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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明12月5日建议简单评论

热度 1已有 5930 次阅读2011-12-5 21:58 分享到微信

海明律师12月5日对助理法官弗郎西斯的建议存在明显的错误,完全不像专业律师所为。

海明还是自我诉说,完全忽视了助理法官弗郎斯西是看了双双提供的证据,进行对比后对主法官作出的综合建议。

海明没有切实证据的情况下提出的这份建议仍显得苍白无力!

确切的说,海明花大力气写的这些东西不值得一驳:

比如:

一、海明说桑兰是全国体操冠军,性侵对桑兰产生了很大伤害。那么证据呢?十三年前的带血的纸呢?

二、基金损失1000万美金仍把责任推给路平,仍是路平说。那么证据呢,路平写的证言在哪里?

三、莫虎发起了QQ运动,对桑兰诽谤。这是个最基本的常识,你要打官司就好比参加了一场决斗,双双都可能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见解的。

其他的就不说了,海明的这些东西要是进行法庭辩论,只能得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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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39 个评论)

回复 礁石 2011-12-11 01:24
To: 看好戏 你曾经说:
滥诉本身从来就不是一个罪名,
我看你对美国还真一点不了解。
滥诉会被惩罚是因为既然起诉了,
就有官司在打,
既然在打官司,
法官可以判原告败诉并且赔偿。
但被告不可能以滥诉罪名起诉对方,
只能以诽谤或其他罪名起诉。
懂了没有?

哈哈,黄健得拜你为师了。好了,你在跟我玩法律文字的翻译游戏是么?
回复 礁石 2011-12-10 12:59
To: 看好戏 你曾经说:
怎么会没有滥诉?
在美国滥诉不是一个罪名,
而是一个法律用语,
轻浮就是滥诉的意思。
海明被助理法官定为轻浮,
也就是滥诉,
滥诉的诉讼会被法庭撤销,
根本进入不了法庭程序。

美国的确什么都可以诉,
可是自己出钱诉了半天没人理睬,
不是发神经吗?

如果滥诉不是“罪名”的话,到法庭干嘛?你说刘谢是吃饱了撑着,砸钱要莫虎唱大戏?

你滥诉只是要吓吓海明?真搞不懂你要做什么。
回复 礁石 2011-12-10 03:09
To: 看好戏 你曾经说:
严重烫伤就是证据,
当然不是滥诉,
连这都不懂,
就不要胡扯了。

你回避我的话题了。我问你的是,你知道“所有权”转移的概念吗?

再回到主题。我要给你指出的是:在美国,任何伤害都可以告上法庭。美国诉讼的门槛相当低。几乎没有什么叫“滥诉”的东东。

当然,要告赢是另外一回事。我只是说“滥诉”的门槛问题。
回复 免费看耍猴 2011-12-7 17:39
海胖真是法律工作者的败类。美国法庭也是哭笑不得,那么多正事不干,却跟这个如此腥臊的扯淡案子一本正经地公事公办,真是扯淡。还有那个莫名其妙的姓岳的,靠,怎么懂点法的人都这么不着调啊?
回复 月下箫声 2011-12-7 04:30
海明说这个时候不需要提供证据的说法简直是扯淡,用屁股想想也知道助理法官是根据莫虎提供的证据和桑兰提供的证据做对比后才作出的向主法官的建议。莫虎有动议证据,还有法律引用条款及案例,海明自己不拿出证据去反驳,还用以前那些没用的东西,自己班石头砸自己的脚。
回复 看好戏 2011-12-7 03:15
To: 礁石 你曾经说:
你不要给我胡扯什么西点和雷锋的。你要是蛮缠,我照样奉陪。
因为看你什么都不知道,
拿这中国媒体的胡扯当事实,
所以才提醒你不要把雷锋当西点军校榜样,
不提醒你,
下次你说不定真会这样做。
回复 看好戏 2011-12-7 03:14
To: 礁石 你曾经说:
你说不是滥诉,我说是滥诉啊。你老太付了钱,这杯咖啡就是你的了。你觉得烫,你不要买啊。你买了,就是你接受了它的产品现状。

就像你家的热水器,烧得可是滚烫。为什么,因为你要那么烫的。但你要是被热水器烫伤了,你可以告热水器厂商么?

严重烫伤就是证据,
当然不是滥诉,
连这都不懂,
就不要胡扯了。
回复 礁石 2011-12-7 02:35
To: 看好戏 你曾经说:
你知道什么?
这老太太的确是被烫伤了,
还很严重,
所以不是滥诉,
而且钱也没拿到那么多,
只有四十多万,
不要拿媒体上的文章当事实,
媒体还说西点军校把雷锋当榜样呢,
你这种人马上就会相信。

你不要给我胡扯什么西点和雷锋的。你要是蛮缠,我照样奉陪。
回复 礁石 2011-12-7 02:33
To: 看好戏 你曾经说:
你知道什么?
这老太太的确是被烫伤了,
还很严重,
所以不是滥诉,
而且钱也没拿到那么多,
只有四十多万,
不要拿媒体上的文章当事实,
媒体还说西点军校把雷锋当榜样呢,
你这种人马上就会相信。

你说不是滥诉,我说是滥诉啊。你老太付了钱,这杯咖啡就是你的了。你觉得烫,你不要买啊。你买了,就是你接受了它的产品现状。

就像你家的热水器,烧得可是滚烫。为什么,因为你要那么烫的。但你要是被热水器烫伤了,你可以告热水器厂商么?
回复 看好戏 2011-12-7 02:25
To: 礁石 你曾经说:
听说过美国老太太,买了一杯麦当劳咖啡。上车后打翻了,烫了自己的腿。

她告了麦当劳一状,罪名是咖啡太烫。这是滥诉吗?

结果呢。老太太赢了3.8 百万刀。

再有,窃贼从屋顶进汉堡王,试图盗窃。摔下来,断了腿。你猜怎么着,汉堡王赔窃贼啊。

你以为要证据吗?再给你一案。就在班长姐姐的湾区。大概三年前吧。老婆死了,丈夫是嫌疑犯。后来尸体被海水冲上岸。丈夫最

你知道什么?
这老太太的确是被烫伤了,
还很严重,
所以不是滥诉,
而且钱也没拿到那么多,
只有四十多万,
不要拿媒体上的文章当事实,
媒体还说西点军校把雷锋当榜样呢,
你这种人马上就会相信。
回复 礁石 2011-12-7 02:17
To: 看好戏 你曾经说:
没有任何证据的起诉就是滥诉,
否则任何人都可以起诉任何其他人了。
你不懂不要胡扯。

听说过美国老太太,买了一杯麦当劳咖啡。上车后打翻了,烫了自己的腿。

她告了麦当劳一状,罪名是咖啡太烫。这是滥诉吗?

结果呢。老太太赢了3.8 百万刀。

再有,窃贼从屋顶进汉堡王,试图盗窃。摔下来,断了腿。你猜怎么着,汉堡王赔窃贼啊。

你以为要证据吗?再给你一案。就在班长姐姐的湾区。大概三年前吧。老婆死了,丈夫是嫌疑犯。后来尸体被海水冲上岸。丈夫最后判了谋杀。证据?有人说丈夫在圣诞前夜出海钓鱼。当然还有夫妻吵架等。跟谋杀有关的就是圣诞前夜出海钓鱼。

那丈夫长得就像个嫌疑犯。我也说他是嫌疑犯。证据?陪审团觉得他像个凶手就得。要证据有屁用。
回复 看好戏 2011-12-7 02:01
To: 礁石 你曾经说:
如果莫虎要告海明R11制裁,那么Burden of Proof 是在莫虎一方(要提供证据让法官相信海明滥诉)。

美国法庭的Burden of Proof 的责任是很明确的。

没有任何证据的起诉就是滥诉,
否则任何人都可以起诉任何其他人了。
你不懂不要胡扯。
回复 礁石 2011-12-6 00:39
To: 再来看戏 你曾经说:
所有为解脱HM罪责的说法基本都忽视了他的律师角色。
实际上作为平常人很多做法是合法的,但是律师就不一定了

呵呵,您把律师当法官了。
如果当事人是“坏人”,律师的职责就是保护坏人。
不妨关注一下美国著名的女律师 Gloria Allred 告各种名人性侵的事:告加州州长阿诺是咸猪手;告现在的共和党候选人把手伸到女孩子大腿上。可能Gloria Allred 保护了受害的妇女,但更多的人认为她是炒作。那又怎么样呢。顶多你不信就是。没有人把她给用R11整下去。
回复 礁石 2011-12-6 00:30
To: 再来看戏 你曾经说:
礁石
To: 月下箫声 你曾经说:
而桑兰称报性侵案是海明的误导,海明在自己博文上自己都提醒桑兰“误导”就是诬告了,希望桑兰不要这让说。他们这种公开的“误导”,相信法官并不是傻瓜。目前来看,海明为了逃避惩罚,只能头疼治,脚痛治脚了。
--------------------------------------------------------------------------------

说桑兰称报性侵案是海明的误导,这显然很容易用桑兰的上卡警局

就像大家说的“证据”一样。要说海明误导桑兰,又是同样地陷入证据的纠缠之中。如果说桑兰告性侵没有证据,那么告海明误导,那更是公说婆说了。

不管桑兰是否公开向刘谢道歉说,当年的性侵是桑兰编造出来的;海明顶多是鼓励桑兰去报案。这在美国也是说的过去的。很多妇女受害,75%是不报案的。鼓励受害妇女报案是没有错的。至于桑兰是捏造陷害,那是桑兰的问题。

对海明非常有利的一点,是桑兰在警局待了5个小时。结果是警察没有说桑兰撒谎,只说不予受理。所以很难在这一点上攻击海明说他明知没有性侵,却捏造事实。法官会说,即使桑兰撒谎,警察都被骗,何况海明?
回复 再来看戏 2011-12-6 00:08
所有为解脱HM罪责的说法基本都忽视了他的律师角色。
实际上作为平常人很多做法是合法的,但是律师就不一定了
回复 再来看戏 2011-12-6 00:07
To: 礁石 你曾经说:
说桑兰称报性侵案是海明的误导,这显然很容易用桑兰的上卡警局报案来推翻。

除非桑兰有医生证明她大脑不能自主。即便这样的话,海明还可以把手指指向上卡警局,说警局他们欺骗一个傻子了。呵呵。

桑兰说海明误导她的说法,在美国法庭是说不过去的。这一点也是海明聪明的地方。桑兰被海明忽悠得一塌糊涂。但是,海明在法律上做的干干净净。抓不住他的尾巴。

礁石
To: 月下箫声 你曾经说:
而桑兰称报性侵案是海明的误导,海明在自己博文上自己都提醒桑兰“误导”就是诬告了,希望桑兰不要这让说。他们这种公开的“误导”,相信法官并不是傻瓜。目前来看,海明为了逃避惩罚,只能头疼治,脚痛治脚了。
--------------------------------------------------------------------------------

说桑兰称报性侵案是海明的误导,这显然很容易用桑兰的上卡警局报案来推翻。

除非桑兰有医生证明她大脑不能自主。即便这样的话,海明还可以把手指指向上卡警局,说警局他们欺骗一个傻子了。呵呵。

桑兰说海明误导她的说法,在美国法庭是说不过去的。这一点也是海明聪明的地方。桑兰被海明忽悠得一塌糊涂。但是,海明在法律上做的干干净净。抓不住他的尾巴
*****************
no
,别忘了,还有录音呢,还干干净净呢
桑否认了录音,可是没说黄没录啊
这个里面大家都是处处在未对方设陷阱,保自己清白

至于“除非桑兰有医生证明她大脑不能自主”说法更不能成立
因为害命的角色是律师,不是路人甲
如果是不想干的人误导一个成年人,是没有罪的,因为对方有完整民事能力
但是律师不同,律师如果做误导的功课,肯定要受罚,甚至没有仔细评估客户的案情就乱报,也要负责任
回复 金蓝 2011-12-6 00:00
To: gpgpu 你曾经说:
哈哈,好像海律师也来探头探脑了。

不知咋地,我觉得海明倒是坏得挺可爱的,还真不希望看他被罚得倾家荡产。

海明很可怜哦,到现在拿不到律师费但还得做事。但我不同情他。看到他跟桑瘫下跪就恶心。
回复 礁石 2011-12-5 23:34
To: 金蓝 你曾经说:
莫虎的动议主要是关于桑的烂诉,如果桑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她的诉讼,那就证明了莫虎的动议是有充分理由的,是可以成立的。莫虎根本就不需要另外去找证据。他的证据就是桑瘫没有证据。
您说的没错。但由于海明已经退下了。所以R11的问题可能会落到桑兰头上。海明只要证明他有足够的理由相信桑兰是受害者;那他估计就应该可以逃脱。当然这只是我的观察。看法庭进展吧。
回复 月下箫声 2011-12-5 23:30
To: 礁石 你曾经说:
没有的。美国出于对妇女的保护,在Rape Case上是很Libaral 的。您注意到共和党候选人Herman Cain 的事吗?那些性侵的指控相比桑兰案更是天方夜谭一般(在汽车上手伸到大腿上)。那个律师 Gloria Allred 是专门忽悠性侵案的。
而这次完全不同,海明已经在博文中公布了三份性侵证言,一份路平的,一份黄建的,两外一份是桑兰在警察局的
回复 gpgpu 2011-12-5 23:30
哈哈,好像海律师也来探头探脑了。

不知咋地,我觉得海明倒是坏得挺可爱的,还真不希望看他被罚得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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