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ncer老黄发表的微博(2887)
警告该博主,立即停止对桑兰的侵权行为。
@大鹏看天下:【桑兰承认:控告恩人强奸是被律师误导】中国前体操运动员桑兰状告在美国治疗时寄宿家庭父子俩对自己性侵,索赔18亿美元,全球关注。但,美国检方认为证据不足,未予理睬。9月15日,桑兰终于反水,指称律师海明知自己不同意,擅自报案。一会儿出卖恩人,一会儿出卖律师,中国人的国际形象全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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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郑重的敬告桑兰代理律师海明,停止一切在网上针对桑兰的不实言论,包括但不限于博客、微博、平面媒体、视频采访的有关其代理客户桑兰的不实言论,并立即纠正其不实言论,及时纠正因代理纽约联邦地方南区法院诉讼案期间的不实言论及虚假陈述。停止对桑兰本人通过个人博客、微博的人身攻击及诽谤!
某人说:房东没有驱赶我们???明明我们今天去的是NASSAU地方法庭?我请问NASSAU地方法院有权驱赶房客么??那是民事纠纷的法庭,只有NASSAU高等法院具备这样的条件。。。说谎都说的这么不职业。
对媒体声明:昨日上午纽约时间9:30分,我们前往那苏郡地方法院应诉,而原告屋主未到庭。法官当庭判决原告缺席,我们也已经向法院提出反诉请求,这种轻浮的、没有根据的、不实的控告给桑兰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干扰,并给桑兰的名誉带来了极大的损失。鉴于此,我们将根据美国法律进一步采取法律措施。
对媒体声明:桑兰并未拖欠房东任何费用,并且支付了房东维修煤气管道泄露的修理费,但至今房东仍然没有退还这笔一千多美元的费用。我们在6月1日向房东预交了6000美元租金,房东承诺不收押金。而第三个月的房租应该在本月29日才到期。我们这两天就即将离美,房东未按法律提前1个月通知房客,属于乱诉。
我假如今天拿着“红圈”的案子跑到高等法院去,肯定找不到案子。而我们也许错过了今天的开庭。呵呵,被告如果缺席,后果是什么?败诉!!而今天我们必须应诉,这种轻浮诉讼、错误的指控不但让桑兰颜面扫地,而且诋毁了桑兰的名誉。在此我抗议原告的这种不恰当行为!并向法院递交了我们控辩。
@Fencer老黄:这种移花接木的本领简直是雕虫小技。我得到的是红圈这个案件号码的案子。(是NASSAU高等法院的,是驱赶房客的案子),而送到我手里的也是这个号码,我提前2天到法庭查询,法院让我到地方法庭去,在99Main st。我们打电话问书记员要到了案件号码,才知道“蓝圈”的号码才是告我们拖欠房租的我们全然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