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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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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一次见有人错将古建筑的抱鼓石与门簪指称之为“门当”与“户对”。按照古建筑学家刘敦楨在《河南省北部古建筑调查记》的考查,门簪一般都是一到二对,它和抱鼓石一样,都不能表示门第的高下,表示高下的是记载功爵的阀、阅。
清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郡望》说:“自魏晋以门第取士,单寒之家,屏弃不齿,而士大夫始以郡望自矜。”所谓“书香门第”,是在东汉末年的动乱以后,那些累世经学与累世公卿的家族,为社会所仰望,成为政治、经济上的特权阶级。而凡门第必有家学,无家学即不成其為门第。曹魏时期的九品中正制,也可以算是一种选举制度,但以家族為基础而盘踞於地方的门阀士族,很快就垄断了荐举权,于是“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就渐渐成了定局。到了魏晋南时期,出现了“王与马共天下”的情况,皇帝也必须依靠他们的支持。
唐柳芳《氏族论》说:“郡姓者,以中国士人差第阀阅為之。”这些盘踞于地方的门阀士族自视甚高,所谓“士庶之别,国之章也。”梁武帝时,侯景上表要求娶王、谢大族之女为妻。梁武帝问书说:“王谢高门,非君之偶,可斟酌朱异、张綰以下诸大族的女儿。”气得侯景发狠说:“待我得志,必将吴境子女全部配给兵士当奴仆!”王珣娶的是谢万之女;王珉娶谢安之女;王僧达娶谢景仁之女,这就叫门当户对。
《氏族论》说:侨姓以王、谢、袁、萧为大;吴姓以姚、王为大;山东郡姓以王、崔、卢、李、郑为大;关中郡姓以杜、韦、裴、柳、薛、杨;代北虏姓则竇、元、长孙、宇文、于、陆、源。侨姓、吴姓、两个郡姓加虏姓合称四姓,“举秀才,州主簿,郡功曹,非四姓不选。”以前大家都重视修家谱,这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北魏又有新发展,《梦溪笔谈》说:“印度有种姓制度,自后魏据中原,此俗遂盛行於中国。”后魏佛教大盛,所以也想借鉴印度的这个制度。陇西李氏自认为是大姓,听到这个风声,恐怕入不了高门,于是星夜乘明驼,急速赶到洛阳。可惜“四姓已定”,所以被人戏称为“驼李”。与印度不同的是三世公者曰“膏梁”;有令、仆者曰“华腴”;尚书、领、护而上者为“甲姓”,九卿、方伯者為“乙姓”,散骑常侍、太中大夫者为“丙姓”,吏部正员郎为“丁姓”,就像强盗分赃一样。但毕竟和印度国情不同,他们相互间也不容易买账,于是又“定以博陵崔、范阳卢、陇西李、滎阳郑為甲族”。最后越来越多,“大率高下五等,通有百家,皆谓之士族,此外悉为庶姓,婚宦皆不敢与百家齿”。
门第观念一直影响到了后世,《西厢记》中,老夫人也因为“虽然不是门当户对,也强如陷於贼中。”所以愿意:“两廊不问僧俗,如退得贼兵的,便将莺莺与他为妻。”在老夫人眼中,这自然是门不当户不对的权宜之计,万不得已的时候,只好退而求其次了,但那也只不过比陷于贼中略好一点而已。南朝梁沈约的《奏弹王源》中说:东海王源收五万聘金,将女儿嫁给“士庶莫辨”的富阳满氏,“源虽人品庸陋,胄实参华”,现在两家联姻则是“玷辱流辈,莫斯为甚”的严重事件了。所以老夫人事后要毁约也就不难理解了。
唐朝高士廉奉詔撰修《氏族志》,也因袭魏晋南北朝旧例,以李姓为第二,唐太宗大怒。最后以陇西李氏、赵郡李氏、清河崔氏、博陵崔氏、范阳卢氏、滎阳郑氏和太原王氏,并称“五姓七族”,宰相的李义府因不属“五姓七族”,要为他儿子向河东崔氏求婚时,自然遭到了拒绝;《隋唐嘉話》甚至记载,唐太宗让侄女和静公主嫁给了薛元超,薛元超居然说:“平生有三恨,始不以进士擢第,不得娶五姓女,不得修国史。”唐高宗时,武则天当政,让许敬宗修《姓氏录》,“以皇朝得五品者书入族谱”,被讥为没有品味的“勋格”。太原王、范阳卢、荥阳郑、清河博陵二崔、陇西赵郡二李等七姓,因为恃其族望,耻与他姓为婚,所以禁止他们相互嫁娶,以致使他们连婚礼也不举行,悄悄把新娘子送去同属望族的夫家。
柳宗元出身于河东柳氏,所以称“柳河东”。杜甫从他曾祖父起,就由襄阳迁居河南巩县,却自号“杜陵野老”、“杜陵布衣”,是因为关中郡姓杜首;韩愈是河内河阳人,却自谓郡望昌黎,世称“韩昌黎”,也因为昌黎韩氏门第比较高,他们也不能免俗。南宋郑樵的《通志》说:“自五季以来,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而实际上,即便五代乱后,新的家世、阀阅,从来没有消失过。
原载香港《文汇报》2012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