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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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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律师12月5日对助理法官弗郎西斯的建议存在明显的错误,完全不像专业律师所为。
海明还是自我诉说,完全忽视了助理法官弗郎斯西是看了双双提供的证据,进行对比后对主法官作出的综合建议。
海明没有切实证据的情况下提出的这份建议仍显得苍白无力!
确切的说,海明花大力气写的这些东西不值得一驳:
比如:
一、海明说桑兰是全国体操冠军,性侵对桑兰产生了很大伤害。那么证据呢?十三年前的带血的纸呢?
二、基金损失1000万美金仍把责任推给路平,仍是路平说。那么证据呢,路平写的证言在哪里?
三、莫虎发起了QQ运动,对桑兰诽谤。这是个最基本的常识,你要打官司就好比参加了一场决斗,双双都可能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见解的。
其他的就不说了,海明的这些东西要是进行法庭辩论,只能得零分。
To: 看好戏 你曾经说:哈哈,黄健得拜你为师了。好了,你在跟我玩法律文字的翻译游戏是么?
滥诉本身从来就不是一个罪名,
我看你对美国还真一点不了解。
滥诉会被惩罚是因为既然起诉了,
就有官司在打,
既然在打官司,
法官可以判原告败诉并且赔偿。
但被告不可能以滥诉罪名起诉对方,
只能以诽谤或其他罪名起诉。
懂了没有?
To: 看好戏 你曾经说:如果滥诉不是“罪名”的话,到法庭干嘛?你说刘谢是吃饱了撑着,砸钱要莫虎唱大戏?
怎么会没有滥诉?
在美国滥诉不是一个罪名,
而是一个法律用语,
轻浮就是滥诉的意思。
海明被助理法官定为轻浮,
也就是滥诉,
滥诉的诉讼会被法庭撤销,
根本进入不了法庭程序。
美国的确什么都可以诉,
可是自己出钱诉了半天没人理睬,
不是发神经吗?
To: 看好戏 你曾经说:你回避我的话题了。我问你的是,你知道“所有权”转移的概念吗?
严重烫伤就是证据,
当然不是滥诉,
连这都不懂,
就不要胡扯了。
To: 礁石 你曾经说:因为看你什么都不知道,
你不要给我胡扯什么西点和雷锋的。你要是蛮缠,我照样奉陪。
To: 礁石 你曾经说:严重烫伤就是证据,
你说不是滥诉,我说是滥诉啊。你老太付了钱,这杯咖啡就是你的了。你觉得烫,你不要买啊。你买了,就是你接受了它的产品现状。
就像你家的热水器,烧得可是滚烫。为什么,因为你要那么烫的。但你要是被热水器烫伤了,你可以告热水器厂商么?
To: 看好戏 你曾经说:你不要给我胡扯什么西点和雷锋的。你要是蛮缠,我照样奉陪。
你知道什么?
这老太太的确是被烫伤了,
还很严重,
所以不是滥诉,
而且钱也没拿到那么多,
只有四十多万,
不要拿媒体上的文章当事实,
媒体还说西点军校把雷锋当榜样呢,
你这种人马上就会相信。
To: 看好戏 你曾经说:你说不是滥诉,我说是滥诉啊。你老太付了钱,这杯咖啡就是你的了。你觉得烫,你不要买啊。你买了,就是你接受了它的产品现状。
你知道什么?
这老太太的确是被烫伤了,
还很严重,
所以不是滥诉,
而且钱也没拿到那么多,
只有四十多万,
不要拿媒体上的文章当事实,
媒体还说西点军校把雷锋当榜样呢,
你这种人马上就会相信。
To: 礁石 你曾经说:你知道什么?
听说过美国老太太,买了一杯麦当劳咖啡。上车后打翻了,烫了自己的腿。
她告了麦当劳一状,罪名是咖啡太烫。这是滥诉吗?
结果呢。老太太赢了3.8 百万刀。
再有,窃贼从屋顶进汉堡王,试图盗窃。摔下来,断了腿。你猜怎么着,汉堡王赔窃贼啊。
你以为要证据吗?再给你一案。就在班长姐姐的湾区。大概三年前吧。老婆死了,丈夫是嫌疑犯。后来尸体被海水冲上岸。丈夫最
To: 看好戏 你曾经说:听说过美国老太太,买了一杯麦当劳咖啡。上车后打翻了,烫了自己的腿。
没有任何证据的起诉就是滥诉,
否则任何人都可以起诉任何其他人了。
你不懂不要胡扯。
To: 礁石 你曾经说:没有任何证据的起诉就是滥诉,
如果莫虎要告海明R11制裁,那么Burden of Proof 是在莫虎一方(要提供证据让法官相信海明滥诉)。
美国法庭的Burden of Proof 的责任是很明确的。
To: 再来看戏 你曾经说:呵呵,您把律师当法官了。
所有为解脱HM罪责的说法基本都忽视了他的律师角色。
实际上作为平常人很多做法是合法的,但是律师就不一定了
To: 再来看戏 你曾经说:就像大家说的“证据”一样。要说海明误导桑兰,又是同样地陷入证据的纠缠之中。如果说桑兰告性侵没有证据,那么告海明误导,那更是公说婆说了。
礁石
To: 月下箫声 你曾经说:
而桑兰称报性侵案是海明的误导,海明在自己博文上自己都提醒桑兰“误导”就是诬告了,希望桑兰不要这让说。他们这种公开的“误导”,相信法官并不是傻瓜。目前来看,海明为了逃避惩罚,只能头疼治,脚痛治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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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桑兰称报性侵案是海明的误导,这显然很容易用桑兰的上卡警局
To: 礁石 你曾经说:礁石
说桑兰称报性侵案是海明的误导,这显然很容易用桑兰的上卡警局报案来推翻。
除非桑兰有医生证明她大脑不能自主。即便这样的话,海明还可以把手指指向上卡警局,说警局他们欺骗一个傻子了。呵呵。
桑兰说海明误导她的说法,在美国法庭是说不过去的。这一点也是海明聪明的地方。桑兰被海明忽悠得一塌糊涂。但是,海明在法律上做的干干净净。抓不住他的尾巴。
To: gpgpu 你曾经说:海明很可怜哦,到现在拿不到律师费但还得做事。但我不同情他。看到他跟桑瘫下跪就恶心。
哈哈,好像海律师也来探头探脑了。
不知咋地,我觉得海明倒是坏得挺可爱的,还真不希望看他被罚得倾家荡产。
To: 金蓝 你曾经说:您说的没错。但由于海明已经退下了。所以R11的问题可能会落到桑兰头上。海明只要证明他有足够的理由相信桑兰是受害者;那他估计就应该可以逃脱。当然这只是我的观察。看法庭进展吧。
莫虎的动议主要是关于桑的烂诉,如果桑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她的诉讼,那就证明了莫虎的动议是有充分理由的,是可以成立的。莫虎根本就不需要另外去找证据。他的证据就是桑瘫没有证据。
To: 礁石 你曾经说:而这次完全不同,海明已经在博文中公布了三份性侵证言,一份路平的,一份黄建的,两外一份是桑兰在警察局的
没有的。美国出于对妇女的保护,在Rape Case上是很Libaral 的。您注意到共和党候选人Herman Cain 的事吗?那些性侵的指控相比桑兰案更是天方夜谭一般(在汽车上手伸到大腿上)。那个律师 Gloria Allred 是专门忽悠性侵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