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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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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所有的当事人最初都会面临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的选择问题。其中一部分犹豫不决的当事人又会把这个问题交给本律师来决定。对此,本离婚律师认为:我只能提供咨询和建议,决定权在当事人自己的手中。至于那些仍然难以做出决断的当事人,本律师往往给他们这样一个建议——二者同时进行
为什么本律师会建议当事人将二者同时进行呢?因为这样做是有明显的优点的。其中最明显的一个就是:在做到稳妥的前提下,使用该方式离婚的效率最高。
试想一位想离婚的当事人耗费了无数的时间和精力与对方反复进行谈判,得到的最终答复是:“你要是不答应我的条件,你愿意起诉就去吧,反正我就不离!”想必得到如此答复的当事人的精神是十分崩溃的。在本婚姻律师所代理的众多离婚案件中,为了离婚而与对方谈个几年下来毫无结果,最终只得向法院起诉的情况比比皆是。这已经不是浪费时间,而是在浪费人生了。尤其是那些收入明显高于对方的当事人,几年的时间里不仅浪费的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最终离婚时还要把这几年的收入也拿出来与对方平分。相信这个结果绝不是当事人想要的。
不仅如此,另外一些当事人还会遇到对方假借协议离婚的名义在争取转移、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时间。待财产转移得差不多了,证据也都做足了之后便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不答应我的条件你就爱哪里告就去告吧。可以想见,当事人处于这种不利的局面下,既要离婚又要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将会有多难!
与其让自己被动,倒不如采用双管齐下的策略。提起离婚诉讼不仅能保证自己最终离婚的时间不会被恶意拖延,而且还能震慑对方,杜绝其私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已经进入诉讼阶段,此时如果胆敢转移财产,基本上都会被法官认为是恶意的,且藐视司法权威而受到惩处。与此相对应,在诉讼期间我们律师也会积极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和谈判。而对方在看到您坚定的离婚决心后,也会放弃不切实际的离婚条件,反倒更容易促使离婚谈判的成功。届时,您便可以与对方当庭达成离婚调解协议。这样一来,您不仅能够更快地达成离婚意愿,而且结果也是双方都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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