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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中文网
2024.8.8
海明现在表示对周立波的言语很不满,而且要立新案子,告周立波诽谤、精神伤害,故意伤人、干扰律师与客户关系和串谋等八项罪名,每一项赔偿25000,共计20万美金,海明还向中文网记者透露,他找了一家侦探公司定位周立波的位置,好递送传票。
然而,据中文网记者提供的消息,在海明今天宣布立案告周立波,但诉讼书上仅仅有内容,根本没有法院的诉讼案号,而一个正常提告的过程是需要向法院花上210块钱先购买一个诉讼案号,然后向法院提交诉讼书。因此大家不仅疑问没有诉讼案号,是否真得已经向法庭提告?若还没有正式提告,就先通过记者会昭告公众又是怎样的用意?而没有提告又从何谈起向周立波递送传票。
这不得又一次让我想起了莫虎。在莫虎的动议中要求法院对原告和原告律师进行处罚,并赔偿被告律师费。即使莫虎的这次动议不能成功,就是以后也会对海明进行处罚的,因为桑兰官司已经没有任何打赢的希望了。鉴于这种情况,海明现在忙着“明哲保身”,并不受金钱的损失,他一边向桑兰要律师费一边又要状告周立波。向桑兰要律师费就是要表明桑兰不要告律师,否则后果很严重。告莫虎的朋友周立波,而且只要20万,这明显与海明平日的作风有差别,但要20万美金恐怕是海明估计的是刘谢付给莫虎的律师费。海明告周立波已经把意思向莫虎表明:“不要找我赔律师费了,我可以把告你朋友周立波的20万和你的抵消了吧。”
海明只想向莫虎表达下希望莫虎手下留情,但怕再次得罪莫虎,海明没敢去法院立案,也只能象征意义的去告周立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