦的人工智能ChatGPT。一番咨询下来,ChatGPT给出的答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十年。因此,在离婚后房产纠纷的诉讼中,如果是关于房产权利的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工智能的回答让这位女士大失所望——自己因为超过了诉讼时效而已经丧失了向法院起诉的机会。
事实果真如此吗?不甘心的这位女士决定向本离婚律师进行咨询。对于该问题,本律师认为:本案涉及的是一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却因离婚而丧失共有基础且常年未被分割的不动产,女方现在要求分割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乃是不动产物权。而不动产物权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理由很简单——这套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没有被分割,虽然其仍然被登记在男方的名下,但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归男女双方。不能说离婚二十年后,该房屋就自动归男方所有了。这是完全不符合法律精神的。
为了让女方明白人工智能所给出的答案是错误的,本律师建议其在全国人大网上查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一番查询后,这位女士发现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竟然是:“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依照其规定。”这个内容和诉讼时效完全不搭界!
至于人工智能为什么会把法条都搞错了,本婚姻律师不清楚。毕竟我的专业只是法律,而且精通的是婚姻家庭方向。不过我想:人工智能的学习材料来源于网络,而网络里所充斥的法律内容良莠不齐,什么人都能就法律问题发表自己的观点,比如厨艺专家可以谈代位继承或者转继承的问题;再比如耳鼻喉的医学科专家可以谈他对于自然法学说的理解等等。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法学院里所学习的或者书店里所销售的法律著作通常是由资深法律专家所撰写。一个是被大众创造出来的,另外一个则是来自于法律专家。哪种知识来源更可靠一目了然。
由此我认为:人工智能由于知识来源庞杂,且多是是非不分的内容,所以在短期内令其学有所成并在法律领域内形成优势是不太可能的。而这只是单纯从其知识来源的质量来判断,如果再加上对法律原则、法治精神以及社会道德等更为抽象内容的理解与掌握能力来判断的话,由于此类人工智能的学习方式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其最终的法学能力将无异于群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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