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个缺乏玩具的童年,小伙伴们爱上了养小麻雀。古罗马的马可·奥勒留《沉思录》说:“有谁会对一只掠空而过的麻雀心生爱恋呢?恋心方动,雀已无踪。”可是小麻雀既是玩具又是宠物,可以给小伙伴们带来不少欢乐,特别是感觉有点孤独的儿童。后来看到清朝宫廷画家冷枚,有一副儿童养小麻雀的画,卓摩才知道这时传统童戏。
初生的麻雀细脖子脑袋大,一有动静就张开黄色的嘴巴要东西吃,全然不知道自己落入异类之手的处境,一派无邪的求生本能。撮口模仿着麻雀叫声,把食物放进它嘴里,一下子就吞进肚子里去了。吃饱了就睡,绝对没有一点忧郁的多愁善感。出门找小伙伴玩,则不忘带上它,放入上衣口袋里它也知道注重卫生,一掏出来见了亮光才会拉屎,所以掏出来时要把握好它的屁股朝向。
等到翅膀上毛长得差不多了,就要开始让它学飞了,轻轻往空中一抛,它就会本能地张开翅膀扑腾着落在手掌上,再过几天,只要把伸开双臂,它就会停在手臂上了。这时就是最得意,也是最被别人羡慕的时候,说明你养成功了,最起码没把它害死。
再养下去它就会去寻找自由的天地了,你不能指望它成为鸡鸭一般的家禽。为了区别于其他麻雀,小伙伴们会在其脚上套个脚圈,就像信鸽那样,剪一截废电线的绝缘皮就是不错的脚圈。养在笼子里也会不停地跳来跳去,让人忍不住要放它出,给他自由,放出去,它也会记得回来。
不过,麻雀也需要群居,杨万里的《寒雀》诗:“百千寒雀下空庭,小集梅梢话晚晴。特地作团喧杀我,忽然惊散寂无声。”把养大了的麻雀放归自然,时常放些食物在窗台上,于是每天它都会呼朋唤友地带着一群麻雀来凑热闹,似乎从中找到了满满的存在感。养小麻雀的感受是对于弱者的爱怜,还有呵护的责任,也包含了对于它未来的各种遐想,当然,还在相对优越感下,满足了一下对于其他生命的占有欲。长大一点,读了屠格涅夫的《麻雀》一文,对于麻雀出的母爱,以及由此而生的勇敢,更是敬佩有加。
农村有句俗语,叫做“看见麻雀一步,三十年大富”。它的故事有不同版本,其中有个版本是说,明朝宦官当权时,阉人达到十万之众,有个读了几年私塾的破落户袁某,也想挥刀自宫去为皇上服务了。可是毕竟疼痛难忍,而且还有生命之虞,于是他去向十里八乡知名的刘国师讨教,如何才能发家致富?刘国师虽然已经过气,但在乡里仍有影响力,他金口难开,只告诉袁某的一句话:“看见麻雀一步,三十年大富”。
麻雀总是在地上双脚跳着走的,一有危险就可以用双脚之力配合翅膀顿时发飞起来逃离。袁某想,既然麻雀不会像人那样跨步走,那么强摁住它的脚不就可以看到“麻雀一步”了!还是那句话,赢者通吃,手段是不论的,《孙子兵法》的精髓就是出奇制胜。那时乡里坟墓都不立墓碑,他就刻了块自家先人的墓碑,埋在刘国师家的坟里,然后贿赂了衙门,县官也正在想要消除刘国师的影响力,于是让他把那片坟地说成自家的而霸占了。尝到了成功的甜头,袁某就一发不可收拾起来,宦官当不成还可以像刘国师那样为皇上炼仙丹嘛,可是有个偷吃仙丹的宦官莫名其妙地死了,他也就被送上了断头台。砍头前他抬头看见树上有一群麻雀,在树枝上灵活地横身移步,一连跨出了好几步......
世界的本质就是变化无常,活的东西都是随机变化的,人生丰富多彩,生活的不确定性,正是希望产生的根源。在不透明的世界里,麻雀听从灵魂的呼唤,有更多随机性的选择,不为别人而活,无需自赞自夸,它们跟着感觉走,时而独自,时而成群,因地制宜地做出调整,每一步都可能导致修改漫游的方向,等到衰老时就找个不为人知的地方,保持生命的尊严,就像老子一样人们不知道他从哪里来,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庄子》说: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其翼若垂天之云,可惜大鹏鸟的伟大,原本是渺小的鱼子鲲,极度膨胀后的虚幻。而斥鷃说:“我腾跃而上,不过数仞而下,翱翔蓬蒿之间,此亦飞之至。”斥鷃即黄腾鸟,明白自己的渺小,大概充其量也不过是比斥鷃大上一点点的麻雀。而翱翔,是飞不起来的人类向往的自由,能够尽其本性,追求内心的自由满足,何必一定要大鹏鸟那样夸耀于人前!所以温庭筠《过孔北海墓二十韵》说孔融:“矜夸遭斥鷃,光彩困流萤。”当巨大的大鹏鸟和高贵的鹓雏,在南海与北海之间往返招摇时,无视它们的斥鷃、麻雀之类小鸟,飞不高的麻雀飞过了每个人头顶的天空,飞得高的鲲鹏只从北溟飞到南溟,且没人看见过。麻雀找食,找一点吃一点,不经意间将生活的空间拓展到了每个角落,相信自己的翅膀,跳着双脚往前走,时刻准备着一跃而起的飞离。如果你选定了一条路,更广阔天地里的奇异风景就与你无关了,有趣是有许多选择也有很多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