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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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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除了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外,还要解决债务的承担问题。根据本律师的经验来看,当事人对于债务问题的分歧往往比离婚财产的分割更大。而这个分歧往往集中于该债务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接下来,让我们来看一个发生在天津市红桥区法院的离婚案件。
男女双方虽然登记结婚已经八年,但是分居也已经将近七年。也就是说两个人只共同生活了一年多便开始了长期分居。由于多次谈判无果,女方决定委托本律师发起离婚诉讼。开庭前,男方给女方发来了微信,大意是:只要女方不再纠缠于子女抚养费的事情,自己便同意离婚,否则男方会把分居期间其向朋友借款20余万元开店的事情说给法官听,并且会让其朋友起诉夫妻二人共同偿还借款。
得知此事后女方十分不安,立即联系本离婚律师商讨对策。对此,本离婚律师向女方提了如下几个问题:
1、对于男方对外举债之事,女方是否事先知情?
2、对于该债务,女方现在是否同意与男方分担?
3、男方在微信中所说对外举债之事是否是文字或者语音留言?
对于上述三个问题,女方的回答是:1、事先不知情;2、不同意与男方分担债务;3、男方通过微信发的是文字。
确定了上述三点后,本律师告知女方不必为债务的事情担心。原因在于:对于配偶事先不知情,事后未追认,且未用于婚姻生活或者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私自负债,配偶并非是共同债务人。该债务应该由负债方独自承担。
男方眼看对女方的威胁不起作用,便真的怂恿其朋友发起了债务诉讼。然而,经过法官的审理后很快便确认应该由男方独自偿还该债务,女方无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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