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谢带来4瓶cranberry,这些量也就够半年的,我原来也以为是需要我们“自费”,所以在网上和北京的商店里买一些。这次和保险公司再次确认,这属于保险全报销,也省了不少钱。目前这一瓶在国内售价238~属于保健品!
@Fencer老黄:此前谢曾经向SL说一些医生开的保健药品保险公司不负责报销,是由她们买的。可这次保险公司和药店的记录显示都是TIG买单,我们拿着医生处方一分钱没花就取回来了药品。医生处方记录每年开7瓶cranberry。可是SL每次只拿到一半,就这么点小事就能看出大故事。 原文转发(2)|原文评论
此前谢曾经向SL说一些医生开的保健药品保险公司不负责报销,是由她们买的。可这次保险公司和药店的记录显示都是TIG买单,我们拿着医生处方一分钱没花就取回来了药品。医生处方记录每年开7瓶cranberry。可是SL每次只拿到一半,就这么点小事就能看出大故事。
按照海关规定,清关的时候需要提供货物发票清单和有关私需品的相关证明。这批医疗用品过关,是不用交任何关税的。这次我们到美国,和保险公司经理人接洽,去药店联系取药品、医疗用品,安排康复治疗,预定“无障碍车”,都是我们自己一点一点的联系,现在这一套程序都理清楚了,自己弄就清楚很多。
SL的美国药品已经到达机场海关,保险公司经理人已经和货运公司协调了所有报关手续。也就是说这次的“渠道”打通,根本不用人背来背去。所有货物由美国的运输公司负责空运,保险公司来清算运费。这些医疗用品这几天就到家了~下次我们只要给医生发邮件,有人就会去药店取货,发到中国。自己办很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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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力宝“金罐”这件事,如果想走上司法程序,需要奥运冠军们可以清晰了解,自己是否与该公司签署过合约,或相关口头合约。另外重要的是,需要了解国家体育总局装备中心、中国奥委会与健力宝公司的赞助协议条款、细节。如果该“礼品”有收藏证书或鉴定证书,也需要进行鉴别。 如果奥运冠军们和健力宝没有直接或间接的“合约关系”,简单的说,很多冠军拿到“金罐”的时间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我个人认为,证明体育总局与健力宝的合约中有涉及《奥运冠军奖励计划》或《定向赞助、奖励冠军》的协议条款,这样才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未履约”责任,或是否涉嫌《合同欺诈》等。
球员在俱乐部有赞助商,国家队也有赞助商,如果自己再有一个赞助商就会很头疼。我经手过一名球员的装备广告就是这样,自己签的钱拿的多,但在比赛中穿上赞助商品牌的鞋子就不容易。还要和俱乐部~国家队反复协调。中国的体育产业是在畸形中发现,各项法规无法接轨职业体育。
国家队运动员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也就是签约赞助商不自由,或需经中心开发部批准。中心一般会抽运动员XX%的分成。因为我们是举国体制,运动员是国家培养,属国有资产,因此健力宝此事可看出由中心签署或装备中心签署的“集体合约”“定项合约”还是没有注意但运动员本身,这只是冰山一角。
健力宝向冠军提供的金罐如果没有合约,就要看是否构成口头协议。但协议的实质是需要鉴别是否有明确的“交换、标的”!比如冠军拿了金罐出席该企业活动,拍摄广告,那么这个口头承诺就可以视为口头协议。但这个事情直接会牵出国家体育总局器材装备中心对于赞助商合作细节、执行方面的诸多问题!
我本人并不看好健力宝金罐这个事件,本身作为健力宝是国家体育总局装备中心批准,中国奥委会授权的赞助商。其和国家体育总局有赞助协议,而奥运冠军都属于国家体育总局各中心,冠军本人与健力宝并没有协议(国家队赞助商都由各中心执行总局装备中心协议)。从诉讼上说,协议的乙方并不是运动员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