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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趣的“哄堂大笑”

热度 1已有 552 次阅读2022-12-10 01:19 |系统分类:杂谈分享到微信


     唐代御史台的官员,大概都是不苟言笑的。唐人赵璘的《因话录》说:杂端笑而三院皆笑,谓之哄堂,则不罚。侍御史号杂端,最为雄剧,又号南床、痴床,因为御史台会聚,为他于座南设横榻,侍御史踞傲如痴。御史台下设有台院、殿院、察院三个部门,台院最高长官称端公,具体负责的才是杂端,大家笑与不笑,都得看他的脸色。

    可惜,无论是正史,还是野史笔记,只有这个哄堂大笑的出处,却没有一例具体故事,似乎从来没有发生过,就是发生过,恐怕没有什么有意思的话题值得记录,因为起哄,原本就不好笑。这项规定的执行,也没能维持多久。    

    赵璘也没有说如果杂端笑了,别人不笑如何,但杂端不笑,别人忍不住笑了,那就有点不妙了。《唐律疏议》说:笞者,击也,又训为耻。言人有小愆,法须惩诫,故加捶挞以耻之。既然要罚,不该笑而笑了,应该属于最小的小愆了,那也得笞一十,或者赎铜一斤。与其打十下屁股,当然选择相当于扣工资的赎铜一斤,比较体面一些。不过,也许还有别的处罚规定,但为这点事受罚,总是很不值的。

      倒是欧阳修的《归田录》中有一个五代冯道和和凝同的故事:和凝问冯道买的新靴花了多少钱?冯道举起左脚道:九百。和凝发急了,问为自己买靴的小吏:吾靴何得用一千八百?等到和凝把小吏责备了许久,冯道才慢慢举起右脚道:此亦九百。于是引得大家哄堂大笑。不过此时冯道是宰相,和凝在中书省,与御史台的哄堂已经没有什么关系。对此,欧阳修还说:时谓宰相如此,何以镇服百僚?不过,整天板着脸,也未必能镇服下属;当下属的还要忍住,长官不笑他也不能笑,长官笑了,还得陪著笑,也实在太无趣了。

                                           原载《人间福报》201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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