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美国中文网首页 博客首页 美食专栏

月下箫声 //www.sinovision.net/?63252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下马的东风117红色战鹰!

x

博客栏目停服公告

因网站改版更新,从9月1日零时起美国中文网将不再保留博客栏目,请各位博主自行做好备份,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同时欢迎 广大网友入驻新平台!

美国中文网

2024.8.8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桑兰官司:经济人和律师演绎最后的疯狂

已有 2934 次阅读2011-11-25 07:42 分享到微信

从最近的情况来看,桑兰的跨国天价索赔官司已经灰飞烟灭,就助理法官詹姆斯·弗朗西斯21日向主审法官递交了报告与建议来说,已经认定桑兰方的大多数指控都是滥诉,剩下的几个小项也是出于保护美国法律的公正性,勉强保留罢了。可以说,原告桑兰和律师海明在这场丑陋的官司中,输已成定局。然而,桑兰的经纪人和律师海明还在扮演“死鸭子嘴还硬”的角色,让人们见识了这场闹剧中丑人们的最后疯狂。

桑兰输官司已经是板上定钉,赔偿被告律师费已经大概是30万美金。如果刘谢反诉,精神损失费那个数额更高,按照刘谢的身份计算,应该是500万—1000万美元的数额吧,这两项加在一起,足够原告和原告律师倾家荡产的。这个赔偿数字结合原告诉状中的1000万美元基金损失,真是个莫大的讽刺。

当然,桑兰经纪人的嘴硬是因为自己身在中国,美国法院无权直接支配原告财产,但桑兰已经输掉了自己最大的资本——头上的光环,还有保险公司的医疗金。而海明就不同了,他一直在这个官司中煎熬,尽管想尽了办法,也摆脱不了被处罚的命运。

海明在这场官司之初,心中想的只是炒作和和解,但发现桑兰真的在这场官司较劲时,又自知自己根本就不是莫虎的对手,为了逃避责任就与桑兰翻脸。尽管多次揭发桑兰来换取被告的原谅,但由于海明揭露的那点东西本身对被告来说没什么价值,再加上惹怒了纽约华人社团,根本没有他逃脱责任的机会。

如今,所有的人都看懂了这场丑陋官司的结局,而桑兰的经纪人和律师海明却把气撒在新华社通讯员李大玖女士的身上,对这样的最后疯狂行为,着实让人对这二人又可笑又可怜。

通过桑兰经纪人的微博可以看出,他似乎对本博的博文很有成见。但本博早先揭发路平的骗子行为、指出这场官司的核心点和致命缺陷、海明中途要逃跑、以及这场官司的最终结果,至少要比那些自认为懂法律的“半吊子”非律师怂“罗锅”上树的话实惠的多。


免责声明:本文中使用的图片均由博主自行发布,与本网无关,如有侵权,请联系博主进行删除。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发表评论 评论 (10 个评论)

回复 对岸的灯 2011-11-25 22:32
说得好!
回复 金蓝 2011-11-25 17:10
顶月下好文。
回复 白云山 2011-11-25 09:24
桑黄正是听从了那自认为懂法律的“半吊子”非律师误导,才这样不断地在抽风,哈哈哈,就像堂吉诃德那样“永远前进”。。。。
唉呀呀,“半吊子”非律师害死人呀。
回复 白云山 2011-11-25 09:00
写得好!鼓掌。。。。
桑黄海一定要得到的惩罚,一定要让坏人没有好下场。
还是那句老话:多行不义必自毙!
回复 sztao 2011-11-25 08:52
非常喜欢博主的文章,分析公正透彻。
事实已经很清楚,桑海合伙玩弄法律,企图敲诈。现在法官让他们为仅留的一小部
份诉讼提供证据,如果他们再伪造事实,造得越多罚得越多! 看他们如何把自己埋
在坟墓里!
回复 何哲 2011-11-25 08:26
诬陷敲诈刘谢薛莫的是一个团伙,反诉索赔额应是6000万美元才合理。虽然6000万美元比起21亿美元微不足道,但至少可以实打实的建成若干扶贫项目。
回复 忍不住说一句 2011-11-25 08:21
黄健和海明怎么这么可爱,把气撒在李大玖身上?难道他们不懂没有新华社的定调和支持,李大玖会连续写这样的报导吗?
回复 zebill 2011-11-25 08:07
回复 lovebirds 2011-11-25 08:04
喝彩!
回复 zoebb88 2011-11-25 07:59
正义声音!

facelis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留言请遵守道德与有关法律,请勿发表与本文章无关的内容(包括告状信、上访信、广告等)。
 所有留言均为网友自行发布,仅代表网友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

关于我们| 反馈意见 |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返回手机版| 美国中文网

©2024  美国中文网 Sinovision,Inc.  All Rights Reserved. TOP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