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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cer老黄发表的微博---2011年11月9日

已有 1890 次阅读2011-11-9 15:29 分享到微信

Fenc特此更改一下,应该为“讼”!// @胡之良 : 讼,颂。完全俩意思。。Fencer老黄发表的微博---2011年11月9日_图1-1

@Fencer老黄新浪认证:走着走着觉得岳博士的话有道理。他说老中告老中必有一赢一输。这句话要深层次的理解,如果你告美国人,法庭会从中调庭尽量不进陪审团,若是中VS中,你们就打去吧。换句话说就是让老美看笑话。中国人好内斗,就像我斗sunying。但桑案华人被告并不是主颂部分,你不招我我不犯你。 原文转发(2)|原文评论(3)

  • 满足这些条件的律师在美国不少,接触了一些,也开阔了眼界。最重要的是自己要明白你的诉讼请求和证据,最重要的还有就是决心。横竖人都坐轮椅上了,还顾及什么呢??只是最近觉睡的太少……值!

  • 我要请的新律师有如下条件:1、常年经手联邦法院的案件;2、拥有3州以上的律师执照;3、年龄在50岁以上;4、美国高等法学院博士后学历;5、从业15年以上;6、男性;7、有和目前本案大法官佛朗西斯法官有过接触的律师;8、有华人案状告美方和解、获赔的案例;9、有联邦法院任职经历。他会是谁?Fencer老黄发表的微博---2011年11月9日_图1-3

  • 走着走着觉得岳博士的话有道理。他说老中告老中必有一赢一输。这句话要深层次的理解,如果你告美国人,法庭会从中调庭尽量不进陪审团,若是中VS中,你们就打去吧。换句话说就是让老美看笑话。中国人好内斗,就像我斗sunying。但桑案华人被告并不是主颂部分,你不招我我不犯你。

    转发(2)|收藏|评论(3)er老黄的微博

    • SUNYING也好,月下箫声也罢,对你们最好的回答就是把这个案子进行下去,继续让你们品头论足,继续把我们的案子胡说八道一通。但是,有一个事实不能改变,被告仍旧是被告,着急么???赶快换做原告来吧!!晚安,你们这些文革后遗症患者~Fencer老黄发表的微博---2011年11月9日_图1-4

    • 岳东晓还是个明白人,有一定的法律基础,能解读出来一些东西。当年的贺梅案当然有他的功劳,这个也没必要棒杀人家。一堆看客在边上对人家冷嘲热讽,其实连最起码的法律基础都没有。岳虽然输过官司,但是学了美国司法程序,看的明白。在美国不想被律师忽悠,是很难的事情,想找个好律师就如同找大夫。

    • 看看这一大桌子当年的文件,真觉得那时候有些人是废物。马屁精、汪精卫,狗腿子!!发自内心的愤怒!Fencer老黄发表的微博---2011年11月9日_图1-5秋后算账难受吧?还有更难受的等着你呢!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 诉讼就诉讼搞那么多花活,有什么用。没擦干净的屁股就擦干净,就你那俩臭钱,给我我还嫌脏。有事没事的,整这么多蛾子,累不累啊,一把年纪了,撒谎撒了一辈子了,临了临了还不肯说句实话,要下地狱的。

    • SUNYING近日在“显摆”莫虎,其实说句心里话,再好的律师,没有证据,都是白搭。辛普森案辩护律师并不是大律师,但诉讼最重要的原则是――证据。我说过,在证据下,任何人不可能撒谎,在事实下任何人不能推搪。法律是跟着证据走的原则!没这个再神的律师都不行,如果我是莫虎,绝不代理刘谢的案子。

  • 什么是诽谤?诽谤罪就是通过篡改事实、歪曲事实,通过言论以及散播的方式,将歪曲的事实夸大、篡改后进行公共传播,这种行为无论对国家安全还是针对个人名誉,都会构成诽谤。但其要件是――个人观点、理解不构成诽谤。歪曲真相、歪曲事实,而进行有意、有目的传播的,即是诽谤。海明律师需要补课了!

  • 目前,桑兰控告友好运动会主办方等被告的诉讼,我们已经多方咨询法学专家,以答复联邦法官有关该案的法庭命令。就前任律师海明通过网络、媒体散播的不实言论,我们会通过美国司法程序。目前该律师的所有不当行为我们不进行回应,警告各媒体,在这一基础上刊登、转载的任何消息我们保留追诉的权利。

  • 海明目前已经不是我们的代理律师,我方已经准备向中国警方报案,就该律师通过腾讯微博肆意诽谤桑兰,捏造虚假事实,散布不实言论,诋毁、侮辱当事人的行为。另外,海明控告桑兰拖欠律师费的案件纯属诬告、恶意诉讼,我们已经向皇后区法院递交了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调查该律师。并继续配合律师公会调查

  • 声明:Marshall Jun Yuan的律师成为海明被告,有报道称,该律师即为我们的新律师。这一点,我希望媒体以及各界不要肆意揣测,这位律师只是我的微博过客,但如若说是我的律师,无凭无据!!有个别媒体未经我方证实,就刊登题为《桑兰在美前华裔律师告新律师恶意诽谤 求偿20万》的文章系捏造虚假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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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评论 评论 (7 个评论)

    回复 大上海 2011-11-10 01:49
    To: 揭你底 你曾经说:
    看来被告比原告日子好过,就看见原告折腾得睡不着觉,抢不着钱着急上火,告海明说不定是骗保游戏。
    你们一天到晚说反话,好像那样刘谢就会减轻痛苦。可是看看孙鹰(刘)月下萧声(谢)的文章,他们把自己透彻心底的愤怒和绝望表现的淋漓尽致。他们不明白这样一个事,无论他们怎样把桑兰搞臭,他们的名声是挽回不了。他们越是在网上批评桑兰,越是提醒别人也提醒他们自己他们惨了,惨得过不下去,只能靠发博文发泄,这样好喘口气延续生命。
    回复 大上海 2011-11-10 01:37
    如果这真是黄建的博文,那黄建还是很有脑子的嘛,条理清楚,言语清楚,表达到位。
    回复 揭你底 2011-11-9 18:35
    看来被告比原告日子好过,就看见原告折腾得睡不着觉,抢不着钱着急上火,告海明说不定是骗保游戏。
    回复 揭你底 2011-11-9 18:29
    To: 中间偏左 你曾经说:
    看贱贱假模假式的样子真特码恶心。。。
    9494
    回复 understand 2011-11-9 17:56
    海这下如愿以偿了:中美同时被告,海夹在中间-中西式“热“”三明治”。这下出了名了,或许还因此可申请个“专利”什么的,发个小财。这叫做:海派炒作-出名+发财!哈哈哈!
    回复 东风158 2011-11-9 16:17
    百度网友 sbshqsb 说:
    “9513有一种本事,就是让人光看他的微薄,就有一种很火大的感觉!我从第一次看他的微薄起,就有一种想扁他的念头!” 大家是不是有同感?
    回复 中间偏左 2011-11-9 15:48
    看贱贱假模假式的样子真特码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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