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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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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虽然发生在感情出现问题的夫妻之间,然而此类纠纷往往会把两个、甚至三个家庭裹挟入其中。让我们来看如下的案件。
男女双方婚后育有一子。由于婚前了解不够、草率结婚,导致双方婚后频繁发生矛盾。一次激烈的争吵后,女方独自回了娘家,双方自此开始分居直至男方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就在离婚诉讼进行过程中,女方的父母又将二人诉至法院,声称女方自从与男方分居后一直租住在他们家至今已有一年的时间,因此需要向他们支付租金共计六万元。
对于来自女方父母的诉讼请求,男方自然不认可。为了反制对方,男方也请来了自己的父母,以分居期间自己的父母作为保姆帮忙照顾孩子为由,要求女方与其共同分担保姆费八万元。就这样,三个家庭因为一起婚姻案件中的离婚财产分割问题而裹挟到了一起。互不相让。
对于上述相互纠缠在一起的纠纷,法院又会如何处理呢?
首先,对于租房纠纷,法院认为:男女双方婚后共同购置了房屋且可以满足居住需求,且女方有权居住于此。另外,女方在分居期间居住在自己的父母家,虽然其提供了租房合同,但是因为其与自己的父母具有利害关系,加之并未得到男方的认可,故其与父母之间不构成房屋租赁关系,不存在租金方面的开销。因为女方父母请求男女双方共同承担租金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最终被法院驳回。
其次,我们再来看看男方父母关于保姆费的要求。有女方父母关于租金官司败诉的前车之鉴,男方父母思来想去,最终放弃了发起诉讼索要保姆费的打算。在本离婚律师看来,他们这样做是明智的。否则最终结果仍然与房屋租金问题一样。因为法官是人,并非储备着法律知识的电脑,他们理应都深谙社会生活常理。不可能不了解父母掺和儿女的离婚官司的真实目的。所以,无论是女方的父母,还是男方的父母,除非有充分、细致的准备,否则想要借房租或者保姆费的名义帮自己的儿女在离婚官司中争夺财产的做法通常是很难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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