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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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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离婚案件中,当事人都在尝试运用各种方式来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然而,这些手段未必都能得到法律的认可而合法有效。比如下面这个涉及离婚财产分割的案件便是如此。
男女双方结婚多年,由于各方面差异较大,导致长期夫妻感情不和。最终,双方选择分居。女方带着儿子继续留在家里,男方则外出租房单过。经过将近两年的分居生活及认真思考后,男方决定离婚。然而,双方因为离婚财产分割问题难以达成一致。最终,男方发起离婚诉讼。
鉴于女方长期管理着双方的主要存款并拒绝提供详细信息,作为男方的诉讼代理人,本离婚律师申请调取了银行流水单。经过注意核对,本律师发现女方早在一年前便将绝大部分存款约120万元转账给了儿子,由此造成可分存款仅剩一千余元。对此,我方自然要提出异议。然而,女方却认为:存款迟早都是孩子的。与其在离婚时男女双方为此争执不下,还不如直接赠给儿子,这样做便可以免去离婚财产分割的麻烦,法院直接判决离婚,女方抚养孩子即可。
对于女方的盘算,我方当然是不能同意的。虽然在名义上把存款给了孩子,但是离婚后是女方与儿子一起生活,其仍然可以控制这些存款。这个结果与离婚后女方获得全部存款又有什么分别呢?
鉴于存款已经转移给了孩子。要想追回这笔钱必然要另案以孩子为被告发起诉讼才能解决。为此,以男方为原告的请求确认赠予合同无效的诉讼正式立案。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重大处分应该由夫妻共同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才能进行。而本案中的女方乃是私自转移存款,其行为严重损害了男方的合法权益。最终,法院做出确认赠予无效的判决。男方成功追回了存款。接下来便是本律师代理男方继续追究女方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责任的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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