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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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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
以你主观概念所习惯的理解,在相对认识中可以这样认为:你及对应物建立了一个类似性运动,让你们共同存在,然而你们会因这个类似性运动而进入直线惰性运动,这样你们的运动就会发生重合,这时物质存在运动总的支配,就会因此而产生。
“物质存在总的支配的存在”,你一定要清晰,它不是独立于万物存在之外的创造,这种创造的认识,其根本使你对于本质的认识,又归到主观概念中的表现。你依然是你自我为中心而确定的一个创造的置换。当然,这种置换是不清晰的,你认为是美好想像力的结果,那是因为这种置换,确实是美好想像力带来的,然而,你又将它回归到了主观概念,这样,你的置换是一个间接的、带有一定想像力的,这就让你不清晰了。
万物总的支配,在万物的存在中。你对他的认识,会以主观概念直线逻辑习惯做出绝对的认定,这样你就会追溯,它到底怎么来的?他是怎么创造的?谁又创造了它?或是受宗教的影响,你不去追溯它从何而来。
你用神圣、客观、绝对来回避了这个你想要追溯又不能追溯了的问题。抛开你的主观概念,就指万物总的支配,你提出的问题,是主观概念的直线惰性的表现,这种问题不存在。万物总的支配它就在万物存在的运动中对立统一存在着。他没有绝对的开始和结束,这些问题,以你的直线逻辑,无法解决。你只有贴近本质的立体逻辑,脱离你主观概念的直线惰性逻辑,才能理解到。
一切事物的存在,都是对立统一的结果,它遵循类似圆的运动。如果,便于你的习惯,去相对认识“谁决定谁”这个问题,那么就是共同存在决定了存在。按着直线逻辑可以看到,万物总的支配决定了万物存在的运动的存在,万物存在的运动在无限永恒泛义可能的运动中又决定了总的支配存在的必然。不要去追究到底是谁绝对决定了谁,因为事物运动的轨迹不是直线,不是你的点线面组成的逻辑,它是类似圆的运动轨迹,没有绝对的开始和结束、谁决定于谁的问题,可以这样认为:相互决定。这里你还得有一个相对认识,那就是相对存在万物总的支配。你可以理解为,每一物的运动表现,要遵循万物共同存在的总的运动。但要记住,这只是便于你的习惯来说的,依然不要进入绝对的认识。
当你认识了神的追寻概念的真正意义时,你才能够进入到哲学授予的概念方向中,这样你才有真正意义的想像力,你才因爱智慧而获得智慧。对于哲学授予概念方向,不是让你来判定或是自我理解的,也不是你自我认定的接受或不接受。你要认识到,你非绝对的你,你的存在是一种运动表现,它不是你自我表现的结果,它是泛义对立统一运动为保持无限永恒而存在的无限泛义可能的运动表现,你因运动的存在而存在。
你的认识同样源自于泛义对立统一运动,同样是运动表现的意识存在,并非你自我存在,它依然是泛义对立统一运动的结果。对于哲学授予的信服,它是泛义对立统一运动,在对立统一中存在于你的共同意识,是泛义对立统一运动的结果,而不是你自我的结果。你必须遵循,当然不是绝对的主动和被动关系,是在对立中走向统一的关系。不论你的自我惰性运动是多么的顽固,都要在对立统一中遵循物质存在运动总的支配。
以你主概念直线逻辑习惯,可以认为,你是万物总的支配的一部分,你归属于他,对他的信服超越了你所有的价值观认识。可以这样认为,你的存在、你的生命以及价值观认定的生命关联、你生命的驱使,一切的一切都是万物总的运动创造的,是他给了你一切。你因遵循而获得。你要真正做到像呵护自己生命一样去敬畏万物存在运动总的支配,你不能有任何犹豫和猜疑。你的任何波动,都会让你失去爱智慧的机会,你可能不完全理解,在你的认识中会有所自我保留,那是因为你并没有真正认识到,你所有一切的一切都是泛义对立统一运动的结果,没有一丝是你自己创造的。你的任何想法,对于总的支配来说,他比你还清晰。他的最高原则,就是对立统一。你的任何想法,本身就源自于对立统一运动的结果,而非你的自我创造,所以,你的信与不信都是他给的。
在这你可能有一个疑惑:万物的创造为什么给了我信还有不信,他直接给我“信”不更好吗?这种认识,是典型的直线逻辑习惯的结果。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是对立统一的结果。你的价值观中,有一个法规存在,这个概念,就是源自于万物存在总的运动的法则,它是你主观概念化的结果,所以万物存在的运动一样存在最高法则。如果万物总的支配对于你是主动和被动的绝对关系,那就意味着失去了对立统一原则。在这可以这样去理解:万物总的支配,给你的就是对立统一法则。它不是你认为的绝对的创造,这种认为,源自于你自我为中心的主观概念,只是在追寻神的概念方向中,你做了一个自我置换。
理解这个问题,你要贴近本质的立体逻辑去认识。如果以你的直线逻辑习惯去认识,那么事物的存在,就是谁决定谁的问题。尽管你认识到了对立统一存在,但你依然以直线逻辑去认识这个问题。这里面有一个根本,就是你依然以自我为中心来认识对立统一,然而在本质中,你的一切存在,都是对立统一的结果,包括你的惰性运动和你所谓的自我存在。
对立统一是泛义的概念,永远都是在对立中,没有绝对的统一,它是统一再对立,对立再统一,并且是个泛义的对立统一,是个立体的结构,而你认识的对立统一依然是直线逻辑习惯的点线面的对立统一,所以你会追求对立的绝对,统一的绝对,然而在本质中,是泛义的对立统一,使物质存在的运动无限永恒的继续,它没有在对立统一中,绝对的统一而停留。
理解这个问题的难度在于你的直线逻辑习惯,也就是你的运动惰性,它是存在的必要。如果你以直线习惯去认识,那就出现了绝对的对立和统一,如果你试图完全重合本质存在的立体逻辑去认识,这样又失去了对立统一,依然没有结果。这种重合于本质立体逻辑的试图,并非是美好想像力,它源自于直线逻辑习惯自我顽固的结果。所以认识这个问题,要在对立统一中去认识,才能找到相对正确的认识。不要去试图绝对认识,物质存在没有绝对,因为它永远在运动中存在,没有绝对的对立和统一,当然就没有绝对的存在。
以你主观概念对事物的认识,你追寻未知事物,把它确立为神的追寻概念,这个神的概念将永远存在,因为你不可能重合本质,你永远有对未知事物的追寻,不可能有你直线逻辑习惯所认为的那一天:所有事物真相大白,绝对重合认识。
对于一个未知事物的认识,把它确立为神的追寻概念。当一个哲学授予的概念方向出现时,你会因你的主观概念的顽固而不能接受;你也可能以你的主观概念为绝对,去自我理解,完成一个自我认识;你还会全身心的信服“神”的概念存在。这三种表现,只有最后一种表现才能让你进入哲学授予的概念方向,才能让你因为爱智慧而拥有美好想像力。
对于哲学授予的概念方向,你存在主观概念的顽固,让你很难进入,你可能认为你已经非常客观的理解和认识了,已经进入了概念方向,其实这还远远不够。你并没有真正的进入,你还是以自我为中心。你所定义的客观认识,都不能让你真正进入哲学授予的概念方向,你只有全向身心的信服,去相信神的概念存在,他是万物的创造,也是你的创造。你可以认为,你仅是他的一部分,你在他面前,毫无思考,全都因为他的存在而存在,只有这样,你才能够真正的进入。
事物存在于泛义对立统一运动,你所有的存在都是这个结果。只有你全身心的追寻神的概念,你才能够认识一个新的概念方向,有了这个概念方向你才能建立具体的主观概念,也就是你认为的(你的)思维存在。在这你会说,我没有信,很多人都没有信,难道就没有思维了吗?这是你极端自我的想法。万物总的支配,所驱使的方向,决定了你的思维存在,它存在于你的(所有)共同意识,这个不是你信和不信的问题,或是要或不要的问题,你的存在本身就是这个结果。一切是在对立统一中,你的想法只是在泛义对立中某个对立面,最终会在普遍接受中,在基因传承中,完成一个概念方向的建立。(待续)