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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中文网
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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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到海明律师的博客。海明向大家报案,指证他的打工仔律师约翰逊,是个经验丰富的杀人惯犯!
请看海明是如何说的:“我也有枪。该杀人的时候是毫不犹豫。我律师楼里打工的老外律师约翰逊也跟我讲过他的经验之谈:杀了人之后,用可口可乐洗去血迹,千万别用水。因为可乐洗完了,查不出来。”
每个对中文有基本理解能力的,都能看出,海明嘴里的“他的经验之谈”,即杀人嫌犯向他描述杀人后如何掩盖,毁灭证据。
海明就13年前的一起性侵疑案,向纽约检方报案,为什么不对身边更严重的刑事罪案,尽公民责任呢?是不是因为薛伟森是华人,而约翰逊是洋人,所以海明采双重标准呢?
海明的“联合国阵容”里,竟然有杀过人的嫌犯,桑兰来纽约后,要千万小心!
To: 五十仙 你曾经说:桑烂借尸,海叔还魂
海叔如果都在虚构故事,为什么对“故事”发表评论的网友发出告票?
苦了桑兰这个真实人物,进入到海明的虚幻世界了
To: jimmyzhang1963 你曾经说:海叔如果都在虚构故事,为什么对“故事”发表评论的网友发出告票?
你海叔给你讲故事呢,你还真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