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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赔偿案的愚人分析之三————桑兰赔偿案你会支持谁

热度 9已有 3546 次阅读2012-3-10 12:46 |系统分类:杂谈分享到微信

桑兰赔偿案的愚人分析之三————桑兰赔偿案你会支持谁 (2011-05-15 13:08:23)[编辑][删除]

       桑兰赔偿案出现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我曾经在我的上一篇文章《桑兰监护人的真面目》一文里说道:“桑兰赔偿案其实很大,这是个非常大的案件,它的影响力之大,实际上把我们大多数的国人都给告进去了。”

 

       为什么我这么说,这是因为我认为这个案子不仅仅是在折磨桑兰本人、折磨刘国生谢晓虹夫妇,同时也在折磨所有关心这个案件的人们的良知和判断。事件是扑朔迷离的,但它内在肯定有真相。到底是当年坚强、阳光的“轮椅天使”堕落了,如今利欲熏心反咬多年来一直帮助照顾自己的恩人一家,上演“农夫和蛇”的故事的现代版?还是刘谢夫妇一直利用桑兰谋私利,恶意软禁桑兰并对桑兰现在说的所谓“洗脑”,长期阻挠桑兰维权诉讼,并在多年与桑兰的交往中“说大话,使小钱”,这对夫妇在慈善的外衣下面隐藏着不可告人的丑恶面孔?这样对立的两个疑问无论哪一个成立,实际上都令关心这件事情的人的内心很难承受,不可避免的在其间遭受折磨。我其实是很想甩开这十多天以来的烦恼淡忘此事,我有自己的工作,还比较忙。每天要在工作之余大量收集整理资料并进行分析判断,并组织行文,这个不是我的本行,真的有点累。更何况现在海明大律师已经公开威胁要起诉互联网上对桑兰和他有不利评论的人,并追加17名被告,其中15个是互联网评论此案的网友。我不知道这里面有没有我,反正我是真有点慌乱,就好像现在海明大律师一样。按海明大律师的作风,应该是人头1亿美金的。而我显然是没有1亿美金的身家的,那我岂不是会被撕票?有点担心。还是缩头噤声看戏吧,何苦呢?但我们每每感慨世风日下,身边的生存环境愈发恶劣的同时,有没有问过我们自己,其实何尝不是我们每个人都缩头噤声看戏造成的?个个都练成了忍者神龟,我觉得我们的社会,我们的民族就真的没有希望了。练成了忍者神龟并不会就真有了金刚不坏之身,也不见得就真的能独善其身。当年日本侵略东三省,我们有很多忍者神龟;当年南京沦陷,我们有很多忍者神龟;现下的南京徐老太又再次催化了无数忍者神龟。龟的社会,龟的文化,龟的境界,更因为我们的俗语“千年王八万年龟”。

 

       说了不少了,我还是先说明一下,在舆论上我是愿意站在刘谢夫妇一边的。不为其他,只因为我相信我的理性分析,独立判断。以下是我的理由:

 

  • 第一,首先我看不起桑兰团队在这个诉讼当中的诉讼策略和作风,这让我反感。舆论不是法庭,法律上实体判决的问题交给法庭,舆论没那么大能耐,我们要谴责道德的沦丧问题。这里我们首先不讨论到底桑兰和刘谢夫妇到底谁负了谁,这个权且先存疑,但是桑兰团队在起诉立案程序里耍的手腕让人看不起。钓鱼取证、恶意炒作、威胁舆论,这三点无论如何无法解释其在道德上的让人不齿。在18条18亿起诉到法院之前,桑兰团队都一直还与刘谢夫妇虚以委蛇,刘谢夫妇还在为桑兰准备诉讼资料,刘国生更是在海明博客也好自己博客也好,与海明进行案件交流并提供意见。从美国中文网上海明律师博客的4月份以后的记录都可以清晰可见,这是海明炒作宣传自己的资本,至今还没舍得删除。案子能不能赢不知道,但是宣传自己是必须的,这个可以理解。我们在如今的事后可以清晰地看到整个无耻的过程,我们甚至可以搞笑地看到黄健当时在美国中文网上的英文用户名“fencer1818”,我不知道这个算是巧合还是一种“把你卖了你还在帮我数钱”的得意心理。1818亿,黄健在起这个用户名的时候我想他是偷笑了的,而我现在看到这个用户名的时候,我也笑了好的作品和创意需要有人懂得欣赏,否则太无趣。我看到这个用户名是4月2日,不知道具体注册时间是否更早,而豪华9人号称联合国律师团是在4月6日成立的。和刘国生之间就起诉的讨论包括到后来发生争执是集中在4月中旬,而最终在4月30日,刘谢夫妇出人意料地被告上了法庭。所以我现在在想,很多网友谴责海明的大撒网高额赔偿诉讼模式不严肃,明显是在故意炒作。他们也许误会我们的海明大律师了,也许海明一直在默默地为另外的人受责,这个1818很可能是预谋已久,这个不是炒作,很严肃地说。伟大的牺牲精神!还真能忍住不说啊,佩服。但另外的事情就不能不说是炒作了,海明先是在12日博客上大鸣“桑兰将与美国种族歧视做斗争”,紧接着又在14日博客里大放“个人要服从集体利益,那我们就牺牲桑兰吧”,再看看后面的诸如“桑兰给运动员上了堂维权课”,“桑兰热爱祖国,祖国支持桑兰维权”。这些形同宣传口号的,并且四面树敌的做法,在诉状还没提交到法院之前,当时让人感觉不可思议。也让关心桑兰的人感到不安,因为这明显有可能影响到将来的诉讼前景。刘谢夫妇如果不关心桑兰的话,就不会上这个当了。但是他们居然去和海明争论,居然私下给桑兰电话叫桑兰更换律师重新诉讼。我想会有人在这个时候是憋住了笑的,其实海明大律师也应该有个1818后缀的马甲,这样才可以分享这份得意。在适当的时候嘲笑刘谢夫妇的蒙在鼓里,并以此炫耀自己的高明。中国人的数字暗示心理,不经意地在这里留下了蛛丝马迹。(这里说个题外话,如果这个用户名的1818真的是黄健有意为之,那我很为桑兰未来的命运担忧。懂心理学的人明白我这句话的意思。)恶意炒作,有异议的人都可以去看看海明的博客,在诉讼后甚至连“中国团中央支持桑兰维权”的口号也喊出来了。这种只顾着赚眼球造轰动来宣传自己的手法,把个人名气放在自己的当事人诉讼权益前面,不管是否影响诉讼,先把自己宣传了再说的的手法,我甚至认为这违背了律师的职业道德。而刘谢这个时候站出来的立场,虽然上当,但让我看到了他们关心桑兰的真心,这也是我相信他们夫妇的原因之一。至于威胁舆论,我想不用多说了,这是桑兰团队心虚的表现。你怎么做,决定人家怎么说。言论自由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受到法律保护。反而是这种通过钓鱼,断章取义地取证的方式,我不知道美国法律是否认可其合法性。但在诉讼过程中这样的钓鱼取证、恶意炒作、威胁舆论,让我没办法站在支持桑兰团队的一边。你可以说这是你的诉讼策略,不是真要起诉这么多人,这么多钱,这些背后有多么伟大的意义,但我只想说我不是法官,我支持谁只凭道义。

 

  • 第二,关于猥亵说,我认为这个也只是桑兰团队无所不用其极的一个诉讼策略,或者说诉讼技巧。但恰恰是这样的做法,让我没办法让自己站在桑兰这一边。按道理我是不应该这么快下结论的,因为13年前的事情,控辩双方都没有提出证据,现在桑兰这么说了,我们在一般情况下似乎只能选择相信或者不相信。但是我们不要忘了当时的情况,很多事实是大家都公认也有据可查的,凭借这些事实已经可以充分说明是不可能猥亵的。首先是从桑兰受伤次日桑兰父母就赶赴美国,而根据桑兰的自述和大家知道的实际情况,桑兰父母是和桑兰一起住在刘谢夫妇家里的。其中桑兰父亲提前回国,母亲一直全程在美国陪护直到第二年随桑兰回国。桑兰父母因为不懂英文,因此基本都呆在刘谢夫妇的住所和女儿在一起。比较少有的一次桑兰母亲担心桑兰吃不好东西去唐人街帮女儿买小吃,都把桑兰和谢晓虹急坏了,为此,桑兰在13年前和13年后对此还有两个版本的陈述。那么我们不难得知桑兰父母一直都在桑兰身边,或者说至少是在一栋大宅下的,距离不会太远。请问诸位读者,且不论这桩猥亵案的作案动机有多么不可能,试问作案时间,作案地点,包括罪犯需要顶住多大的心理压力来做这个事情?我觉得这个难度要美国大片的特工才可能可以做得到。另外,桑兰当年17岁,也不小了。即便按照桑兰面对公众质疑的辩解,由于多年来一直在体操队封闭训练,什么都不懂,直到现在才跟黄健和海明说了,发现当年是猥亵。我觉得这点上有点侮辱我等看客的智商。如果说桑兰在自己摔伤责权上面的认知以及法律常识不太具备,我认为是可信的。一个17岁的女孩子被猥亵一无所知是什么情况?拿当年国情和体操队封闭的借口是有限的,恰恰是在那个封闭的年代,接个吻都有很多女孩子以为会怀孕,拉个手就有可能被告耍流氓。体操队封闭就不讲男女大防了吗?我不太相信。被猥亵了一无所知,还能在这十多年里一直和罪犯家里保持亲密关系甚至一直希望被收养?我认为只有可能是智障人士或是酒醉吸毒的情况下可能发生,残障人士于此无关,何况她身边一直都不缺少保护她的人。我记得去前年的新闻报道里就有一个男乞丐给了一个智障女乞丐一点吃的,趁机猥亵,女乞丐在一边流着口水,一边吃着东西的情况下对此一无所知反而哈哈大笑。网上当时对此骂声一片,这个是不难查证的。但桑兰肯定不是智障,她和普通人一样有健全的智力,这点无需我证明。或者简单讲,桑兰当年法律不懂我相信,猥亵的名词她不懂我也相信,但耍流氓她总该懂一点吧。按桑兰的描述,“当时我什么都不懂,直到现在,才想起当时的情况。在律师的调查结果出来之后,我都不敢相信自己以前那么傻。”难道桑兰想把自己当年的行为能力进一步地描述为智障?这个“傻”字是不是这个意思?而猥亵这项刑事控诉早不告,晚不告,配合着这次民事诉讼的高额索赔同时提起,这个时间选择的诡异,以及被告也无法拿出没有猥亵的证据来,必然造成舆论的哗然和公众的半信半疑。没关系,有一半就足够了,这个足以成为桑兰起诉刘谢夫妇的道德台阶了。因为如果这样的事情都发生了,那显然恩人不再是恩人而是畜生,而告恩人实际上就是桑兰起诉的最大道德障碍和心理障碍,也是网友谴责的焦点。高明的策划!此处,我认为黄健在2000年以后才担任桑兰的经纪人就敢对此事做证人签字也是让我非常不相信桑兰的重要理由之一,他应该没有对这件刑事指控的作证资格,他一定要签名作证只能证明这件事情是他炮制出来的。我甚至认为黄健的作证签名都应该是“fencer1818”,否则不足以表明他的高明,我甚至认为1818以后可以成为一个国际知名品牌,黄健如果有商业眼光的话应该赶紧去先注册了。独家专有,仿冒必究,违者按人头起诉1亿美金。

 

       这起轰动性的索赔案如今已经家喻户晓,每个人对这起事件的真相都有自己不同的判断,这是每个人的权利。支持谁,不支持谁,都不奇怪。尤其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不同的思维习惯下,不同的信息掌握程度下,不同的人生经历下。前几天,有个网友在我的博客里问责我怎么针对弱女子,我觉得这个网友的观点有些偏颇。不过去到他的博客,看到了他的日记,他一家人在前几年遭遇一次车祸,妻子重伤,几个月的小孩在他抱到医院之后眼睁睁看着丧生。我留下祝福,没有再多说什么,离开。

       网友何必为难网友,我会挖掘更多的资料和分析来分享给大家,相信这样会让我们离真相越来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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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回复 180pig 2012-3-10 22:04
         才支了一招,马上就有了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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