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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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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学者认定,尚贤任能也是法家的政治主张,但商鞅却是明言要尚奸的。《商君书》说:“国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乱至削;国以奸民治善民者,必治至疆。”用善人是不行的,因为:“用善,则民亲其亲;任奸,则民亲其制。”为了统治的需要,亲情是要不得的。“章(彰)善则过匿,任奸则罪诛。过匿则民胜法,罪诛则法胜民。”按照专制的规定,人与人之间“划清界限”是必须的,这里不能有善恶的评判,也不能有个人隐私,“赏施于告奸,则细过不失”,打小报告是受到鼓励的。于是礼乐、诗书、修善、孝悌、诚信、贞廉、仁义、非兵、羞战,就成了统治的大敌,被商鞅称之为“六蝨”。在他的眼裡,有了诗、书、礼、乐、善、修、仁、廉、辩、慧,这十样东西,则“敌至必削,不至必贫。”不要这十样东西,则“敌不敢至;虽至必却;兴兵而伐必取,按兵不伐必富。”于是,参观兵马俑的时候,常常让人怀疑这个“见战,如饿狼之见肉也”的强大的军阵,究竟是正常的人组成的,还是异化成了动物的人组成的?这样没有文化、没有廉耻的军队,当然不可能按兵不伐。因为:“国疆而不战,毒输于内”,社会要求和社会矛盾得不到转移,不满得不到发泄,必须通过战争,使“毒输于敌国”。
就是真的“按兵不伐必富”,民也富不起来。商鞅对于富民的办法是:“民有余粮,使民以僳出官爵,官爵必以其力,则农不怠,四寸之管无当,必不满也。授官予爵出禄不以功,是无当也。”粮食多了,可以用来买爵位,这就设立了一个装不满的无底洞。因为刑罚多如牛毛,而且轻罪重罚,“弃灰于道者黥”、“步过六尺者有罚”,还有各种连坐之罪,弄得人人难逃法网,“农有余食”也是不利于让他们出力的。“有道之国,务在弱民”,要他们出力,必须让他们贫困,因为“民辱则贵爵,弱则尊官,贫则重赏。”这样就达到了“民贫则力富”,力富又不得不出死力的效果。
不仅要民贫,还要愚,“民愚则力有余而知不足”,他们要的只是民力,“民不贵学问,则民愚。”还要“废逆旅,私交。”不让他们有所交流。在这种思想指导下,焚书坑儒就不难理解了。商鞅变法成功了,秦始皇最终也在这个基础上完成了统一大业,天下百姓做人的权力也进一步被剥夺了。
汉承秦制,以后封建的列朝列代,也都或多或少地继承了这个传统。《资治通鉴》所记载:汉宣帝曾说:“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儒法二家,左手右手而已,商鞅那样的法家毕竟过于赤裸裸,所以到了荀子、韩非子等人那里,就不那么直白了。统治者也看到了“内王外圣”,用儒家忠孝仁义的欺骗性,来掩盖那一份赤裸裸的重要性了。
原载香港《文汇报》201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