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身在美国的当事人联系到本律师咨询涉外离婚之事。这位男士有一段虽然持续了十多年却并不幸福的婚姻。为此,其曾经三次向法院起诉,却因为种种原因而中途撤诉。面对难以忍受的不幸婚姻,他于六年前痛下决心开始与女方分居,并只身前往美国生活至今。在美国一个人打拼虽然辛苦,但是家里没了“敌人”至少能让自己踏实很多。现在工作逐渐稳定下来,他开始琢磨着把婚离掉。
由于之前的三次在国内诉讼均遭失败的经历,这位男士打算向美国法院起诉离婚。经过一番打听咨询后发现虽然在美国没有所谓的两次诉讼才能离婚的“潜规则”,但是被告在中国却会造成很多诉讼中的麻烦。比如美国法院如何向中国境内的当事人送达文件?再比如中国境内的被告如何出庭参加庭审等都是相当麻烦的事情。于是,他又转而寻找国内律师提供帮助。
本离婚律师了解了上述情况后发现,男方如果在美国发起离婚诉讼所面临的麻烦其实远不止这些。这是因为:双方的主要财产均在中国境内。未来即使美国法院做出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判决,也基本上不会得到中国法律的认可,将难以执行。虽说他可以只请求美国法院判决离婚,然后再解决财产问题,但是如果这样做的话他在获得美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后需要首先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中国法院承认后,他还要再向中国法院发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以求分割财产,由此才能最终完全解决离婚问题。
与之相比,这位男士倒不如委托中国律师向中国法院发起涉外离婚诉讼。这样做不仅可以免去法院向被告送达与传唤的复杂过程,而且可以一次性解决离婚与财产分割问题。至于其之前所遭遇的三次诉讼失败的经历,乃是其没有聘请到专业离婚律师,反复犯错所导致。对于该案,本律师是有把握通过一次诉讼便帮助其解决全部离婚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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