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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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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律师多年来的办案经验认为:在起诉离婚案件中至少半数的被告在法庭上会表示不同意离婚。至于他们为何会不同意离婚?绝大部分只是利用原告通常都是急于离婚的心理而采取拖延战术,从而迫使原告在财产、子女等方面做出让步。这类被告其实已经走出了感情纠葛,而理智面对离婚问题。当然,也有少一部分的被告是自认为夫妻感情尚存而不同意离婚的。这类当事人属于毕竟自我且不顾及对方感受的。此外,还有一类不同意离婚的被告,看似毫无原因,甚至连他们自己也不十分清楚为何要选择不同意离婚。然而,在本离婚律师看来,这类当事人实则还是有原因的。让我们来看看有昨天,本律师出庭代理了一起离婚案件。
男女双方结婚十余年。男方的户籍在黑龙江省,女方是北京人。婚后双方与女方父母在北京共同生活。由于男方好吃懒做,几乎从未有过稳定职业,整日游手好闲。因此导致双方婚后频繁发生矛盾。结婚第三年,女方独自前往美国工作并断绝了和男方的任何联系。双方的孩子则交给了女方的父母照顾,而男方则借机继续吃住在女方父母家。不仅如此,还经常向女方父母借钱。女方父母则看在其是外孙女父亲的份上“收留”男方。就这样又过了八年,其间女方从未回国,只是与父母及孩子保持着频繁的视频通话联系。
终于,女方决定解决掉与男方的婚姻。为此,委托本律师代为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庭审前,在本律师的建议下,女方与男方做了一次商谈。对于是否同意离婚的问题,男方始终不表态。反而抱怨着诸如:这么多年来女方不理他;女方现在不仅有北京户口还有美国绿卡,而自己则什么也没有。与此同时,男方还威胁女方——如果女方坚持离婚,自己就把女方当年在北京找工作走后门的事情举报给相关部门等等。
虽然男方对于离婚与否没有明确表态,但是本律师是可以判断出他在法庭上会表示不同意离婚。庭审的过程也印证了本律师的判断。那么,在这种一无夫妻共同财产,二无夫妻感情的婚姻案件中,这位男士为何不同意离婚呢?在本律师看来这类整日游手好闲、活得浑浑噩噩被告内心真实想法应该是——不离婚最好,因为离婚后便失去了女方父母这样的生活靠山。同时,维持着婚姻关系,没准哪天女方“发善心”,会帮助他解决个北京户口或者美国绿卡。如果不得不离婚,那么至少要从女方那边获得一些实惠,比如经济补偿,或者仍是北京户口或者绿卡之类。这些其实就是男方的离婚条件,只不过毫无道理及法律根据,乃至连他自己都觉得难以启齿。至于其在法庭上说什么要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则完全是胡诌!如果是真的关心孩子的话,也不会在孩子生病时自己还在外边打麻将,而拜托女方的父母带孩子去看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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