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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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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段时间桑兰的跨国官司处在一个休眠期,再加上本博其他事情比较多,没对桑兰官司怎样关注,但突然间发生的几件事情让本博颇感意外。
第一件事情是:桑兰的新律师徐律师于2012年1月23日向纽约南区美国联邦法院提出动议,要求延长申辩期限,理由是海明律师不合作,拒绝提供有关桑兰案的全部资料。第二件事情是:徐律师昨天(1月23日)上传给法院的87号文件,以及今天(1月24日)上传的88号文件,今天全部被法院踢了出来,需要重新呈交。
看到这样事情本博突然感觉非常纳闷,联邦法院明明给桑兰一个多月的延长时间让桑兰提出申辩,怎么到徐律师那里又要延长呢?徐律师的理由更是怪异,竟然是海明律师不合作。海明律师不合作又有什么关系呀,你可以找原告呀。海明也是从原告手中接到的官司信息,况且桑兰的经纪人黄建多次在微博上透漏自己买了打印机和复印机,就是用来搞桑兰打官司材料的。
明明有条件和时间进行申辩,徐律师偏偏要剑走偏锋,不但提出的条件不符合常规,就是提交的程序也搞错让法院把文件踢回这就让人很看不明白了。依本博的分析:桑兰的新律师是不是在重走海明律师的老路,在故意拖延时间来忽悠桑兰,让桑兰的官司提前终结又达到炒作了一把还能明哲保身的效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