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美国中文网首页 博客首页 美食专栏

songjlvshi的个人空间 //www.sinovision.net/?646170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x

博客栏目停服公告

因网站改版更新,从9月1日零时起美国中文网将不再保留博客栏目,请各位博主自行做好备份,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同时欢迎 广大网友入驻新平台!

美国中文网

2024.8.8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如何避免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增值部分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已有 274 次阅读2023-12-5 18:13 |系统分类:家庭生活分享到微信

如何避免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增值部分成为夫妻共同财产?_图1-1昨天,一位正在准备结婚的女士联系本律师咨询房产问题。这位女士所提出的问题比较有意思——如何避免自己在婚前全款所购买的房屋在婚后增值的部分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她甚至希望本离婚律师能够为其起草一份类似于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协议,从而保证自己的房产在未来万一要离婚时能够全部属于自己,而无需给予对方任何补偿。

对于这位女士的担心,本律师认为大可不必。因为只要保持房产现状不变,则无论其何时离婚,该房产均是其个人财产,其中自然也包括房屋的增值部分。

有关房屋增值的知识,本律师在此前的文章中曾经多次讨论。在婚姻法理论上通常将增值划分为主动增值与被动增值。所谓主动增值是指财产价值的增加是由于人为主动努力而产生的。比如对于房屋进行装修而导致其价值的提升就属于主动增值。而被动增值则是指财产价值的增加是因为发生通货膨胀或者市场行情的变化所造成。比如在本案中这位女士所担心的在自己结婚后,因为市场行情变化而造成的房价上涨便属于被动增值。

对于个人财产在婚后主动增值往往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因此,婚姻法律认为此类增值应以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为原则。而对于被动增值,由于是因为夫妻之外的客观因素所导致,故将此认定为个人财产是目前所通行的做法。

综上,这位女士无需采取任何措施,只要保持房屋现状,则即使未来面临离婚,该房屋的增值部分也是其个人财产。

版权属北京婚姻律师,欢迎您向婚姻律师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北京最专业的离婚律师 http://www.bjlihun.com


免责声明:本文中使用的图片均由博主自行发布,与本网无关,如有侵权,请联系博主进行删除。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评论 (0 个评论)

facelis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留言请遵守道德与有关法律,请勿发表与本文章无关的内容(包括告状信、上访信、广告等)。
 所有留言均为网友自行发布,仅代表网友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

关于我们| 反馈意见 |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返回手机版| 美国中文网

©2024  美国中文网 Sinovision,Inc.  All Rights Reserved. TOP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