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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明让我们看到了真实的方舟子

热度 11已有 4765 次阅读2012-2-1 09:31 | 方舟子 分享到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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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国子的监狱》一文抄袭吴晗《朱元璋传》 (5151 查看)
发布: 亦明
日期: January 24, 2012 08:46AM

【亦明按:靠伪造数据骗取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生物化学博士学位的方舟子,在科学领域的信誉已经彻底破产,所以,他又恬不知耻地把那顶被我撕破踩烂的语文伪状元破毡帽捡了起来,重新戴到头上,冒充“文史奇才”,并且宣称“我今年准备进军文坛”。北大中文系教授孔三妈也出面为方骗子摇旗呐喊(见:[weibo.com])。亦明兄共襄盛举,抛出旧文一篇,给这位文史畸才滚出科学界、到“文坛”行骗送行。哐哐哐!!!】


方舟子《国子的监狱》一文抄袭吴晗《朱元璋传》

亦明


1994年6月,方舟子在中文电子刊物《新语丝》上发表《国子的监狱》一文。这篇文章后来被方舟子收入新语丝网站的《方舟子诗文集》、搜狐星空的《方舟在线》。2004年,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江山无限——方舟子历史随笔》一书,《国子的监狱》是其中的一篇。

《国子的监狱》全文三千余字,主要介绍明初洪武一朝国子监的状况。在文章的末尾,有这么一段“作者注”:

“本文所引史料参见《明史》‘选举志一’、‘礼志四’、‘宋讷传’、‘钱唐传’,《明会要》卷二十五、三十七,赵翼《二十二史札记》卷三十二,以及吴晗《朱元璋传》(一九四九年版)第四章第三节等书,不一一注明。”【注:本文引用的《国子的监狱》来自《新语丝》的原文。不再说明。】

如果光看这个说明,这篇文章似乎是一篇中规中矩的“历史随笔”。可是,2004年方舟子在打《江山无限》责任编辑的假时,明明曾因为该编辑要求他“引文注明出处”而大骂对方是“以学术文章的标准苛求之”,“是居心不良”。(方舟子:《〈江山无限——方舟子历史随笔〉勘误之二》,见新语丝2004年6月10日新到资料)。那么,方舟子为什么在1994年写《国子的监狱》时,却自动地“苛求”自己,开列出这么多参考文献呢?带着这个疑问,笔者逐一“参见”了这八篇文献,结果发现了下面的问题。

一、令人生疑的“所引史料”

《国子的监狱》开篇第一句话就是:“我国古代的最高学府称为国学,有太学和国子学两种。”而常识告诉我们,“国学”可以看作是“国立学校”的简称,它与“地方学校”相对,虽然所指包括“最高学府”,但却不是专指“最高学府”。根据方舟子列举的第一篇参考文献,“《明史》‘选举志一’”,其中第二段就说:“学校有二:曰国学,曰府、州、县学。”据《辞源》,国学的释义是“国家设立的学校。”据《辞海》,国学的释义是“西周设于王城及诸侯国都的学校。……分为小学和大学。”难道“设于王城及诸侯国都的……小学”,也是“最高学府”吗?

除此之外,方舟子还在《国子的监狱》中一再强调国子学与太学的对立,说前者的“教育对象乃是贵族子弟,与更具平民色彩的太学并立。”而实际上,在《辞海•国子学》条,它明明说“国子学(国子寺、国子监)与太学,名称虽异,历代制度亦有变化,但俱为最高学府。惟当两者并设时,国子学之教育对象乃属于更高级统治者之子弟。”也就是说,只有在同时设立太学和国子学的朝代,这两个学校的教育对象才有阶级成分之别。而在其他时代,尤其是明朝,它们只是名称的不同而已。确实,在《明史•选举志一》中,“太学”和“国子学”、“国子监”这几个名词一直是互相混用的。如它说,“历科进士多出太学”、“台谏之选亦出于太学”,等等。(明朝不曾设有“太学”。)

从“太学与国子学是对立的”这个基本看法出发,方舟子在文章中还把国子监的学生分为“官生”和“民生”两种,用来分别指“由皇帝指派的贵族子弟和由地方官保送的平民子弟”。可是,根据《明史•选举志一》,这两个称呼却有不同的含义:“入国学者,通谓之监生。举人曰举监,生员曰贡监,品官子弟曰荫监,捐赀曰例监。……同一荫监也,有官生,有恩生。”“迨开纳粟之例,……庶民亦得援生员之例以入监,谓之民生”。也就是说,在明朝,“官生”仅仅是“贵族子弟”(品官子弟)中的一种,而“民生”则是特指那些通过纳粟才获得监生资格的“平民(庶民)子弟”。事实是,纳粟入监之例,始于明朝第七个皇帝景泰年间,和朱元璋时代根本就毫不相干。

假如方舟子真的读过《明史•选举志一》,他会犯下这么多如此简单的概念性错误吗?反过来说,他的这些莫名其妙的错误,又是怎么来的呢?

再看看方舟子引的第二个文献,《明史•礼志四》。这篇文献虽长达万言,但与《国子的监狱》有关的,不过就是这么几个字:“(洪武)五年,罢孟子配享。逾年,帝曰:‘孟子辨异端,辟邪说,发明孔子之道,配享如故。’”关于这个故事,在方舟子引用的第四篇文献《明史•钱唐传》中,还有如下记载:

“帝尝览《孟子》,至‘草芥’‘寇仇’语,谓:‘非臣子所宜言’,议罢其配享。诏:‘有谏者以大不敬论。’唐抗疏入谏曰:‘臣为孟轲死,死有余荣。’时廷臣无不为唐危。帝鉴其诚恳,不之罪。孟子配享亦旋复。”

可是,在《国子的监狱》中,方舟子却写到:

“洪武三年,朱元璋开始读《孟子》,读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君有大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易位’‘君之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仇。’这些话,正刺着了他的痛处,大发脾气,下令国子监把孟子逐出文庙。但《孟子》在全国读书人的心目中的地位已无法动摇,想完全禁止是不可能的,朱元璋便组织了一个《孟子》审查委员会,出了本《孟子节文》,把好端端的一本《孟子》删得七零八落,共删去八十五条,只剩下了一百七十条,作为命题、取士的范本。”

在这短短的二百多个字中,含有三个非常明显的错误:第一,朱元璋“罢孟子配享”之事,《明史•礼志四》明明说是在洪武五年,可方舟子却说是在洪武三年;第二,“罢孟子配享”和删节《孟子》是两件完全不相干、并且相隔了二十多年的事情,可是,按照方舟子的叙述,它们却好像是先后衔接的事情;第三,方舟子把《孟子》的“君之视臣如土芥”抄成了“君之视臣如草芥”。

抄书偶然抄错,可以理解。但是,在短短的这么几个字中,竟然连续抄出三个错误,并且包括抄错了年代数字,就让人感到难以理解了。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方舟子竟然认为,明初的“罢孟子配享”是“把孟子逐出文庙”。在中国祭祀文化中,“配享”是指陪伴庙主接受祭拜之人。在孔庙中,陪伴孔子接受祭拜的人物大致分为三等:第一等是“四配享”,第二等是“十哲”(或十二哲)从祀,第三等是列于东西两芜的诸贤。皇帝到孔庙释奠,除了祭拜孔子之外,对四配享并不一定全都祭拜。(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九•宣圣配享》,见上海书店1983年版213页)。所以说,朱元璋“罢孟子配享”,既可以是指对孟子的牌位不拜,也可以是指把孟子从配享的地位降低到“哲”或者撤到东西两芜,或者如方舟子所理解的那样,“逐出文庙”。由于洪武朝“罢孟子配享”事件的史料极为有限,所以,“罢配享”的具体含义不得而知。因此,方舟子一口咬定这是“逐出文庙”,不禁让人心中生疑:据何而言?

回过头来再看方舟子引的第三篇文献,《明史•宋讷传》。此篇文献不过八百余字,但它所记载的史实却好像处处与方舟子所写的文字相反。比如,《宋讷传》明明说宋讷在元朝弃官不做,进入明朝也不要做官(“至正中,举进士,任盐山尹,弃官归。洪武二年,征儒士十八人编《礼》、《乐》诸书,讷与焉。事竣,不仕归。”见中华书局1974年版《明史》3952页。)可是,方舟子却说,“宋讷本是元廷降臣,历史不太清白,因此要秉承上意,努力工作以博取朱元璋的欢心”——好像他是个官迷。《宋讷传》还说,“助教金文征等疾讷,构之吏部尚书余熂,牒令致仕。”意即一个下级学官金文征勾结吏部尚书,构陷宋讷,迫使他退休。而方舟子却说,“(宋讷)所作所为连心存天良的教官都看不下去了,学录金文征向朱元璋抱怨说:宋讷办学太严,饿死了不少监生。但朱元璋不予理会。金文征便串通同乡吏部尚书余熂,由吏部令宋讷‘致仕’(退休)。”方舟子是根据什么把《明史》中说的从八品“助教”金文征改成从九品“学录金文征”的呢?那个在正史中嫉贤妒能、构陷上级的金文征,又凭什么被方舟子化妆打扮,成了“心存天良的教官”的呢?

方舟子列举的第五、第六篇文献分别是《明会要》卷二十五和三十七。实际上,这两卷书中的记载,与《国子的监狱》的内容并没有多少联系,而那些极少数有联系的记载,也是处处与方舟子的叙述作对。比如在该书第二十五卷中,数次记载朱元璋称国子学、国子监为“太学”。(见中华书局1956年版《明会要》396、397页)。也就是说,在明朝,国子监就是太学,太学就是国子监,并且从一开始就是如此。可是,如前所述,方舟子却一再要把这两个机构对立起来。而在《明会要》卷三十七,明明记载宋讷是国子监的第二任祭酒,任期始于洪武十六年。(同上,653页)。可是,方舟子却说“洪武十五年新落成的国子监的第一任祭酒却是以‘极意严刻’著称的宋讷”。这个“第一任”是怎么来的呢?

最奇的是方舟子引的第七篇文献,“赵翼《二十二史札记》卷三十二”。对大名鼎鼎的赵瓯北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赵翼《二十二史札记》”实际上是以“廿二史札记”行世的,如中华书局1984年出版的《廿二史札记校注》、中国书店1987年出版的《廿二史札记》。商务印书馆1939年出版赵翼此书,封面确实是“二十二史札记”。但是,书中每页的切口,以及两篇序言和赵翼的“小引”,都写作“廿二史札记”。如果说方舟子写的这个书名让人疑惑不解的话,那么其中的“卷三十二”就更让人摸不着头脑了:这一卷书中,根本就没有任何与《国子的监狱》相干的内容。

总之,方舟子开列的八篇参考文献,其中前七篇或者是与他的文章内容无关,或者是其中的记载与方舟子的叙述相反。那么,方舟子为什么要把它们罗列出来呢?他要读者“参见”这些文献的什么呢?他真的看过这些文献吗?

这些问题,只有在“参见”到了最后一篇文献时,才能够得到彻底的解答。

二、豁然开朗

原来,方舟子的第八篇参考文献是“吴晗《朱元璋传》(一九四九年版)第四章第三节”,这一节的标题是“新官僚养成所”,其内容就是介绍明初的国子监。而方舟子《国子的监狱》一文,除了第一段一百多字抄袭《辞海》(并且抄错了)之外,其余的文字几乎全部抄自吴晗的这篇文章。

先看看关于“官生”和“民生”的说法。方舟子说:

“到了明朝,只设国子监,不设太学,因此国子监同时接收由皇帝指派的贵族子弟和由地方官保送的平民子弟,分别称为官生和民生。就象‘国子监’这个名称所表明的,当初立学的用意主要是为了训练贵族子弟,在一百五十名定额中,官生占了一百名。以后国子监的规模越来越大,民生数目越来越多,官生反而越来越少,到了洪武二十六年,八千一百二十四名学生中,官生只有四名,国子监已成为培养民生当官的学校了。”

吴晗说:

“学校的教职员全是官,学生呢?来源有两类,一类是官生,一类是民生。……官生是由皇帝指派分发的,民生是由各地地方官保送府州县学的生员。原来立学的目的,是为了训练官生如何去执行统治,名额是一百五十名,民生只占五十名。后来官生入学的日少,民生依法保送的日多,以洪武二十六年(公元l393年)的在学人数为例,总数八千一百二十四名,里面官生只有四名。国子监已经失去原来的用意,成为广泛训练民生做官的机构了。”(见《吴晗史学论著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331页。下面吴晗《朱元璋传》引文页码均来自此书,不另说明。)

再看看关于“罢孟子配享”的说法。方舟子的文字已经在上面引过,下面是吴晗的文字:

“……至于孟子就不同了,洪武三年,他开始读这本书,读到好些对君上不客气的地方,大发脾气,对人说:‘这老头要是活到今天,非严办不可!’下令国子监撤去孔庙中的孟子牌位,把孟子逐出孔庙。后来虽然迫于舆论,恢复孟子配享,对于这部书还是认为有反动毒素,得经过严密检查。洪武二十七年(公元l394年)特别敕命组织孟子审查委员会,执行检删职务的是当时的老儒刘三吾。把《尽心篇》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梁惠王篇》‘国人皆日贤,国人皆日可杀’一章,‘时日曷丧,予及汝偕亡!’和《离娄篇》‘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一章,《万章篇》‘天与贤则与贤’一章,‘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君有大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易位。’以及类似的‘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君之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仇’,一共八十五条,以为这些话,不合‘名教’,太刺激了,全给删节掉了。只剩下一百七十几条,刻板颁行全国学校。这部经过凌迟碎割的书,叫做《孟子节文》。所删掉的一部分,‘课士不以命题,科举不以取士’。”(332页)

看到方舟子抄录的《孟子》三句话,都包括在吴晗的文章中了吗?看到吴晗也把“土芥”抄成“草芥”了吗?看到方舟子所说的“《孟子》审查委员会”与吴晗的调侃之言“孟子审查委员会”一模一样了吗?看到吴晗也把“罢孟子配享”理解成“把孟子逐出孔庙”了吗?看到吴晗也把“罢配享”和“删《孟子》”连在一起叙述了吗?最有趣的是,与方舟子一样,吴晗也把罢孟子配享事件定在洪武三年。【注:吴晗此处,引用了六篇参考文献,其中只有一篇文献,李之藻《頖宫礼乐疏》卷二,说罢配享事件发生在洪武三年。另一篇文献,全祖望的《辨钱尚书争孟子事》,说该事件发生在洪武二年。据后人考证,洪武二年说比较可靠。详见张佳佳《〈孟子节文〉事件本末考辨》,《中国文化研究》2006年第3期。】

对于宋讷,方舟子花费了七百多字的笔墨,占全文的五分之一,来尽情地攻击。但他所使用的“史料”,不过就是根据吴晗的文字来歪曲《明史•宋讷传》。看看吴晗的这段话:

“管制学校的监规,是钦定的,极为严厉。……国子监第一任祭酒宋讷是这条监规的起草人,极其严酷。在他的任内,监生走投无路,经常有人被强制饿死,被迫缢死。祭酒连尸首也不肯放过,一定要当面验明,才许收敛。学录金文徵反对宋讷的过分残暴,想法子救学生,向皇帝控诉说:‘祭酒办学太严,监生饿死不少人。’朱元璋不理会,说是祭酒只管大纲,监生饿死,罪坐亲教之师。文徵又设法和同乡吏部尚书余熂商量,由吏部出文书令宋讷以年老退休。这年宋讷七十五岁,照规定是该告老的,不料宋讷在辞别皇帝时,说出并非真心要辞官,朱元璋大怒,追问缘由,立刻把余熂、金文徵和一些关联的教官都杀了,还把罪状榜示在监前,也写在《大诰》里头。”(333-334页)

再看看方舟子的这段话:

“再严酷的规定,只要执行者可以通融,大家还是有活路的。不幸,洪武十五年新落成的国子监的第一任祭酒却是以‘极意严刻’著称的宋讷,他不仅是监规的起草者,而且是监规的最忠实执行者,监生们也就一个个给逼上了绝路。……每个月都有监生给他逼得自缢身亡,而他对死尸也不放过,一定要亲自验视才准收敛,时人认为其严酷比周兴、来俊臣有过之而无不及。其所作所为连心存天良的教官都看不下去了,学录金文征向朱元璋抱怨说:宋讷办学太严,饿死了不少监生。但朱元璋不予理会。金文征便串通同乡吏部尚书余熂,由吏部令宋讷‘致仕’(退休)。宋讷当时已七十多岁,也早该退休了,当他去向朱元璋辞别时,说出自己的致仕并非自愿,乃是有人暗中捣鬼。朱元璋大怒,问出原委,把余熂、金文征一干人都杀了,把他们的罪状在监前张榜示众,又让宋讷继续当他的祭酒,直到以八十高龄死于任上。”

首先,让我们仔细看看吴晗说的“国子监的第一任祭酒”是怎么回事。如上所述,《明会要》卷三十七,明明记载宋讷是国子监的第二任祭酒。查《明太祖实录》,卷一四三,“洪武十五年闰二月……丙辰改国子学为国子监”;卷一四四,“洪武十五年夏四月……癸卯以儒士吴顒为国子监祭酒”;卷一五一,“洪武十六年春正月……丁巳免国子监祭酒吳顒,还乡”、“壬戌以文渊阁大学士宋讷为国子监祭酒。”再查《明史•职官二》,“明初,即置国子学。……十五年,改为国子监。……十六年,以宋讷为祭酒。”而按照吴晗屡次引用的《南雍志》(卷五),从国子学到国子监,在宋讷之前就有六位祭酒,吴顒恰恰就在宋讷之前。(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续修四库全书》749卷192-193页)。除此之外,明人雷礼纂辑的《国朝列卿纪•卷一五八•国初国子监祭酒年表》的记载也与《南雍志》相同。(见台湾明文书局1991年版第九册627-628页)。因此,吴晗说“国子监第一任祭酒宋讷”显然是搞错了。这样一来,方舟子错得和吴晗一模一样,其原因到底为何,岂不昭然若揭了吗?

再看吴晗说“学录金文征”是怎么回事。吴晗说“学录金文征”,根据的是《南雍志》。该书卷六说,金文征是洪武庚戌(三年)举人,洪武十六年任学录。(见《续修四库全书》749卷226页)。但是,《明史•宋讷传》和《明太祖实录》卷一七一都说金文征是“助教”。而据方舟子自己开列的参考文献,其中根本就没有《南雍志》。因此,方舟子的“学录金文征”除了是抄自吴晗的“学录金文征”之外,再就没有任何其他可能。

接着看吴晗说的“宋讷是这条监规的起草人”。根据《南雍志》卷九的“学规本末”,国子监的学规总共分四次制定而成,第一次是国子监成立之初洪武十五年三月,“钦定九条”;第二次是同年五月“礼部尚书刘仲质等钦奉敕旨条成学规一十二款”;第三次是洪武“十六年正月十八日,钦除国子监祭酒宋讷,设置五经博士,又为定拟学规八条”;最后一次是洪武三十年,增定了二十七条,总共五十六条。(见《续修四库全书》749卷278页)。而吴晗所说的“这条监规”,即“敢有毁辱师长,及生事告讦者,即系干名犯义,有伤风化,定将犯人杖一百,发云南地面充军”,隶属于洪武十五年五月第二次增订的十二条之内,书中明明说是“礼部尚书刘仲质等钦奉敕旨条成学规”。因此,吴晗说“宋讷是这条监规的起草人”,显然有故意栽赃的嫌疑。而方舟子因为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学规本末”,于是顺着吴晗,信口开河,把宋讷说成是“监规的起草者”。

也许有人会发现,方舟子说的“时人认为其严酷比周兴、来俊臣有过之而无不及”这句话,吴晗的文章中没有。那么,它是从哪里来的呢?原来,吴晗在说“祭酒连尸首也不肯放过,一定要当面验明,才许收敛”之后,加了一个注:“赵翼《二十二史札记》卷三一《明史》立传多存大体条引叶子奇《草木子》。按通行本《草木子》无此条。”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吴晗所说的“在他的任内……才许收敛”这两句话,是根据赵翼《二十二史札记》卷三十一的“《明史》立传多存大体”条。而赵翼又是根据《草木子》说的那些话。但是,吴晗查核《草木子》,却发现其中并没有这样的话。尽管如此,吴晗出于某种目的(下详)还是把它抄了下来,当作宋讷“极其严酷”的主要证据。显然,方舟子根据这个线索,找到了赵翼的书,查到了这样的话:

“又如《草木子》载,宋讷以元臣降,为国子祭酒,极意严刻,以称上意,监生自缢者月不乏人,死必验视乃敛,其酷甚于周兴、来俊臣云。而《明史讷传》绝不及之,但谓其次子复祖为司业,戒诸生守讷规,违者罪至死而已。”(见《廿二史札记校注》,中华书局1984年版724页。)

显然还是因为看到吴晗说,赵翼的记载是讹传,所以方舟子就把三十一卷写成了三十二卷,为读者核查设置人为障碍。而“二十二史札记”这几个字却留下了抄袭的痕迹:他的文章主体框架和大部分细节都是来自吴晗,所以他在补充这一条细节时,根本就没有想到自己应该把吴晗看的1939年商务版《二十二史札记》改成现代版的《廿二史札记》。

那么,方舟子为什么非要和吴晗一样,利用这段空口无凭的文字呢?

三、同气相求

吴晗著《朱元璋传》,前后二十年,一共有四个版本。第一个版本1944年出版,名为《明太祖》;方舟子“参见”的1949年出版的《朱元璋传》是第二个版本。据吴晗在1964年为第四个版本所写的序言所说,前两个本子含有许多错误,造成这些错误的原因之一就是他要借骂朱元璋来“影射蒋介石”,“指桑骂槐”。(见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朱元璋传•自序》)。也就是因为如此,吴晗的这本书,在史料的选择、裁剪、甚至解释等方面花费了大量的工夫,其目的就是要把朱元璋描写成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生番,把洪武年间描写成暗无天日的人间地狱。就其“第四章第三节”《新官僚养成所》而言,吴晗的目的就是要把明初国子监描绘成是统治阶级维持其统治地位的工具。

实际上,在1949年版《朱元璋传》出版之前,吴晗在1948年第2期的《清华学报》上还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明初的学校》,而《朱元璋传》中的“新官僚养成所”这一节,就是根据《明初的学校》改编和缩写而成的。考虑到吴晗是中共党员、学生运动领袖的身份,再考虑到当时国共斗争之残酷激烈,吴晗当时撰写此类文章的用意是非常明显的,那就是煽动学潮、反对政府。看看他在“新官僚养成所”中说的这些话:

“旧的人才不够用,只好想法培养新的了。朱元璋决心用自己的方法,新造一个轮子——国子监,来训练大量的新官僚。”(330页)

“政治和教育一体,官僚和师儒一体。”(330页)

“监丞对学生,不但有处罚权,而且有执行刑讯之权,学校、法庭、刑场合而为一。”(331页)

“膳夫由朝廷拨死囚充役,如三遍不听使令,即处斩刑,学校又变作死囚的苦工场了。”(331页)

“国子监已经失去原来的用意,成为广泛训练民生做官的机构了。”(331页)

“明初的国子监与其说是学校,不如更合适地说是集中营,是刑场。”(335页)


也就是因为这样的“别有用心”,吴晗的文章根本经不起认真的推敲。如上面提到的,他明明知道赵翼说宋讷的那些话没有凭据,但却仍旧要坚持引用。除此之外,在“新官僚养成所”中,还有大量的史实错误和逻辑错误。比如,为了证明国子监是“新官僚养成所”,吴晗提出的主要证据就是国子监的功课内容“最重要的是《大诰》”。事实是,明朝国子监起源于建元之前的国子学,而《大诰》初编的问世,是在洪武十八年。难道在此之前的二十年中,国子学和国子监就不是“新官僚养成所”了?再如,监生死去之后,国子监祭酒验明正身才许收敛,本来应该看成是负责任的行为,否则岂不成了“草菅人命”了?可是,吴晗却把它解释成“连尸首也不肯放过”。

最好笑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吴晗还无中生有地为明初国子监制造出了“两次学潮”:第一次就是学录金文征诬告国子监祭酒宋讷,最后被杀。这个事件充其量不过是下层学官与上层学官的内斗,并没有一个学生的参与。但吴晗却说,“这次反迫害的学潮,在一场屠杀后被压平。”按照吴晗,学录金文征之所以和宋讷作对,是因为“反对宋讷的过分残暴,想法子救学生”。而他所根据的文献是《明史•宋讷传》和《南雍志》卷一、卷十。查《南雍志》卷十,朱元璋历数金文征五大罪状,第一污蔑宋讷受赃,第二指控宋讷饿死监生,第三克扣师生廪膳费,第四出规越矩自以为是,第五以从九品官员凌犯从四品官员。其中前三条罪状是金文征对宋讷的指控,均被朱元璋一一予以驳斥。(见《续修四库全书》749卷286页)。其实,就算金文征的指控全部属实,也根本无法从中推出金文征的动机是“想法子救学生”。【注:无论是正史还是野史,对宋讷的评价都相当正面。而宋讷之所以“严刻”,实乃当时国子监风气极坏,而前任祭酒吴顒因“宽纵不能绳检”被免职。详见包国滔《论明代国子监祭酒宋讷的治监之道》,《教育史研究》2006年第3期。】

吴晗说的第二次“学潮”就是在洪武二十七年,一个名叫赵麟的监生因张贴匿名诽谤帖子,被朱元璋杀了。整个事件不过涉及赵麟一人而已,但也被吴晗打上了“学潮”的标签。实际上,关于第二次“学潮”,本来记载不多。《南雍志》卷十所载洪武三十年朱元璋敕谕,只说赵麟“贴没头帖子,诽谤师长”。可是,吴晗却说赵麟闹事是“受不了虐待,出壁报提出抗议”。吴晗根据什么这么说呢?他没有列出任何根据。而方舟子呢?他当然是把这“两次学潮”鹦鹉学舌般地叙述了一遍。

有意思的是,为了证明朱元璋的残暴,以及宋讷是朱元璋的忠实走狗,吴晗就说:

“和统制监生一样,国子监的教官也是在严刑重罚的约束之下的。以祭酒为例,三十多年来的历任祭酒,只有以残酷著名的宋讷是善终在任上,死后的恩礼也特别隆重,可以说是例外,其他的不是得罪放逐,便是被杀。”(335页)

吴晗在这段话的后面,指出自己是根据《南雍志》卷一这么说的。可是,查阅这卷书,却根本就找不到相关的说法。实际上,在《明初的学校》一文中,吴晗明明说,在宋讷之前的六任祭酒,第二任祭酒梁贞是“得罪放归田里”,第四任祭酒乐韶凤是“以不职病免”,第五任李敬“以罪免”,第六任吴顒“被斥免”。只有第一任祭酒许存仁被以“私用学宫什器,娶妾饰床以象牙”的罪名被弹劾,死在狱中;第三任祭酒魏观在苏州知府任上被杀。(见《吴晗史学论著选集》,第二卷548页)。这能算是“其他的不是得罪放逐,便是被杀”吗?而就是根据这样的胡言乱语,方舟子也信口开河道:“三十多年来的历任祭酒,或被杀,或被流放,在任上得善终的,竟然只有那位毫无人性的宋讷。”

相对于上面的那些史实和逻辑错误,下面这两个古文错误更是错得离谱。在《明史•宋讷传》中,有这样一句话:“讷既卒,帝思之。官其次子复祖为司业,诫诸生守讷学规,违者罪至死。”显然,“官”、“诫”这两个动词的主语都是朱元璋。可是,吴晗却把说话之人当作了宋讷的儿子宋复祖,说:“后来他的儿子宋复祖当司业,也学父亲的办法,‘诫诸生守讷学规,违者罪至死。’”一个祭酒的儿子,怎么可能直呼自己父亲的名讳呢?再说,一个学校的小头目,有宣判死罪的权力吗?

同样,根据《南雍志》卷十,吴晗写道:

“到三十年七月二十三日,又召集祭酒和本监教官监生一千八百二十六员名,在奉天门当面训话整顿学风,他说:‘……今后学规严紧,若无籍之徒,敢有似前贴没头帖子,诽谤师长的,许诸人出首,或绑缚将来,赏大银两个。若先前贴了票子,有知道的,或出首,或绑缚将来呵,也一般赏他大银两个。将那犯人凌迟了,枭令在监前,全家抄没,人口迁发烟瘴地面。钦此!’”(335页)

“钦此”乃是皇帝诏书后面的套语,意思是如同皇帝亲自颁布。如果皇帝真的对太学生发表讲话,他怎么会在讲话的末尾加上“钦此”二字呢?再者说,朱元璋当时69岁,第二年就死了。在没有扩音器才的时代,一个临死之人怎么可能面对两千人发表讲话呢?实际上,在《南雍志》卷十,此处是这样开头的:“国子监署祭酒太常寺丞张显宗……同本监教官生员一千八百二十六员名,洪武三十年七月二十三日于奉天门钦奉圣旨……”。(见《续修四库全书》749卷287页)。也就是说,那个宣讲之人很可能是一个太监。

无论如何,出于与吴晗相似的仇恨和影射心理,方舟子的“大明小史”几乎就是吴晗《朱元璋传》的翻版。而《国子的监狱》几乎就是《新官僚养成所》的“复述”。而在“复述”之际,方舟子把吴晗的上述观点和错误也全盘“复述”了一遍。先看方舟子“复述”吴晗的观点:

“到了洪武二十六年,……国子监已成为培养民生当官的学校了。”

“国子监的教育方针,……其实一言以蔽之:作官。”

“国子监成了候补官僚的集中营,学子的监狱。”

“国子监与其说是学校,不如说是学官的衙门,官员即老师,老师即官员。”

“就象现代监狱的犯人要穿囚服一样……。”

“进了这座大监狱,……。”

“在重重压迫下,东汉太学生的造反精神在明初监生身上早已荡然无存,偶有不满,也马上给极残酷地镇压下去。”


再看方舟子“复述”的吴晗错误:说赵麟被杀的原因是“受到虐待,贴出大字报抗议”;把赵麟被杀事件称为“动乱”;说“监生的功课……最重要的自然是‘朱选四卷’”;说宋讷验尸是“对死尸也不放过”;说金文征是“连心存天良的教官”;说“三十多年来的历任祭酒,或被杀,或被流放”;说“诫诸生守讷学规,违者罪至死”这句话的人是宋讷的儿子宋复祖;说在“在奉天门前训话整顿学风”之人是朱元璋。

最有趣的是,方舟子照抄吴晗的引文,又抄错了。原来,吴晗根据《南雍志》卷十,把朱元璋圣旨的全文,共四段三百多字,照录了下来。显然,他在写《明初的学校》时,抄写得十分仔细,没出差错。可是,在写《朱元璋传》时,他抄错了一个字。这句话的原文是:“近年着那老秀才每做祭酒呵,他每都怀着异心,不肯教诲,把宋讷的学规都改坏了,所以生徒全不务学,用着他呵,好生坏事。”而吴晗把“都改坏了”抄成了“又改坏了”。(335页)。而方舟子呢?他当然也是“又改坏了”。(见下图)。


五版并读看“改坏”
左图图像来自《南雍志》卷十(见《续修四库全书》749卷287页),表明原文是“都改坏了”;右图自上至下分别来自吴晗《明初的学校》(见《吴晗史学论著选集》第二卷,546-547页),表明吴晗照抄《南雍志》无误;吴晗《朱元璋传》(见《吴晗史学论著选集》第四卷,335页),表明吴晗把“都改坏了”抄成了“又改坏了”;方舟子《国子的监狱》的最初版本(1994年6月《新语丝》月刊),表明方舟子和吴晗一样,把“都改坏了”抄成了“又改坏了”;方舟子《国子的监狱》的另一个版本(福建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江山无限》55页),表明该书的编辑把方舟子的错误“又改好了”,但这反倒激起方舟子“打编辑的假”,并且“咒骂其编辑下地狱”。


四、结论

2009年6月,方舟子曾奋勇打击某“最年轻市长”的抄袭行为。在比较了大约五百个字之后,方舟子说:

“周文虽然在文后把被抄袭的这两篇论文列为参考文献,但在文中并未注明引用,即使注明引用也不能这么照抄。而且周文在这些抄袭文字之前声称‘以下我们对上述关键点择要展开论述。’即声称这是他们自己的观点。所以这无疑是抄袭,既抄袭文字,也剽窃观点。”(方舟子:《“最年轻市长”周森锋的两篇论文都是抄袭之作》,见方舟子2009年6月27日新浪博客。)

方舟子《国子的监狱》一文,总共3430字(含标点符号)。其中,除了第一段154字是照抄《辞海》、中间关于宋讷的327字抄自《明史•宋讷传》和《廿二史札记》之外,其余的文字,将近三千字,几乎全部来自“复述”吴晗的《朱元璋传》,“复述”率接近90%。不论是按照方舟子在打假时所提出的标准,还是根据人类社会普遍认同的标准,方舟子如此“复述”都属于抄袭行为。更为严重的是,方舟子并不仅仅“既抄袭文字,也剽窃观点”,他还抄袭吴晗查阅、梳理的史料,抄袭吴晗“指桑骂槐”的手法,抄袭吴晗“旧词新用的修辞”,他还把吴晗罗列的参考文献目录也照抄了过来,以误导读者,让读者以为他撰写此文确实是发挥了“搜集资料、归纳整理的功夫”。

可笑的是,所有这一切剽窃行为,都在他照抄吴晗的错误之际,暴露无遗了。因为按照方舟子的说法,“美国法庭,在认定抄袭时,使用一条铁证:原作有技术性错误的地方(比如引文错误、错别字等),抄袭者也一一跟着犯错。” (方舟子:《郭沫若抄袭钱穆了吗?》,见《书屋》1999年5期)。大致说来,方舟子在这篇文章中,至少犯下了二十个与吴晗相同的“技术性错误”:

1、抄录、史实错误,与吴晗相同:

(1)把“土芥”抄成“草芥”
(2)把“都改坏了”抄成“又改坏了”
(3)把宋讷说成是国子监第一任祭酒
(4)把宋讷说成是国子监监规的起草人
(5)把《廿二史札记》写成《二十二史札记》


2、理解错误,与吴晗相同:

(6)把“官生”理解成官员子弟
(7)把“民生”理解成平民学生
(8)以为“诫诸生守讷学规,违者罪至死”的人是宋讷的儿子
(9)以为“罢配享”等于赶出孔庙
(10)以为朱元璋洪武三十年在奉天门亲自训话
(11)以为“钦此”是朱元璋本人说的


3、歪曲事实,与吴晗相同:

(12)说宋讷是官迷
(13)说金文征心是心存天良的教官
(14)说三十多年来的历任祭酒,或被杀,或被流放
(15)编造“两次学潮”瞎话


4、史料互讹或阙如,但方舟子却与吴晗相同:

(16)把罢孟子配享的年代说成是洪武三年
(17)把金文征说成是学录
(18)把金文征构陷宋讷说成是救学生
(19)把监生赵麟贴匿名帖子的原因说成是受到虐待
(20)偏信《廿二史札记》所引《草木子》,用来诋毁宋讷“连尸首也不肯放过”


这么多的“铁证”,还不能证明这篇文章是抄袭之作吗?

2005年,方舟子曾作《剽窃的层次》一文,发表在《环球》半月刊当年第15期上。这篇文章的中心思想是介绍国际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关于论文剽窃的一份文件。而根据这个文件,剽窃有五个层次:一、未注明出处地全文复制一篇论文;二、未注明出处地大量复制(达一半的篇幅)一篇论文;三、未注明出处地照搬句子、段落或插图;四、未注明出处地不恰当地复述整页或整段内容(通过改变个别单词、词组或重排句子顺序);五、注明出处地复制一篇论文的很大一部分,而没有清楚地表明谁做了或写了什么。不仅如此,方舟子还这样介绍了“美国现代语言联合会《论文作者手册》对剽窃(或抄袭)的定义”:

“剽窃是指在你的写作中使用他人的观点或表述而没有恰当地注明出处。……这包括逐字复述、复制他人的写作,或使用不属于你自己的观点而没有给出恰当的引用。”

可以毫不含糊地说,方舟子写作《国子的监狱》一文的方式,就是“逐字复述、复制他人的写作”,并且海量“使用不属于你自己的观点而没有给出恰当的引用”。因此,我们请“有洁癖”的“打假斗士”方舟子来回答这样一个问题:您写作《国子的监狱》一文,属于剽窃的哪个“层次”?



附录:抄袭与被抄的文字比较

(《国子的监狱》全文照录,文字来自新语丝网站《方舟子诗文集》(见:[www.xys.org])。方文的抄袭来源,在其后面的方括号【】内列入。除非注明,被抄袭文字为吴晗1949年版《朱元璋传》第四章第三节,见《吴晗史学论著选集》第四卷328-339页。)


国子的监狱

方舟子
   
我国古代的最高学府称为国学,有太学和国子学两种。太学的历史相当悠久,至少可以上溯到西周,至东汉达到了极盛,汉质帝时太学生竟多达三万人,成为与宦官集团相抗衡的主要力量。晋武帝时又另设国子学。国子是指“公卿大夫之子弟”(《周礼》郑玄注),表明其教育对象乃是贵族子弟,与更具平民色彩的太学并立。隋炀帝时始称国子监。
【《辞海•太学》:“中国古代的大学。其名始于西周。……东汉大发展,质帝时太学生达三万人。参见‘国学②’、‘国子学’。”《辞海•国子学》:“中国封建时代的最高学府和教育管理机构。晋武帝咸宁二年(公元276年)始设,与太学并立。……隋文帝时以国子寺总辖国子、太学、四门等学,炀帝时改为国子监。……明清仅设国子监,为教育管理机关,兼具国子学性质。”《辞海•国子》:“古代称贵族子弟。《周礼•地官•师氏》:‘以三德教国子。’郑玄注:‘国子,公卿大夫之子弟。’”《辞海•国学②》:“后世国学为京师官学的通称,尤指太学和国子学。”】

到了明朝,只设国子监,不设太学,因此国子监同时接收由皇帝指派的贵族子弟和由地方官保送的平民子弟,分别称为官生和民生。就象“国子监”这个名称所表明的,当初立学的用意主要是为了训练贵族子弟,在一百五十名定额中,官生占了一百名。以后国子监的规模越来越大,民生数目越来越多,官生反而越来越少,到了洪武二十六年,八千一百二十四名学生中,官生只有四名,国子监已成为培养民生当官的学校了。
【学校的教职员全是官,学生呢?来源有两类,一类是官生,一类是民生。…官生是由皇帝指派分发的,民生是由各地地方官保送府州县学的生员。原来…名额是一百五十名,民生只占五十名。后来官生人学的日少,民生依法保送的日多,以洪武二十六年(公元l393年)的在学人数为例,总数八千一百二十四名,里面官生只有四名。】

国子监的教育方针,是“奉监规而训课之,造以明体达用之学。以孝弟礼义忠信廉耻为之本,以六经诸史为之业。务其各以敦伦善行,敬业乐群,以修举古乐正成均之师道。”说得很动听,其实一言以蔽之:作官。
【国子监已经失去原来的用意,成为广泛训练民生做官的机构了。(笔者注:引号内文字来自《明史•职官志二》。)】

在明初,国子监学生(监生)的官运确实非常好。朱元璋是白手起家的,改朝换代之后从朝廷到地方各级机构需要大量的新官僚去填充;明初又屡兴大狱,胡案、蓝案、空印案、郭桓案,把大大小小的官员杀得一干二净,靠三年一次的科举是远远不够供应的,监生们也就大走官运。
【至于为什么洪武二年和二十六年,大量利用监生做高官呢?理由是:第一,刚开国人才不够,……第二,洪武二十六年二月蓝玉被杀,牵连致死的文武官僚、大吏为数极多,许多衙门都缺正官,监生因之大走官运。至于为什么洪武十九年监生任官的竟有千余人之多呢?那是因为上年闹郭桓贪污案,供词牵连到直省官吏,因而系死者有几万人,下级官吏缺得太多的缘故。】

光是洪武十九年这一年,竟有千余名监生走马上任,去填补因为郭桓案杀掉数万人之后遗留下来的空缺,甚至一出校门就当上了从二品的布政使(省长)。
【三十年来监生的任官,以洪武二年和二十六年为最高(……二十六年以监生六十四人为行省布政、按察两使及参政、参议、副使、佥事等官),十九年为最多……。(笔者注:方舟子此处抄错了。监生直接出任布政使的年代是洪武二十六年,而不是十九年。)】

在朱元璋看来,理想的官员应该是对皇帝绝对服从、没有独立思想和人格的奴才,因此在他的亲自设计下,国子监成了候补官僚的集中营,学子的监狱。学生们一进入国子监,便在身心两方面都失去了自由。
【明初的国子监与其说是学校,不如更合适地说是集中营,是刑场。】

“监”字在此读去声,自然不是指监狱,而是跟钦天监、上林苑监一样,表示官署。

确实的,国子监与其说是学校,不如说是学官的衙门,官员即老师,老师即官员。我国自古以来,就是实行政治和教育不分的“政教合一”,今天的重点大学的老板是共产党,校长是厅级干部,而当时的国子监的老板是皇帝,其最高长官——祭酒也是从四品的不大不小的官,以下从司业、监丞、博士、助教、学正到从九品的学录,无不是朝廷命官,任免都出自吏部。
【国子监的教职员,从祭酒(校长)、司业、博士、助教、学正到监丞,都是朝廷命官,任免都出于吏部,国子监官到监是上任做官,学校是学校官的衙门。政治和教育一体,官僚和师儒一体。祭酒虽然是衙门首长,“严立规矩,表率属官”,但是,并无聘任教员之权,因为一切教职员都是部派的。】

按照规定,国子监这个衙门每天都要升堂,祭酒和司业坐在堂上,其他属官按次序站在两旁,接受监生的朝拜并质问学业,与其他衙门的升堂办公也没什么太大的区别。

衙门的第三把手是监丞,虽然是正八品的小官,却是直接管理教员和学生的“现管”,不但管监生的操行,而且还管教员的教学成绩。监丞的办公处叫绳愆厅,实际上也就是执行处罚的刑场。监丞有一本记过本——集愆册,凡是监生犯规,初犯记过,再犯则带到绳愆厅,按倒在厅中的行扑红凳上,由皂隶行刑,用竹蓖打五下,三犯打十下,四犯则另外处置:开除,充军或罚充吏役。
【监丞品位虽低,却参领监事,凡教官怠于师训,生员有违规矩,课业不精,并从纠举。不但管学生规矩课业,还兼管教员教课成绩。办公处叫绳愆厅,特备有行扑红凳二条,拨有直厅皂隶二名,“扑作教刑”,刑具是竹篦,皂隶是行刑人,红凳是让学生伏着挨打的。照规定,监丞立集愆册一本,各堂生员敢有不遵学规,即便究治。初犯记录(记过),再犯决竹篦五下,三犯决竹篦十下,四犯发遣安置(开除,充军,罚充吏役)。】

监规是朱元璋钦定的,起初只有八条,后来越定越详细,竟达到了五十六条之多。
【管制学校的监规,是钦定的,极为严厉。前后增订一共有五十六款。(笔者注:方舟子此处又错了。据《南雍志•学规本末》,监规最初是九条。)】

就象现代监狱的犯人要穿囚服一样,监生也要穿御定的制服——褴衫,不许穿常人的衣服。
【监生的制服叫褴衫,也是御定的。……不许穿常人衣服。】

进了这座大监狱,吃住都在里面了,不能随意出入,要出去,先要获得教官的批准,领“出恭入敬”牌(所以后人干脆把上厕所婉称为出恭);想请假或回家,是要皇帝亲自批准的,最好别动这个念头。
【监生和教员请假或回家,都要经皇帝特许。……凡遇出入,务要有出恭入敬牌。】

饮食由公家包了,吃的是大锅饭,会餐的时候禁止喧哗,更不许议论伙食的好坏。
【膳食全公费,合校会馔。……又不许议论饮食美恶,……会食喧哗……下文都是违者痛决。】

朱元璋自己是参加地下行会发的迹,深知群众组织的厉害,因此绝对禁止在监生之中有任何组织的存在,你想组织“高自联”?等着杀头吧。连班与班之间都是禁止来往的,甚至对人对事的任何批评都是绝对禁止的。
【禁止团结组织,甚至班与班之间也禁止来往,……他害怕群众,害怕组织,尤其害怕有群众、基础有组织能力的知识分子。】

凡是违反了这些规定,都是“痛决”,就是带到绳愆厅把你痛打一顿。
【还有无病称病,出外游荡,会食喧哗,点闸(名)不到,号房(宿舍)私借他人住坐,酣歇夜饮等二十七款,下文都是违者痛决。】

最严重的犯规是“毁辱师长”“生事告讦”,处罚是“定将犯人杖一百,发云南地面充军。” 简直就是一部微型的刑法。
【最最严重的一款是“敢有毁辱师长,及生事告讦者,即系干名犯义,有伤风化,定将犯人杖一百,发云南地面充军”。朱元璋寄托培养官僚的全部责任于国子监,这一条的法意就是授权监官,用刑法清除所有不服从和敢于抗议的监生。】

而怎么算“毁辱师长”“生事告讦”,那是可以由学官随意解释的。
【毁辱师长的含义是非常广泛的,无论是语言、文字、行动上的不同意,以至批评,都可任意解释。至于生事告讦,更可随便应用,凡是不遵从监规的,不满意现状的,要求对教学及生活有所改进的,都可以援用这条款片面判决之,执行之。】

不用说,监生的功课一定是很紧的。而读的又是什么书呢?最重要的自然是“朱选四卷”——《大诰》初编、续编、三编和《大诰武臣》,那是朱元璋亲自写定的训词,列举他所残杀的官民的罪状和处决方式,族诛、凌迟、枭令、斩、挑筋、去膝盖等等,对这些血淋淋的记录,监生竟被要求每三日背一百字。监生将来是要当官的,因此《大明律》也是必学的。四书五经是儒家经典,当然也是必读书,要求也是每三日背经一百字,四书一百字。
【功课内容……最重要的是《大诰》。《大诰》是朱元璋自己写的,还有续编、三编、大诰武臣,一共四册。主要的内容是列举所杀官民罪状,使官民知所警戒,和教人民守本分,纳田租,出夫役,老老实实替朝廷当差的训话。至于《大明律令》,因为学生的出路是做官,当然是必读书。《四书五经》是儒家的经典,治国平天下的大道理都在里面。……学生日课,规定每日写字一幅,每三日背《大诰》一百字,五经一百字,四书一百字,每月作文六篇,违者都是痛决(打)。】

必读书中还有刘向的《说苑》,因为朱元璋认为这本书记载的许多言行,“深有劝戒”,可以用作修身教材。
【功课内容分……刘向《说苑》等书……至于《说苑》,是因为“多载前言往行,善善恶恶,昭然于方册之间,深有劝戒”,是作为修身或公民课本被指定的。】

自然,还必须指定一些大毒草作为禁读书,首当其冲的竟然是四书之中的《孟子》。洪武三年,朱元璋开始读《孟子》,读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君有大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易位”“君之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仇。”这些话,正刺着了他的痛处,大发脾气,下令国子监把孟子逐出文庙。但《孟子》在全国读书人的心目中的地位已无法动摇,想完全禁止是不可能的,朱元璋便组织了一个《孟子》审查委员会,出了本《孟子节文》,把好端端的一本《孟子》删得七零八落,共删去八十五条,只剩下了一百七十条,作为命题、取士的范本。
【至于孟子就不同了,洪武三年,他开始读这本书,读到好些对君上不客气的地方,大发脾气,……下令国子监撤去孔庙中的孟子牌位,把孟子逐出孔庙。后来虽然迫于舆论,恢复孟子配享,对于这部书还是认为有反动毒素,得经过严密检查。洪武二十七年(公元l394年)特别敕命组织孟子审查委员会,执行检删职务的是当时的老儒刘三吾。把……一共八十五条,以为这些话,不合“名教”,太刺激了,全给删节掉了。只剩下一百七十几条,……叫做《孟子节文》。所删掉的一部分,“课士不以命题,科举不以取士”。】

除此之外,象苏秦、张仪等人的言论,也是“宜戒勿读”的,这样一来,《战国策》等经典著作也大有问题了。
【此外,也消极地指定一些不许诵读的书,例如:“苏秦张仪,繇战国尚诈,故得行其术,宜戒勿读。”】

再严酷的规定,只要执行者可以通融,大家还是有活路的。不幸,洪武十五年新落成的国子监的第一任祭酒却是以“极意严刻”著称的宋讷,他不仅是监规的起草者,而且是监规的最忠实执行者,监生们也就一个个给逼上了绝路。
【国子监第一任祭酒宋讷是这条监规的起草人,极其严酷。在他的任内,监生走投无路,经常有人被强制饿死,被迫缢死。】

宋讷本是元廷降臣,历史不太清白,因此要秉承上意,努力工作以博取朱元璋的欢心。史载他“严立学规,终日端坐,讲解无虚晷,夜恒止学舍。”简直就是不分昼夜地为朱元璋卖命,以监为家。然而生性多疑的朱元璋对他也不能完全放心,有一次派了一个画工去偷偷画了宋讷的坐相回来。朱元璋见画像上的宋讷面露怒容,更加怀疑,把宋讷召来问是怎么回事。宋讷说是那一天有一个监生摔倒打碎了一个茶杯,他自己觉得没管教好,对不起皇上的信任,正坐在那里自责呢。他的这番回答大概很让朱元璋高兴,但我们由此也可知宋讷是怎么样的一种人了,因为学生无意打碎一个茶杯就整天生气,则那些犯规监生的下场可想而知。朱元璋对大臣搞严刑峻法,宋讷便也对监生来个严刑峻法。
【(笔者注:此段根据《明史》和《廿二史札记》写成,不录。)】

每个月都有监生给他逼得自缢身亡,而他对死尸也不放过,一定要亲自验视才准收敛,时人认为其严酷比周兴、来俊臣有过之而无不及。
【祭酒连尸首也不肯放过,一定要当面验明,才许收敛。(笔者注:此句话的后半句根据《廿二史札记》写成。)】

其所作所为连心存天良的教官都看不下去了,学录金文征向朱元璋抱怨说:宋讷办学太严,饿死了不少监生。但朱元璋不予理会。金文征便串通同乡吏部尚书余熂,由吏部令宋讷“致仕”(退休)。
【学录金文徵反对宋讷的过分残暴,想法子救学生,向皇帝控诉说:“祭酒办学太严,监生饿死不少人,朱元璋不理会,说是祭酒只管大纲,监生饿死,罪坐亲教之师。文徵又设法和同乡吏部尚书余熂商量,由吏部出文书令宋讷以年老退休。】

宋讷当时已七十多岁,也早该退休了,当他去向朱元璋辞别时,说出自己的致仕并非自愿,乃是有人暗中捣鬼。朱元璋大怒,问出原委,把余熂、金文征一干人都杀了,把他们的罪状在监前张榜示众,又让宋讷继续当他的祭酒,直到以八十高龄死于任上。
【这年宋讷七十五岁,照规定是该告老的,不料宋讷在辞别皇帝时,说出并非真心要辞官,朱元璋大怒,追问缘由,立刻把余熂、金文徵和一些关联的教官都杀了,还把罪状榜示在监前,也写在《大诰》里头。】

宋讷死后,儿子宋复祖继承父业,当了国子监的司业,也跟老子一个德性,有敢违背他老子立下的监规的,“罪至死”!
【后来他的儿子宋复祖当司业,也学父亲的办法,“戒诸生守讷学规,违者罪至死。”】

在重重压迫下,东汉太学生的造反精神在明初监生身上早已荡然无存,偶有不满,也马上给极残酷地镇压下去。
【不只是学生,也包括教官在内,在受死亡所威胁的训练下,造成的是绝对服从的、无思想的、奴性的官僚。】

洪武二十七年,监生赵麟受到虐待,贴出大字报抗议。按照监规,最多只能算他“毁辱师长”“生事告讦”,杖一百后充军;然而朱元璋对此如临大敌,法外用刑,把赵麟杀了,在监前枭首示众。第二年又颁行赵麟诽谤册给国子监,让大家都知道“动乱真相”。又过了两年,朱元璋对赵麟事件依然念念不忘,召集国子监的官生一千八百多人,在奉天门前训话整顿学风,警告赵麟之流的一小撮动乱分子“我们是不怕流血的”:
【洪武二十七年……,监生赵麟受不了虐待,出壁报提出抗议。照监规是杖一百充军,为了杀一儆百,朱元璋法外用刑,把赵麟杀了,并且在监前立一长竿,枭首示众。二十八年又颁行《赵麟诽谤册》和《警愚辅教二录》于国子监。到三十年七月二十三日,又召集祭酒和本监教官监生一千八百二十六员名,在奉天门当面训话整顿学风,他说:】

“今后学规严紧,若无稽之徒,敢有似前贴没头帖子,诽谤师长的,许诸人出首,或绑缚将来,赏大银两个。若先前贴了票子,有知道的,或出首,或绑缚将来呵,也一般赏他大银两个。将那犯人凌迟了,枭令在监前,全家抄没,人口迁发烟瘴地面。钦此!”
【今后学规严紧,若无籍之徒,敢有似前贴没头帖子,诽谤师长的,许诸人出首,或绑缚将来,赏大银两个。若先前贴了票子,有知道的,或出首,或绑缚将来呵,也一般赏他大银两个。将那犯人凌迟了,枭令在监前,全家抄没,人口迁发烟瘴地面。钦此!】

而之所以会发生这场风波,乃是因为教员特别是祭酒没有尽心管教,思想政治工作放松了:

“近年着那老秀才每做祭酒呵,他每都怀着异心,不肯教诲,把宋讷的学规又改坏了,所以生徒全不务学,用着他呵,好生坏事。”
【近年着那老秀才每做祭酒呵,他每都怀着异心,不肯教诲,把宋讷的学规又改坏了,所以生徒全不务学,用着他呵,好生坏事。】

怪罪下来,教官们也难逃厄运了。三十多年来的历任祭酒,或被杀,或被流放,在任上得善终的,竟然只有那位毫无人性的宋讷。
【和统制监生一样,国子监的教官也是在严刑重罚的约束之下的,以祭酒为例,三十多年来的历任祭酒,只有以残酷著名的宋讷是善终在任上,死后的思礼也特别隆重,可以说是例外,其他的不是得罪放逐,便是被杀。】

〖作者注〗本文所引史料参见《明史》“选举志一”、“礼志四”、“宋讷传”、“钱唐传”,《明会要》卷二十五、三十七,赵翼《二十二史札记》卷三十二,以及吴晗《朱元璋传》(一九四九年版)第四章第三节等书,不一一注明。
【笔者注:吴晗列举的参考文献:《明史》选举志一、礼志四、宋讷传、钱唐传、赵翼《二十二史札记》卷三十一、《大明会典》卷七十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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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2 个评论)

回复 海明是阿Q 2012-2-2 12:50
中间偏左: 一码归一码,方质疑韩寒的博我看有道理(关于《书店》的那篇),月下转的这文也言之凿凿,结论只有一个,两个人都不地道 关键是要认账!谁先认账谁还有救[ ...
同意你的看法,一码归一码。但我很反感那种 shoot the messenger 的态度。好像只有祖宗三代清白的才可以指出别人的错。月下这文要是新的也就罢了,提供了新信息,但把一篇老文翻出来就有那种揭伤疤扔泥巴的感觉。
回复 中间偏左 2012-2-2 11:01
海明是阿Q: 博主这样是不是很无聊?方舟子打假,你就说,“你自己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印象中博主反桑很积极,那我是不是也可以问一句,你自己道德上毫无瑕疵吗? ...
一码归一码,方质疑韩寒的博我看有道理(关于《书店》的那篇),月下转的这文也言之凿凿,结论只有一个,两个人都不地道 关键是要认账!谁先认账谁还有救
回复 对岸的灯 2012-2-2 10:45
方枪枪: 姐姐,他是月下,不是礁石。
       我去改正过来,对不起月下啦
回复 悠然南山樵夫 2012-2-1 22:45
月下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方舟子是威斯康辛大学生物学博士,不是密西根大学。
回复 方枪枪 2012-2-1 22:19
对岸的灯: 我很早就关注方舟子,对他前期打假很赞赏,那都是拿出了真凭实据,打到了骨头上,让人口服心服。近来他好像变了一个人,包括对老罗的打击(且不说老罗是否有假) ...
姐姐,他是月下,不是礁石。
回复 对岸的灯 2012-2-1 14:28
海明是阿Q: 打方的假我不反对,但联系起博主最近一系列的文章,就感觉他有那种因为方也有作假嫌疑,所以没资格打韩寒的假的意思。方不是完人,但不是完人才能打假,有时候作 ...
我很早就关注方舟子,对他前期打假很赞赏,那都是拿出了真凭实据,打到了骨头上,让人口服心服。近来他好像变了一个人,包括对老罗的打击(且不说老罗是否有假),多是凭据推理红口白牙一说,很难让人信服。
对月下这篇博文有看法是你的权力,但是能联系上一些列文章,推导出礁石反方的动机,你是不是有些多疑了呢?我觉得还是单纯看待这篇博客比较好。
回复 海明是阿Q 2012-2-1 13:58
对岸的灯: 这和桑黄有什么关系?难道只许方舟子打别人的假?别人打方舟子的假就不行?难道反桑就不能反方?
想说别人无聊,最好从事实上入手,指出人家哪里说得不正确。
反 ...
打方的假我不反对,但联系起博主最近一系列的文章,就感觉他有那种因为方也有作假嫌疑,所以没资格打韩寒的假的意思。方不是完人,但不是完人才能打假,有时候作过假的人也许才更有打假的直觉和经验。谢谢指正。
回复 对岸的灯 2012-2-1 13:41
海明是阿Q: 博主这样是不是很无聊?方舟子打假,你就说,“你自己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印象中博主反桑很积极,那我是不是也可以问一句,你自己道德上毫无瑕疵吗? ...
这和桑黄有什么关系?难道只许方舟子打别人的假?别人打方舟子的假就不行?难道反桑就不能反方?
想说别人无聊,最好从事实上入手,指出人家哪里说得不正确。
反对桑黄,是因为桑黄拿不出证据,仅凭个人推理就认定别人有侵权事实,滥诉缠诉。
回复 对岸的灯 2012-2-1 13:33
磕小粉: 博主点到方的根本问题了。打假没有错,打倒后来以为自己是道德法官就是意淫了。
哈哈,是这个道理,现在看他越来越走火入魔了。
回复 磕小粉 2012-2-1 11:55
博主点到方的根本问题了。打假没有错,打倒后来以为自己是道德法官就是意淫了。
回复 庐山谣 2012-2-1 11:49
方舟子也是名人,也可以打假嘛。
回复 海明是阿Q 2012-2-1 10:25
博主这样是不是很无聊?方舟子打假,你就说,“你自己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印象中博主反桑很积极,那我是不是也可以问一句,你自己道德上毫无瑕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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